⑴ 萍鄉市湘東區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例
建設部醞釀修訂城市房屋拆遷條例
現行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與今年10月即將實施的《物權法》部分精神相悖,其修改工作迫在眉睫。據本報記者近日獲得的消息,目前這項工作已經提上建設部的工作日程。
「法律法規修改建議正在由全國人大法工委法規備案審查室匯總。」知情人士透露。
將條例上升為法律
3月下旬以來,有關《物權法》與房屋拆遷和土地徵用的議題備受關注。僅4月間,建設部就組織了數個研討會,討論《物權法》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影響。拆遷條例需要修改已成為各界的共識。
今年4月初,由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主辦的全國城市房屋拆遷理論工作研討會上,來自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建設部和全國各地拆遷管理部門的代表參加了此次討論。
據會議總結資料顯示,與會代表就《物權法》對城市房屋拆遷的影響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把條例做出修改並上升為法律,「與現實管理機制相適應的能保留的應該保留,從立法上不要做太大的變動,以免影響社會穩定和城市建設」。其次是,對拆遷和徵收的關系要進一步研究。
拆遷補償標准亟待細化
房屋拆遷是最敏感的話題。出於對私有財產的保護,《物權法》規定,當公共利益需要時,可以徵收、徵用私人財產,個人不得抗拒。但如果是出於商業需要,房屋拆遷時就不能徵收,而是通過談判,個人也可以不同意拆遷,這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以往的法律通常用的是『合理補償』,這樣的字眼在《物權法》里被具體化。」《物權法》起草專家組組長江平教授稱,《物權法》已經分別就土地徵收、房屋拆遷補償等作了規定。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除了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費用,還要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體現了人文關懷,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江平稱。
房屋拆遷中,開發商與拆遷戶往往就拆遷補償費爭執不下,這是拆遷條例面臨的現實難題。「我們給予拆遷戶的補償款完全是按照北京市建委發布的評估標准評估的,並沒有違背規定。若有更多的人效仿『重慶釘子戶』,將會使一級土地開發更為棘手。」目前層出不窮的新「釘子戶」,讓北京一位開發商對記者大倒苦水。
「重慶釘子戶」事件之後,土地學會也十分想了解當前拆遷戶和相關方的真實想法。「當前拆遷難主要問題是拆遷評估補償標准不合理,時至今日,補償標准依然依據2002年制定的標准。」北京土地學會理事長楊燕敏說。
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依據《物權法》精神對拆遷規章進行修改。日前,福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和福州市物價局聯合制定並公布了《福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及產權調換價格指導意見》,對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及異地安置等做出新規定。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劉桓以北京為例做出進一步解釋:目前北京市執行的是2001年頒布的《北京市房屋拆遷評估規則》,其中,基準地價與基準房價為計算房屋拆遷補償款的兩個關鍵要素。
近年來,北京的房價持續大幅上漲,尤其熱點區域房價更是飛速上漲。目前北京普通住宅商品房的樓面地價和房價平均水平與2001年已經有天壤之別。
北京市律師協會物權法專業委員會主任蔡耀忠也認為,「《物權法》的出台只是對物業的權屬進行了規定,在有關部門沒有對拆遷補償標准等進行細化解釋之前,一切都將是空談。」(中國房地產報 吳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