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進區公租房需到什麼部門辦理
在常州市武進區房地產管理處辦理
附:
常州市武進區公共租賃住房政策指南
一、2014年申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1、具有武進區城鎮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3年以上;
2、申請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080元(含)以下;
3、無房,且5年內無房產轉讓行為;
4、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單身人士須年滿35周歲);
5、依法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程序
1、申請: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民政科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常州市武進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提交相關材料。
2、調查核實: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街道辦)民政科對申請人家庭的人口、住房情況和收入情況進行走訪調查核實,進行資格初審。區民政局、區住房保障中心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審核。
3、公示: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情況依次進行為期10天的社區(資格)公示和為期7天的媒體(結果)公示。
4、安排:公示期限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家庭,由區住房保障中心根據申請家庭的實際情況,分別安排貨幣補貼或實物房源,核發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證或實物配租證。
三、保障方式
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方式為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
1、租金補貼,是指申請家庭在常武地區自主租賃能滿足其家庭生活需要並符合保障性住房標準的房屋,區住房保障中心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發放貨幣補貼。
2、實物配租,是指區住房保障中心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直接提供住房,並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准收取租金。
合同期內不得申請變更保障方式。
四、租金補貼標准
符合條件的家庭每人每月每平方米補貼12元;單人家庭按1.5倍的標准補貼,二人家庭按1.2倍的標准補貼;保障家庭成員每人每月補足20平方米。
五、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制度
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通過搖號、輪候等公開方式選定房號並與區住房保障中心簽訂《常州市武進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