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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申請資格認定標准通知

發布時間:2020-11-28 17:45:50

① 怎樣申請經濟適用房

據介紹,經預登記的家庭申請購買面向社會發售的經濟適用房,實行申請、審查和公示制度。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第一步:申購者持相關材料提出申請,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申請人帶身份證、戶籍簿〔含成員卡、登記卡〕、房產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婚姻證明、低保證、殘疾證、失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留復印件兩份給街道辦事處。)

第二步:區房管局收到申請後,進行初審並公示,公示期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房管局簽署審查意見。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復核,對符合條件者發放准購證。申購者持初審意見和相關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復核後對符合條件者,發放《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回購原房申購者辦理回購的相關手續。將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購的申購者,持區房產管理局的審查意見和相關資料,到市住房儲備中心辦理相關回購手續,填寫《自願出售原有住房申請表》。

第四步:選房。申購者憑《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在限定的期限內選購面向社會發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有效。

申請材料

申請人申辦時需帶上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子女的出生證明(或獨子證)和收入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限購面積

二人戶限購58平方米,三人戶限購72平方米,四人戶限購90平方米。(電梯公寓可上浮10平方米)

② 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那些條件走什麼程序(我是深圳集體戶口)

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保障性住房申請流程:

在2017年裡,根據各市保障性住房申請都根據本市情況制定申請流程,例如深圳保障性住房申請程序如下: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統一填寫《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點擊下載),並遞交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在提出申請時,應同時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中做相應標注和說明。如需了解詳細,請登陸本地政府官網查詢。

拓展內容:

保障性住房主要分類:

1、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2、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

4、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5、兩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價「的商品住房。為降低房價,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銷售價格的基礎上,以競地價、競房價的方式,招標確定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由中標單位按照約定標准建設,按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兩限房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障性住房」。

③ 住房保障證怎麼申請 都需要什麼程序和什麼條件

第四章 申請與核准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以下是延伸的後續,包括配合調查和等待以及協議內容:

第十八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條 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 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④ 如何申請保障房

申請保障房需滿足以下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住房保障申請資格認定標准通知擴展閱讀:

2008年底,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1、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2、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採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3、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二)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建設的試點。為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

⑤ 成都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保障類型,中等及中等偏下收,編號,20145395

成都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五城區及高新區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為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單身無房職工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無房家庭:家庭年收入在7萬以下和7萬-10萬(含10萬)兩檔;家庭人口兩人以上(含兩人),申請人必須具有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正式戶口。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撫養關系,包括申請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單身無房職工:
個人年收入在3.5萬以下和3.5萬-5萬(含5萬)兩檔;具有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正式戶口,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3年以上(含3年);在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就業,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家庭或個人年收入在規定的收入標准以內;具有本市戶籍;在五城區及高新區及成都高新區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連續繳納綜合社會保險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2年以上(含2年);在五城區及成都高新區無自有產權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⑥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濟適用房: 家庭年收入40000元以下( 含40000元); 家庭成員中擁有兩個(含兩個)以上五城區正式戶口,其中申請人必須取得本市五城區正式戶口三年或三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購政策性住房);在產權人自願的情況下可將原有自有產權住房交由市住房儲備中心計價回購。

申購經適房的程序

據介紹,經預登記的家庭申請購買面向社會發售的經濟適用房,實行申請、審查和公示制度。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第一步:申購者持相關材料提出申請,填寫《成都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請表》。(申請人帶身份證、戶籍簿〔含成員卡、登記卡〕、房產證明、家庭成員收入證明、婚姻證明、低保證、殘疾證、失業證等相關證明原件、留復印件兩份給街道辦事處。)

第二步:區房管局收到申請後,進行初審並公示,公示期為1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區房管局簽署審查意見。

第三步:市住保中心復核,對符合條件者發放准購證。申購者持初審意見和相關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中心復核後對符合條件者,發放《成都市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回購原房申購者辦理回購的相關手續。將原有住房交政府回購的申購者,持區房產管理局的審查意見和相關資料,到市住房儲備中心辦理相關回購手續,填寫《自願出售原有住房申請表》。

第四步:選房。申購者憑《成都市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在限定的期限內選購面向社會發售的經濟適用住房。《成都市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認定通知單》在規定的期限內有效。

申請材料

申請人申辦時需帶上戶口簿、身份證、婚姻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子女的出生證明(或獨子證)和收入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限購面積

二人戶限購58平方米,三人戶限購72平方米,四人戶限購90平方米。(電梯公寓可上浮10平方米)

咨詢電話和辦理地址

錦江區房管局:電話86763946,地址:大慈寺路22號

青羊區房管局:電話87776578,地址:觀音閣後街3號

金牛區房管局:電話87571325,地址:茶店子西街12號

武侯區房管局:電話87022558,地址:武侯大道雙楠段331號

成華區房管局:電話84399067,地址:猛追灣街12號(游樂園後門)

高新區規劃建設局:電話85339227地址:高新區天府大道北段18號

市住房保障中心:電話:86279611、地址:成都市西華門街32號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房產分中心二樓80-85號。

⑦ 關於深圳市保障房申請條件

我的回答絕對能幫到你了。

1、家庭成員可包含自己父母,但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包含進來,只要你已成年並能組成家庭即可。有硬性規定一定要納入進來作為共同申請人的是自己的未成年小孩。
2、不但雙方要求深戶,要求參與申請的全部家庭成員都是深戶,包括你的未成年小孩也要求是深戶。收入線和資產線只針對申請經濟適用房和公共租賃房(均屬保障房范疇)有限制,但每個批次都會變化,現在看來是逐漸放寬的趨勢,但絕對不會因為你是深戶而放寬,因為能申請的都是深戶。
3、名下在國內有房產的,最好不要嘗試申請,不保證一定能查出,但是查出來後果比較嚴重。因為新的保障性住房條例即將修訂完成,裡面規定的處罰措施更加嚴格,一旦被行政處罰,將終生不得在提出保障房申請,並且罰款20萬。

你比較關注的可能是保障房裡面的經濟適用房,關於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我再幫你理一下吧:
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大概可以參考上一次的通告,主要包括1、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全部家庭成員的入戶時間符合規定(上批次是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入戶,下批次的肯定在這個時間之後);2、資產和收入符合規定(上批次是要求家庭總資產不超過32萬,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26529元,下批次肯定還會放寬);3、婚姻形成時間符合規定(上批次要求07年12月31日前形成婚姻,包括結婚、離婚、喪偶等等,具體細則可以再咨詢);4、全家名下沒有房地產且5年內沒轉讓過房地產(硬性規定);5、未違反計劃生育規定;6、市政府要求的其它條件。條件的話大概主要就這些了,僅供參考,因為新一輪的申請受理通告沒有發出,誰都不知道新的條件會怎麼定。
申請流程主要是到街道辦填表交資料,然後配合入戶調查以及配合區住建部門的復審,包括補充有關工薪收入證明等等,最後是市住建部門終審。終審主要有9查9核,要查的包括全家人的銀行帳戶及近幾年大額資金轉讓情況、證券及基金帳戶情況、擁有房地產情況及房地產轉讓記錄(包括農民房集資房等任何形式的房產都要查)、擁有車輛情況、投資辦企業情況、商業保險、戶籍、婚姻、計劃生育、殘疾及優撫等情況。

其實除了申請有收入和資產限制的經濟適用住房以外,你還可以考慮申請其它類型的保障房,包括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等。安居型商品房條件比較寬泛,沒有資產和收入的要求,但價格較高,主要為解決社會夾心層人群的住房問題的,可能明年會陸續推出,到時可關注市住建部門的網站;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一般同時推出,申請的條件基本和經適房的條件一樣,但是對於轉讓房產的要求沒那麼嚴格,也可以單身申請,具體也可以等通告發出再詳細了解;廉租房的可以咨詢當地的社區工作站或街道辦;人才公寓是給市重點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由企事業單位出面提出申請,可以咨詢一下你公司有沒有這個項目。

目前來說還沒新一輪的保障性住房申請受理通告。一般來說通告會在年底發出,但不一定每年都有,要看市政府的房源計劃的。
建議你關注各大媒體的消息,以及市住建部門的網站,也可以到當地的街道辦或社區工作站咨詢。如果開始申請的話,一般都是先到街道辦填表交資料的。

至於樓上幾位提到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你大概參考一下吧(地址我附下面了),因為條例有了新的修訂,已經過常務會討論,即將准備發布,所以裡面的內容可能會有所變動,特別是在申請以及處罰方面會有所修改。

完全原創答案,絕對權威,希望能幫到你。

⑧ 長沙保障房申請資格 須符合的條件公布

長沙保障房申請資格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中等偏下收入的認定標准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市上一個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市戶籍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非農業戶口5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家庭。

新就業大學生:具有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不滿5年、在本市連續交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人員。

外來務工人員: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且本人及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長沙保障房申請資格[申請條件]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中等偏下收入的認定標准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市上一個年度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材料]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長沙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2、身份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復印件;

3、婚姻證明復印件,以及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中等偏下收入證明;

4、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或住房困難證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整理/記者楊傑妮

公租房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單位可與其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公租房:

1、採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欺騙方式取得公租房的;

2、轉租、出借的;

3、改變公租房結構或使用性質的;

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6個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6、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7、在公共租賃房中從事違法活動的;

8、其它違反租賃合同約定情況的。

對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費用的,可通報其所在單位,從其工資收入中直接劃扣。對承租人按合同約定應騰退住房而不騰退的,出租單位可要求用人單位協同督促騰退;對確有特殊困難的,給予不超過三個月的過渡期;拒不騰退的,嚴格按合同約定履行,並在用人單位公告通報、納入本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5年內不得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等措施,必要時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7-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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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北京經濟房申請條件是怎樣的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優撫對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的家庭,可優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

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鑒定為重度殘疾的人員。

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療機構的證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

第六條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殘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六)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重殘家庭1人戶按2人計算。

第七條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積按照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為准;居住私產住房的,使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全部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員拆遷已明確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計算公式: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長期共居戶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申請家庭成員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後,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標準的,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

第八條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家庭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條
家庭總資產凈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的凈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審核程序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家庭,應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領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核定表》按統一格式印製,見樣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要為各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及收入情況證明(離退休人員憑退休金領取證計算收入,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計算收入),並在《核定表》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蓋章。

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街道(鄉鎮)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進行核定,並簽署意見、蓋章。

第十一條
申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及復印件,所需復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三)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四)按要求填寫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五)優撫家庭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優撫證明;

(六)重殘家庭須提供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七)有患大病成員家庭須提供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八)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繳稅憑證;

(九)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鑒定書;

(十)原住房被拆遷家庭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申請家庭須做出聲明,同意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其它有關政府部門(如工商、稅務、交通等)、公/私營機構(如銀行、證券交易所、車輛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並索取相關證明。

第十三條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後,應當及時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四條
受理申請後,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初審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審核材料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完成對家庭人口、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等情況的審核,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入戶調查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組成入戶調查小組,對申請家庭的住房面積、實際居住人口、家庭資產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入戶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由入戶人員填寫調查情況。

(三)組織評議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資產情況進行評議,由經辦人記錄評議情況。

(四)公示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家庭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入戶調查和組織評議工作。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第十五條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核定表》中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配售意見,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復審,符合條件的,確定配售方案。在區(縣)政府網站和指定范圍內對申請家庭人口、工作單位、住房、收入、家庭資產情況及配售方案等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復審及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的資格進行認定,並在申請家庭《核定表》上簽署意見、蓋章後,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復審及公示有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接到區(縣)復審備案材料後,在2個工作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下發備案通知。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備案通知單》。

市、區(縣)、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核過程中,因申請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補交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⑩ 西安保障房申請條件是什麼

保障房申購:
三口之家:人均月收入≤1515元
兩口之家:人均月收入≤1667元
單身人員:人均月收入≤1818元
三 口之家:自2012年9月1日起,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由原來的1080元調整為1515元(相當於上年度西安市人均可 支配收入的70%);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由原來的540元調整為615元;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1732元;限價商品房 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2165元。
兩口之家:兩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 月收入標准1.1倍執行。即兩人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1667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677元;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1905元;限價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2382元。
單 身人員:單身人員(含未婚、離異獨身、喪偶獨身)的准購年齡由先前執行的30周歲調整為25周歲,這意味著大學本科畢業生入職滿三年就可申購經適房。住房 保障月收入標准按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的1.2倍執行。即單身人員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1818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738元;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2078元;限價商品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標准調整為25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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