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廈門保障性商品房相關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程序、流程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社會保障性商品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申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提供每個申請家庭成員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未成年子女撫養證明,喪偶的提供相關證明。
3、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房產的證明資料,申請家庭成員所擁有的其他房產產權資料(上述房產,私房提供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賃合同)。
4、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5、申請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工資收入含獎金、各類補貼、加班費或其他收入)及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6、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經營執照及上年度個人所得稅的繳交憑證或其他相關繳稅證明。
7、未就業的提供失業證或其他相關證明。
8、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提供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原住房騰退協議等證明材料。
9、住僑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書或僑務部門出具的符合落實華僑政策的證明。
10、因就學(不含出國留學人員)、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戶籍的,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11、現役軍人提供經市民政局(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安置廈門條件的證明材料。
12、因支援內地建設、上山下鄉等原因遷出戶籍,現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戶籍回遷的,提供相關證明。
13、因在本市大中專院校讀書取得本市戶籍,且畢業後直接在本市落戶的,提供畢業證書。
14、申請家庭成員有殘疾的,提供殘疾證明。
15、優撫對象、軍烈屬家庭的,提供相關證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類證件或合同的,應提交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復印件,並提供原件核對。
申請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領表:憑戶口簿、身份證向社區居委會領取《社會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填表:按要求如實填寫。
3、申請: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證明資料。
4、初審:居委會組織對申請人的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並在社區公示後報街道辦審核。
5、審核:街道辦組織對居委會報送的申請人的家庭情況進一步核實,簽署審核意見,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住宅辦。
6、打分:市住宅辦按本辦法規定對申請人進行打分,將申請人的分數及其他相關情況進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辦進行復核後,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批准。
8、輪候:市住宅辦對取得購房的申請人進行公告並進入輪候系統。
9、配售:市住宅辦按得分等情況,組織進行抽房號、配房及辦理相關購房手續。
10、交房:根據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辦法交房手續,遷移戶口。
廈門保障性住房網上展示系統:
針對保障性住房相關問題,市民還可撥4部電話咨詢:
市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與管理辦公室:5397569;
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2098866;
建設與管理局:2032624;
信訪局:5052387
Ⅱ 想要分析下廈門市保障性住房的利弊問題應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呢
應該從「邊緣戶」情況先開展摸底調查,再在政策允許范圍內適當放寬條件。要讓有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按照政府承諾的時間表住進新家,建成後的保障性住房不僅要配套設施齊全、交通便利,還要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為住戶提供相關服務,讓他們滿意。問題應該從基層開始著手解決,這都是影響著整個社會日後大發展的根本存在問題。
Ⅲ 廈門市已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有哪幾個小區
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基本在鼓浪區的幾個小區,都是你可以直接去部門問一下。
Ⅳ 廈門保障性住房政策會一直實行嗎 不會突然廢除吧
保障性住房是國家規定的,是一定會繼續下去的,但是各個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的,是會有調整的。。。
Ⅳ 廈門保障性住房已經選房了,還可以放棄嗎
符合公租房抄承租條件的申襲請對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視同放棄本次租賃資格,兩zd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未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選房的;參加選房但拒絕選定內住房的;已選房但拒絕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簽訂租賃合同後放棄容租房的;其他放棄入圍資格的情況
Ⅵ 如何申請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
在廈門擁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保障性住房。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三)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四)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6)廈門保障性住房歸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並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3、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並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國土房產部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社會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Ⅶ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0剛賣房能申請住房嗎
不可以,你有過住房的買賣交易,條件不符合
Ⅷ 廈門保障性住房~
是高林人,也在高林工作,怎麼會選到萬景公寓去呢?這個是他自己選的,選之前還有看房。這種選完又想更換的,好象不容易辦到,沒有先例。你可以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問一下,在港澳中心大廈(非礦大廈邊上)二樓。
Ⅸ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要什麼條件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具有廈門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可以依照本條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難標准、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家庭收入(資產)標准以及具體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其他家庭成員也可以共同申請。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並計算。
申請家庭包括本市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達到規定年齡的單身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