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補貼直接發到工資里好嗎
你好,按照國家規定所以項目支出、支入、各福利、獎金等全部都要在工資中起現出來。住房補貼也是屬這部分。如果沒算在內,或是分兩次發,有偷稅漏稅之嫌。
Ⅱ 住房補貼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
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並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①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②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③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所以要繳的。
Ⅲ 職工住房補貼能否計入工資總額在稅前扣除
職工住房補貼能計入工資總額在稅前扣除的,或者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專」。
附:《國屬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第一條規定:「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Ⅳ 單位給個人發的住房補貼是不是要與工資一起計算個稅
根據《關於住房公積金 醫療保險金 養老保險金 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7]144號)文件規定: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Ⅳ 我們有崗位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加滿勤,算綜合工資嗎
綜合是什麼意思,就是所有的,一切,總和。所以算綜合工資
Ⅵ 住房補貼是否應計入工資總額
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住房補貼是否應當計入工資總額,還應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予以區分,對於那些專款專用,勞動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一般不應作為工資對待,而對於那些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並且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則可以考慮計入工資總額。
理論上看,勞動者的工資應當是其基於向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所獲得的相應報酬。對於勞動者工資的具體組成,由於實踐中的情況較為復雜,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司法解釋等對此沒有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但在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經國務院批准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中,對勞動者工資總額的組成予以了明確規定,即勞動者工資主要由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該規定還對以上六種工資組成部分的具體內涵及外延進行了相應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計入勞動者工資總額中的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般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如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以及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國家統計局於同日發布的《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四條中,對於工資總額中不包括的項目和范圍也進行了相應規定,根據這一解釋規定,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勞動保護方面的各種收入待遇,均不應計入工資總額,比如生活困難補貼、集體福利費、上下班交通補貼、取暖補貼、洗理費等。
結合勞動者工資的性質和上述規定精神可以看出,確定勞動者工資總額的時候,不能對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補助、補貼等一概而論,認為均應或者均不應計入勞動者的工資總額,而是應當具體分析這些補助、補貼的性質。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各地的房改政策不盡相同,所以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住房補貼是否應當計入工資總額,還應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予以區分。
對於那些專款專用,勞動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一般不應作為工資對待,而對於那些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並且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則可以考慮計入工資總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第一條規定,
「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不能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福利性補貼,應作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按規定計算限額稅前扣除。」
Ⅶ 住房補貼能算入工資里嗎
1、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住房補貼屬於第(四)項內容,可以算入工資總額。
3、用人單位發放給勞動者的住房補貼是否應當計入工資總額,還應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予以區分,對於那些專款專用,勞動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一般不應作為工資對待,而對於那些以現金形式發放給勞動者,並且勞動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補貼,則可以考慮計入工資總額。
(7)住房補貼劃入工資單獨算擴展閱讀:
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Ⅷ 繳納的五險一金和住房補貼還有企業年金算不算工資收入,就是繳納保險的基數!謝謝!
首先,你這單位福利可真好,五險兩金一補貼,眼饞ing……
其次,你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和企業年金部分應該是要記入繳納社保的基數的。而企業為你繳納的五險一金,住房補貼和企業年金部分不該記入基數。
Ⅸ 發放在工資中的住房補貼需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年休假工資補貼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應當納入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基數。該月總計工資總額扣除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等費用,超過3500元的,應當繳納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律依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三千五百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Ⅹ 住房補貼屬於工資范疇嗎
可以算在內的。
我們的實際工資,等於底薪&各種補助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