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職人員的住房補貼和房租補貼,由聘用單位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版事業單位同類同崗人員相應權標准,按月隨本人工資發給,所需經費從總部核撥的相應項目經費定額中支出。
文職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由文職人員本人和聘用單位按照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繳存。文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按照聘用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繳存基數構成和文職人員本人工資中對應項目的上一年度月平均水平確定。文職人員住房公積金應當由文職人員本人繳存的部分,由聘用單位按月從文職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由聘用單位繳存的部分,從總部核撥的相應項目經費定額中支出,按月繳存。文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手續、支取辦法和貸款管理等,按照文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