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

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0-11-28 01:47:08

Ⅰ 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問題。求天津律師解答。詳細者有高加分!!!

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
發文單位: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發布日期:2007-6-3
執行日期:2007-7-1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公有住房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的行為,維護房屋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戶籍遷出本市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申請過戶。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只能由一人申請過戶,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有兩人以上(含兩人)的,應當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申請過戶。
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四)戶籍遷出本市的,提交戶籍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簽訂的同意過戶協議公證書。
(六)過戶申請書。
過戶申請人為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申請過戶的,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理申請過戶,並提交經公證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義務的保證書。
沒有符合過戶條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該公有住房使用權。
第三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後沒有符合第二條規定過戶條件的,承租人的兄弟姐妹等在本市主要報紙刊登公告,公告三個月期滿無異議的,提交具結書後可以申請過戶。
第四條 夫妻離婚涉及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的,應當按照法院判決書或者離婚協議書辦理。
申請辦理公有住房使用權過戶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過戶申請書;
(四)訴訟離婚的,提交法院判決書或者法院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協議離婚的,提交經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五條 在同一套或者同層毗鄰非成套公有住房中,有兩個以上(含兩個)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承租人是同一承租人或者與其配偶、子女、父母分別承租的,可以申請辦理並戶。
公有住房使用權並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並戶申請書;
(四)承租人與配偶不是同戶籍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承租人與子女、父母不是同戶籍的,提交子女、父母關系公證書。
第六條 承租人或者與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分戶,但不得將成套獨用住房變為成套伙用住房。
夫妻離婚涉及公有住房使用權分戶的,應當按照法院判決書、法院調解書或者離婚協議書辦理。
公有住房使用權分戶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分戶申請書;
(四)分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證明;
(五)與承租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同意分戶的書面證明;
(六)訴訟離婚分戶的,提交法院判決書或者法院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
(七)協議離婚分戶的,提交經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七條 公有住房承租人為改善居住條件,已購買其他住房,需要轉讓公有住房使用權的,在徵得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後,可以申請公有住房使用權置換。
公有住房使用權置換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置換申請書;
(四)配偶及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置換的書面證明;
(五)承租人或者配偶及其與承租人同戶籍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的子女、父母兩年內(以發票日期為准)購買其他住房的有效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購買商品房的,提供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發票;購買二手私產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發票;購買公有住房使用權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和置換手續費發票;
(六)置換雙方簽訂的公有住房置換協議書;
(七)承租人與配偶不是同戶籍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八條 不符合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承租人可以通過公有住房產權人或者其委託的經營管理單位、置換經營單位回購或者代理轉讓的形式變更承租人。中介機構未徵得公有住房產權人同意,不得代理公有住房置換業務。
公有住房回購或者代理轉讓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人戶籍簿及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圖章;
(二)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三)回購或者代理轉讓申請書;
(四)配偶及同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同意回購或者代理轉讓的書面證明;
(五)承租人與配偶不是同戶籍的,提交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第九條 公有住房產權人或者其委託的經營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核查申請人提交的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相關證明、材料。
市內六區直管公有住房由市房產總公司負責核查,其他區縣直管公有住房由住房所在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負責核查。單位自管產住房由經營管理單位負責核查。
經營管理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的證明、材料進行核查,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辦理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手續;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經營管理單位可以委託置換經營單位負責核查公有住房置換的證明、材料,辦理公有住房置換手續。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變更公有住房承租人:
(一)沒有合法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的;
(二)變更承租人後成套獨用住房變為成套伙用住房的;
(三)拖欠房屋租金的;
(四)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
(五)有使用糾紛或者租賃糾紛的;
(六)沒有本市城鎮戶籍的。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天津市房地產管理局2004年6月29日發布的《關於印發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房管[2004]298號)同時廢止。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00七年六月三日

Ⅱ 天津市公租房相關政策 有知道的請詳解一下

一、什麼是公共租賃住房?

答:公共租賃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和租金標准,向符合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供應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滿足過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公共租賃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經濟、適用原則進行裝修,具備基本使用功能。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答:(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三、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什麼規定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准入制度。市國土房管局根據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供應情況,指導區房管局調控受理申請家庭的范圍和數量。目前,根據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房源情況,各區房管局暫時只受理符合「三種補貼」條件家庭的申請。

四、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如何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答:取得「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補貼資格證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填寫《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表》,換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以下簡稱《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

區房管局對「三種補貼」資格證明有效的,且尚未領取租房補貼或房屋租賃備案到期後未再租賃住房的申請家庭,認定具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資格,開具《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房屋租賃備案期限以申請人領取租房補貼時最新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記載的期限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補貼人口認定,由區房管局在《申請審核表》上填寫。

《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上標注可供選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標注的項目出租完畢或通知單開具之日一年以上,通知單自行廢止。

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有何規定?

答: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家庭,持區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開具的證明,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房。

目前,本市推出的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有2個,分別是秋麗家園和秋怡家園。

六、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戶型標準是什麼?

答:家庭人口為2人(含)以下的,租賃一室戶型房屋;家庭人口為3人(含)以上的,租賃二室戶型房屋。符合承租一室戶型房屋條件的申請家庭只能承租一室戶型房屋,符合承租二室戶型房屋條件的申請家庭可承租一室或二室戶型房屋。

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的家庭,租賃標准按本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相關政策執行。

七、持有《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如何辦理租房手續?

答:(一)登記選房。持有《符合承租條件通知單》的申請人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參加公開搖號、選房。

(二)繳存保證金。申請人在選定住房後到指定銀行繳存租房保證金。

(三)簽約入住。申請人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供熱合同等,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相關費用,辦理入住手續。

八、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選房順序有沒有先後?

答: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依申請家庭住房困難情況分階段選房。經營單位按照「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類、再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類、最後其他符合條件類」次序組織選房工作。在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中,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與其共同申請的其他家庭成員,能夠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的,在同等類別的申請家庭中優先選房。

九、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是如何確定和調整的?

答: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准和樓層、朝向調劑系數按照房屋租賃市場租金水平確定和調整。具體項目的租金標准結合同等地級、同類房屋租賃市場價格,參照項目所在區域的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確定和調整。每套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由公共租賃住房經營單位按照管理部門核定的項目租金標准和樓層、朝向調劑系數確定。

租賃期內,可根據屆時管理部門核定的租金標准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續租期間租金按照屆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繳納。

十、能使用租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嗎?

答: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申請人可與補貼發放單位簽訂《委託代扣租房補貼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使用租房補貼交納租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家庭,可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承辦銀行簽訂《委託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協議書》,使用住房公積金交納租金。

十一、申請人繳存租房保證金的標準是多少?

答: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家庭不繳存租房保證金;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按照所承租住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准繳存;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家庭,按照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0元的標准繳存。

繳存的租房保證金按照同期銀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計息,未滿1年的,按照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時,抵扣欠繳租金和違約賠償,一次性結清本息。

十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還應承擔哪些費用?

答: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除按照合同約定交納房屋租金外,還須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水、電、氣、熱、通訊、有線電視等費用。

十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能否申請其他住房保障?

答: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符合「三種補貼」條件、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條件的,可按屆時政策提出申請租房補貼或購買保障性住房。

十四、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家庭住房情況發生變動對繼續承租有何影響?

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的,承租家庭應在所購住房交付使用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購買其他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承租家庭成員接受贈與或繼承住房不再符合承租條件的,應在其辦理房屋接受贈與或繼承手續後2個月內退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解除。

十五、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答:公共租賃住房初次承租期不超過3年;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合同期限屆滿的3個月前,向經營單位申請續租。經審核符合屆時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的可以續租,每次續租期限不超過1年。租賃合同期屆滿,承租家庭須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十六、哪些情形視為放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

答:以下四種情形視同放棄承租資格,1年內不接受重新申請:

(一)未按規定選定住房的;

(二)已選定住房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租賃合同的;

(三)已簽訂租賃合同未在30日內辦理入住手續的;

(四)其他放棄承租資格的情況。

十七、承租期間什麼情況下租賃合同解除?

答: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有權依法單方解除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並收回出租房屋,同時承租家庭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空置的;

(二)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的;

(三)欠繳租金累計滿3個月的;

(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且所購住房已交付使用滿2個月的;

(五)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十八、對申請人弄虛作假將如何處理?

答: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戶籍、人口、收入、住房狀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一經發現,如實記錄其不良信用信息,並按照規定納入天津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對已取得的公共租賃住房資格要予以取消,騙取的補貼要予以追繳,禁止申請人及其配偶5年內再次申請住房保障。申請人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收回住房。

十九、相關單位咨詢電話

天津市國土資源 23316187和房屋管理局 23394500和平區房管局 23329370河西區房管局 28138773河東區房管局 84122032南開區房管局 27228633河北區房管局 26293509紅橋區房管局 87724222東麗區房管局 84375958津南區房管局 28395643西青區房管局 27916803北辰區房管局 26393731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3148200和平區公積金管理部 23148252河東區公積金管理部 60891500河西區公積金管理部 23262055南開區公積金管理部 27413007河北區公積金管理部 24457395紅橋區公積金管理部 87729935東麗區公積金管理部 24966285西青區公積金管理部 27917755津南區公積金管理部 28397065北辰區公積金管理部 26912491

Ⅲ 公產房必須有戶口嗎,一個承租人能有兩套天津公產房嗎

按天津市目前的有復關制規定,應該有天津市的戶口才能辦理有關登記手續。至於是不是有兩套公產房,目前未有禁止的規定。
《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變更公有住房承租人:
(一)沒有合法公有住房租賃合同的;
(二)變更承租人後成套獨用住房變為成套伙用住房的;
(三)拖欠房屋租金的;
(四)擅自拆改房屋結構的;
(五)有使用糾紛或者租賃糾紛的;
(六)沒有本市城鎮戶籍的。

Ⅳ 什麼人可以申請天津公租房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4)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出現以下情況將會收回房屋:

《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四條規定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有權依法單方解除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並收回出租房屋,同時,承租家庭應承擔相應責任:

(一)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空置的;

(二)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原有使用功能和內部結構的;

(三)欠繳租金累計滿3個月的;

(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且所購住房已交付使用滿2個月的;

(五)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Ⅳ 天津市公租房公證手續怎麼辦

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

(一)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以下簡稱「三種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5)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公租房政策特徵:

公共租賃住房作為有別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尚無一個內涵統一的明確界定。分析《指導意見》中對於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要求,比較各地方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中對於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呈現如下特徵:

保障性。住房權是得到《世界人權宣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等國際公約一致確認的一項基本人權。

《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培育住房租賃市場,滿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舉措。由此可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政府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之後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種新型保障性住房。

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賃住房不是在房地產市場中自發生成的,而是由國家推動出現的,是國家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為設計的新型住房類別,因此公共租賃住房的發展,尤其是發展初期,只有在國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發展軌道。

Ⅵ 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建設和管理辦法的發布令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設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版財政局擬定的天津市新建權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建設和管理辦法的通知
津政辦發〔2012〕29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建設交通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擬定《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經營性公建建設和管理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Ⅶ 天津公產房買賣有何規定和具體流程

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嚴格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三條: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准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

第三十五條:國家實行房地產成交價格申報制度。

房地產權利人轉讓房地產,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如實申報成交價,不得瞞報或者作不實的申報。

(7)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

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少有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

一般情況下,一次購房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徵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購房都是3%,不分面積。

Ⅷ 2017天津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哪些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

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8)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根據《天津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公共租賃住房:

1、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符合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條件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已領取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2、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非農業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滿18周歲以上單人戶)。上年人均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標准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

3、經市人民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其中,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三種補貼的申請條件也均有規定。

Ⅸ 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是產權證嗎

合同跟產權證是兩碼事。合同可能就是在規定期限內有了使用權,最終使用權,決定權還是歸為產權所有人的

Ⅹ 《關於<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津國土房管[2008]818號)全文哪裡有

【標 題】關於《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
【時 效 性】有效
【頒布單位】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內容分類】房產管理 【頒布日期】2008-9-25
【實施日期】2008-9-25
【失效日期】
【文 號】津國土房管[2008]818號

關於《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

各委、局、集團公司,各區縣房地產管理局,市房產總公司,公用公房經營管理處,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的管理,切實維護公有住房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04]第72號),結合實際情況,現就《天津市公有住房變更承租人管理辦法》(津國土房管[2007]489號)中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申請變更承租人的規定補充如下:

一、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配偶、子女也可以申請過戶。

二、承租人死亡時,戶籍在承租人承租的公有住房內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親屬,經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同意,共同簽訂同意過戶協議書,公證後也可以申請過戶。

三、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僅有一人的,應當做過戶聲明,並進行公證。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中有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外的其他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申請過戶時,其他符合過戶條件的家庭成員應當達成一致過戶意見,並承諾保證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該公有住房的生活居住,對上述意見和承諾進行聲明公證(聲明書見附件)後,可以申請過戶。

還有個附件,是《公有住房承租聲明書》,你可以自己下載。

希望這個對你有幫助。

閱讀全文

與天津市公有住房管理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