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蘇州人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么
你月收入低於2500,
沒有什麼存款,
可以申請的
⑵ 蘇州市2019年最低工資扣除個人社保繳費和住房公積金後是多少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最低工資標准指的是應發工資而不是實發工資。
應發工資和實發工資是兩個概念,應發工資是勞動者在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應發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實發工資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後,實際上發到勞動者手裡的工資。如,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做了這些合理的扣除後所實發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⑶ 蘇州如何申請經濟適用房
蘇州的經濟適用房抄有兩種,一種是拆遷房,有固定供應對象,也就是拆遷房子的家庭,其他人想買也不可能.另一種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蘇州從2005年開始對市場供應,每年1000套左右,供應對象是家庭年收入4.5萬元以下,人均居住的建築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本地戶籍5年以上的家庭,條件傾向於條件較差的群體,售價有2000和2100元兩種.今年將供應1600套.
你如果是蘇州本地人,可向市房管局咨詢,或登陸」蘇州市房產信息網」查詢相關政策.
⑷ 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3月,是蘇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絕對控股公司,2014年9月實現公司實體化運作,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民生實事工程的高度重視。公司以「建市民滿意的保障房」為工作目標,堅持做優做精,突出主業,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度;堅持廉潔從業,清白建房,確保建成市民滿意的廉潔工程;堅持多元發展,開拓市場,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實現公司又好又快發展。
法定代表人:何靜清
成立時間:2012-03-31
注冊資本:103327.922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50000007984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蘇州市南環東路10號1幢570室
⑸ 蘇州政府對無收入單身人士住房有什麼補貼
沒聽說過有這樣的補貼。
⑹ 我是蘇州本土的沒房能申請廉租房嗎
一、享受公共租賃住房要啥條件?
(一)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
1、具有當地戶籍,並符合現行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條件;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未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政策,但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除外;3、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申請人及其家庭人員在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後,不再享受住房保障的租賃補貼政策。
(二)新就業人員:
1、持有大中專院校畢業證,從畢業當月計算起未滿60個月;2、在本地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金;3、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地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4、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外來務工人員:
1、在本地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金;2、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地無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3、申請政府提供家庭型成套住房的申請人,應當是在本地居住就業並已有一定的年限;4、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公共租賃住房怎樣申請和審核?
(一)申請承租城市居民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必須先按相關程序和規定申請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的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政府機構設立的 「住房保障窗口」提出書面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部門和機構應當按照本轄區住房保障的相關規定,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人隱瞞身份、住房和收入狀況,以虛假證件或證明材料申請配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機構對其2年內不予配租。申請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機構責令其退房,5年內不予配租。
(二)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其用人單位向所在地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提出申請。住房保障實施機構不受理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的個人申請。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予以登記;對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已登記的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適時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用人單位出具虛假證明申請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住房保障機構可以在2年內停止受理該單位的申請。
三、配租結果要向社會公布
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實行輪候配租制度。已登記的申請人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按照規定的輪候方式公開進行,配租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辦理配租入住手續時,應當與住房保障實施機構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辦理配租入住手續時,由申請人、用人單位與住房保障實施機構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明確出租人與承租人、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不接受政府配租的房源、不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入住手續的,作棄權處理。住房保障實施機構二年內不再受理棄權申請人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
四、年度復審不符條件的要退租
城市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租賃公共租賃住房實行年度復審制度。經復審不再符合租賃條件的,應當退出已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對僅因經濟收入原因不再符合租賃條件且退房確有困難的,經申請核准,可按調整租金標準的方式繼續承租。
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初次承租期一般為1~3年。初次承租期滿後,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繼續承租。新就業人員繼續承租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續租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並應當根據合同約定提高續租期內的租金標准。
五、繳租金可動用住房公積金
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的基本租金為住房市場同類地區、同類住房的平均租金價格的70%左右;對符合城市居 民住房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承租的按市場平均租金 50%左右的比例實行減免。具體租金標准,由市、縣級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住房保障部門確定,並適時調整、公布。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應及時繳納租金和其他費用。
承租人可提取本人和共同租住的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繳納租金。
六、公共租賃住房不得轉借轉租
承租人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得轉借、轉租、閑置、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對住房進行二次裝修、改變原有使用功能以及內部結構。承租人應當合理使用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因不當行為造成房屋和家用設施損壞的,應當賠償;因過失造成責任事故,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租人將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轉借、轉租、改變用途的,或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未居住的,或累計6個月以上未繳納租金的,或合同期滿不符合續租條件的,出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應當承擔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
⑺ 蘇州市人均住房面積和生活保障水平最低標准,是多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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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蘇州經濟適用房有什麼新政策
蘇州經濟適用房優惠政策單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根據《實施辦法(試行內)》關於「申請購買容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實行家庭成員全名制。申請人與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收養關系」的規定,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必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單身未婚人士不能申購經濟適用住房。
對於二手房,這個絕對不會限制。以上的每個問題都是有關於經濟適用房產權和二手房產權的對比,對於我而言,大概了解到兩者之間的區別,當然二手房買賣交易的自由度相對大,申購經濟適用房則有諸多的限制,畢竟經濟適用房的目的不在於產生利益,而是造福於民。當然,經濟適用房產權和二手房產權之間依然存在許多不同之處,如果想了解,可以登錄國土局網站查詢了解。
⑼ 蘇州廉租房申請條件
《辦法》規定,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第一,申請家庭人均收入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收入標准;
第二,申請家庭人均現住房面積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確定的面積標准;(為了讓更多的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條件,蘇州將降低廉租房申請門檻,計劃把申請標准放寬到人均使用面積13平方米或人均建築面積16平方米。)
第三,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為當地非農業常住戶口;
第四,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
第五,符合當地廉租住房政策規定的其他標准。
申請人應由申請家庭的戶主來擔任。如果戶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可推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員來擔任申請人。
6種情況取消享受廉租房資格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應當按年度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變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