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區別是什麼
商品房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或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而自建、參建、委託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築物不屬於商品房范圍。
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起社會保障作用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等構成。
1、來源不同:商品房由開發商籌建;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組織建設。
2、購買條件不同:商品房只要有足夠的資金就可以買;但保障性住房必須達到一定條件、要當地政府部門審核批准才能購買或租用。
3、產權性質不同:商品房的購買人有完全產權,可以自由處分;但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只能居住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理房屋的權利;經適房是不完全產權,5年內不得買賣。5年內確需出賣的,由政府回購。5年後可以出賣,但需要上交一定比例的收益金給政府。
⑵ 保障房建設的意義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安排原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發展最為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下大氣力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
其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權威測算顯示,今年新增的75億元廉租房建設投資及其所帶動的地方和社會投資,可以拉動鋼材消費量65萬噸,水泥消費量50萬噸。同時,此次國家還安排了17億元中央投資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這可以拉動鑄鐵消費量兩萬噸,鋼材消費量10萬噸,水泥消費量30萬噸。
再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簡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工的棚戶區(危舊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從今年開始,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要擴大農村危房改造的試點工作,所以我們把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解決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的改造問題、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統稱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況的低收入家庭,對保障性住房有租賃與買賣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這是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本質的區別。通過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盡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產權。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組屋」,既有租,也有售。
⑶ 保障性住房優缺點
保障性住房
優點:1、安居保障 2、產業帶動 3、刺激消費
缺點:1、設計滯後 2、質量隱患 3、管理漏洞 4、資金短板 5、政策不周 6、法制不全
⑷ 什麼叫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在對中低收人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包括兩限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政策性租賃以及廉租房。
完整的保障性住房運行機制包括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供應規劃體系、進退管理體系、支持保障體系和資金運作體系。

(4)保障性住房的意義擴展閱讀:
保障性住房的區分
政府當然可以用市場化的方式建設社會保障性住房,但並不等於凡是市場化的住房都成了社會保障陛住房。尤其凡是交納了土地出讓金的商品房都不能列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疇,更不能認為政府建設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削弱市場經濟中的商品房。
劃撥土地上的住房,其土地的財產權利歸國家所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者只擁有房屋的實體財產,但並不擁有土地的財產權利。而土地非出讓的劃撥則是政府的埋單部分或財產收入的轉移部分。這就是住房保障性質的最基本特徵。
⑸ 保障性住房的社會意義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安排原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發展最為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下大力氣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 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⑹ 保障性住房的意義是什麼
您好,
以下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您。
意義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於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的安排原則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發展最為需要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下大氣力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
其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權威測算顯示,今年新增的75億元廉租房建設投資及其所帶動的地方和社會投資,可以拉動鋼材消費量65萬噸,水泥消費量50萬噸。同時,此次國家還安排了17億元中央投資用於棚戶區改造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這可以拉動鑄鐵消費量兩萬噸,鋼材消費量10萬噸,水泥消費量30萬噸。
再次,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後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於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簡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工的棚戶區(危舊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從今年開始,黨中央、國務院提出了要擴大農村危房改造的試點工作,所以我們把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廉租房、經濟適用住房,解決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的改造問題、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統稱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況的低收入家庭,對保障性住房有租賃與買賣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這是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最本質的區別。通過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論是哪一類住房,最終目的都是盡快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產權。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組屋」,既有租,也有售。
⑺ 現在的所謂保障性住房,它們的作用到底是什麼
我覺得他們的作用就是提供一些支持性的幫助。解決一些住房的問題。
⑻ 保障性住房是什麼意思
保障性住來房是指政府在對中低收源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住房。
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經濟適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區、墾區、煤礦職
工的棚戶區(危舊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保障性住房是多形式的,既有出租形式,也有出售形式
的。
社會保障性住房是我國城鎮住宅建設中較具特殊性的一種類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據國家政策以及法
律法規的規定,由政府統一規劃、統籌,提供給特定的人群使用,並且對該類住房的建造標准和銷售價格
或租金標准給予限定。

(8)保障性住房的意義擴展閱讀
保障性住房的產生背景:
世界各國將住房大多分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買單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則是私人擁有不享
受政府買單優惠的自建或市場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種保障性住房叫公營住房,類似於廉租住房,
住戶是沒有任何產權的;還有一種是公團住房,政府提供相當的優惠條件,使得住房者擁有一部分
產權。
⑼ 什麼是保障房什麼
保障房,就是保障性住房的簡稱。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1、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機構擁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賃房。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其目的是解決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而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個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爐的「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說是將經濟適用房變成「擴大版的廉租房」。
4、定向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地拆遷房屋的農戶。
5、兩限商品房。即「限套型、限房價「的商品住房。為降低房價,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銷售價格的基礎上,以競地價、競房價的方式,招標確定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由中標單位按照約定標准建設,按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6、安居商品房。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