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
首先必須滿足四項條件:
據了解,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租賃或購買1套保障性住房:滿足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戶籍、勞動關系和各項社會保險要求;符合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和財產標准;無房或者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接著像相關部門提供申請資料
申請需提供哪些材料:
居民申請租用、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提供:家庭成員身份證件、戶口簿等;家庭成員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用人單位證明、勞動用工合同及社保證明;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街辦審核結果公示15天: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將審核結果公示15日,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姓名、收入、住房等情況。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准。核准結果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公示15日,並在當地電視、報紙、政府網站等媒體上公開。
審核不過關告知申請人:
保障性住房實行輪候分配製度,按照抽簽、搖號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確定輪候及分房順序。未經相關程序不得擅自改變分配對象和輪候次序。對拒不配合調查,申請材料不齊全、不真實或者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初審、復審或者審核部門應當退回其申請,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⑵ 福州如何申請保障房
一、外地務工者能否申請保障房?
自2010年起,獲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來務工人員,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無住房的,可以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保障資格的工作單位位於馬尾區、琅岐經濟區的申請人,房源在馬尾區或琅岐經濟區范圍內提供。
二、今年福州經適房什麼時候可以申請?怎麼知道有沒有被批?
今年福州保障房申請將實行常年受理。任何時候都可以通過正規手續去申請。被核準的經濟適用房會根據房源的統一組織安排,提前半個月左右在報紙、以及福州房管局網站進行公示通知。同時,也會一一打電話通知申請人。
三、保障房的審批程序是怎樣的?
(一)申請:申請人向現居住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
(二)初審公示: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並在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即報送所在地的區房管局(馬尾區房管所)。
(三)復核:各區房管局(馬尾區房管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核、查檔。經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即報送市房管局。
(四)批准和公示:市房管局進行審核並將申請人家庭成員身份信息轉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進行查檔,經審核、查檔基本符合條件的,納入待公示範圍,市房管局結合年度保障工作總體安排,統一組織在報紙和福州門戶網(房管局板塊)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批准其購房資格
⑶ 福州市到哪申請保障性住房
購手續這樣辦理:按照申請、登記、公示、審批的辦法,分批次批准購買經濟適用房。具體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人戶口在馬尾區的向馬尾區建設局)申請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並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後,報區房管局審核後,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
(三)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後,在福州日報、福州市地房地產聯合信息網上公示15天。
(四)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准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五)申請人持批準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和選房順序號,向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建設單位辦理選房和購房手續。 按得分確定批准順序 對符合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請人家庭的現住房面積、落戶時間以及困難情況等進行評分,以分數高低確定申購批准順序。
⑷ 在福州如何申請廉租房廉租房和公租房一樣嗎
符合廉租房申請標準的人,可以去居住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申請。廉租房和公租房比較類似,都是政府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一種保障性住房,而且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根據《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空衫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財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標准;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
(4)申請福州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第二條 整合公共租賃住房政府資金渠道。廉租住房並入公共租賃住房後,地方政府原用於廉租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渠道,調整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設。原用於租賃補貼的資金,繼續用於補貼在市場租賃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
從2014年起,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以及租賃補貼資金繼續由財政部安排,國家發展改革委原安排的中央用於新建廉租住房補助投資調整為公共租賃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投資,並向西藏及青海、甘肅、四川、雲南四省藏區、新疆自治區及新疆建設兵團所轄的南疆三地州等財力困難地區傾斜。
⑸ 福州廉租房申請詳細步驟
會不會被套路了,建議還是自己去申請,關鍵的時候找相關領導關照下。
廉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市區常住戶口,且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6年以上。家庭成員如有戶口遷入的,遷入必須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門發放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可達到廉租房申請條件。
3、無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
廉租房的申請對象主要是針對本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分配對象主要是低保戶和一些特定保障對象
本省廉租房申請程序和材料如下:
向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應當提供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自申請被接受之日起,經街道(鎮)初審(30個工作日)、公示(7個工作日),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復審(各15個工作日),設區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核登記(15個工作日)、公示(7個工作日),符合條件的進入輪候程序,即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申請人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申請順序等因素實行輪候,並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排序。
符合條件的家庭只能選擇一種住房保障方式,實物配租優先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⑹ 福州保障房申請條件是什麼如何申請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我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我市工作、居住; (二)在我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符合市**公布的當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公布的當年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 申請人未婚的,還必須年滿40周歲;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必須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與申請人在同一戶口本的家庭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親屬」)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應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申請人雖無住房,但與申請人在同一戶口本的家庭直系親屬之一有住房的,該申請人不屬無房戶。 申請人結婚滿三年,申請人與其配偶均無住房,且申請人與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戶口本時間至申請日時已連續滿三年的,該申請人可視為無房戶,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可不合並計算。 申請人與家庭直系親屬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戶口分戶或者遷出的,該家庭直系親屬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仍應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第十八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區戶籍的; (二)申請之日前5年內購買或者出售商品房的; (三)申請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過**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五)申請人與配偶離異時間雖滿2年,但在離異前一方已享受過**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⑺ 福州市保障性住房怎麼申請誰曉得
三類家庭可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具體條件分別如下: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申請人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且申請之日落戶時間已滿3年;
2、申請人在本市五城區工作、生活;
3、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市政府確定的准入標准(家庭年收入7.8萬元以下、家庭財產47萬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以下)。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1、申請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區居民戶籍或者屬於本市五城區農村村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2、申請人在本市五城區務工且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6年,或屬於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區累計繳交養老等社會保險滿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3、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符合市政府確定的准入標准(家庭年收入7.8萬元以下、家庭財產47萬元以下);
4、家庭成員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申請人屬於在本市五城區范圍內的省、市、區屬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且已轉正定級的在編工作人員;
2、申請家庭在本市五城區年收入、財產符合市政府確定的准入標准(家庭年收入7.8萬元以下、家庭財產47萬元以下);
3、家庭成員在本市五城區無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7)申請福州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申請之日前5年內家庭成員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房產登記機構交易登記時間為准;
2、申請家庭成員已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實物住房保障的;
3、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⑻ 怎麼申請保障性住房
二、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註:以上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四、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⑼ 福州市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以及申請流程
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我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我市工作、居住;
2、在我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3、家庭年收入符合市政府公布的當年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4、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
申請人未婚的,還必須年滿40周歲;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必須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與申請人在同一戶口本的家庭直系親屬(指配偶渣陪、父母、子女,以下簡稱「直系親屬」)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應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申請人結婚滿三年,申請人與其配偶均無住房,且申請人與父母或者子女在同一戶口本時間至申請之日時已連續滿三年的,該申請人可視為無房戶,其父母或者子女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可不合並計算。
申請人與直系親屬在申請之日前3年內戶口分戶或者遷出的,該直系親屬的年收入、住房建築面積仍應與申請人合並計算。
二、申請人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我市五城區戶籍的;
2、申請之日前5年內購買或者歷汪出售商品房的;
3、申請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過政府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4、申請人與配偶雖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5、申請人與配偶離異時間雖滿2年,但在離異前一方已享受過政府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6、申請人雖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帳戶,但該帳戶未建立於市本級的肢梁仔。
(一)申請:申請人向現居住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相關資料,辦理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
(二)初審公示:街道辦事處或鎮政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並在申請人所居住的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即報送所在地的區房管局(馬尾區房管所)。
(三)復核:各區房管局(馬尾區房管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10日內進行復核、查檔。經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即報送市房管局。
(四)批准和公示:市房管局進行審核並將申請人家庭成員身份信息轉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進行查檔,經審核、查檔基本符合條件的,納入待公示範圍,市房管局結合年度保障工作總體安排,統一組織在報紙和福州門戶網(房管局板塊)公示,公示期15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批准其購房資格。
⑽ 申請福州市廉租房需要哪些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五城區城鎮戶口(農村村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除外),並在本市工作、居住;
(二)在本市五城區落戶時間滿3年;
(三)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財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標准(家庭年收入3.8萬元以下,家庭財產9.5萬元以下);
(四)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標准(13平方米以下)。
(10)申請福州保障性住房擴展閱讀:
不能申請的條件: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廉租住房保障:
(一)申請家庭成員通過購買住房取得我市城區戶籍的;
(二)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房產交易行為(含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的,交易時間以市、區房產管理(登記)部門交易登記時間為准;
(三)申請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過政府優惠價政策性住房的;
(四)申請人與配偶已離異,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五)申請人雖已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該賬戶未建立於市本級的;
(六)申請家庭成員自有機動車輛(不含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店面、商鋪及其它各類非住宅房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