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東莞市農民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東莞市農民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2021-02-09 19:12:52

㈠ 粵府(1983)68號文件——政府直屬機關房屋管理的暫行辦法

但願能幫到你,希望採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
第15號
《呼和浩特市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辦法》已經2011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二○一○年九月八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管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及附屬設施補償和人員安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因城市建設需要,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應當給予補償並保障本村村民的居住條件。
第四條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拆遷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拆遷辦)對本市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拆遷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審查批准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三)調解拆遷糾紛,做出行政裁決;
(四)查處違法拆遷行為;
(五)其他涉及拆遷的管理職能。
國土、規劃、建設、公安、房產、勞動和社會保障、城管、工商、土地收儲、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和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做好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
第五條市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市拆遷辦予以監督管理;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的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由市拆遷辦組織實施,轄區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六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具備條件的,轄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建設村民住宅小區安置本村村民。不具備建設村民住宅小區條件的,應當採取回遷、異地安置等措施,確保村民的居住條件。
第二章拆遷管理
第七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拆遷,徵收單位應當向市拆遷辦提出徵收拆遷申請,經批准發給《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徵收單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房屋拆遷申請書;
(二)市人民政府批准徵收集體土地的文件;
(三)市土地收儲中心出具的用地相關文件;
(四)拆遷計劃、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九條市拆遷辦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徵收單位、實施拆遷單位、拆遷范圍、拆遷和搬遷期限等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並現場公布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接受群眾監督。
徵收單位與被徵收人應當就房屋補償安置等事項進行協商,並簽訂房屋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條徵收單位與被徵收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一方當事人申請,由市拆遷辦進行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市拆遷辦應當作出裁決。
第十一條市拆遷辦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已滿,被徵收人仍未搬遷的,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轄區人民政府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和拆遷產權不明或無主房的,房屋徵收單位應當就徵收房屋的有關事項刊登於《呼和浩特日報》,經市拆遷辦審核後,徵收單位應當向公證機關辦理符合訴訟要求的證據保全,由區政府組織實施拆遷。
第十二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中,對涉及軍事設施、文物古跡、古樹名木、宗教場所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章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十三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具體補償方式由徵收單位與被徵收人協商確定。
下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予補償,一律無償拆除:
(一)搶建、搭建、亂建的違章建築;
(二)超過二層以上的非法建築;
(三)佔用耕地的違章建築;
(四)用簡易材料搭建的不具備居住條件和使用功能的構築物。
第十四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貨幣補償,實行房地分離以地為主的補償方式。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價格由被徵收房屋建築重置成本價結合建築容積率和被徵收房屋宅基地徵收價兩部分組成。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建築容積率是指宅基地上房屋建築總面積與宅基地面積之比。
建築容積率執行《呼和浩特市市轄區農村宅基地規劃和用地管理辦法(試行)》(呼政發〔2005〕51號)中「重點控制范圍和一般控制范圍內建築容積率不得超過0.75,重點控制范圍和一般控制范圍外建築容積率不得超過0.4」的規定。
第十六條被徵收房屋具有合法房屋權屬證明的,其成本重置價依照產權證載明的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合法房屋權屬證載明的建築面積小於以建築容積率1.1確定的建築面積部分,按本辦法第十七條(一)、(二)補償。
第十七條被徵收房屋沒有合法房屋權屬證明的,按下列規定補償:
(一)實有建築容積率在0.75以內的,對實有建築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對容積率不足0.75面積的部分給予400元/m 2的補償,並再對容積率0.75至1.1之間的面積按300元/m 2予以補償;
(二)實有建築容積率在0.75-1.1之間的,對0.75以內的實有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對剩餘實有面積按400元/m 2補償,對不足1.1的部分按300元/m 2補償;
(三)實有建築容積率超過1.1的,對0.75以內的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對0.75至1.1之間的部分按400元/m 2補償,對超過1.1的部分按200元/m 2予以補償。
第十八條被徵收宅基地補償標准,按照宅基地使用證明載明的面積乘以宅基地地類補償標准予以確定。沒有宅基地使用證明的,按實際測量的面積乘以宅基地地類補償標准予以確定。
市轄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宅基地所在區位、環境、交通等因素對地類補償標准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被徵收房屋每平方米的建築成本重置價和宅基地區片劃分及宅基地徵收地類補償標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並適時調整。
第二十條集體宅基地徵收中涉及的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工廠、加工車間等生產經營性用房按產權產籍所載明的房屋用途進行評估予以補償。擅自改變土地或房屋使用用途的,拆除時仍按原批准使用用途予以補償。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宅基地面積小於等於204m 2的,按照建築容積率0.75確定的建築面積進行產權調換,剩餘的房屋建築面積按200元/m 2予以補償。宅基地面積大於204m 2的,按照宅基地204m 2以建築容積率0.75確定的面積進行產權調換;宅基地大於204m 2的部分和剩餘的房屋建築面積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確定的標准進行貨幣補償。
前款規定實行產權調換的,不再對宅基地予以補償。回遷村民住宅小區的,雙方互不找差價;回遷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的,雙方視情況互找差價。
第二十二條村民私自轉讓宅基地或院落,沒有合法手續的,對買受人的購置、建設、修繕的支出費用予以補償。其宅基地不予補償。
對私自買賣宅基地的村民,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
第二十三條徵收人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家補助費。
實行產權調換的,在過渡期限內,被徵收人自行安排住處的,徵收單位應當支付過渡費;被徵收人使用徵收單位提供的周轉房的,不支付過渡費。在批準的延長過渡期限內,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徵收人,徵收單位應當在逾期之月起,雙倍發給過渡費。
第二十四條被徵收人積極配合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並在規定期限內搬遷的,徵收房屋單位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十五條徵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由徵收單位與村民委員會依據國家、自治區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市拆遷辦應當對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第二十七條市拆遷辦的管理人員,應當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文明、規范執法。
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野蠻拆遷等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查處不力的;
(二)玩忽職守、以權謀私、索賄、受賄的;
(三)與當事人串通故意侵害另一方利益的。
第二十八條房屋權屬證載明的面積有爭議的,以實際測量並經轄區人民政府確認為准。
第二十九條能夠證明被徵收宅基地和房屋權屬合法的材料有:
(一)持有《村鎮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1982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房屋,持有區人民政府建設年份證明的;
(三)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建成的房屋,持有市或城建(建設)部門批準的村鎮房屋准建(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明的;
(四)1991年9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建成的房屋,持有區人民政府、市或區土地部門批準的土地使用證明和市或區城建(建設)部門批準的村鎮房屋准建(許可)證的;
(五)2001年5月1日以後建成的房屋,持有市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和市土地部門批準的土地使用證明的。
(三)、(四)、(五)項涉及的村鎮房屋若建設年份不清的,由區人民政府確認其建設年份。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本市其他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規定與本辦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㈡ 關於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的新政策是怎樣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類似於金融機構,其增值收益來源依靠利率差;但管理中心又不像金融機構,還可以依靠中間業務等手段贏利。利差是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的惟一來源。可見,利率對住房公積金的影響非常之大,把住利率,無異於把住了住房公積金的「命門」。為應對通貨膨脹和抑制流動性泛濫,央行運用利率杠桿於2007年先後6次提高了人民幣存貸款利率水平,同時也對住房公積金的存貸款利率作了相應調整。 撇開商業銀行利率不說,僅就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而言,因其利率頻繁調整,暴露出一些弊端,影響了住房公積金成效的更大發揮。 一、煩雜的住房公積金利率 住房公積金利率由三部分組成:管理中心給公積金繳存人賬戶資金結算的利率、受託銀行給管理中心開設的公積金專戶資金(沉澱資金)結算的利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目前,這三部分利率政策及現狀是這樣的: 管理中心給公積金繳存人的利率分兩個檔次。上年結轉的利率按三個月整存整取利率計,當年歸集的住房公積金按活期利率計。以2007年最後一次住房公積金利率調整為例,這兩個檔次的年利率水平是 3.33%和0.72%。當年歸集的資金利率未變,而上年結轉的資金利率較該年初的1.8%,增加了1.53個百分點,增幅達85%。 受託銀行給管理中心的沉澱資金結算的利率按單位存款利率計息。以單位存款最高利率(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為保證資金使用,公積金單位存款還有半年、三個月定期和部分活期)算,2007年末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為4.14%,較該年初的2.52%提高了1.62個百分點,增幅為64.3%。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五年期(含)以下和五年期以上兩個檔次。其2007年末的利率水平是4.77%和5.22%。分別較年初的4.14%和4.59%增加了 0.63個百分點,增幅僅有15.2%和13.7%。

㈢ 東莞市出租屋管理規定這個時侯不讓進怎麼辦

先不要來東莞

㈣ 東莞那種農民房沒證的拆遷有補償嗎

沒有保障,小產權房可以買有規模的,稍微有保障一點
但是便宜啊

㈤ 廣東省東莞市農村宅基地房產繼承流程與相關費用!

因為宅基地使用權是特殊的用益物權,是一項特殊的財產,其特殊性表現為:,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從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農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除交納數量極少的稅費外,無需交納其他費用,原則上是無償取得。第二,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密切相關,一經設定即具有極強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轉。第三,宅基地使用權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權為保障農民居者有其房而設立,具有社會保障職能。宅基地使用權的特性決定了它是一項不適於繼承的特殊財產。

㈥ 東莞市農村建房要報建嗎原本一層,現拆了它,重建二層。(長久合法用地)

根據規定房屋建設必須報建,但是農村很多地方管理並不嚴格,有時候可能不需要報建

閱讀全文

與東莞市農民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