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施工現場清退方案範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兩規定一辦法」,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關於開展幹部職工領導幹部違規多佔住房清退專項整治活動的有關要求,加強幹部職工住房管理,清退幹部職工違規多佔住房,做到「無多佔、零違規」,為我局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二、清退規定
(一)清退對象
全局幹部職工,含退休職工。
(二)清退范圍
1、違反政策規定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
2、違反政策規定參加集資建房的;
3、違反《壯族自治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暫行辦法》號和《關於嚴明危舊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紀律的通知》等文件規定購買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住房的;
4、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多購房未按自治區有關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存在問題清理整改規定整改的;
5、違反政策規定佔用單位公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的。
(三)清退原則
幹部職工家庭(指夫妻,下同)有違反政策規定購買公有住房、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參加集資建房、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購買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或違反政策規定佔用公有住房的,必須清退。
1、幹部職工家庭已購買房改住房(包括購買公有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參加集資建房,下同)超過一套的,必須清退。夫妻婚前符合政策規定分別購買的,不屬於清退范圍。
2、幹部職工家庭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後,不得再參加集資建房,已參加的必須清退。
3、幹部職工家庭購買的房改住房面積已達標的,不得購買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非還建住房,已購買的必須清退。
4、幹部職工家庭參加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多購房未按自治區有關市場運作方式建設住房存在問題清理整改規定整改的,必須清退。
5、幹部職工家庭已購買有住房的,必須退出租住或佔用的公有住房。幹部異地調動,在新工作城市無住房的,可以按政策規定租住公有住房。
(四)清退方式
清退對象凡佔有屬於清退范圍住房的,必須退回住房原產權單位或建設單位,原產權單位或建設單位已撤銷的退交其上級主管單位。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我局幹部職工違規多佔住房清退專項整治活動的領導,確保專項整治活動順利開展,成立幹部職工違規多佔住房清退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四、方法步驟
清退整治工作在2014年底前完成,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4年5月30日前完成)
通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組織幹部職工認真學習住房清退專項整治活動的有關文件,熟悉、了解此次清退處理的有關政策規定,提高思想認識,扎實做好住房清退專項整治工作。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2014年6月15日前完成)
按照縣清退專項整治活動總體部署,確保清退活動不走過場,清退范圍不留死角,清退對象不遺漏,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帶頭清退,自覺接受監督。全體幹部職工本人要嚴格對照住房政策規定填寫參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等情況,認真填寫《幹部職工家庭違規多佔住房申報登記表》,無違規多佔住房情況,或有多佔住房情況但已完成清退整改的填寫《幹部職工家庭政策性住房零違規報告》,各站所負責收集各站所幹部職工填寫的表格,並依據相關政策,認真審核登記表,認定有違規問題的,提出整改意見,與登記表一並上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幹部職工上報的登記表經局領導審核後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
第三階段:整改清退(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
按照審定的整改意見,對存在的違規問題,組織有違規多佔住房情況的幹部職工於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整改清退,各站所填寫《幹部職工家庭違規多佔住房清退整改情況統計表》和《本單位幹部職工違規多佔住房清退整改情況報告》報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四階段:總結匯報(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
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各站所上報的統計表及情況報告,審核後報局主要領導審核簽字,於2014年11月30日前,將《幹部職工家庭違規多佔住房清退整改情況匯總表》及我局開展幹部職工違規多佔住房清退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情況總結一並上報縣清房辦。
❷ 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質量管理自查報告
關於迅速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
質量摸底排查的通知
鄂建文〔2012〕10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房產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有關文件精神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和分配管理工作會議部署,進一步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管,杜絕質量安全隱患,決定在全省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管理摸底排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一)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區內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
(二)2009年12月31日以後竣工並投入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檢查內容
(一)在建項目
1、各級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工程質量監管職能情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4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質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234號)等文件及《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控制導則(試行)》情況;對工程質量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投訴的查處情況等。
2、工程質量管理情況。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各方主體履行法定基本建設程序情況,執行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竣工驗收及備案等制度情況;參建各方主體和施工圖審查、質量檢測等有關機構質量管理體系建立運行情況及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等執業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情況。
3、實體質量抽查重點:
(1)主體結構質量:樓板厚度、砼強度、砌築砂漿強度等;
(2)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實體質量:如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廁浴間蓄水和給水管道嚴密性、排水管道通球試驗等;
(3)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進場驗收和復驗制度執行情況;
(4)屋面、牆體、廚衛等重點部位質量通病防控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
4、「瘦身鋼筋」、新型牆材、建築節能等突出質量問題治理情況;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工作落實情況。
(二)竣工項目
1、質量情況。內外牆體、結構樓板是否因差異沉降出現裂縫,散水是否有沉降、開裂情況,廚衛、外牆是否有滲漏情況,安裝使用功能及建築安全防護等情況。
2、程序履行情況。是否辦理竣工驗收和備案。
3、配套設施施工情況。如道路、綠化、供水、供氣等。
4、使用管理情況。保修期內各責任主體履責,物業維修保養管理,質量投訴處理等。
三、檢查方式
(一)對在建項目主要採取資料檢查和現場實體檢查的方式,具體檢查內容見附表1;對竣工項目主要採取資料檢查和用戶走訪的方式,具體檢查內容見附表2。
(二)在建項目資料檢查和現場檢查必須全面覆蓋;對已竣工項目,採取實物查看、用戶走訪和資料核查相結合的方式,用戶走訪以項目為單位,每個項目不少於5戶。
(三)2月6日~20日,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全面自查自糾,各市(州)建設、房產主管部門全面組織檢查。本月底起,省住建廳將組織專家分期分批對在建項目進行全數督查。
四、檢查要求
(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本次檢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量大,涉及部門多,各地要高度重視,根據通知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對在建項目,由建設主管部門牽頭,房產主管部門配合;對竣工項目,由房產主管部門牽頭,建設主管部門配合。各地要廣泛發動企業,告知企業自查的具體內容,方便施工、監理、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開展自查工作;要按照分類指導、逐項落實的原則,督促認真開展自查,不走過場。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對在建項目,重點檢查地基基礎分部基礎處理及樁基檢測是否符合規范、標准要求;主體結構分部在資料驗證性檢查和觀感檢查基礎上,借鑒省住建廳監督執法檢查模式,委託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重點對工程鋼筋直徑、樓板厚度、混凝土和砂漿強度、砌體強度進行實體檢測。對竣工項目,重點檢查構件開裂、廚衛、外牆滲漏、質量投訴處理等情況。各地要抽調作風好、素質高的同志組成檢查組,依據制定的檢查內容和評價標准,逐項工程、逐個條款檢查到位,確保檢查質量。
(三)嚴查實處,不留隱患。各地要加大對各類質量問題的處理力度:對存在質量問題和隱患的工程,要書面通知有關單位限期整改,並對整改情況跟蹤復查;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結構安全隱患的工程建設責任方,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按照省廳有關建築市場信用管理的要求對責任單位進行記錄和公示。檢查結束後,應將結果予以通報。各地在自查過程中,要認真總結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情況報告。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分析匯總在建項目自查情況並填寫附表3,房產主管部門負責分析匯總竣工項目自查情況並填寫附表4,各地材料於2月25日前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
聯系人: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張巍
地址:武漢武珞路456號新時代商務中心1902室
郵編:430064
電話:027-67120972,027-67120970(傳真)
附表:
1、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項目質量檢查表
2、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項目質量檢查表
3、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項目質量問題排查統計表
4、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項目質量問題排查統計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廳辦、設科處、住房保障處,省建管局、省房改辦、省質安總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發
❸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限期進行整改
嚴肅整改 狠抓落實
——務院辦公廳發整改通知要求全第二督查發現問題限期進行整改
新華網北京7月28電 5月旬6月旬務院部署展重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第二督查同審計署進行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督查審計情況看各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央、務院重決策部署總體情況別區部門存工作協調、落實位、工作進度慢等問題
針督查發現問題務院辦公廳近發《關於全第二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通知》要求關區部門認真糾嚴肅整改限期處理解決存問題
整改通知劍指五類問題
根據記者前期跟隨督查組調研解情況總體看各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重政策措施態度堅決、思路清晰、積極作督查同發現影響政策落根梗阻現象仍比較突:些部門央部署缺乏深入細致研究能制定接氣實施細則存議落實議、文件傳達文件現象;些部門缺乏深入線調研重政策措施公實際效沒數;些部門落實重政策部署囿於局部利益相互推諉扯皮
整改通知充肯定各區、各部門取工作效同明確指貫徹落實力五類問題督查審計情況看各區、各部門胸懷全局、主作、改革創新、畏困難、講求實效推重點工作取積極進展總體情況別區部門貫徹落實重政策措施存工作協調、落實位、工作進度慢等問題存欺瞞、弄虛作假工作作等極別現象
整改通知強調些問題現象存影響財政預算執行、項目投資落度各項工作任務期完更別問題現象擾亂工作秩序違反財經紀律積聚經濟風險損害黨政府形象必須認真糾嚴肅整改
整改事項涉及28部門
整改通知要求整改事項共26項其21項涉及北京、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19省(區、市)5項涉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質檢總局、工業信息化部、土資源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食品葯品監管總局9部門包括土閑置、財政資金沉澱、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網路提速降費、葯品審評審批等面
用面督查發現存建設用量閑置問題2009-2013已供應建設用閑置土總量占期平均供應量28.6%達30.5%
財政資金使用面督查發現財政預算資金支緩慢今前4月綜合支進度僅23.3%;財政沉澱資金數額較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安排散;存2014及前度央預算內投資存量資金
棚戶區改造面督查發現省份今半棚戶區改造工率足30%與全平均工作進度相比偏低
些具體項目面督查發現項目2012批准立項並進行初步設計直2014才批准施工圖設計截至督查資金沒完全位尚未工;項目201012月達項目資金截至20155月份項目尚未建且存量閑置資金
尤嚴重督查發現些弄虛作假現象虛假文件取央關閉企業補助資金;虛報棚戶區改造保障性住房工任務、違規配保障性住房
整改落實進行底
整改通知明確要求各關區部門要針存問題認真研究析問題產原找解決問題辦路徑挽問題造損失影響提解決問題意見並逐制定整改案
據解各關區部門整改案要20158月15前報務院並按照明確目標限整改任務完情況於201512月31前報務院
整改通知強調各關區部門要提高整改工作認識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布置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涉及部門問題由牽部門負責協調其部門積極主配合存問題要引戒既要抓緊整改要舉反三要整改契機處理解決存問題同建立健全貫徹落實黨央、務院決策部署效機制確保類似問題再發
據解整改程務院辦公廳選擇進行跟蹤督查督促各關區部門加快整改進度、落實整改措施整改力、未能按完整改任務務院領導同志所區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