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廈門市已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有哪幾個小區
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基本在鼓浪區的幾個小區,都是你可以直接去部門問一下。
⑵ 落戶廈門有關問題及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程序
放在廈門人才中心當然算落戶廈門啦
你身份證上不就寫著廈門的地址嘛
放在親戚那邊的話可以省戶口管理費。其他的還有什麼區別我就不太懂了
具體你可以參考下面這個網址
裡面有很多關於社會保障性商品房和戶口的問題
⑶ 如何申請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
在廈門擁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保障性住房。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三)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四)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3)廈門市住房保障局權責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並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3、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並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國土房產部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社會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⑷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三)負責土地徵用、劃撥、出讓、轉讓、變更、收購、儲備和收回工作;負責土地資源和資產管理,計收土地出讓金、配套費、土地使用費和土地資產的其他收益;受理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編制建設用地計劃和各類用地定額指標並組織實施;負責閑置土地的處置工作,建設和管理土地招標、拍賣、掛牌交易有形市場。
(四)對地質礦產資源和國土資源進行綜合管理;編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規劃;負責法律法規授權范圍內礦種的采礦登記和發證工作,組織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對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跡保護、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管理地方地質勘查資金;協同水行政管理部門管理地下水資源。
(五)負責國土資源、測繪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的管理。負責城鄉土地分等定級工作,制定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負責發布房地產市場指導價。
(六)負責城鄉地政、房政及地籍、房屋產權資料的統一管理;負責土地、房產的權屬確認、轉移、登記、發證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權屬糾紛、土地徵用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糾紛裁決;負責落實僑房、代管房的退、管工作。
(七)負責房地產市場及其中介行業管理,包括商品房預售、銷售管理和房地產轉讓、租賃、交換、抵押、典當、房屋調換以及土地與房地產評估、經紀的管理;負責土地和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及其作業人員資格的管理;負責組織和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及涉及國家稅費的房地產價格評估;負責房地產市場的管理和監督、檢查,查處非法房地產交易和違法使用土地案件;徵收或代收有關房地產稅費。
(八)擬訂測繪工作規劃、計劃和技術標准;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依法實施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料的審定、使用管理工作,依法對各類地圖出版進行審核。
(九)負責土地、礦產資源、房地產市場的執法監察工作,依法查處城鄉違法用地和違法探礦、采礦案件;做好耕地的保護工作。
(十)負責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編制、組織實施房改方案和配套政策;負責廉租住房的管理和分配工作;制訂住房資金政策並指導和監督檢查政策落實工作,指導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和信貸管理。
(十一)負責市區各類房屋的管理工作;研究擬訂公房出售、出租價格和租金標准,徵收直管公房租金,監督租賃契約的執行;負責房屋出租過程中的土地收益金和公房轉租收益金的徵收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房屋拆遷、安全鑒定、危房改造、白蟻防治和公房修繕工作,組織編制城市危房改造、房屋修繕的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協調實施;負責解危房建設計劃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工作。
(十三)負責土地、礦產、房屋和測繪的科學技術、信息交流、宣傳教育和外事活動工作,組織指導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繼續教育等工作。
(十四)負責對市土地學會、房地產中介協會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⑸ 廈門集體戶口的落戶要求及落戶後申請廈門保障房或經濟適用房的要求及各項材料
一、廈門公民戶口掛靠指南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1.戶口在企事業單位集體戶內,因企業破產、倒閉、改制原因已無人管理集體戶,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戶口因房屋買賣、離婚、離職原因,產權人或戶主發生變更,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戶口在市人才服務中心或單位集體戶,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遷入人員申請落戶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備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信息,提交下列資料:
(一)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表;
(二)家庭收入(資產)、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5)廈門市住房保障局權責擴展閱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一)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二)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五年的;
(三)作為商品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四)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⑹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要什麼條件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具有廈門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可以依照本條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難標准、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家庭收入(資產)標准以及具體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其他家庭成員也可以共同申請。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並計算。
申請家庭包括本市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達到規定年齡的單身居民。
⑺ 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有何不同
經濟適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一種。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7)廈門市住房保障局權責擴展閱讀
申請保障性商品房適合人群
一,本市無住房家庭。
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至簽訂購房合同期間在本市無住房。
本市無住房包括:
(1)未購買商品房;
(2)未承租或購買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購買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
(3)農村居民未申請獲批宅基地。
二、申請購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當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家庭申請:在申請之日前,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⑻ 獲得了廈門市保障房後夫妻離婚後產權怎麼辦
已經有產權的保障房,需要平分;
有一方要房的,可以折價給另一方錢。
⑼ 想要分析下廈門市保障性住房的利弊問題應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呢
應該從「邊緣戶」情況先開展摸底調查,再在政策允許范圍內適當放寬條件。要讓有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按照政府承諾的時間表住進新家,建成後的保障性住房不僅要配套設施齊全、交通便利,還要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為住戶提供相關服務,讓他們滿意。問題應該從基層開始著手解決,這都是影響著整個社會日後大發展的根本存在問題。
⑽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首頁為什麼還不能打開呢是否被封了呢
打不開有很多原因:
要看這個網站是否正常運營,
如果沒有正常運營,有可能是你說的情版況,
1.不符權合互聯網規定 則被封
2.域名 空間到期 則打不開
如果正常的話 則也會有很多原因
1.網速問題
2.首頁大小為題
3.首頁設計問題
等等 很多 就不一而論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