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廈門領過工傷補償金第二年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嗎
這個,工傷與申請保障房,兩者之間應該沒有關系,不會受影響的,可以放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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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我們這種滿足廈門市保障性租房的條件嗎沒有廈門戶口,但暫住證和醫社保都有滿3年以上,之前我有工作,
(一)廉租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廉租住房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
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的上月起連續6個月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擁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和臨時的較大財產收入(如福利、體育彩票中獎等),家庭財產低於12萬元(含12萬元)。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類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② 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並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此住處須滿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並遷入戶口的人員,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目前為960元/月),並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請條件的,可申請廉租住房:
① 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退休職工。
②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
③ 曾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級三八紅旗手稱號的退休職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歸國老華僑。
(二)廉租住房到哪裡申請,怎樣申請?
街道(鎮)住房保障部門在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設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請。
申請家庭應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申請時應如實填報家庭的基本情況,作出誠信承諾,提交相應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1)填寫廉租住房申請表
(2)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出示身份證原件)
(3)家庭成員的戶籍證明(出示戶口簿原件)
(4)家庭現有住房的證明(出示現居住地的房屋產權證或租賃證原件;有他處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產權證或租賃證原件);原住房已拆遷的,需提供拆遷所得憑證或拆遷安置協議
(5)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憑證;其他家庭需提供個人收入證明和單位證明、領取養老金證明(離退休金、退職生活費、遺屬補助費、養老待遇等)
(6)家庭成員中有殘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明
(7)成員中有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提供喪勞證明
(8)家庭成員中有失業人員的,需提供勞動手冊,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需出具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
(9)家庭成員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總工會特種重病保障的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旁路手術、-內腫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病例證明
(10)家庭成員中有個體工商業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記營業執照、個調稅憑證(復印件)
(11)家庭成員中有勞動模範的,需提供勞模證明(市總工會證明)
(12)家庭成員中有重點優撫對象的,需提供重點優撫對象證明(區(縣)民政部門證明)
(13)家庭成員中有三八紅旗手對象的,需提供三八紅旗手證明(市婦聯證明)
(14)家庭成員中有歸國老華僑對象的,需提供歸國老華僑證明(市僑聯證明)
(15)離異家庭需提供法院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16)申請家庭交納水費、燃氣費、電費、電話費、手機費等憑證(出示原件)
『叄』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要什麼條件
廈門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具有廈門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可以依照本條例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住房困難標准、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家庭收入(資產)標准以及具體的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由申請人提出申請,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其他家庭成員也可以共同申請。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產)、住房面積應當合並計算。
申請家庭包括本市符合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達到規定年齡的單身居民。
『肆』 廈門保障性住房政策會一直實行嗎 不會突然廢除吧
保障性住房是國家規定的,是一定會繼續下去的,但是各個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樣的,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的,是會有調整的。。。
『伍』 如何申請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
在廈門擁有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保障性住房。
根據《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九條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戶籍,且其中一人應當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
(二)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或者申請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符合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三)申請家庭在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收入均符合規定的標准;
(四)申請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
申請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門確認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且符合前款第(一)項和第(二)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年滿30周歲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單身居民,在申請之日前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且符合前款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戶籍遷出本市的,就學、服兵役期間仍視同擁有本市戶籍。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戶籍遷入本市的,就學期間不計入取得本市戶籍時間。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現役軍人且符合進廈安置條件的,視為具有本市戶籍,但不計算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
(5)廈門市保障性住房2018擴展閱讀:
《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六條依照《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受理和審核:
1、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家庭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家庭應當在收到上述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正全部材料,補正材料的時間不記入受理期間計算。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或者申請家庭未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全部材料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家庭;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作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入戶調查核實,並將調查核實情況在社區內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日。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調查核實情況和公示情況,在每批次申請截止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及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並將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報送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家庭實際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有義務配合戶籍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進行協助調查工作;
3、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發出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公安、民政、稅務、社保、市場監管等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根據協查結果對申請家庭的人口、戶籍、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復審,對申請家庭租金補助比例進行核定,並將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
4、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市國土房產部門發出申請家庭住房情況的協助調查函,市國土房產部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的協助調查函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反饋核查結果。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區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的申請材料及復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結果。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每批次的審核結果通過指定的報紙、網站公示7日,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認社會保障性住房輪候資格。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復核,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申請人。
『陸』 想要分析下廈門市保障性住房的利弊問題應該從哪些方面入手呢
應該從「邊緣戶」情況先開展摸底調查,再在政策允許范圍內適當放寬條件。要讓有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家庭按照政府承諾的時間表住進新家,建成後的保障性住房不僅要配套設施齊全、交通便利,還要成立物業服務公司,為住戶提供相關服務,讓他們滿意。問題應該從基層開始著手解決,這都是影響著整個社會日後大發展的根本存在問題。
『柒』 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在哪裡
這要看是島內還是島外了,島內有:高林居住區、湖邊花園A區、湖邊花園B區、觀音山公寓、前埔古樓公寓、萬景公寓、虎仔山莊……具體要看是屬於哪一批的,每批的房源會有所不同
『捌』 廈門市已交付使用保障性住房有哪幾個小區
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基本在鼓浪區的幾個小區,都是你可以直接去部門問一下。
『玖』 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條件有何不同
經濟適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其中一種。
保障性住房是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
1、必須以家庭的名義申請。
2、申請家庭成員必須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請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或父母子女關系。
3、所有申請家庭成員都具有本市戶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4、家庭年收入低於「3人戶及以下5萬元、4-5人戶6萬元、5人戶以上7萬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標准。
5、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標準的6倍以下,家庭資產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
6、家庭無房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條件:有下列幾種情況的,不能申請或參與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購買或出售房產的。
2、通過購買商品房或作為商品房代理人落戶廈門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戶廈門的。
4、離婚前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
5、離婚時間不足2年的。
(9)廈門市保障性住房2018擴展閱讀
申請保障性商品房適合人群
一,本市無住房家庭。
申請家庭在本市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自申請之日至簽訂購房合同期間在本市無住房。
本市無住房包括:
(1)未購買商品房;
(2)未承租或購買政策性住房,包括:未承租公房、保障性住房,未購買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
(3)農村居民未申請獲批宅基地。
二、申請購買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應當在本市無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家庭申請:在申請之日前,申請家庭成員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戶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
『拾』 廈門集體戶口的落戶要求及落戶後申請廈門保障房或經濟適用房的要求及各項材料
一、廈門公民戶口掛靠指南辦理條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可以向擬落戶地派出所申請:
1.戶口在企事業單位集體戶內,因企業破產、倒閉、改制原因已無人管理集體戶,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2.戶口因房屋買賣、離婚、離職原因,產權人或戶主發生變更,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3.戶口在市人才服務中心或單位集體戶,需要將戶口移出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4.市外遷入人員申請落戶已被我市接收,但不具備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人口、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相關信息,提交下列資料:
(一)社會保障性住房申請表;
(二)家庭收入(資產)、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10)廈門市保障性住房2018擴展閱讀: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
(一)申請之日前五年內有房產轉讓行為的;
(二)通過購買商品房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五年的;
(三)作為商品房委託代理人或者通過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未滿十年的;
(四)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未退還的;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