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障性住房有幾種
有六種
② 政務公開主要有哪些工作
(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對各部門和地方政府現有的管理職能和審批事項要逐一審核,再取消和調整一批審批事項。重點放開對社會資本投資的限制,打破壟斷,擴大開放,公平準入,鼓勵競爭。完善並嚴格執行審批項目設定和實施制度。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任何行政機關不得設定或變相設定審批事項。加強對審批權力的監督制約,推進審批過程、結果公開,強化全過程監控。
(二)推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改革:完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制度,整治國有建設用地出讓中規避「招拍掛」、違反規定設置出讓條件和領導幹部插手干預等問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完善采購預算、招標投標、專家評審、供應商管理等制度。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台,實現政府采購業務全流程電子化操作。推進招標投標管理改革。整合各部門分散設立的招標投標市場,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招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
(三)深化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減少專項轉移支付,擴大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完善轉移支付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資金分配過程和結果公開制度,以公開透明促進規范管理。深化部門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預算編制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嚴格控制預算事項和支出調整。
(四)推進行政經費使用管理改革:嚴格控制「三公」經費,今年繼續實行零增長。禁止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加強車輛編制管理,清理和規范越野車購置和使用。各單位公務接待費用、公務車購置和運行費用、出國出境經費要詳細公開。嚴格控制行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修建裝修辦公樓等樓堂館所。禁止超標准使用和豪華裝修辦公室,禁止使用公款和利用機關影響購置、搜羅奇花異石和高檔藝術品裝飾辦公區域。嚴格控制和規范慶典、研討會、論壇等活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金融機構不得贊助與企業經營無關的上述活動。
(五)加強行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擴大公務卡制度實施范圍,各級政府及所屬預算單位已經全面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加強現金管理,完善發票管理和財務報銷制度。抓緊制訂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負責人職務消費的禁止性規定。
(六)扎實抓好反腐倡廉長期性基礎性工作: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制度。加強督促檢查,研究推進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大力加強政風建設,突出整治行政機關懶散問題和不作為、亂作為等不良風氣。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會議多、文件長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清理規范銀行、電信、流通等領域服務收費。強化對農村土地權益保障和城鄉征地拆遷的監管。認真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運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從嚴查處腐敗案件。
要把反腐倡廉建設與政府各項業務工作和制度建設緊密結合起來。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實。要進一步加強民主監督,對群眾舉報、社會輿論和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回應,認真調查核實,依法處理,結果要反饋或向社會公布。
③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管理和指導意見
會有很多意見的
④ 保障性住房是什麼意思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定向安置房、自住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性住房。其中公共租賃性住房又分為普通公租房和廉租房。
1、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政府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2、限價房是指為降低房價,解決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經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銷售價格的基礎上,以競地價、競房價的方式,招標確定住宅項目開發建設單位,由中標單位按照約定標准建設,按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
3、定向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
4、自住型商品房,此類住房價格比周邊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購條件的家庭;購買此類住房後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後上市收益的30%上交財政。
5、公共租賃性住房,指通過政府或政府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政府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其目的是解決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而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個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爐的「租賃型經濟適用房」。而城鎮的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請廉租房,享受國家住房政策補貼。
上述五種保障性住房中,經適房、限價房、廉租房僅僅提供給本地區城鎮戶籍家庭。自住型商品房向社會公開,無論是否有本地戶籍,是否為居民戶均可以申請,所以嚴格意義上來說,自住型商品房不算是保障性住房,但由於其價格低於商品房,且受到二手交易限制,也暫時列入保障性住房之內。這類房屋也是非本地區戶籍家庭唯一能申請的保障性住房。
⑤ 福利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區分是什麼
●福利房:只限於某個群體和按照職務大小,並由這個群體所在單位或機關事務管理局主持分房的,屬於這個群體的福利房。我國已終止福利分房。
●社會保障性住房;必須向全體社會成員開放,根據其收入及財產情況確定「保障」條件,符合條件的每一家庭只能申請一套社會保障性住房。社會保障性住房實行輪候分配製度,按輪候號先後順序配租或者配售。社會保障性住房由政府主管部門(而非申請人所在的工作單位或機關事務管理局)主持分房。
福利房。福利房只給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不給農民和無業人員。特點是官大的給大,官小的給小,無官(沒工作)的不給。
1、福利分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計劃經濟時代特有的一種房屋分配形式。居住的人實際支付的房租遠遠低於建築和維修成本,房屋的分配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待遇。(1949年─1994年)
2、房改房(購買公有住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實現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是以標准價或成本價出售。(1994年─1998年)
停止福利分房緩沖期。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可以集資建房,社會上的人員可以申購經濟適用房。是以成本價或微利價出售。(1998年─2006年)
終止機關集資建房全面推行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2007年8月7日,黨政機關不許集資建房的規定從國家部委文件上升為國務院文件。終止機關集資建房後,公務員以普通市民身份向所屬市縣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購經濟適用房,並與其他申購人一起按特定的排序或者公開搖號方式決定買房順序。與此同時,公務員還繼續發放住房公集金補貼,並對未購買政策性住房職工加發一次性住房補貼(海南省直機關從2008年2月1日起執行)。(2006年8月14日─2009年)
推廣【限價商品房】。進一步規范完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體制。(2009年─今)
⑥ 怎麼做好 政務公開與電子政務工作
隨著我國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不斷深入和發展,智慧政務在履行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和社會應急職能方面作用愈發重要,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政府社會治理能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進程中地位日益凸顯,尤其是國家提出網路強國戰略以來,加快智慧政務發展已成為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為此,我國要深化智慧政務改革,不斷適應新形勢,謀劃新思路,提出新理念,構建新模式,發掘新途徑,滿足新需求,打造新常態。
一、工程導向到問題導向
智慧政務發展容易陷入誤區:以工程建設為導向,認為簡化審批、加快建設一大批信息化系統,就能較好地提高政府履職能力。這種以工程為導向的建設模式,不能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的主要矛盾,突出重點,增強智慧政務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當下,智慧政務建設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建立以需求為主導的建設機制。以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需求為目標,切實提高政府履職能力為出發點,合理規劃智慧政務建設項目,有效提高社會管理和公眾服務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的時效性、規范性和權威性。
二、分散建設到集約化建設
長期以來,智慧政務建設中缺乏頂層設計,分散、低水平、重復投資現象普遍存在。據統計,「十二五」期間,全國省級和副省級城市、地市級、區縣級設有獨立機房的部門平均比例分別為70%、32%、22%;省級、地市級、區縣級政府網站分散建設的比例分別平均為78%、32%、30%。智慧政務基礎設施建設分散狀況嚴重,粗放式的建設模式沒有得到根本遏制,給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帶來各種困難。因此,亟需切實加強智慧政務規劃、建設、運營的統籌協調,加快實現從粗放式、低效能的分散建設,向集約化、高績效的協同發展轉變,從部門獨立建設、自成體系,向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轉變。
三、政府獨導到社會共治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參與「治理」的主體包括了各類權力部門、公共部門,以及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他們在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過程中是平等關系。「社會治理」彌補了「社會管理」內涵的局限,使社會治理體製得以創新和拓展。智慧政務是社會治理模式的信息化反映,智慧政務建設模式要始終適用於、服務於社會治理模式的變動和演化。
1、規范社會共建機制,打造以政府主導為一體,企業和社會廣泛參與為兩翼的社會共治模式。
2、規范監督和保障機制,規范參與方的權、責、利。
3、鼓勵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快形成統一有效的購買服務平台和機制,釐清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加快促進政府獨導到社會共治模式的轉變。
四、由數據割據到數據開放共享
據統計,政府擁有社會信息資源總量的80%之多,但有關部門調研的38個部委涉及的80個專網里,實現橫向交互的比例尚不及0.1%。這對數據尷尬刻畫了目前政府數據共享面臨的數據壁壘日益加重之窘境:政務業務數據成指數量級增長,但由於各業務系統技術標准、開發環境、系統架構等存在巨大差異,客觀上對政府部門數據共享造成了技術屏障。大數據時代,要徹底消除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羈絆,
1、開放數據。要盡快規劃政府數據開放的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推進開放數據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落實數據共享機制,明確數據共享的權、責、利,根據「一數一源」原則保證數據的真實性、鮮活性、權威性。
3、加快制定應用規范和技術標准,藉助信息技術和手段打通各異構業務系統。
五、數據支撐到輔助領導決策
從發展歷程看,中國智慧政務經歷了辦公自動化、系列「金字」工程、政府上網到「三網一庫」的發展階段。伴隨著智慧政務的發展,社會保障、社會治安、電子口岸、社會信用、食品和葯品監管、應急指揮、智能交通、環境保護、安全監管等重點信息系統項目不斷展開研究、設計、立項和建設工作。這些信息系統雖然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部門內部辦公、管理和協調,但如何有效整合利用有關業務系統和各部門的相關信息資源,完善綜合分析、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等業務應用系統,為領導決策指揮提供全面、准確、及時的信息服務,在大數據時代已日顯迫切。當下,這些信息系統需要通過整合智慧政務網路,以提高應用水平、發揮系統效能為重點,深化智慧政務應用,推動應用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和資源整合,建設符合中國國情的智慧政務輔助領導決策體系,提高政府宏觀管理與科學決策能力,加速推進我國政府信息化輔助決策的進程。
六、履行政府職能轉向提供公共服務
長期以來,智慧政務建設主要是從政府內部需求角度推進的,主要考慮的是如何方便監管,對民眾需求的考慮顯然不夠。《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須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通過智慧政務建設,打造社會保障、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基礎教育、保障性住房和公共安全的智慧政務公共服務設施,促進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不斷創新優化完善公共服務,不斷將公共服務電子化,使智慧政務由流程規范化自動化,提高服務效率,轉變為有效為社會公眾提供最終交付品,為公眾提供更便捷的服務,滿足公眾的個性化需求,有效提高服務效能和水平。
七、傳統模式到新興形態
作為新興技術,物聯網、雲計算、智慧城市和大數據潛在的價值逐漸得到挖掘,關注度不斷得以提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大力推進國家智慧政務建設,推動物聯網關鍵技術研發和在重點領域的應用示範,加強雲計算服務平台建設;《2006—2020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指出,利用多種技術手段相結合的智慧政務公共服務體系。工信部在2013年已完成「十二五」規劃的中期評估並進行了適當的調整,目前針對雲計算的「十三五」規劃也已經啟動。未來發展中,智慧政務應繼續堅持把科技進步和創新作為加快發展的重要支撐,藉助物聯網、雲計算、智慧城市和大數據等新技術進一步擴展政務信息來源,構建異構信息資源整合方式,提高政務信息化資源利用效能,深化業務應用,擴大服務范圍,提升服務質量。
八、核心技術設備國產化
目前我國的信息技術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產業體系逐漸完善,但是整體來看,國產設備佔有率低,核心設備差距明顯,潛在的戰略風險、數據泄漏風險和情報監控風險,嚴重威脅著信息安全乃至國家安全。「棱鏡門」事件之後,信息安全被提升到了重要高度,「去IOE」成為多個領域的共識。在此背景下,中國政府智慧政務設備國產化的帷幕正式全面拉開,國產晶元、操作系統、資料庫、中間件等基礎信息技術攻關有望加速,應用牽引、平台重構、分階段實施的國產化新思路將全面鋪開。
金鵬信息智慧政務解決方案
⑦ 如何申請保障性住房
近期,我市組織了第三批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選房活動,此次選房活動歷時天,共有1300多戶申請戶參加,參加選房的大多數市民都選中了自己滿意的房子,高興而歸。 這段時間以來,我們也陸續接到一些市民的來電、來郵,希望進一步了解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條件和相關政策。為了讓廣大市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相關政策規定,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市保障住房辦常務副主任林粟如、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郭俊勝,請他們就我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有關政策進行解答,並介紹了第三批社會保障性租賃房選房的有關情況。1、社會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解答者:市保障住房辦常務副主任林粟如記者問:我市已經率先在全國建立全覆蓋、分層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請你就我市保障不同對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分類詳細介紹一下。林粟如:目前,我市已建立全覆蓋、分層次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體系,只要是住房困難家庭,只要有住房需求,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都可以在住房保障體系中找到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的途徑。當然,這是要對號入座的,不同條件的申請家庭可選擇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也不一樣。我市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面向具有本市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提供的,可申請用於租賃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也可申請用於銷售的經濟適用房,這一類的申請家庭有一定的家庭收入和資產限制;另一類則是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統稱為非低收入家庭,這部分人群不屬於低收入家庭,不能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但是根據規定只要是具有本市戶籍的無房戶都可以提出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且不受家庭收入及資產的限制,這部分房源只售不租。記者問:許多市民在咨詢中反映,我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名稱所對應的群體不太明確,能不能予以解釋?林粟如:我市自2006年啟動社會保障性住房工作以來,圍繞住房保障體系的建立已先後出台近20個政策、法規。由於社會保障性住房這項工作是我市在全國率先提出來的,沒有相關經驗可借鑒,因此,在政策制定之初,其保障范圍只限定在低收入群體,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可以承租也可以購買,承租的稱為社會保障性租賃房,購買的房源名稱定為社會保障性商品房。去年國務院出台的24號文件明確低收入家庭購買的保障性住房稱為經濟適用房,為了與國家政策一致,我市將原確定的40%及以下的中低收入家庭稱為低收入家庭,將已出台的《廈門市社會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管理辦法(試行)》(廈府辦【2006】277號)中的「社會保障性商品房」改按「經濟適用房」名稱組織實施,具體的操作辦法不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不少非低收入家庭也希望其住房問題也納入我市的住房保障體系。市委、市政府從支持幫助該群體解決住房問題的角度出發,提出了適度保障的目標,並列入住房保障體系組織實施,該群體購買的房源名稱定為保障性商品房。至此,購買保障性住房分為兩類,一類是低收入群體購買的稱為經濟適用房,另一類是非低收入家庭購買的稱為保障性商品房。記者問:同樣是用於銷售的社會保障性住房,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兩者之間有何區別?林粟如:一是保障性商品房與經濟適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性住房,都屬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產權,購房取得產權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二是申請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資產限制,申請經濟適用房要申報家庭收入和資產。三是售價不同,保障性商品房定價為島內均價7000元/平方米、島外5000元/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島內均價為4100元/平方米、島外3100元/平方米。四是轉讓時,經濟適用房原購買價格與相應地段社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導價的差價的90%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僅需向政府繳交其差價的60%的增值收益。上市交易指導價由市政府定期制定發布。記者問:有的市民想更清楚地了解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標准和售價,能不能通過本報再向市民作介紹?林粟如:面向低收入家庭的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租金標准主要根據同地段的市場租金評估確定,政府對不同收入家庭分別給予90%、80%、70%的租金補助,同時給予低收入家庭40%、低保家庭80%的物業服務費補助,減輕低收入家庭的經濟負擔。面向低收入家庭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國家明確規定「經濟適用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因此,其售價主要包括控制性建造成本、區域平均征地拆遷成本等費用,我市的經濟適用房島內均價在4100元/平方米,島外均價在3100元/平方米。面向非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商品房因不屬於國家規定可享受優惠政策的范疇,其價格只能按照成本定價的原則確定,即由基準地價、建設成本及相關稅費構成,該價格沒有考慮市場因素,也不受商品房市場價格的影響,因此,價格相對固定。目前提供的保障性商品房島內均價約7000元/平方米,島外均價約5000元/平方米。記者問:不同對象申請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條件不一樣,有什麼具體的要求?林粟如:我市每出台一項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都會在相關媒體上刊登政策解答,或者是通過舉行大型的廣場咨詢活動進行面對面的解釋工作。相關的准入條件、申請程序等在各社區居委會都有公布,市民只要有疑問也可以通過電話:5106000、2098866(社會保障性租賃房)、2232624(經濟適用房、保障性商品房)咨詢,或者是登錄 http://www.xmzfbz.gov.cn、 http://www.xmbzzf.gov.cn了解詳情。應廣大市民要求,下面就低收入家庭、非低收入家庭的准入條件再作一個介紹:1.低收入家庭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經濟適用房的准入條件(1)戶籍:申請人應具有本市戶籍,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至少1人取得本市戶籍滿3年(其中申請經濟適用房家庭應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2)住房:人均居住建築面積不超過12平方米;(3)收入:3人及以下戶家庭年收入不高於5萬元,4-5人戶不高於6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7萬元;(4)資產: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申請人家庭資產不高於申請家庭年收入的4倍(即: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不高於20萬元,4-5人戶不高於24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28萬元),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申請家庭資產不高於家庭年收入的6倍(即:3人及以下戶家庭資產不高於30萬元,4-5人戶不高於36萬元,6人以上戶不高於42萬元)。家庭資產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名下資產的總和,主要包括房產、汽車、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含現金和借出款)等。2.非低收入家庭申請保障性商品房的准入條件(1)戶籍:申請家庭具有兩人或兩人以上本市戶籍,且其中至少一人取得本市戶籍滿三年; (2)住房:無房戶。(3)單身居民滿35周歲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保障性商品房。2、第三批選房有關問題解答者:市國土房產局副局長郭俊勝記者問:社會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選房工作社會比較關注,請郭副局長介紹一下,為了確保本批次選房的公平,市國土房產局在程序上是如何考慮的?郭俊勝:我們將選房規則、各種房型的順序號碼以及房源的詳細情況包括坐落、朝向、結構、租金水平等信息,盡可能地向社會公開,目的在於讓廣大市民了解情況,讓社會各界有效監督。首先,市國土房產局根據房源情況制定選房規則,確定選房日程表。然後,通過新聞媒體告知市民選房規則以及房源數量和分布等相關情況,並通過廈門日報和廈門晚報公布參加本批次選房的申請人輪候號碼、具體的選房時間和地點。同時還通過居委會把選房通知書送達到每一位候選房申請人手中,確保他們能按時選房。為了讓申請人詳細了解本批次選房的情況,確保選房配租工作順利進行,公房管理中心又在人民會堂底層舉辦了大型選房咨詢活動,現場解答群眾的疑問,並印發了大量的相關宣傳資料供申請人選房時參考。同時,市民也可以通過保障性住房咨詢電話,了解本批次選房相關的情況。為了方便申請人實地看房,公房管理中心在各房源地點安排工作人員接待、引導申請人看房,向他們介紹房型、面積、租金以及小區的配套設施等相關情況。為了盡快解決申請人住房困難問題,在第一階段選房結束後,市國土房產局根據放棄本批次選房機會的申請人人數,按輪候號碼順序遞補,又組織了第二階段的選房,使房源盡快地交給申請人。記者問:聽說社會保障性住房第三批選房有158戶放棄選房,能不能介紹這方面的情況?郭俊勝:在前兩批選房中,有一小部分申請人提出家中小孩准備中考、高考、老人病重需要照顧不方便搬家,但他們若放棄選房,輪候號碼就會作廢,住房問題又無法得到解決。根據這種情況,市國土房產局對這次選房操作規則作了相應的改進,允許申請人在本批次選房正式開始之前提出放棄本批次選房申請,保留輪候號碼,等待下批次再選房。這樣能使選房規則更人性化,同時也可以讓輪候號靠後的申請戶更早選房。對放棄選房多出來的房源,市國土房產局將根據可選房源的數量依次遞補相應房型的輪候號碼組織選房,直到本批次房源配租完畢。記者問:保障性住房工作萬眾矚目,你們在選房操作過程中是如何體現監督機制的?郭俊勝:從第一批次的選房工作開始,我們就在選房前期,對房源信息、申請人的輪候號碼、選房時間以及優先選房對象等相關信息通過市國土房產局網站和廈門日報等平面媒體進行公示,保證市民群眾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選房情況,接受市民群眾的監督。在選房過程中,邀請市紀檢監察部門和市國土房產局紀檢監察室全程介入,進行監督檢查,充分體現了選房配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同時,在選房現場設置大屏幕,利用公開透明的選房系統,使申請人隨時可見選房動態,把我們工作的每一個細節都置於群眾監督之下。此外,在每日選房結束後,將選房結果、剩餘房源等相關信息在市國土房產局的網站和廈門日報、廈門晚報上公示,全面接受社會監督。記者問:聽說萬景公寓還有部分三房型房源,為什麼這次沒有安排選房?郭俊勝:首批申請的7639戶中所有三房型申請人均已在上一批選房中配租完畢。7639號之後的三房型申請人的資料還在審核當中。目前各區住房保障辦正在抓緊進行審核,待審核公示後,剩餘的三房型房源將在第一時間提供給申請人挑選。
⑧ 我國有哪些保障性住房
我國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
廉租住房,也就是通常說的廉租房,現階段主要面向城市困難群體、低保戶等;
經濟適用住房,提供給中低收入,有一定購房能力的家庭,但實際上有不少經濟房用於城市拆遷安置,這個是公開的秘密;
政策性租賃住房,也就是所謂的公租房,介於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之間,主要面向剛工作的年輕人、外來務工人員等不具備經濟房和廉租房資格的人群
⑨ 如何讓規范化的基層政務公開成為制度性安排
2018年8月29日報道,基層政務公開普遍不規范、不標准,老百姓的看法是,「公開的信息公眾不需要,需要的信息不公開」,時至今日,一直飽受基層群眾詬病的「辦事難」「辦事慢」,與缺乏貼近公眾需求的政務公開方式不無關系。鑒於此,國務院辦公廳去年在四川等15個省(區、市)的100個縣(市、區)推行基層政務公開標准化、規范化試點工作,試點領域基本涵蓋與公眾切身利益緊密相關的城鄉規劃、公共資源交易、環境保護、食品葯品監管、社會救助等25項,力求打通政務公開的「最後一公里」。
萬源市重點圍繞公開方式用心聚力。作為秦巴山集中連片貧困地區,萬源在充分統籌考慮不同受眾群體時,改良老載體,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構建「網路+實體+活動」公開模式,對32項農村基層幹部「微權力」、農村「三資」、扶貧和惠農政策等54項內容全程在網上公開,讓群眾辦事更便捷。目前,全市52個鄉鎮、411個村(社區)信息都「搬」上了網,真正實現了「曬權」立體化。
保障性住房是低收入家庭獲得感、幸福感的直觀體現,更關乎社會公平正義。攀枝花市西區以試點為契機,從房源信息確認之初,就做到「公開無漏項」,年度建設計劃、房源面積戶型等關鍵信息,採用線上線下結合公開,分配搖號辦法從制定到實施,群眾全程參與並監督。目前,納入區政府統一管理的公共租賃房有3199套,經濟適用房及棚戶區改造安置房有15539套,入住4.85萬人,佔全區總人口的28.5%,基本做到了群眾「零投訴」。
把政務公開的標准體系化,倒逼權力直觀透明運行是合江縣的一個創新。他們引入ISO9001-2015質量認證管理體系規范公共資源交易行為,梳理出質量管理、崗位風險防控、程序文件、操作指南、交易流程等手冊,進行「清單制」管理,使公共資源流程更趨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成都市新都區盡管不是這次國家試點單位,但早在2015年,新都區就已開始市民服務標准化試點探索,形成了1300餘項「新都市民服務標准體系」,並構建了區、鎮、村三級的市民服務標准體系,將政務服務的每一個窗口、每一個事項、每一個環節、每一個時限節點都進行了標准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