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寧波的現代化新農村建設走的是一條靠城市化帶動農村,靠產業化提升農業怎麼改
新農村建設這個話題中央已經提了若干年了,而且一發現農村會出回大事時,就又會提答一下的,其實,現在還沒建新農村就已不流行說新農村了,就說三農。到目前為止,我還沒看到或聽到哪裡建設了新農村,頂多是當地政府搬幾桶石灰水把靠馬路邊的老房子的那扇老牆塗白了一些!
建設新農村只是一個執政者的口號。就相當於西方國家競選總統時對民眾說的一種承諾,但不一定會去實現。所以,你也不必期望過高,否則,你的失望也很高!!!
不要迷戀哥,哥只是個傳說!!!
⑵ 寧波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叫什麼名字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是鄭世海,主持黨委和住房城鄉建委的全面工作。
鄭世海,男,1958年9月出生,1981年12月入黨,浙江寧波人,曾任鎮海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鎮海區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區長助理,副區長,寧波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正局長級)、寧波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黨委書記、寧波市機場遷建工程指揮部總指揮、黨委書記。
⑶ 關於寧波地區農村戶口申批宅地基,具體情況見如下,請求熱心朋友幫助解答。謝謝!
你沒有說清楚啊 !
你原來抄的房子是拆遷的時候拆掉了嗎?如果拆掉了,是應該回遷的!你現在應該有房子了!何必再要呢!
如果你原來的房子拆掉了,沒有回遷,那麼肯定是有貨幣補償的!你已經拿到錢了,按規定你是沒有權利再申請的!
如果你家的房子沒有拆遷,看你是不是獨生子女,如果你是父母就你一個兒子,也是不允許再申請一處宅基的!因為父母是要隨你居住的。
你說你i生育一女,其實農村執行的是女孩一般不能安排宅基的,況且你僅僅是一個孩子。
事在人為:申請的程序一般是:首先在有宅基可以安排的前提下,小組的組長同意,村委同意,到在鄉鎮政府辦理選址意見書,其實管理不嚴格的地方,有了選址意見書就可以建房,管理嚴格的地方,還需到國土局辦土地使用證,到建設局或者規劃局辦開工建設許可證,這樣就可以建房。建完後,到房產局辦房產證。這樣所有的手續就徹底辦完了!
⑷ 寧波列入國家試點名單是怎麼回事
繼2015年,抄海南省三亞市成襲為首個試點城市之後,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意見》和《通知》,將寧波、福州等19個城市公布為第二批「城市雙修」試點城市。
城鄉規劃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城市雙修」不等同於環境整治,重點是補足城市短板,完善基礎設施,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塑造城市風貌特色,增強城市的可持續性和宜居性,它不是短期的行動,需要建立長效機制,量力而行,持之以恆的推進,這是對管理者治理能力的考驗。
⑸ 浙江寧波的農村土地改革在什麼時期
浙江,寧波的農村土地改革分兩次。第一次在 1952年到1953年之間。第二次在1978年到197 9之間。
⑹ 寧波地區農村宅基地圍牆是否有規定
根據《浙江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五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須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鼓勵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脫貧小區集聚;鼓勵統建、聯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獨立式住宅。
嚴格控制用地規模,人均建設用地指標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嚴格控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和利用山體切坡建房,確實無法避讓的,應治理達到安全要求後方可建造。
第六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應當與舊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復墾相結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村周邊的丘陵坡地,嚴格控制佔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造住宅。
第七條 農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擴建、移建、拆建)應當依法辦理用地審批手續。涉及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還應分別取得有關部門的許可或同意。
第八條 農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轉讓、出租。實施村鎮規劃進行舊村、舊城改造需要調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應當服從。
第九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標准(包括附屬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過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過140平方米;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過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積限額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農戶75m2以內,四人的農戶100m2以內,五人的農戶110m2以內;六人及六人以上的農戶125m2以內。
使用非耕地的,每檔最高可增加15m2;山區有條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檔最高可增加35m2。
實施舊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積超出用地限額20 m2以上的,可放寬一個檔次的用地限額。
第十條 建房農戶人口計算:
(一)建房人口計算以本戶農村常住戶口為准。已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可增加一人計算建房人口;
(二)現役軍人(不含軍官)、在校大中專學生、服刑人員可計算建房人口。城鎮居民的配偶是農村戶口,又沒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經其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證明,可在其配偶申請建房時計入建房人口;
(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未依法接受處理的,不計算建房人口。
第十一條 宅基地面積計算:
(一)建築物和構築物以牆外包為界,接拼的以牆中或柱中為界;
(二)挑出的陽台和樓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計算佔地面積,但底層不得構築;
(三)由二戶或二戶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積按房屋產權的建築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分攤;弄堂用地,使用樓上的農戶分攤面積為一半,其餘為共用面積;
(四)通過購買商品房和以公開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集體土地有償流轉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計入宅基地面積。
⑺ 寧波市農村自建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什麼資料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
(a)購買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或預售、銷售)合同(已實行備案登記制度的縣(市、區)需先經備案登記)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和契稅證原件)。
(b)購買「二手」住房的,提供房產買賣合同及稅務部門開具的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或契稅證。
(c)購買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發票聯),以及公有舊公房出售分戶審批表的復印件。
(d)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買賣)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和契稅證原件)。
(e)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遷(或安置)協議書(或購買房屋協議書)和各期購房款的收款收據。如已開具正式發票的,提供銷售不動產(房屋)專用發票(發票聯)(如專用發票原件已被產權登記發證部門收取的,可提供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和契稅證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鄉鎮或城鎮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建房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安全鑒定主管部門關於應該大修的鑒定報告書,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費用的預算或報告。
⑻ 寧波住宅建設建設集團,董事長叫什麼名字
祁華平
⑼ 浙江省寧波市農村家庭人均住宅多少以下可以申請審批新的宅基地
15平
⑽ 寧波的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啊,我現在離職了,處於封存狀態,可以拿的話要哪些證明啊
一、申請條件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未重新就業滿5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
二、 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
2、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借記卡
4、街道社區開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
5、委託代理人辦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委託書
三、辦理流程
提取人提供相關資料到中心辦事大廳或服務網點提出申請,工作人員審核資料,符合規定,當場辦結;不符合規定的,管理中心不予辦理;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並答復提取人。
法定依據
1、《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儲存余額:
2、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辦事者權利和義務
1、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申請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平等權利,行政機關不得歧視。
2、申請人申請時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