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您,西安市公有房屋拆遷時承租人的權利,法〉〉 第二十五條 徵收公有房屋的,應當實行房屋
對於公有住房在拆遷時的處理是會有多種情況的,各地政府的政策也專不盡相同,所以回答起來屬不一定很准確。在實踐中常有三種情況,一是公有住房是計劃經濟年代那種帶福利性質的房屋,房屋產權屬於當地政府的房管處,這種房屋與住戶有租賃合同,改革開發前正常繳很低的房屋租金,政府正常維修房屋,改革開放後有些地方將這類房屋房改賣給了承租人,也有些地方沒有房改但也不收租金也不維修房屋了,仍然是公房性質,這種房屋拆遷時大多數地方是房改變為私房進行拆遷補償或產權調換變為私產,二是房屋性質與上述相同但原承租人已經不在世了或原承租人將這房屋賣給了新的實際居住人,且實際居住人也是很久以前就實際居住,對此房屋沒有其它人再主張居住權,拆遷時政府房管部門也可以將這房屋房改賣給現居住人並給予補償或變為私產產權調換,三是這房屋不是計劃經濟年代那種福利分房,是純租賃關系,現在拆遷了,如果實際居住人不願意解除租賃合同要求繼續居住,拆遷時可以保留租賃關系不變,實行產權調換,新的產權調換房屋仍然歸公有。
❷ 西安市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1、西安城六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線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標准;
2、外來務工人員指年滿18周歲,具有就業地城鎮暫住證(居住證),在就業城鎮居住6個月以上,
3、勞動關系穩定,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外來人員;
4、新就業職工指18周歲至35周歲,未婚,具有就業地城鎮戶籍或城鎮暫住證(居住證),
5、在所在單位工作未滿5年;在就業城市勞動關系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7、由社區組織住戶領表填報,駐社區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8、新就業職工填報並統一提交到社區。未設立社區的,直接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9、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統一到縣(區)領取調查表和宣傳資料並發放至社區或村委會。
10、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由社區將調查表統一發放至單位,由所在單位組織,本人填寫。
(2)西安市公有住房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已經第84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規范運營與使用,健全退出機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共租賃住房的分配、運營、使用、退出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條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
第六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都有權進行舉報、投訴。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接到舉報、投訴,應當依法及時核實、處理。
❸ 公有住房有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
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法發〔1996〕4號)
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
現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報告我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一九九六年二月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791次會議討論通過)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公房使用、承租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堅持男女平等和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等原則,考慮雙方的經濟收入,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現將審判實踐中提出的一些問題,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解答如下:
一、問: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對公房的使用、承租問題發生爭議,人民法院可否予以處理?
答:在離婚案件中,當事人對公房的使用、承租問題發生爭議,自行協商不成,或者經當事人雙方單位或有關部門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依法予以妥善處理。
二、問: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麼情況下,離婚後雙方均可承租?
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離婚後,雙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資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權,婚後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
(四)婚後一方或雙方申請取得公房承租權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後因該承租房屋拆遷而取得房屋承租權的;
(六)夫妻雙方單位投資聯建或聯合購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將其承租的本單位的房屋,交回本單位或交給另一方單位後,另一方單位另給調換房屋的;
(八)婚前雙方均租有公房,婚後合並調換房屋的;
(九)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三、問: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應依照什麼原則處理?
答: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應依照下列原則予以處理:
(一)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
(三)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
(四)照顧無過錯一方。
四、問: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是否給予經濟補償?
答:對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對另一方可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五、問: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能夠隔開分室居住使用的,可否由雙方分別租住?
答:夫妻雙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積較大能夠隔開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雙方分別租住;對可以另調房屋分別租住或承租方給另一方解決住房的,可予准許。
六、問: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的,可否暫時居住?
答、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而解決住房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調解或判決其暫時居住,暫住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暫住期間,暫住方應交納與房屋租金等額的使用費及其他必要的費用。
七、問: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而另行租房經濟上確有困難的,如何處理?
答:離婚時,一方對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無權承租,另行租房經濟上確有困難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負擔能力,應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八、問: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租賃關系時,是否需徵得自管房單位的同意?
答:人民法院在調整和變更單位自管房屋(包括單位委託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管的房屋)的租賃關系時,一般應徵求自管房單位的意見。經調解或判決變更房屋租賃關系的,承租人應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
九、問:對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應如何處理?
答:對夫妻共同出資而取得「部分產權」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參照上述有關解答,予以妥善處理。但分得房屋「部分產權」的一方,一般應按所得房屋產權的比例,依照離婚時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公布的同類住房標准價,給予對方一半價值的補償。
十、問: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可否採取競價方式解決?
答:對夫妻雙方均爭房屋「部分產權」的,如雙方同意或者雙方經濟、住房條件基本相同,可採取競價方式解決。
❹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2009年12月22日,根據《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西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陝辦字[2009]84號),設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為市政府直屬行政機構。加強建立住房保障體系的職責,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產市場、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城市房屋產籍產權;負責房產的初始、變更、注銷、抵押登記,核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三)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登記、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房屋租賃登記,核發預售許可證及備案登記證。
(四)負責直管房屋的經營管理;指導各類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工作。
(五)負責房屋物業服務行業管理,審核物業服務企業資質,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服務活動。
(六)負責全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
(七)負責住房制度改革資金管理;負責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導、產權界定和房改方案審批;負責單位職工住房建設項目審批;負責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核准。
(八)依法對房地產交易、租賃、物業服務、拆遷安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組織、協調、指導糾紛調處。
(九)負責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統計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會提供發展動態、有關信息及政策咨詢服務。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http://www.xafgj.gov.cn/zwgk/Zwgkfgjjj.aspx(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❺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公租房怎麼申請和所需資料
需具備本市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家庭及人員;或具有本市城六區居住證,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本市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完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員。
同時還需要具備家庭收入不得高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低於當地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5)西安市公有住房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申請公租房辦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市城六區城鎮戶籍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居住證,及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營業執照和完稅證明、社區出具的連續從事1年以上個體生產經營證明其中之一;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簽字的申請承諾及授權委託書;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和收入證明;
5、婚姻證明。配偶已去世的應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西安市公租房辦理程序:
1、具有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戶籍所在社區或人才交流中心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非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區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3、社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街道辦事處收到審核材料後,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社區調查意見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5、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復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❻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公祖放的申請條件為需要有當地戶籍或暫住證,且住房困難等條件。
以西安國際港務區為例,根據《西安國際港務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七條 公租房申請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西安國際港務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難的人員。
(一)區內用工單位就業人員作為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具有西安市城鎮戶籍或暫住證(居住證),並與區內用工單位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對於區內用工單位開發建設的集中式商貿物流場所的穩定就業人員需具備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產權所有人提供的經營證明文件。
(二)住房困難指:
1、申請人及配偶(如已婚)在西安市主城區(西安市城六區和長安區)無私有產權住房(私有產權住房包括已簽訂合同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或私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不足人均17平方米;
2、申請人之前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3、申請人居住在危險房屋或不具備基本生活設施等不適合居住的房屋。
(6)西安市公有住房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❼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公租房怎麼申請和所
需具備本市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家庭及人員;或具有本市城六區居住證,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本市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完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員。
同時還需要具備家庭收入不得高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低於當地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7)西安市公有住房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申請公租房辦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市城六區城鎮戶籍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居住證,及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營業執照和完稅證明、社區出具的連續從事1年以上個體生產經營證明其中之一;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簽字的申請承諾及授權委託書;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和收入證明;
5、婚姻證明。配偶已去世的應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西安市公租房辦理程序:
1、具有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戶籍所在社區或人才交流中心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非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區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3、社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街道辦事處收到審核材料後,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社區調查意見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5、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復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