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寧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是行政機關嗎
南寧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是事業單位。
在該中心的介紹中,可以查到,2013年7月2日上午,南寧市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掛牌儀式在望園路5號辦公大樓一樓舉行,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市房改辦主任、黨組成員黃敏麗出席了掛牌儀式。
南寧市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由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發展中心更名而來,它的成立標志著南寧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邁上了新台階,統一了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限價普通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四類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主體、管理標准、管理方式,實現了受理申請、資格審核、退出辦理等一站式服務,進一步提高了保障住房管理效率。
該單位的說明中,沒有註明是屬於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但是參考濟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介紹,明確說明:
濟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為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下屬財政撥款副局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處、財務處、建設工程管理處、審核配租處、房屋管理處等5個處室,人員編制42人。主要業務職能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具體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計劃及保障性住房房源儲備、投放計劃;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出售,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的維護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對象的檔案管理和動態管理工作,負責對區上報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已享受住房保障對象的復審、保障性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等工作;負責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和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承擔安居工程資產管理和債權債務,負責處理安居工程其它遺留問題,負責房改有關信息資料的動態管理和利用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因此可以確定南寧保障住房資格審核和管理中心是事業單位。
㈡ 南寧市公租房申請條件都有哪些
南寧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包括其戶籍要求和家庭財產收入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才可以申請公租房。
根據《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第十七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實物配租:
(一)常住戶口登記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城鎮范圍內,並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際居住;
(二)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
(三)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准;
(四)無自有汽車,無商業、倉儲、辦公等用房。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三十五周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2)2015南寧市保障局住房申核中心擴展閱讀:
《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第二十條 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一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主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需要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和與其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監護人作為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沒有上述監護人的,可以由其他監護人代為申請。
㈢ 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會務、文秘、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及對外聯絡工作;承擔綜合性宣傳、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督辦、信訪、提案和議案辦復等政務性工作;負責保衛、綠化、扶貧、綜治、維穩、計生、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決策的合法性論證、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對外合同(協議)的法律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普法宣傳教育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三)房產信息管理科
組織實施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信息化及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協調實施信息資源共享;牽頭負責房產行業誠信系統建設;負責房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工作,實施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和分析。
(四)住房規劃科
負責房地產行業發展研究;牽頭組織草擬全市房地產綜合開發、住宅建設、住房保障的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狀況調查、分析工作;牽頭負責住房保障數據信息統計工作;牽頭組織房地產行業統計工作;參與擬訂年度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組織房地產業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落實房地產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組織指導房產行業科技研究開發、合作交流及成果推廣應用;負責推進和綜合協調住宅產業現代化、生態環保化、節能集約化發展。
(五)保障住房建設管理科
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監督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以及配套設施建設情況的落實;參與監督所屬單位建設工程的技術、質量等工作;負責指導直管公房改造開發工作。
(六)保障住房審核租賃管理科(市落實私房政策辦公室)
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保障性住房供應對象的資格審批和動態管理;負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和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源的調劑工作;參與擬訂保障性住房租金標准;負責指導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直管公房日常維修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全市公有住房租賃管理工作。
(七)保障住房銷售管理科
指導監督全市各單位貫徹執行住房政策;負責監督管理單位公有住房出售及危舊房改房改造;負責單位集資合作建房和房改資金的審核等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保障性住房出資比例、回購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儲備工作;參與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銷售價格確定;承擔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房地產開發監管科
負責房地產綜合開發全過程的動態監管;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牽頭編制房地產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簽訂房地產項目開發監管協議書;負責組織驗核房地產項目配套建設(工程質量除外);牽頭監督、指導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並實施備案;對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進行備案管理;負責商品房預銷售款撥付的審核;負責實施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管理制度;負責普通商品住宅審核認定;負責測算限價普通商品房銷售價格;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九)房屋登記和市場交易監管科
負責組織協調和落實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負責全市房屋(含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的權屬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房屋權屬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和房屋租賃合同備案;負責監管房地產轉讓、抵押等交易行為;負責監管房地產中介(評估、經紀、咨詢等)機構的從業行為;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參與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抵押、出租等土地二、三級市場的管理。
(十)物業服務和房屋安全監管科
負責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物業管理項目的服務等級評定,指導全市物業服務項目的創優考評活動;負責指導、監督物業服務招投標活動;負責物業服務區域劃定,物業服務用房備案工作;參與房地產項目交付使用監督;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依法交付使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負責擬訂全市房屋安全鑒定、白蟻防治技術標准並指導、監督實施;負責住宅室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和事故防範工作;參與全市房屋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房產資金監管科
負責指導全市房產交易資金、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房改資金等房產資金的歸集、使用,並實施監管;負責各類房產資金繳存比例、標準的動態調整;負責保障性住房資金籌集、使用、監管;負責指導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分配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建設保證金的監管。
(十二)財務科
負責編制機關、所屬單位年度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日常開支、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組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具體工作由人事科承擔。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㈣ 南寧市公租房審核合格後一般多久領公租房資格證書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版房。將進一步完權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㈤ 我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網上營業廳租房提取申請已審核通過放款中是不是直接打進我的公積金賬號可以直接提現嗎
我也是南寧的,前幾天提取通過審核了,但是沒發現有錢到賬
㈥ 南寧市廉租房申請條件、材料和流程是什麼
申請租住廉租住房需要什麼樣的條件?申請租住廉租住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城 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連續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個月以上; (二)家庭成員擁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合並計算低 於或等於人均7平方米; (三)家庭成員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本市須滿 一年以上; (四)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符合條件的家庭應到哪裡申請? 符合條件的家庭可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交書面申請,大大地方便群眾辦事,特別是更加方便了符合條件的殘疾朋友們的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申請廉租房需經哪幾個階段?申請廉租住房需經過申請、核查、審核及登記、輪候配租四個階段。 (一)申請階段:符合條件的家庭持以下證件及復印件到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交書面申請。 (1)已按要求填寫的《城鎮居 民廉租住房申請表》; (2)市民政部門核發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證明及低保存摺; (3)有效的住房情況證明(有 私房的持《房屋所有權證》、租房的持《租賃合同》,有單位的由當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住房情況證明、無單位的由當事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住房情況證 明); (4)戶口簿及同戶籍(同居住)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5)受理機關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註:凡註明為互聯網來源的信息,部分為轉載自其他媒體或互聯網上一些問答及論壇,轉載目的在於更好服務讀者、傳遞信息之需,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本網亦不對其真實性負責,持異議者應與原出處單位主張權利。
㈦ 關於南寧2015年度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通知
南寧住房公積金網已發布《關於設定南寧市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的通知》,各單位需要領取職工個人公積金年度結息清單的,請詳細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12第5號)及我市有關政策,經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下限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3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14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
(二)全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為各12%。
(三)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
(四)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13707元(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上限各為1645元),最低月繳存基數不得低於1400元。
(五)單位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後的繳存基數為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2015年6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
二、提高、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
(一)申請提高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繳存基數的單位,根據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南金管[2012]2號)規定,中直、區直等駐我市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存基數以及繳存上下限,可參照相關政策執行;企業總部不在南寧市但在南寧市有分支機構的,可參照企業總部所在區域城市的相關政策執行。
(二)繳存單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降低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期限為一年,期滿後應重新申請審批。降低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不得低於各5%。
1.單位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五十(統計部門公布我市2014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569元),單位當年效益尚未好轉的;
2.經依法批准緩繳社會保險費的;
3.有其他特殊困難的。
(三)經批准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按照規定或批準的繳存比例恢復繳存或補繳緩繳住房公積金。
(四)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工會)討論同意,並在辦理繳存額調整手續前,持相關資料到管理中心服務網點辦理申請手續。
三、有關要求
(一)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工作政策性強,關系職工切身利益,各有關單位要集中精力、抓緊時間認真填報職工住房公積金調整清冊,及時送交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計算口徑核定職工工資總額,確定繳存基數,認真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上下限規定。
(二)在調整基數和比例的同時,各單位應對已在管理中心留存的單位基本信息和職工基本信息進行核對,如有錯誤及時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更正。
(三)各單位在調整的同時,要做好本單位職工「封存」狀態賬戶的清理工作,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停繳職工,單位應及時填報《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集中封存明細表》並附有關證明材料辦理集中封存,轉入管理中心集中封存戶統一管理。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年度調整文件及相關表格發布在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www.nngjj.com)。
(二)各單位需要領取職工個人公積金年度結息清單的,請與各服務網點聯系。
(三)本通知有效期自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7-17,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查看更全面,更及時,更准確的新房信息
㈧ 南寧市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申購材料審核公示名單
(A)申請。家庭成員的家庭的頭部或頭部的家庭委託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到居住地的區房管局申請,接收並填寫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申請審核表(一式兩份)。申請購買限價商品住房,需要進行以下元素: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現在的家庭生活有關證明材料(房屋權屬證書,房屋租賃合同和副本原件,其餘為原件):家庭成員居住地的住房證明,住所房屋的所有權屬於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證明住房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住所的房屋由當地派出所落戶原因證明;發行住所地以外居住的家庭成員,生活提供有效的住房市場租賃天津租賃合同和房屋產權證或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天津登記證的租金,還有其他一些特殊情況下,提供其他證明部門規定受理申請的證明。
區房屋管理局檢查申請人所提供的信息,符合原件及復印件,並返回到原來的保留復印件。
(二)第一個實例。區房管局在五日內申請家庭戶籍,人口,住房,商品住房購買條件,天津限價商品房發出支付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核對表的初步審查。
(三)收入證明。區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商品住房申請家庭收入的清單和收入以下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的區民政局的證明材料的申請人發出。
申請人或家庭成員的工作單位,他所屬的單位發出的收入證明;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支付的金額,在上一年度養老金的金融機構存摺上代表證明收入中不包括養老保險,年收入頒發的證書發證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單位,居民申請城市最低生活津貼,收入核定證明其住所地街道辦事處比照。在上面的證明收入的材料,在另外的退休人員納入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需要提供證明的收入和副本原件,其餘均為原件。
區民政局根據申請人的家庭成員提供的證據,結合住房公積金,社會保障和其他類型的專門的數據存儲庫,核實申請人的收入,家庭收入之日起15日內,並在天津表示檢查的結果,商品住房的價格,家庭收入核對表簽署經辦人加蓋單位公章,送區房管局。
(D)審核。區房屋管理局向申請的天津市區民事事務局的商品住房家庭收入核對表的價格反映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補充填寫在天津住房價格的商品購買清單為一個購買價格的商品的申請人住房資格審核在五天之內,經審核符合條件的購買限價商品住房為宣傳范圍。
(五)宣傳。區房管局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住房,公示,公示期為10天的人口。反對宣傳的情況下,10天之內相關部門核實,由區房管局。經核實不符合申請資格,由區房管局書面通知申請人。
(F)的認證。的市民,申請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區房管局天津市住房??購買的商品的價格在核對表上簽署意見,並發給申請人天津商品住宅購買憑證。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購買資格有效期為一年。
㈨ 南寧公租房申請流程
廣西南寧公租房申請條件2020,2020年南寧公租房申請流程,年南寧公租房政策,南寧公租房最新消息;
辦理條件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的城鎮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准(現執行標准為13平方米);
單身人員申請的,還應當年滿十八周歲。
(二)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農村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的城鎮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准(現執行標准為13平方米);
單身人員申請的,還應當年滿十八周歲。
(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際居住;
2.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的城鎮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准(現執行標准為13平方米);
3.自大中專院校畢業次月起計算不滿五年。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可以申請實物配租或者貨幣補貼:
1、常住戶口登記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城鎮范圍內,並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際居住;
2、經民政部門認定的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現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人均年收入執行標準是17640元);
3、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
4、無自有汽車,無商業、倉儲、辦公等用房。
申請人單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年滿三十五周歲;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個人、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不受年齡限制。
(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際居住並工作;
2.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的城鎮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本市住房困難標准(現執行標准為13平方米);
3.在申請當月前三個月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5年(含外地社保轉入年限)。
單身人員申請的,還應當年滿十八周歲。
(六)一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主申請人。
主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需要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主申請人的申請經受理機構受理後,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予受理;與主申請人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其他家庭成員,已經與主申請人共同申請,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又提出申請的,受理機構不予受理,政策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和與其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關系的監護人作為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沒有上述監護人的,可以由其他監護人代為申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1.正在享受住房保障的;
2.申請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已經受理的;
3.按照有關規定被限制申請資格的。
(八)本市城市規劃區包括:
1.青秀區、興寧區、西鄉塘區、江南區、良慶區、邕寧區;
2.經開區、高新區。
註:本市城市規劃區不含市轄縣、武鳴區、東盟經濟開發區。
辦理材料
(一)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城鎮非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原件,由受理機構現場核驗:
1.申請人身份證件、戶口簿;
2.申請人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
3.除武鳴區戶籍外的其他非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戶籍的共同申請人的居住證。
(二)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農村家庭和個人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原件,由受理機構現場核驗:
1.申請人身份證件、戶口簿;
2.申請人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
3.除武鳴區戶籍外的其他非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戶籍的共同申請人的居住證。
(三)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原件,由受理機構現場核驗:
1.申請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新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個人申請的可以不用核驗戶口簿);
2.申請人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
3.主申請人大中專院校畢業證(自畢業的次月起計算不滿5年;
4.除武鳴區戶籍外的其他非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戶籍的共同申請人的居住證。
(四)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個人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原件,由受理機構現場核驗 :
1.南寧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表(A)(原件);
2.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申報表(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3.廣西申請住房救助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本收件由民政部門處理);
4.身份證(核原件)、戶口簿(核原件);
5.家庭成員關系證明(原件);
6.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核原件);
7.居住狀況證明(居住地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蓋章,原件)。
(五)外來務工人員應當提供以下申請材料原件,由受理機構現場核驗 :
1.申請人身份證件、戶口簿;
2.申請人結婚證、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書;
3.主申請人申請當月前三個月內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在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5年(含外地社保轉入年限)的社保繳納證明;
4.除武鳴區戶籍外的其他非本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戶籍的申請人的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