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亞公租房需要什麼條件2016
符合下面的條抄件的,可去當地房管局申請。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貳』 戶口在三亞市海棠灣鎮能申請三亞市內的廉租房嗎
可以申請。
2015年三亞已建成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在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將統一列入公版共租賃住房權管理,並軌後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統稱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對象為本市戶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其他應保障對象,包括暫無能力購買經濟適用房人群、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單位新就業人員或引進人才(含聘用的專業技術類人員),以及在三亞有穩定職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其中困難家庭的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戶籍滿三年(含)以上,家庭成員均在本市范圍內實際居住或工作;未婚、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士滿35周歲(含)以上可單獨申報。其他保障對象的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三亞市無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房,收入符合中等或中等以下標准;外來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還需連續在三亞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
『叄』 三亞現役軍人可以申請公租房嗎
現役軍人不能申請公租房。
『肆』 三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麼有人申請過的可以說一下嗎
根據《三亞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第二點:三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1、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及配偶在三亞市無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兩人(含)以上家庭申請的,家庭收入符合三亞市人民政府劃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線標准;單身人士申請的,上年度可支配收入在城鎮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以下;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除了具備第1、2、3項規定的條件外,還需連續在三亞市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申請之日起往前推算6個月);
5、外地來三亞的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除了具備第1、2、3項規定的條件外,還需連續在三亞市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4)三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擴展閱讀
第十六條 申請租賃政府投資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二)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備查)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備查)及復印件;
(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申請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明、離婚證明、未婚證明;
(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現有住房的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有關住房情況的證明;
(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社區或單位提供);
(六)外地來三亞的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還需提供繳交基本社會保險的證明材料;
(七)困難家庭還需提供由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明或其他困難情況證明;
(八)以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引進人才(含聘用的專業技術類人員)作為申請人的,需提交用人單位出具的任職等證明,專業技術類人員還需提交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的證明;
(九)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伍』 三亞市唯一住房認定
住房套數的認定是:認房認貸,以家庭為單位。
家庭是指當事人本人,配偶,已經未成年子女,三方。
三方名下無房,三方沒有貸款購房沒有還清。此種情況購房,是首套房買入。
『陸』 三亞2018年公租房申請
可以關注當地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獲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回申請的相關步驟:答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柒』 現在三亞公租房分配是怎麼樣的呢
1、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 2、申請人及配偶在三亞市無住房或未租住公房; 3、兩人(含)以上家庭申請的,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7520元(含)以下;單身人士申請的,月收入4500元(含)以下; 4、已與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除了具備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條件外,還須連續在三亞市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申請之日起往前推算6個月); 5、外地來三亞的靈活就業人員或個體工商戶,除具備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條件外,還須連續在三亞市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6、已經申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雙限房並取得租住或購買資格的,不得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符合條件,報名截止日為6月19日,請盡快申請。
『捌』 在三亞市去那個部門申請經濟適用房,公務員房
申請經濟適用房,可以去那個城市的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官方網站去看一下,申請經適房的條件
『玖』 三亞辦理居住證的程序是什麼
申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由其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申領。
1、居住地住址證明材料: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3、就讀證明材料: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且申領材料齊全並真實、合法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製作發放工作。
居住證持有者在居住地可享受的權益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國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符合《實施辦法》規定的引進人才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父母可隨。
根據《海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試行)》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
外省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本省,或者本省居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省內跨市縣(含洋浦經濟開發區)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辦法申領居住證。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並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
1、有合法穩定就業,即被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其本人在城鎮投資興辦第二、三產業並持有營業執照等;
2、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者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3、連續就讀,即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申請落戶材料:
憑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就業、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年限證明材料,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辦證中心填寫《居民戶口遷移審批表》,提交落戶申請。
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證明材料:房產證、購房合同及交費(貸款)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及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或者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與企事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並持有工商執照等。
社保證明材料
居民參加城鎮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中的兩項以上(含兩項)累計年限的材料證明。
非海南本省戶籍人員落戶三亞
根據《海南省公安機關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細則(試行)》。
第六條:本省實行省外來瓊務工經商且已辦理《居住證》或《暫住證》的省外人員中實施積分落戶制度。
積分指標體系
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和一票否決指標組成。基礎指標包括就業年限、住房、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居住年限、年齡等指標。滿分100分。
落戶分值為80分。基礎分數加上獎勵分數減去扣除分數。達到落戶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請人工作地或者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