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西安公租房怎麼申請和所
需具備本市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家庭及人員;或具有本市城六區居住證,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已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持有本市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完稅證明1年以上、從事個體生產經營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員。
同時還需要具備家庭收入不得高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低於當地城鎮人均住房建築面積的60%;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1)未央區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公示擴展閱讀:
申請公租房辦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市城六區城鎮戶籍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居住證,及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營業執照和完稅證明、社區出具的連續從事1年以上個體生產經營證明其中之一;
3、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簽字的申請承諾及授權委託書;
4、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住房和收入證明;
5、婚姻證明。配偶已去世的應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西安市公租房辦理程序:
1、具有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戶籍所在社區或人才交流中心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2、非城六區城鎮常住戶籍的申請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區領取《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3、社區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後,對於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街道辦事處收到審核材料後,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社區調查意見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5、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收到審核資料後即時公示3日;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聯審;核查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對復審意見有異議或本級公示有異議的進行調查落實。
B. 經濟適用房是需要資格審核的,你先審核資格,然後通過初審 復審 公示後,發購房卡,就可以購買了
經濟適用住房,備受市民關注和期待,到底符合什麼條件才可以申請購買呢?《辦法》明確規定,同時具備以下三類條件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請:
具有市內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長清6區城市居民戶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收入低於市政府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標准;無房或家庭現有住房面積低於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濟南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的60%(含)。
對於單身家庭來說,除具備以上3個條件外,年齡在35周歲(含)以上的方可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已有住房面積
不享優惠
《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只能購買1套經濟適用房。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不再參加企業職工集資建房或購買、租住其他政策性住房,不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購買時,要從所購的經濟適用房面積中扣除已有住房面積,扣除部分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價格購買。需要扣除面積的住房包括:按照房改政策已購住房;單位的集資建房;正在承租的公有住房;獲得貨幣拆遷補償的前3項原住房。
按照同地段商品房價格購買與按照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的差價款作為濟南市住房保障資金,繳入市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價格實行
政府指導
《辦法》規定,經濟適用房政府將進行三限:限定建設標准以中小戶型為主、供應對象是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銷售價格要實行政府指導價格。其銷售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由濟南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同地段商品房價格參照標准,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房管行政主管部門、市財政部門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購買滿5年
方可交易
《辦法》規定,居民買經濟適用房後在辦理房產證等時,房管部門會分別註明經濟適用住房、劃撥土地。購買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各種原因確需轉讓時,由市政府按照原購買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房滿5年,購房人可轉讓經濟適用住房,但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市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市政府可優先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居民,在未按規定向市政府繳納相關費用並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能用於出租經營。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原經濟適用住房由市政府按規定回購。
騙購者
最高罰1000元
《辦法》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擅自提高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的,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未取得資格的家庭出售經濟適用住房的,由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補繳經濟適用住房與同地段商品房價格差價,並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購房人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已購住房或者由購買人按同地段商品房補足購房款,有關部門還將處以1000元罰款。
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以及其他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如果未按規定程序和條件進行申請人資格審查;弄虛作假,協助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或者監督管理不力。有關部門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搖號或抽簽決定購房排序
《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持家庭戶籍證明、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及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出具的收入和住房證明,向戶籍所在區房產管理部門提出定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
區房產管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時限為15日。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將初審結果在申請人所在單位(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經調查核實符合條件的,由區房產管理部門簽署意見並於5日內報送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房產部門應當對收到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核,並在15日內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簽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
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符合預售(銷售)條件時,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發布銷售信息,告知持有《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的申請人報名參加購房排序。購房排序應當在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組織下進行,採取公開搖號或者抽簽等方式確定。
《辦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經濟適用住房售予未進入購房排序的申請人。
C. 西安市保障房申請簡化 申請條件及流程一覽
近日,有消息稱西安保障房申請簡化,不僅申請資料不那麼繁鎖,審核時間也有所提升。那麼現在申請保障房的流程又是如何呢?
西安保障房申請資料簡化 審核時間縮短
據悉,住房困難家庭在申請保障房時,僅需填寫《西安市租賃型保障房資格申請審核表》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或居住證受理單據),婚姻、收入、車輛情況證明。
不需再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營業執照和完稅證明、社區出具的連續從事1年以上個體生產經營證明,出生證明,未婚證明及住房證明等材料。
保障性住房審批時限由70個工作日縮短至30個工作日。
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社區、各級人才市場或居住證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後,社區應在4個工作日完成公示、審核和信息錄入並將審核資料及信息上報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應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將審核資料及信息上報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在8個工作日完成公示、並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上報聯審信息,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在13個工作日完成六部門聯審和備案。
企業可集中申請租賃型保障房
除了上面這些簡化外,西安的保障房還有很多新的變化,比如企業集中申請租賃型保障房。
對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工業園區企業,可由企業集中申請租賃型保障房,將符合條件職工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直接報送所在街道辦事處,街道辦、區、市住房保障部門建立綠色通道,優先辦理。
為解決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居住證時限要求,市房管局最新規定,只要持公安部門出具的居住證受理單據,即可提前申請保障性住房,將居住證辦理和保障房審核業務由串聯審批優化為並聯審批,縮短辦事周期。
那麼,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究竟怎麼申請,哪些人可以申請呢?購房指南在這里為你作了一個整理。
西安市保障房申請購買的條件:
1、 本市城六區(新城區、蓮湖區、碑林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或長安區非農業戶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准;
4、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3年內無房屋贈與及轉讓行為的(房屋建築面積超出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准);
5、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無商鋪或辦公用房;
6、 申請人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的,離異時間應滿3年;
7、 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單身應在25周歲以上(申請公租房應年滿18周歲)。
西安市保障房申請購買的流程:
1、 申請人持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卡原件在所屬社區領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請人按要求如實填寫審核表,交由社區居民委員會受理,社區4個工作日完成公示、審核和信息錄入;
3、 社區居民委員會調查通過後,街道辦事處初審並公示;
4、 街道辦事處對有異議且異議屬實者返還社區,無異議者5個工作日完成初審,並將審核資料上報區住房保障部門;
5、 區住房保障中心對有異議且異議屬實者返還街道辦事處,無異議者8個工作日完成公示和復審,並將審核資料上報市住房保障中心;
6、 市住房保障中心13個工作日完成終審。具體辦理流程為:
(1)受理:1個工作日。受理並對區上報來的申請表進行編號和信息錄入;
(2)初審:11個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將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相關信息報送六部門進行聯審,同時通過西安市房產資訊網(http://www.xafgj.gov.cn)、西安房地產信息網(http:// www.800j.com.cn)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後對無投訴或經調查投訴舉報不實的,結合聯審結果對所提供相關資料進行詳細審核(1個工作日)。
(3)復核:0.5個工作日(科長審核)
(4)審批:0.5個工作日(中心分管領導審批、通知審核結果)
7、 申請審核資料逐級返還,申請人持身份證原件到社區領取審核表。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4-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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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怎樣知道自己經濟適用房資格審核是否通過麻煩告訴我
如果經濟適來用房審核通過政源府會通知。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准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准通知,註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准。然後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E. 公租房資格中心審核公示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公租房抄申通通過的名單襲會向社會公式。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F. 未央區公共租賃房人員公示名單
當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配租結果。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配租對象與配租排序確定後應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配租對象按照配租排序選擇公共租賃住房。
配租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G.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2020
日前,西安市房管局鄭重提示:申請保障性住房全程不收費!所有收費代辦均為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懲處!西安市公租房和購置型保障房如何申請呢?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呢?哪些人具有申請資格呢?
1.什麼是公共租賃住房和購置型保障房?
答: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準的保障性住房。
購置型保障房是政府提供政策優惠、限定建設標准、供應對象和銷售價格,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分為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兩種。
2.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條件是什麼?
答: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六區城鎮戶籍的家庭及人員(不含在校大中專學生);或在本市城六區長期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職工的家庭及人員;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積符合準入條件的;
(三)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3.西安市購置型保障性住房購買資格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答:(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應具有本市城六區或長安區居民戶籍;限價商品房申請人應具有本市城六區或長安區居民戶籍(閻良區、臨潼區、高陵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等戶籍的應在本市務工),外來務工人員申請應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申請前3年有房屋贈與及轉讓的,不得申請。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商業用房合同總價超過15萬元的,不得申請。
(四)申請人離異,涉及房產處置且未再婚的,離異時間應滿半年。
(五)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擁有購買價格超過15萬元車輛的,不得申請。
(六)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個體注冊(參股)資金超過15萬元,不得申請。
(七)申請人單身(未婚、離異及喪偶獨身)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年齡應在25周歲以上,不得超過70周歲;限價商品房申請人單身年齡應在22周歲以上,不得超過70周歲;在校學生及現役軍人不能作為申請人。
4.公租房和購置型保障房申請審核程序是什麼?
答:西安市保障房申請審批程序為社區受理,街辦、區住房保障中心進行審核並進行公示。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組織進行資格聯審和備案資格工作。
(一)公租房:西安市城六區戶籍居民應向其戶籍所在地的社區、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請;西安市五區二縣戶籍居民應向其居住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非西安市戶籍居民應向其居住地所在社區提出書面申請。
(二)購置型保障房:申請人戶籍為城六區、長安區的,應在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非城六區、長安區戶籍的申請人應在工作所在地社區提出書面申請。
5.公租房實物配租分配程序是什麼?
答:公租房配租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公告: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通過社區以及報紙、網路等媒體發布公共租賃住房房源公告;
(二)登記: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的申請人持相關手續到規定的地點辦理登記手續;
(三)入圍: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已登記的輪候家庭進行資格復核,確定入圍名單並向社會公示;
(四)搖號:在公證機關、媒體、申請人代表的監督下,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配租房號;
(五)簽約:申請人與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簽訂《西安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
(六)入住:申請人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開具的《入住通知單》,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物業管理等交房入住手續。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
1、具有本市城六區城鎮戶籍的家庭及人員 (不含在校大中專學生);或在本市城六區長期居住 的外來務工人員及新就業職工的家庭及人員;註:西安公租房申請先去社區登記,符合資格,有房源社區會通知申請,不知道社區在哪請咨詢物業。
2、家庭收入符合準入條件,點擊查看收入及租金標准圖表:
3、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市政府規定的相應標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7平方米)
4、單身人員須年滿18周歲且在本市具有穩定工作及收入。
H. 我申請公租房了,經過了市局公示,現在審核通過,還有什麼程序才能有房子住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第十六條配租對象選擇公共租賃住房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與配租對象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簽訂前,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將租賃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責任的條款內容和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確說明。
第十七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簽訂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在30日內將合同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8)未央區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公示擴展閱讀: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一)向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出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維修養護義務的;
(三)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以及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的。
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為行政機關的,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處理。
第三十五條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不予受理,給予警告,並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
以欺騙等不正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登記為輪候對象的,取消其登記。
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責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並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I. 住房保障資格公示 投訴怎麼受理
根據《陝西省保障來性住房管源理辦法(試行)》和我縣住房保障政策,通過社區受理公示、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審核公示、縣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入戶核查審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和住建部關於住房保障信息公開要求,現將全縣2015年首批保障性租賃住房(廉租房、公租房)對象、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對象的家庭資格審核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2015年7月20日——7月26日。
受理方式:電話舉報或信函舉報等。
舉報受理電話:4385690、4221106
舉報箱:1.縣住建局院內;
2.縣政府門口。
J. 北京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通知
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於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和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房管局)在堅持「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就有關資格審核工作進行調整,調整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制度,提高資格審核效率和准確性。《通知》就有關北京保障房資格審核工作調整如下:
一、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審核備案及變更管理
(一)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息比對核查工作調整到初審環節,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住房保障綜合信息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平台)完成啟動操作。
(二)管理服務平台對未通過信息比對核查的申請家庭進行自動鎖定。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及時將未通過信息比對核查的結果、原因及復查權利書面告知有關家庭(告知書模板見附件1)。
(三)對比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應在收到告知書後30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復查,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也可委託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復查申請的受理及初審工作。逾期提出復查申請的,不予受理。
(四)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並將復查結果書面告知有關家庭(告知書模板見附件2)。其中經復查異議成立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管理服務平台進行解鎖操作,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恢復後續審核工作。復查時間不計入資格審核工作時限。
(五)已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的家庭,在輪候期間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根據相關規定應當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重新審核的,有關工作按照(一)至(四)條規定執行。仍符合相應准入條件的,予以資格變更。
(六)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區縣批次報送的資格備案和變更家庭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將抽查家庭全部紙質檔案材料復印蓋章或掃描錄入管理服務平台後,及時報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其中在信息比對核查工作中經復查解鎖的家庭,除婚姻原因外納入必查范圍。
二、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復核管理
(七)各類保障性住房備案家庭資格復核工作,全面納入管理服務平台管理。街道(鄉鎮)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核紙質材料的同時,應當同步將有關資格復核信息和結果錄入管理服務平台。
(八)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管理服務平台對資格復核家庭進行信息比對核查。未通過信息比對核查的家庭,管理服務平台自動進行鎖定。復核家庭對信息比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可按前述程序提出復查,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分別情況核實處理。仍符合相應准入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管理服務平台中更新有關家庭資格復核信息;不再符合相應准入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及時取消該家庭保障資格。
(九)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簽約時,系統自動校驗簽約家庭的資格復核信息,屬於搖號家庭范圍,且資格復核時間未超過一年的家庭,方可簽約。上次復核時間距離簽約超過一年的,必須重新進行資格復核,其中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統一搖號的家庭除外。
三、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取消管理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加強各類保障性住房備案家庭資格管理。對工作中發現和經舉報查實不再符合準入條件的家庭,應當及時作出取消相應保障資格的決定,並將結果錄入管理服務平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備案家庭保障資格的,不再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批。
從下個月起,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審核備案及變更管理、資格復核管理、資格取消管理就應當按照如上要求施行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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