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昌區公租房在哪裡
公租房申請材料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版公共租賃住權房。將進一步完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2. 武漢市武昌區的公租房在什麼地方
西安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1、西安城六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線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標准。
2、外來務工人員指年滿18周歲,具有就業地城鎮暫住證(居住證),在就業城鎮居住6個月以上。
3、勞動關系穩定,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外來人員。
4、新就業職工指18周歲至35周歲,未婚,具有就業地城鎮戶籍或城鎮暫住證(居住證)。
5、在所在單位工作未滿5年;在就業城市勞動關系穩定,並有手續完備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6、且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7、由社區組織住戶領表填報,駐社區單位組織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8、新就業職工填報並統一提交到社區。
(2)武昌區住房保障和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積、結構、室內設施和設備,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賃期限、租金數額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維修責任;
(五)物業服務、水、電、燃氣、供熱等相關費用的繳納責任;
(六)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情形;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八)其他應當約定的事項。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合同簽訂後,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在30日內將合同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3. 武漢市武昌區住房保障公租房、最新、消息
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會向社會公布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企事業單位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范圍,可以規定為本單位職工。
4. 請問武昌區社保局的具體位置是哪裡
上圖B處: 武昌區社保局
地 址: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紫沙路25號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版障局武昌社會保險管理處附權近的公交站:
武珞路龍華寺、民主路何家壠、長春觀、民主路武警醫院、民主路小東門、民主路宜家裝飾廣場、小龜山站、中山路螃蟹岬、中山路小東門、螃蟹岬站、中山路大東門、紫沙路民主二路、公正路紫沙路、糧道街怡博苑。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昌社會保險管理處附近的公交車:
61路、521路、老武昌旅遊專線、529路、530路、572路、804路、14路、717路、573路、606路、729路、576路、軌道交通2號線、43路環線、543路、511路、74路、777路、811路、15路、34路、537路、538路、593路、215路、916路、802路、343路、566路等。
5. 武昌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管站的管理崗位
那個崗位是內定的。不要撞石頭了
6. 怎樣查詢武昌區公租房搖號查詢
公租抄房申請材料從襲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將進一步完善申請受理渠道、審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價機制。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6、房產證明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7. 武昌區公租房最新消息
當地住房保障主抄管部門會向社會襲公布公租房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信息,請注意查詢。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8. 請問武漢市武昌區房地產公司的上級部門是武漢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嗎
當然這個地方應該是屬於武漢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經營管理同時也是武漢市人民政府進行管理的。
9. 武昌區公租房名單公示
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可以關注公租房信息網。專
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步屬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 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