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鄭州公租房名單查詢
一、詳情可登錄鄭州市住房保障官方網站進行查詢。選房地點:鄭州市住房保障辦事服務大廳(地鐵1號線碧沙崗站C出口),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2018年10月20日到24日,鄭州市經適房資格證號在22363~24337號段的市民,可從1500套剩餘房源中選房。按照輪候次序,本次供應針對22363~24337號段的市民。
(1)鄭州市保障性住房情況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章
申請與審核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B. 鄭州保障房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4項條件的家庭限購一套經濟適用房:1.鄭州市建成區常住戶口3年以上(不含市、縣、上街區和新密礦務局);2.夫妻雙方年收入不超過鄭州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3.沒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不足80平方米;鄭州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4.28周歲以上的鄭州市常住戶口的無房單位人員,年收入不超過鄭州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鄭州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時,可以購買一套8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購買的面積標准:家庭成員2人為80平方米,3人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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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懸賞50分,求鄭州市《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的意見》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精神,進一步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調控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一系列政策,切實採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堅決遏制地價、房價上漲勢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改善居民居住條件。
(二)落實差別化商業信貸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凡不能提供證明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各商業銀行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並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的管理,禁止將消費性貸款用於購買住房。
(三)落實差別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市民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家庭購買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予以優先保障;對購買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暫停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按國家規定執行。對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貸款購買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四)落實差別化稅收政策。將購買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將購買超過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將購買超過5年(含)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對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對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購買的普通住房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土地增值稅征管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53號)要求,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市區除保障性住房外,普通住房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2%,非普通住房(包括排屋、別墅)、商業用房、其他用房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3%,住房開發項目銷售均價高於項目所在區域屆時新建商品住房平均價格1倍以上的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為5%。同時,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稅務部門要加強稅務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五)暫時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自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相關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手續。
停止執行購房補貼政策,恢復徵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費用。
二、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六)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堅持「租、售、改」三位一體的方針和「租售並舉」的方向,切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編制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規劃、2010-2012年住房保障規劃和2010-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市區2010年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含拆遷安置房)540萬平方米,完成市區危舊房改善掃尾項目,通過收購、采購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
(七)進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地和配套建設力度。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擴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量和供應比例,並按年度分解用地供應計劃,確保落實到具體地塊。保證大型居住區公建配套建設與住宅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切實增強保障性住房的宜居性。進一步提高保障性住房品質,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代建制,選擇實力強、信譽好的品牌企業承擔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房、人才專項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八)擴大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覆蓋面。放寬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准入條件,加大困難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市區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准入條件逐步擴大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供應對象的准入條件逐步擴大至低保標准2.5倍(含)以下住房困難家庭,以提前兩年實現省政府確定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標。
(九)進一步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的支持力度。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認真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市、區財政要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給予資金支持。金融機構要加強對保障性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和金融服務。
(十)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訂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出台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的目標任務、建設標准、管理模式和准入退出機制等。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進一步加強普通住房供地及建設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十一)加快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進度。國土資源、規劃、建設、房管等部門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各部門要及時溝通辦理結果,主動進行銜接,提高辦事效率,加快住房項目供地、建設和上市進度,增加住房的有效供應。
(十二)嚴格規范土地出讓收入分期繳納行為。土地出讓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合同簽訂後1個月內,受讓企業必須繳納土地價款50%的首付款,餘款按合同約定及時繳納,付款時間不得超過1年。
(十三)加大土地市場監管力度。各部門要加大土地批後監管和施工現場監管力度,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合同和規劃、施工許可等規定,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促進商品住房開工、建設,形成市場持續有效供應。要認真落實房地產項目開竣工申報制度,對不執行開竣工申報制度的企業進行曝光,並規定其至少在1年內不得參加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未按時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單位,在付清合同應付價款前不得參與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開工的單位申請參與新的土地出讓交易活動的,在出具已受讓地塊限期開工的書面承諾後,其競買保證金按出讓起價的50%繳納,並按合同規定收繳違約金。依法加大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力度,收回的閑置土地符合城市規劃的,應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建設。
四、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促進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十四)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全面規范商品房預售條件,嚴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房。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應當申報每套房屋價格,實行一房一價,銷售時應當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並一次性公開銷售,提高銷售價格的,需經物價管理部門備案並公示。
(十五)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嚴格執行省有關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規定,將商品房預售資金納入監管賬戶,由監管機構負責監管,確保預售資金用於商品房項目工程建設,降低購房者資金風險和金融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六)加強房地產銷售代理和房地產經紀監管。商品房實行代理銷售的,應當委託在房產主管部門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將經紀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准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額外提供的延伸服務項目,需事先向當事人說明,並在委託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分解收費項目和強制收取代書費、銀行按揭服務費等費用。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執業人員不得炒賣房號,不得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不得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不得發布虛假信息和未經核實的信息。
(十七)加強聯合執法。建設、發改、房產、國土資源、規劃、稅務、工商、物價、國有資產和金融管理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房地產企業和項目的監督管理,建立房地產信用管理制度和聯動監管工作機制,採取聯合執法、綜合檢查等方式,加大對違規囤地、閑置土地、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消費者投訴集中的項目,要進行重點檢查。對有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採取暫停網上銷售、記入信用檔案、降低直至取消資質以及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等措施,各商業銀行停止對其新開發項目發放貸款和貸款展期。
(十八)引導房地產企業健康發展。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應對市場變化,促進普通商品住房銷售。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特別是中小套型、中低價位住房建設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為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並、重組及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融資和相關金融服務。
(十九)提高政府服務水平。市各有關部門及各城區政府要創造良好的房地產發展環境,加強與房地產企業的溝通聯系,幫助企業解決經營活動中遇到的困難;要加強服務,提高效率,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同時,要認真貫徹《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暫停徵收15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杭政函[2008]184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家、省涉及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杭政辦函[2008]432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暫停徵收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降低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杭政函[2009]168號)精神,確保涉及房地產的取消、暫停徵收項目和降低徵收標准項目落實到位。
(二十)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市實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領導小組應不定期召集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分析當前房地產形勢,及時准確地發布房地產市場動態信息,穩定市場預期。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加強對法律法規以及購房投資風險等知識的宣傳。同時,制訂房地產市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建立完善突發事件處理機制,積極應對房地產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
(二十一)加快信息系統建設。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保障,加快全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市區數據資源整合工作,滿足宏觀調控政策的實現需要;在2011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區、縣(市)數據資源整合工作;在兩年內完成房產紙質檔案數字化工作,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統一升級到基於SOA架構的杭州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
(二十二)進一步加強輿論引導。引導媒體全面、客觀地報道房地產市場形勢,大力宣傳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加強對消費者理性購房的引導,樹立合理的住房消費觀念,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輿論氛圍。
前發文件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准。
如上級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執行。
D.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能買賣不是不是可以賣但得住五年以後還是永遠不能賣
如果你不缺房,暫時不要買。 因為5年後才可以做改名手續,對於投資者來說風險太大。
E. 鄭州市公租房查詢系統
1 詳情可登錄鄭州市住房保障官方網站 進行查詢。選房地點:鄭州市住房保障辦事服務大廳(地鐵1號線碧沙崗站C出口),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
2 10月下旬,鄭州推出1500套經適房
10月20日到24日,鄭州市經適房資格證號在22363~24337號段的市民,可從1500套剩餘房源中選房。
昨日,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官網發出最新消息,10月份鄭州市經適房選房時間已經作出安排,為期一周。
今年8月,鄭州市經適房常態化輪候開始,10個項目、4985套房源接受市民挑選,資格證號段截至22362號。但是,由於部分低收入家庭難以承受經適房價格,對位置、戶型或面積不太滿意等原因,放棄選房。
現在,原4985套房源中剩餘的1500套房源將再次推出,按照輪候次序,本次供應針對22363~24337號段的市民。
F. 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能買賣不是不是可以賣但得住五年以後,還是永遠不能賣
現在政府規定五年以後才可以做更名手續。除非很保險的人。不然還是建議你等等就是一句話。可以買賣、你也可以拿到房產證。但是就是不能更名。其實更沒
G. 鄭州公租房查詢
一、步驟如下
1、登陸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網站,在首頁點擊新聞中心
(7)鄭州市保障性住房情況擴展閱讀
切實有效解決二七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困難,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實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鄭政〔2009〕51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鄭政文〔2010〕212號)、《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認定和輪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鄭房〔2011〕136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鄭政文〔2012〕213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鄭政文〔2016〕110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鄭政文〔2013〕113號)《關於進一步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認定和動態審核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鄭房〔2016〕118號文件、等文件精神,結合轄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供應原則
(一)堅持「兩個優先」的原則。即對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優先供應;對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的家庭自願退出並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優先供應。
(二)堅持「三個兼顧」的原則。兼顧好原廉租房保障對象、個人正常申請對象和單位申請對象的供應。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實行供應房源、輪候家庭、輪候結果三公示制度,確保供應分配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要求。
(四)堅持按供應比例、輪候排序依次選房原則。
二、供應對象
(一)提出申請並符合實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證並自願退出且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證》並已備案的家庭(個人)。
(四)取得《單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輪候登記表》並已備案的單位。
H. 鄭州市近12萬人住公租房廉租房
「低保領上了,現在房子也解決了,不能再給黨和政府添麻煩了,老是接受幫助,我現在反而感覺虧欠國家什麼。」今年48歲的低保戶和瑞英搬入金水區泰和苑小區的廉租房已有半年時間,但她堆滿笑容的臉上仍難掩激動之情。 2008年丈夫病重去世後,和瑞英與女兒相依為命,常年靠擺地攤供女兒上學,生活非常拮據。讓和瑞英想不到的是,同年12月,認不得幾個字的她在金水區廉租辦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成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每個月可以領取幾百元的租賃補貼。更令她想不到的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她和女兒搬進了帶電梯的高層新房。 以前的和瑞英,租住在白廟都市村莊一樓的一間十幾平方米的小屋內,又暗又潮、又臟又亂,做飯靠煤球,取暖靠熱水袋,一家三口擠在一張床上住了十幾年,每個月的租金要300多元。 現在的和瑞英,自從住進新房,嘴裡一直念叨的就是「好得很」。一室一廳、一廚一衛,格局清晰、窗明幾凈,每個月只交20元左右的租金,家裡的裝修和添置也都是親戚們給幫襯的,她說,這個冬天她的心裡比身上更暖和。 據了解,泰和苑小區一共有259戶廉租戶,絕大部分都已配租到位。十年間,金水區先後為轄區4572戶最低收入及住房困難家庭落實了廉租住房政策,今年又把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作為民生大事。 近年來,我市力求通過大力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等滿足不同層次人群住房需求,強力推進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鄭州公租房價格 多少?截至目前,已建設(含在建)公共租賃住房50552套,交付使用16915套,租賃籌集公共租賃住房2269套,已實現入住近12萬人,極大地緩解了來鄭務工人員住房困難。 據了解,下一步,我市將繼續按照「淡化經適房、突出公租房、確保廉租房、加快棚改房」的工作思路,推進以「六舊六新」12個片區為重點的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解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來鄭務工人員住房困難,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