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5年住房補貼政策規定包括哪些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國家住房補貼政策規定:
1、每月按時繳納基金:
每個能夠享受國家住房補貼的都需要有穩定的工作,有一個自己專門的賬戶,每個月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的住房公積金,不能停。相應的,公司也會幫你繳納同等比例的住房公積金,只有持續不斷的繳納,每個月才能按月到賬住房補貼。
2、不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買房或者租賃房屋得到的住房補貼,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除此以外,如果在合同期內公司提前跟你解除勞務關系而給的賠償款,也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3、基本貼補:
國家住房補貼政策一般適用於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這部分人除了每月單位和個人會向個人賬戶里繳納住房基金,國家每月還會有不等額的住房補貼提供。住房補貼額度的大小是根據這個人在單位里頭銜的高低來判定的。
4、滿足條件:
國家的住房補貼並不是只有在職的員工才能獲得,也不是只要是在職的員工就能獲得住房補貼。只要這個員工沒有住房或者已有的住房面積小於國家規定的標准人均住房面積,那麼這個員工就可以申請國家住房補貼,哪怕已經退休了也可以享受。
5、可以一次性提取:
有一部分人在職時是不會用到住房補貼的,但是賬戶里的金額每個月在累積。如果這個人直到退休或者離職,出國或者離開這個城市,那麼,這個人可以去相關機構申請一次性提取這筆住房補貼,同樣也不需要繳稅。
(1)企業職工住房補貼規定擴展閱讀:
1、住房補貼發放原則: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2、住房補貼方式: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Ⅱ 國有企業職工可以發放住房補貼嗎
住房補貼要算入工資總額。 ————————————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專強職工屬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財企[2009]242號 )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Ⅲ 國家關於住房補貼是怎麼規定的啊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Ⅳ 住房補貼都有什麼規定
住房補貼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住房補貼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
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4)哦標准 住房補貼提租補貼」(即租房補貼)具體標准為: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Ⅳ 企業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規定的,補貼額度最高多少
一、住房補貼的政策有哪些?國家現行住房補貼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實物分配,實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範帶頭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住房資金轉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推動經濟發展,因此,財政資金轉換問題必須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實,各級財政原用於住房建設的資金,可按一定的基數核定,轉換成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 增發住房補貼後,居民購買經濟實用住房,要與現行規定的職工購買房改成本價住房相銜接,即在兩種情況下,購買同樣條件的住房,個人支付的房款大體相同,前者比後者要銷多些。 對於企業的住房補貼,首先是停止無償分房,其次是聯系房價增發補貼。企業情況千差萬別,工資水平高(即工資中住房消費含量到位)的企業,可不增發補貼;工資水平一般,資金轉化到有困難的企業,應在調整工資結構和增加工資時,逐步體現補貼因素;對困難企業,在效益好轉時,再予考慮。 二、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發放住房補貼後購房,職工個人承擔住房支出的款額不能代於房改成本價買房。以職工20年分期付款購買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價不低於家庭工資收入的15%作為依據。住房補貼發放比例,主要根據房價收入比,即以當地的住房價格和職工的收入水平來控制。如大城市住房價格高,補貼就可能占房價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價低一些,補貼可能佔30%到50%,小城市和鎮就不必發住房補貼了。
Ⅵ 住房補貼的政策有哪些,住房補貼的標準是怎樣的
住房補貼標准:
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正處級100元/月,副處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90元 /月,科級(包括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科員、辦事員、初中級技術人員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領取的購房補貼: 2005年1月1日以後我國就開始實行定額發放住房補貼了。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除了上面住房補貼的標准以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住房補貼政策的內容: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
住房補貼的發放是按照一定的原則來進行的,其中的原則包括: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都是職工。不過,其中已經按照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Ⅶ 國家對於住房補貼有什麼規定沒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而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象范圍不同。住房公積金的建立範圍基本上是各單位的全體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不建立;住房補貼的發放對象范圍是各單位的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其職級所對應的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職工,包括離退休職工,是全體職工中(符合特定條件)的一部分職工。
(2)構成不同。住房公積金是由職工個人從工資中扣繳和單位資助兩部分構成;住房補貼是由單位單方面給予職工的資助,不需職工個人從工資中作扣繳。
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聯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某種情況下,住房公積金等同於住房補貼。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時,既可以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也可以採取直接發放住房補貼的形式。因此,在單位採取建立補充住房公積金的形式實行貨幣化時,此時在職工原有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基礎上新補充的住房公積金部門實質上就是住房補貼。
(2)單位用於資助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相同。這兩種資金的來源都是首先立足於單位原有住房基金劃轉,不足部門區分單位不同性質分別由財政預算撥付或列支成本費用。
(3)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補貼資金是必須要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開立職工住房補貼賬戶,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存儲和專項使用的,與住房公積金分別核算。兩者在具體的資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稅收優惠上是相同的。職工的該兩項資金均免徵個人所得稅。
(5)住房公積金與住房補貼在所有權歸屬上是相同的。職工個人帳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以及住房補貼均歸職工個人所有。
(6)對於機關事業單位(還包括參照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模式的企事業單位)的無房或未達標老職工而言,領取的住房補貼多少與職工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有關。老職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離退休的職工)。機關無房老職工的住房補貼由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兩部門組成,其中一次性補貼的計算公式是:一次性補貼額=(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工齡*住房補貼面積標准);機關住房未達標老職工領取差額補貼,差額補貼額計算公式是:差額補貼額=(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因此,從公式可見,機關老職工(住房達標者除外)無論是無房還是住房未達標,其住房公積金的建立時間,關繫到其領取的住房補貼額的多少,雖然這種影響可能並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途徑,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工資及積蓄在內的資金,並通過住房貸款的支持來解決。即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是新的住房分配製度下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兩個重要資金來源。
參考資料:http://www.cnxuexi.com/jiuye/guanlinan/laodongfawu/gongshangbaoxian/341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