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甘肅省住房保障處副處長

甘肅省住房保障處副處長

發布時間:2021-02-03 19:41:25

㈠ 副處級調研員能否直接提升為處長

調研員是非領導序列,副處級的話應該是副調研員或者助理調研員。
助理調研員轉任和專升遷方向:
1、轉任本處副屬處長及本廳其它處室副處長、副主任、助理調研員或其它黨政機關職責相當的職位;
2、升任本處處長、調研員及本廳機關其它處室處長、主任、調研員或其它黨政機關職責相當職位;
3、由本處及本廳機關其它處室主任科員或其它黨政機關職責相當的職位升任;
4、由本廳其它處室副處長、副主任、助理調研員或其它黨政機關職責相當的工作人員轉任。

㈡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人員編制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外國專家局)機關行政編制168名。其中回:廳長1名、答副廳長5名(其中1名副廳長兼省公務員局局長)、省外國專家局局長1名(副廳級)、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56名(含省外國專家局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㈢ 副處長下面是什麼職位

副處長下面是正科級。
中國行政職務與級別對比:
(一)國務院總理:專一級;
(二)國務院副屬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㈣ 副處級與副處長級的區別

副處級的行政級別就是國標副處級,而副處長是個職務,其級別不一定是副處級。如果是個科級的處,其副處長級別為副科

㈤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的內設機構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設19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處。
協助秘書長、辦公廳主任承辦省長的日常政務、業務和事務工作;起草、初核以省政府和辦公廳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省長的部分講話稿件;負責省政府領導的工作活動安排;承擔文件管理和有關事項的辦理工作。
(二)秘書二處。
(三)秘書三處。
(四)秘書四處。
(五)秘書五處。
(六)秘書六處(甘肅省邊防委員會辦公室)。
(七)秘書七處。
(八)秘書八處。
以上各處〔(二)至(八)處〕協助分管副秘書長承辦副省長分管工作的綜合協調服務工作;承辦分管副省長的公文管理、人民來信辦理和信息收集處理工作,處理各類文件、電報,承辦副省長批示,做好催辦落實工作;起草、初核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上報下發的文件及副省長的部分講話稿;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辦理相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起草會議紀要;組織開展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向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做好分管副省長各項決策、指導工作、解決問題的協調和服務工作;承辦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綜合處(省政府辦公廳保密委員會)。
承擔省政府常務會議、全體會議、黨組會議和辦公廳黨組會議及其他相關會議的會務工作;承辦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報發文稿的審核工作;協助省政府辦公廳領導同志做好全省行政機關公文處理的指導工作;負責辦公廳、廳屬事業單位、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和歸口管理單位的保密工作。承辦省政府各部門報批會議的審批工作;承擔省政府辦公廳日常事務的辦理工作。
(十)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省政府總值班室)。
負責省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特大突發事件信息,傳達、督辦省政府領導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的批示和要求;協助省政府領導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負責全省應急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省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辦理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一)甘肅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擬訂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擔國務院和省委辦公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來的批示件、查辦件的督查工作;承擔省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及省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加強與省委、省人大、省政協督查工作部門和省委巡視機構的聯系,協調省政府部門開展的督查工作。
(十二)甘肅省電子政務辦公室(甘肅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省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省信息化和電子政務發展戰略、總體規劃、階段性目標及有關標准;負責全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和指導市州、部門以及跨行業、跨部門、跨系統、跨地區電子政務系統的建設,開展全省「金」字工程等重大電子政務建設項目的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省戰略性、全局性、基礎性、公共性電子政務工程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省級行政單位信息化專項資金的管理;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省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甘肅省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省政府辦公廳宣傳處)。
承辦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省政府辦公廳指導協調全省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和信息公開的具體工作;負責收集整理並及時准確地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大情況和政務信息;向國務院報送信息;對全省經濟建設和政府工作進行正確輿論引導,協調新聞單位對省政府的宣傳報道;承辦省政府新聞發布會工作。
(十四)文電處。
承辦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的文電收發運轉工作,檔案(包括電子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全省行政機關印鑒管理工作。
(十五)人事處。
負責省政府辦公廳、廳屬事業單位、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和歸口管理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外事工作。
(十六)行政處。
負責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服務事務和省政府辦公廳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
(十七)離退休幹部職工服務處。
承擔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離退休幹部職工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十八)接待聯絡處。
承擔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負責的內賓接待及省政府領導外出活動的有關事務工作;負責聯系、協調省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工作。
(十九)保衛處。
負責省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㈥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三、內設機構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設1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保密保衛、督促檢查、新聞宣傳、政務公開、信訪、議案提案督辦、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政務大廳、信息化和外事工作。
(二)法規處。
負責本行業地方法規、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報批和解釋工作;指導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稽查及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仲裁案件,參與行政調解工作;負責辦理相關涉法事務。
(三)建設改革與發展處。
擬訂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規章;負責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並提出擬解決的措施、建議;負責起草綜合性文件;承擔建設行業統計工作。
(四)住房保障處。
擬訂全省城鎮住房制度綜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省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實施方案,以及申請、審批、退出等管理辦法及制度;指導全省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設工作;組織省屬、中央在甘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實施工作;承辦中央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全省廉租住房補助資金計劃,並對資金計劃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建設並管理住房保障對象信息系統。
(五)規劃處。
承擔省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承擔縣城總體規劃和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的備案和監督實施;承擔重大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全省縣城以上城鎮規劃編制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規劃、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及城市雕塑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各環節規劃稽查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規劃審查工作;擬訂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准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六)建築業管理處。
負責全省各類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與其相關的材料設備采購的招標投標監督和有形建築市場管理;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合同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建築施工、建築安裝、建築製品、建設監理、建築裝飾等企業的資質標准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對省外進甘的施工、監理企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建設機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機械及電梯安裝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認定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交流、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等事務。
(七)工程建設管理處。
負責全省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開工報告(施工許可證)審批、建設進度協調和工程竣工驗收;負責全省建設工程質量、工程擔保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組織政府投資項目的竣工驗收和房屋工程、市政基礎設施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城鎮危房和報廢工程的認定;參與全省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項目的計劃編制工作。
(八)城市建設處。
負責限額以內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治理、城市綜合開發、城建執法監察等工作;擬訂全省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省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指導城市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擬訂市政公用行業技術標准和市政公用企業資質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生物多樣性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地下水的開發利用與保護;指導全省城建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國家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獎的評選報批工作;負責全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九)村鎮建設處。
組織全省鎮、鄉、村莊總體規劃和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進城定居農民的住房政策建議;指導全省村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的設計與施工;指導村鎮統一開發、綜合建設、房地產管理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省重點鎮(村)建設;參與新農村建設工作。
(十)勘察設計處(省抗震辦公室)。
負責全省勘察設計咨詢行業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批和管理(政府投資項目除外);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負責擬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全省工程建設標准和標准設計的編制、審定和推廣;參與全省基本建設項目的論證評估、可行性研究和選址等前期工作;擬訂全省抗震防災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舊有建築物的抗震鑒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擬訂全省勘察設計咨詢企業資質標准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對省外進甘的勘察設計咨詢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
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地產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地產徵收拆遷等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房屋中介機構的資質標准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組織建設並管理全省房屋權屬信息系統;負責住宅產業現代化與住宅性能認定管理工作;負責省外進甘房地產業企業的備案工作。
(十二)住房公積金監管處。
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管理等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全省住房公積金發展規劃、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監督指導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實施;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監督,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受理投訴舉報,會同或協助有關主管部門查處住房公積金監管違紀案件。
(十三)科技教育處(省建築節能辦公室)。
編制和組織實施行業重點科技發展項目計劃;組織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消化、吸收和轉化推廣工作;管理行業科技成果;負責建設行業職工繼續教育、崗位培訓工作;組織建設行業職業技能培訓、鑒定和考核定級工作;擬訂全省建築節能政策、建築節能規劃、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規劃;負責新建建築實施節能標準的監督管理;負責既有居住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的節能改造;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指導太陽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築工程中的應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四)計劃財務處。
編制建設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計劃並按規定負責建設項目的審查、審批;組織編制年度投資、技術改造項目計劃及抗震加固、城市和村鎮維護建設補助資金計劃;負責廳各項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廳直屬單位和建設系統社團財務活動的監督和審計。
(十五)人事處。
擬訂全省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標准和執業資格管理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辦全省建設系統高級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考試報名及注冊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建設系統社團管理工作;負責全省建設行業智力引進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㈦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人名

著名人物,公眾人物的人名是比較容易查找的,直接上網查找或者登陸官網在管內理框架里應該是容可以看到的,還有經常出現的地方是時政新聞。還在怕錯過大學錄取通知書么?目前微信與中國郵政EMS合作,上線了「高考通知書查詢」,輸入准考證號或考生號,可以查詢通知書狀態。這個功能是全國大部分城市都通用的。

㈧ 省廳副處長什麼級別

一樓不懂不要誤導樓主!

省廳副處長就是副處級行政級別了!

省(正部級)--廳(正廳級)--處(正處級)
副處長---副處級幹部

㈨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內設機構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外國專家局)設2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秘書、會務、機要、文書檔案、財務、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負責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的辦理,承擔機關工作的督辦落實。
(二)政策法規處(新聞宣傳辦公室)。
組織起草相關法規草案和規章;開展本系統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政策法規匯編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綜合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政策宣傳、輿情監督和引導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全省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負責編制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信息化建設規劃和項目管理規劃;承擔信息項目和統計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全省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本廳專項經費的管理;承擔廳屬單位和甘肅行政學院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全省勞動保障目標考核工作;承擔科技項目和國際援貸款項目經費管理工作。
(四)就業促進處。
擬訂全省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全省創業、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范服務管理;參與擬訂全省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全省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擬訂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在甘就業管理政策。牽頭擬訂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負責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五)人力資源市場處。
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省內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審批全省性人才交流會。指導市州人力資源市場建設。
(六)軍官轉業安置處(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承擔省直機關及中央在甘有關單位軍轉安置和培訓工作,配合協調轉業幹部隨調家屬工作安置;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落實完善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服務政策,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全省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擬訂全省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全省技工學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制定全省企業和社會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等級鑒定考核辦法;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准,擬訂地方標准並組織實施。
(八)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全省專業技術人員開發、管理、使用、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國家和省上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境內自費留學人員就業指導與推薦工作;負責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政策並督促實施。
(九)職稱管理處(省職稱改革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制度、資格考試制度、執業資格制度;統籌協調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標准;負責全省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和正高級工程師的評審工作;指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農村實用人才職稱評定工作。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負責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全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或備案事宜;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核獎懲制度;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政策,承辦國家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省級事業單位和部屬駐蘭州地區事業單位從外地調配人員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管理省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考核獎懲等工作。
(十一)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全省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對農村勞務輸轉工作的協調指導;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十二)勞動關系處。
擬訂全省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並監督實施;擬訂全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落實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指導全省勞動標准制定工作;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國有企業員工的流動備案事宜。
(十三)工資福利處。
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工作;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生活福利和津貼補貼的管理和完善工作;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綜合計劃管理和工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評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工作並組織實施。
(十四)養老保險處。
統籌擬訂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全省企業職工離退休審批工作;指導監督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
(十五)失業保險處。
擬訂全省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並監督實施;擬訂失業人員疾病、生育、死亡的有關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失業調控、失業監測、失業預警及應急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並監督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六)醫療保險處。
擬訂全省醫療、生育保險政策、規劃、標准、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負責省直醫療和生育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離休人員醫療費統籌政策調整和監督檢查;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的醫療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支付范圍及結算辦法;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
(十七)工傷保險處。
擬訂全省工傷保險政策、標准、規劃和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勞動能力鑒定辦法並監督實施;擬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康復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資格標准;組織開展工傷預防、補償和康復工作;承擔中央在甘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傷認定工作;擬訂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因公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
(十八)農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農村社會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村幹部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整頓規范各項農村社會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
(十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和運營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擬定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規則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參與制定全省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辦公室)。
擬定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按照管轄許可權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章制度和政策,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人民群眾申訴勞動、人事信訪事項。
(二十一)勞動監察處。
擬訂全省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監督檢查中央在甘、省屬國有企業和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及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負責全省勞動保障監察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指導各級勞動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
(二十二)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工資福利、考核獎懲、選拔任用、出國政審等工作;承辦甘肅行政學院處級幹部考察任用、人員調配和高級職稱申報工作;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計劃;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廳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十三)留學回國人員和博士後工作處。
擬訂全省留學人員、博士後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負責全省留學回國人員、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引進、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全省留學人員創業園區建設及科研資助等工作。負責全省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的管理工作;負責國(境)外專業技術高層次人才的引進、招聘與管理工作。
(二十四)外國專家處。
負責來甘工作外國專家的管理;負責外國專家及境外人員來甘工作認證許可事宜;負責企業和中等以下教育機構聘請國(境)外專家單位資格的審批;承辦政府對外國專家的獎勵事宜;負責全省翻譯系列職稱評審委員會工作。承辦相關國際和港澳台交流與合作事宜。負責機關的外事接待工作。
(二十五)引智項目管理處。
擬訂全省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規劃和政策;編報引進國外智力專項經費預算並負責專項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全省引進國外專家項目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負責編制年度引智計劃;承擔引進國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和省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和引智成果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成果評估推廣。負責全省出國(境)培訓工作的管理及年度培訓計劃的編制。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另行設置。

㈩ 甘肅省政府秘書處一處處長歷任處長是誰

這個職務也不屬於省政府領導歷任處長是不會用來的。
秘書處就是省政府辦公內廳內設處室為省容政府領導寫文件,服務,辦理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物。
如果要是問歷任省長,副省長還能查到相關資料。這個小小的處長根本就不會記載的。

閱讀全文

與甘肅省住房保障處副處長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