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省級保障性住房建設歸屬於哪個部門管,哪個部門擁有決定權
城鄉建設廳或房屋管理局
『貳』 如何提取省直住房公積金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填寫《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印鑒章,按規定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及以下有效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拆遷安置自住住房的。
1、購買商品房:提供兩年內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或兩年內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提供兩年內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
3、購買集資房:提供房改管理機構批復的集資建房批文、建房單位出具的集資人員名單、兩年內集資建房款收據或兩年內房屋所有權證和付款憑證。
4、建造自住住房:城鎮自建房提供規劃部門建造批准文件、付款憑證;農村自建房須提供宅基地使用證、鄉政府的兩年內建房證明、建房費用清單。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規劃部門翻建(或大修)批准文件、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6、拆遷安置住房:提供政府批準的拆遷許可證(或拆遷批復文件)、拆遷安置協議、兩年內安置房付款憑證。
以上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同一套住房只可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拆遷安置自住住房的費用。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需徵得被提取人的同意,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和被提取人的身份證。
二、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住房貸款未還清前,職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賬戶內余額,一年只能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償還貸款本息總額,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
1、償還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2、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或其他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貨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或其他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加蓋印章的個人還款明細。
3、提前結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一年內結清證明、貸款銀行(或其他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加蓋印章的個人還款明細。
三、房租超出家庭總收入15%的:提供經房管部門備案的租賃合同、租房發票、家庭收入證明。租房期內提取住房公積金金額=(租房費用-家庭收入總額╳15%)╳租房月份。
四、離、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2、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社區未就業證明。
3、非本市常住戶口和本市農業戶口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居民戶口簿》。
4、出境定居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和出境定居證明。
5、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戶籍證明。
六、職工工作變動並轉移工資關系的:
1、同城調動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的: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調動證明、接收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2、異地調動可辦理轉移或提取手續:提供人事部門出具的調往外地工作的調動證明,辦理轉移的須同時提供接收方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函。
七、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持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八、職工有以下兩種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1、職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2、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腎衰竭、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九種重大疾病的,須提供一年內縣級以上醫院蓋章確認的病歷證明、住院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依照前款第四、五、六、七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按第六條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的需填寫《省直、中央駐鄭單位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並加蓋單位印鑒章。
已辦理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未還清貸款前,不得注銷公積金賬戶。無故欠繳、停繳住房公積金三個月以上的均不能辦理提取。參加委託劃轉公積金還貸的職工,在劃轉還貸期間不允許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的,需要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省直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省直公積金提取,這些證明都不用交:
一、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8項:
1、省直單位職工因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要求提供職工死亡證明;
2、省直單位職工因戶口遷出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要求提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
3、省直單位職工因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要求提供公費醫療報銷證明或醫療保險報銷證明;
4、省直單位職工因離、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時,要求提供離、退休證明;
5、申請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時,需提供未婚證明或離異未再婚證明;
6、申請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時,需提供無房產證明;
7、申請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需提供收入證明;
8、申請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需提供未婚證明。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3項:
1、申請建築施工企業(含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時,需提供三年內無違法違規行為證明材料;
2、申請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認定時,需提供公民身份證更正證明;
3、申請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新申請)時,要求提供專職技術人員的人事關系證明材料。
省住建廳要求,凡是已取消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在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過程中,一律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提供。要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優化審批方式,提升服務水平,減少申報材料和要求提交的資料,及時更新各類辦事指南。
『叄』 省直公積金什麼意思
省直公積金是指省直各單位、中央單位、部屬、省屬大專院校及其所屬單位住房公積金和其內他住房資金容。
省公積金一般是鐵路單位,國家機關單位買的,一般的企業都是買市公積金。省公積金可以全省內用,可以先還商業貸款的部分,再還公積金貸款的部分。省公積金和市公積金在貸款額度上會有一定的差別,一般來說,市公積金可佔70%,省公積金則佔50%。
省公積金的提取:一般來說,在繳納公積金城市以外的異地購房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但是異地購房能不能公積金貸款,則因為城市不同和要求不同,需要到繳納公積金的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
(3)省直住房保障擴展閱讀
省直住房公積金主要職責
參保省直住房公積金的一般有省直各單位、中央單位、部屬單位或機構以及省屬大專院校;其主要職能如下:
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增值;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審批、發放與收回。
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承辦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決定的其他事項;代管政府委託的其他住房資金。
『肆』 陝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哪裡
陝西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西北一路52號
官網:http://www.sx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