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建的有保障房,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必須單獨計算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 》(財稅[1995]48號)文件規定專:房地產開發屬企業按照《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其繳納的印花稅列入管理費用,已相應予以扣除。因此不能作為已繳稅金重復直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允許扣除在轉讓時繳納的印花稅。
Ⅱ 開發商未配建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扣押商品住房拍賣
2011年以來,各級政府相繼出台了關於房價調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相關規定或實施意見。這專樣從中央到屬地方明確了在商品房建設過程中將配建保障性住房作為拿地的前置條件、准入的強制手段。
路西公司所在的河北省於2011年2月28日發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冀政[2011]28號),其中第四條第二款指出:要按比例強制配建保障性住房。把配建作為一項強制性舉措加以推行,自2011年3月1日起,掛牌出讓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項目,須按照項目總建築面積10%(5%為廉租住房、5%為公共租賃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並在規劃和出讓條件中予以明確。未按規定落實配建的項目,不得進行土地出讓、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手續,並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責任。
Ⅲ 非農建設用地全覆蓋是不是不配建保障性住房
買賣前的產權審核:
擔心買到產權有瑕疵的房子,是買家們不敢進行自回主交易的一大答原因。但做足前期准備工作,這一問題也將不是問題。
首先,要仔細查看業主的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的署名。如果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的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的名字;其次,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比如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以初步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風險提示:此環節最大風險即是產權瑕疵問題,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須去查檔並得到確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處於抵押狀態,也有可能因為有債務糾紛而處於查封狀態,而一旦房屋產權有問題,交易即宣布無效。
Ⅳ 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是多少
《辦法》規定,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由商住房項目開發建設單位統一版組織建設,商權住房用地項目配建比例按項目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商業、商住房混合用地項目配建比例按住宅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無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項目配建比例按地上總建築面積的10%確定。
Ⅳ 住建局會計科目中是否做「在建工程」科目設置,例如保障性住房回購之類的項目
如果屬生產經營用房屋建築不動產,一般都是通過:在建工程科目過渡,竣工驗版收後轉入:固定資產科權-廠房科目核算;
如果是建設保障性住房,一般是通過:開發成本科目核算,竣工驗收後轉入:開發產品科目核算的;
Ⅵ 企業配建的公租房在土地增值稅清算時如何處理
答:保障性住房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或者指定經營單位回購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以及按照政策規定向特定對象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含比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房管理)等具有保障性質的各類住房。 目前各項稅收文件中均沒有保障性住房可以不征或免徵土地增值稅的規定。 北京市對保障性住房的土增稅政策中,有如下兩點與對商品房的要求不同:1、保障性住房暫不預征土增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政策規定銷售各類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而銷售商品房取得的收入按照預計增值率實行2%至5%的幅度預征率。2、純保障性住房在土增稅清算時可不提供稅務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增稅清算鑒證報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沒有配建商品房及商業配套設施的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及比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保障性住房,在清算時可不提供稅務中介機構出具的《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報告》。
Ⅶ 如何做好保障性住房項目成本控制管理
摘要:結合保障性住房項目施工各階段成本管理情況,對施工過程中成本管理現狀進行分析,找到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成本管理存在的問題,並有針對性的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關鍵詞:成本控制; 措施 ;經濟效益Pick to: according to the indemnificatory hous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cost management of each stage,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cost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find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construction process cost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targete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ving measures so that the good economic benefit is obtained.Keywords: cost control; Measures; Economic benefit中圖分類號:F045.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這個民生問題,近年來,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在全國各地發展迅速。(剩餘2967字)
Ⅷ 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的風險嗎
你好,會有一定風險。比如: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融資是關鍵。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了解決低收入群體和政策所要保障的其他群體的住房問題所建造的。作為政府提供的一種公共服務,其所耗費的一切資源,必須由政府自己來解決。從資金來源上來看,它只能來自於政府,而不能從其他地方打主意。道理很簡單,如果保障性住房自身能夠帶來充足的資金流,那麼這樣的住房就不是保障性住房了。 誰來保證公積金的安全 保障性住房建設需要耗費各種資源,土地、人工、建築材料等等,不一而足。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可以採取劃撥的形式,但劃撥只是說明某具體的保障性住房項目的成本核算可以不考慮土地成本,不等於說政府在劃撥土地時不耗費資源。征地、拆遷等等開支都構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實實在在的成本。即使是不用征地、拆遷就可以獲得的土地,也是有成本的。這些土地不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可另做他用。從保障性住房建設整體來看,這種機會成本同樣不可忽略。 即使是商品房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也有土地成本在其中。且不說這種保障性住房建設所可能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只談配建保障性住房所導致的商品房貶值問題。這種貶值一定會在地價上得到充分的反映。地價因此下降的幅度事實上就是這種保障性住房的土地成本。 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土地成本不可不考慮。地方政府間競爭正日趨激烈。而在這里,不僅土地不能為地方提供收入, 談不上「畝產稅收」的多少,地方政府反而還要耗費資源去獲取土地。顯然,這樣的制度安排無法激勵地方政府提供保障性住房,但這不是問題的關鍵。 建設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服務之一。現在的關鍵是,地方政府的可持續性是否有保證?地方財力總體上的不足,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當地方政府在「掘地三尺」之後還不能為保障性住房提供足夠支持的時候,那麼再怎麼給地方政府下任務也是白搭。 正因如此,中央財政才會為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投入資金。但僅2011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就需要耗費1.3萬億元,顯然保障性住房還需更多資源支持。地方政府是否有能力提供還是一個大問號。 作為政治任務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一定會完成。但是,如果沒有採取足夠有效的措施保證的話,任務完成的品質也一定會打上折扣。也正因如此,有人建議另闢財源。 住房公積金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進入某些人視野的。住房公積金從本質上來看,是個人的錢,在公積金的管理中,首先應保證其安全性。保障性住房的性質決定了公積金貸款形式的融資無法保證其安全性。也許,這可以解燃眉之急,但這違背了公積金使用的本意。一些地方已開始為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公積金貸款。 良好初衷,不容置疑。但誰來保證公積金的安全呢?特別是對於廉租房來說,問題可能更多。由於所能回收的資金極其有限,不要說償還開發貸款,就是收上來的有限的租金能否保證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物業)支出都成問題。萬般無奈之下,即使非得用公積金貸款來融資,也只能限於一些可以出售有限產權的保障性住房,而不能用於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設。 擔子不能全壓在政府身上 當需要資金的時候,眼睛總會盯著錢多的地方。當下中國的融資體系還是以間接金融為主,即使有動態差別存款准備金率這一緊箍咒在那裡,商業銀行的巨額資金還是被不少地方盯上了。銀行的錢基本上不是銀行自己的。在銀行經營過程中,安全性是其首先要考慮的問題。保障性住房怎麼能夠用銀行的錢呢?還有人打起商業保險資金的主意,打全國社保基金的主意,出於資金安全的考慮,這種想法都不應該在現實中得到體現。 還有人打開發商的主意。在前些年房地產行業火爆的日子裡,開發商賺得「盆滿缽滿」。但是,要讓開發商拿錢出來,除非是要「取締」開發商,否則,這種設想也是不現實的。即使有開發商說只要有一分錢的利潤,他們也願意建,但我們最好還是將這當作開發商的一種流著所謂「道德血液」的表態罷了。在商言商。沒有合理的利潤,開發商本來就不應該介入其中。否則,好不容易初步形成的市場秩序仍將喪失。況且,扭曲市場的行為相當於一部分人民群眾的財產(正好因為他們是房地產企業是股東)被無償徵收。除非我們不想要市場機制,否則這種想法還是最好不要訴諸實施。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離不開開發商。在市場中,蓋房子最專業的還是開發商。保障性住房建設完全可以採取「公共提供」與「私人生產」相結合的模式。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資源)來自公共部門(政府),具體建設任務可以由開發商來承擔。開發商是否願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應該以市場的標准來決策。這相當於政府在向市場購買公共服務,開發商的身份是生產者。生產者是否願意參與生產,判斷標准只能是市場利益。只要私人生產者(開發商)之間的競爭是充分的,那麼最大的獲益者還是政府。 顯然,把保障性住房「提供」的重擔壓在政府身上,政府的承受能力必須考慮。在公共資源有限的前提下,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共服務之間存在權衡取捨關系。保障性住房不是建得越多越好。保障性住房的提供是要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鼓勵人民不去創造財富,更不是要去獎懶罰勤。保障性住房建設在解決公平的同時也要注意改善效率。
Ⅸ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補貼核算依據
住房公積金是按「單位資助、個人繳存、統一管理、專項使用」的原則歸集起來的一種具有保障性 和互助型的長期住房儲金,是職工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歸職工個人所有。目的是通過住房公積金制度, 提高職工解決自住住房的能力,籌集和融通住房建設資金。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住房儲金。它是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通過「個人存儲、單位資助」的辦法建立的一筆屬於個人的住房消費資金,專項用於個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費用。住房公積金是一種義務性的長期儲金,它由職工及職工所在單位交納。職工個人按月交納占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單位也按月提供占職工工資一定比例的公積金。兩者均歸職工個所有,隨著工資發放時交納,存入職工個人公積金賬戶。 當職工離退休時,其積累的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退還職工本人。 另 外,當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結余的公積金本息,可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辦理提取手續。住房公積金有什麼用?在您離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積金可以用於: 購、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償還用於本人的住房方面貸款; 支付本人分攤房租中超過本人工資的5%的部分; 您退休時,可以一次結清並支取全部住房積金本余額。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