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1長沙軍轉幹部是否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
可以的自己看吧。
申請住房保障必須由本人到四大部門辦妥至少五項證明。昨日起,《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審批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市住房保障局組織市直各相關部門、市內五區相關工作人員共計200多人進行了大規模培訓。
戶口住房收入都有條件限制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的主要條件有三:一是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軍隊轉業、退伍安置條件的人員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離異或喪偶的單親家庭);二是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三是取得《長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含《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和《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按照新辦法規定,以下3類保障對象可優先安排:1、市政重點工程和舊城棚戶區改造范圍的保障對象,政府認定可優先納入配租的家庭;2、低保無房戶;3、年滿60周歲以上的孤寡老人、家庭成員中有屬於二級以上殘疾、患有重大疾病、重點優撫對象、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特殊貢獻獎、勞動模範稱號、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政府認定急需救助的對象。
到四部門開證明且須本人申請
這些證明依次是,申請人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門登記領取《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批表》或《長沙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戶籍信息證明》;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收入認定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或提供人民法院已生效的離婚法律文書;身份證、戶口簿;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直管公房租住情況證明》。
取得上述證明並得到住房保障部門審批後,申購經適房的,可購買120平方米以下新房或二手房,或獲得5~8萬元貨幣補貼;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可獲得廉租房實物配租;或獲得每人每月80~160元、每戶每月不超過800元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要簽誠信承諾 若騙資金將重罰
申請人須簽訂《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誠信承諾書》:所申報的情況全部屬實,同意授權政府有關部門核查本戶家庭成員的財產、收入、住房、婚姻狀況等情況,並同意公示;如有虛報瞞報、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無條件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資金和應支付的利息,騰退所配租的廉租住房,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離婚後夫妻雙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轉業、退伍軍人落戶長沙,如需申請廉租房和經適房,需要提供無房證明和未享受過住房貨幣補貼的證明。住房保障部門對騙取補貼資金的,責令退回所發放的補貼資金和應支付的利息,並根據相關規定處以被騙取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相關鏈接
關於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的認定
1、無房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我市無房屋產權登記記錄(含已核發房屋產權所有權證和已進行房屋產權預告登記房屋)且無事實擁有房屋(含實際擁有房屋產權但暫未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和未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房屋)。
(2)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4)1995年以後,戶籍從外地遷入長沙市城區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
2、住房困難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2)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4)1995年以後,戶籍從外地遷入長沙市城區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
關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及實物配租
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經市住房保障部門核准次月起發放補貼資金,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下一個季度的月初撥付至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再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家庭發放。
1人戶(離異、喪偶)配租單居室;2人戶配租單居(夫妻、同性單親家庭)或二居室(異性單親家庭且子女年滿10周歲);3人戶(夫妻及子女、夫妻及一方父母)配租二居室; 4人以上戶(兩對夫妻、夫妻及兩單身同性子女或夫妻及兩單身異性子女且年滿 10 周歲、夫妻與子女及夫妻一方父母)配租三居室。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家庭,承租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的,按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標准繳交租金;享受租金核減的家庭,由本人申請,房屋產權單位按政策核減租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予安排實物配租。
(1)已租賃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
(2)已有繼承、受贈房屋尚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經達到 12平方米的。
流程
1 個人到以下四部門開具相應證明:
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登記領取申請審批表
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
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辦理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區民政部門辦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
2 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簽訂誠信承諾書,並於公示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3 區人民政府核准並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批。
4 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批、發證。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 同時 符合:
1.戶口。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
2.住房。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
3.收入。《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證證明》和《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Ⅱ 長沙市住房貨幣補貼
沒有 請看下面這文件時期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審批購買流程
Ⅲ 福利房預告登記到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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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住房保障必須由本人到四大部門辦妥至少五項證明。昨日起,《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審批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市住房保障局組織市直各相關部門、市內五區相關工作人員共計200多人進行了大規模培訓。
戶口住房收入都有條件限制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的主要條件有三:一是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軍隊轉業、退伍安置條件的人員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離異或喪偶的單親家庭);二是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三是取得《長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含《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證明》和《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按照新辦法規定,以下3類保障對象可優先安排:1、市政重點工程和舊城棚戶區改造范圍的保障對象,政府認定可優先納入配租的家庭;2、低保無房戶;3、年滿60周歲以上的孤寡老人、家庭成員中有屬於二級以上殘疾、患有重大疾病、重點優撫對象、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特殊貢獻獎、勞動模範稱號、服兵役期間榮立二等功、戰時榮立三等功以上的,政府認定急需救助的對象。
到四部門開證明且須本人申請
這些證明依次是,申請人本人到戶籍所在地的住房保障部門登記領取《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申請審批表》或《長沙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批表》;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戶籍信息證明》;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收入認定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或提供人民法院已生效的離婚法律文書;身份證、戶口簿;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如《直管公房租住情況證明》。
取得上述證明並得到住房保障部門審批後,申購經適房的,可購買120平方米以下新房或二手房,或獲得5~8萬元貨幣補貼;申請廉租房保障的,可獲得廉租房實物配租;或獲得每人每月80~160元、每戶每月不超過800元的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要簽誠信承諾 若騙資金將重罰
申請人須簽訂《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誠信承諾書》:所申報的情況全部屬實,同意授權政府有關部門核查本戶家庭成員的財產、收入、住房、婚姻狀況等情況,並同意公示;如有虛報瞞報、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無條件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資金和應支付的利息,騰退所配租的廉租住房,5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的家庭,離婚後夫妻雙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保障;轉業、退伍軍人落戶長沙,如需申請廉租房和經適房,需要提供無房證明和未享受過住房貨幣補貼的證明。住房保障部門對騙取補貼資金的,責令退回所發放的補貼資金和應支付的利息,並根據相關規定處以被騙取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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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的認定
1、無房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我市無房屋產權登記記錄(含已核發房屋產權所有權證和已進行房屋產權預告登記房屋)且無事實擁有房屋(含實際擁有房屋產權但暫未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和未及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房屋)。
(2)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4)1995年以後,戶籍從外地遷入長沙市城區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
2、住房困難戶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2)未享受過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過房改等福利分房。
(4)1995年以後,戶籍從外地遷入長沙市城區的,應提供原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房產部門出具的住房狀況和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證明。
關於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及實物配租
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家庭,經市住房保障部門核准次月起發放補貼資金,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在下一個季度的月初撥付至各區住房保障部門,再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向申請家庭發放。
1人戶(離異、喪偶)配租單居室;2人戶配租單居(夫妻、同性單親家庭)或二居室(異性單親家庭且子女年滿10周歲);3人戶(夫妻及子女、夫妻及一方父母)配租二居室; 4人以上戶(兩對夫妻、夫妻及兩單身同性子女或夫妻及兩單身異性子女且年滿 10 周歲、夫妻與子女及夫妻一方父母)配租三居室。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家庭,承租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公房的,按物價部門核準的價格標准繳交租金;享受租金核減的家庭,由本人申請,房屋產權單位按政策核減租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則上不予安排實物配租。
(1)已租賃直管公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
(2)已有繼承、受贈房屋尚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且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已經達到 12平方米的。
流程
1 個人到以下四部門開具相應證明:
戶籍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門登記領取申請審批表
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
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辦理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區民政部門辦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
2 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簽訂誠信承諾書,並於公示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3 區人民政府核准並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批。
4 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批、發證。
申請條件
申請人須 同時 符合:
1.戶口。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
2.住房。取得《長沙市家庭住房狀況證明》的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
3.收入。《長沙市低收入家庭認證證明》和《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Ⅳ 在長沙怎麼樣申請住房貨幣化補貼都需要提供一些什麼資料
(1)關於申報住房抄貨幣補貼襲的請示(申報單位文件2份);(2)單位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 http://cs.loupan.com/html/news/201008/89884.html(3)夫妻雙方身份證、工資審批表復印件(1件);(4)職務(稱)證書及聘書等相關證明(查看原件,留復印件1份,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5)房屋所有權證(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1份,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相符」印章);(6)單位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數據採集電子資料;(7)其他應當提交的材料。
Ⅳ 長沙市棚戶改造怎麼補償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下面為您做了詳細的介紹,補償安置處理的條款。
《長沙市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審批操作細則》講解
長沙市安居棚改辦政策房源組
(2014年10月13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全面加快全市棚戶區改造步伐,長沙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關於全面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長政發【2014】38號,以下簡稱《意見》,從10月15日起實施。根據《意見》關於「市住房保障局負責棚改安置貨幣補貼的審批管理,並制定操作實施細則」的要求,市安居棚改辦、市住房保障局在廣泛、反復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台了《長沙市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審批操作細則》(長住保發【2014】52號,以下簡稱《細則》),《細則》的制定,嚴格落實了《意見》相關精神,充分借鑒了過去工作中有益經驗、做法,廣泛吸收了來自各方面尤其是棚改一線的寶貴建議,可操作性強。下面主要從申請對象、補貼標准、申請審批、自主購房、補貼發放、產權及交易、實施時間、系統錄入及其他等九個方面作個簡單的講解。
一、申請對象
根據《意見》規定,《細則》明確:內五區范圍內棚戶區改造和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徵收中他處無住房同時未申請住房保障的被徵收對象,選擇貨幣補償並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徵收補償協議的,可以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
該規定表明,申請安置補貼的對象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一是內五區范圍內棚戶區改造和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徵收項目;二是他處無住房;三是未申請住房保障的;四是選擇貨幣補償並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徵收補償協議,具體對象包括:被徵收房屋產權人、公房承租人(直管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和單位自管房住宅合法承租人)及被徵收房屋關系人(被徵收房屋產權人及公房住宅合法承租人的父母、子子中的已婚家庭或達到晚婚年齡的單身人士)。
上述三類申請對象在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被徵收房屋產權人(私有房屋產權人本人或經有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房屋繼承人、共有人)
(1)除被徵收房屋外他處無住房(項目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前);
(2)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不受落戶時間的限制);
(3)申請對象為單身人士的,需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細則沒規定實際操作中規定的。
2.公房承租人
(1)除被徵收房屋外他處無住房(項目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前);
(2)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三年以上(以項目房屋徵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為准);
(3)申請對象為單身人士的,需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
被徵收房屋產權人和公房承租人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的,不需要進行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
3.被徵收房屋關系人
(1)除在被徵收房屋居住外他處無住房;
(2)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三年以上且戶口在徵收公告前已遷入並居住在徵收范圍;
(3)申請對象為單身人士的,需達到晚婚年齡(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低收入認定證明(有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可直接認定);
(5)離異單身對象,在婚姻存續期間擁有住房,但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證明已歸屬對方,他處無房,在離婚滿5年後方可提出申請;
(6)曾有房屋(含福利分房)產權登記記錄,轉讓房屋已滿5年方可提出申請。
被徵收房屋關系人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特別需要強調的准入條件是:被徵收房屋關系人必須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三年,戶口要在徵收公告前已遷入徵收范圍並居住在此,進行保障家庭收入認定後方可申請;被徵收房屋關系人除被居住的徵收房屋外曾有房屋產權登記記錄或婚姻存續期間擁有住房,離異判對方,現確實無房的,必須要年滿5年後方可提出申請。
二、補貼標准
被徵收對象申請棚改安置補貼標准均為15萬元,沒有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的區別。被申請人不能重復申請享受5萬或8萬的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三、申請審批
(一)申請的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
從對象申請、受理、初審、核准到審批都是按照經濟適用房貨補的程序進行,首先由申請人憑已按要求填寫好的《長沙市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規定向公安、住建、民政等部門申請辦理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住房狀況證明、收入認定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經上述有關部門審核並出具相應證明後,向戶籍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在填寫審批表中本戶聲明時須承諾:(1)所申報的情況全部屬實,提交的所有證件及證明文件真實有效,同意授權政府有關部門核查本戶家庭成員的戶籍、住房、收入、婚姻狀況等情況,並同意公示。(2)如有虛報瞞報、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無條件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資金和應支付的利息,五年內不得再申請住房保障或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並承擔由此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初審
區住房保障部門對提交的申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當面進行核對。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資料及修正的內容,同時退還申請資料;符合條件的,則予以受理,並將已受理申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在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所反映情況屬實且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資料退還申請人。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在申請資料齊全、公示期滿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符合條件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經辦人和負責人簽署意見並蓋章後,報區人民政府核准。同時,將申請家庭基本情況錄入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系統中。
3、區人民政府核准
申請資料齊全並符合要求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准工作。符合條件的,加蓋「長沙市XX區核准專用章」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批。
4、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批發證
核查應提交的申請資料是否齊全並符合要求,表格填寫和各級意見簽署及蓋章是否齊全,上傳的電子檔案是否與紙質資料內容准確一致。市住房保障部門應在申請資料齊全後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完成審批。同時核發《長沙市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憑證》(以下簡稱《補貼憑證》)。區住房保障部門經辦人簽字領取申請資料及《補貼憑證》原件。
(二)申請需提交的資料
1、《長沙市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申請審批表》;
2、《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戶籍及年齡狀況證明》;
3、《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離婚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或離婚法律文書,喪偶的由派出所出具的喪偶證明);
被徵收房屋關系人須提供《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低收入認定證明》或《長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5、《長沙市申請住房保障家庭直管公房租住情況證明》;
6、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
7、市徵收辦備案的徵收協議復印件(驗原件);
8、被徵收房屋的產權注銷證明;
9、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如被徵收公房承租人的關系人須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1995年1月1日以後遷入本市的需出具外地無房證明(農業戶口除外);部隊轉業的應出示轉業證或退伍證等。
公房承租人及被徵收公房承租人的關系人還需提交的資料:
1、直管公房住宅
(1)長房集團下屬管理單位提供的公房承租戶明細表;
(2)長房集團下屬管理單位與徵收部門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
(3)長房集團下屬管理單位與承租戶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
(4)直管公房承租憑證。
2、單位自管房住宅
(1)產權單位提供的公房承租戶明細表;
(2)產權單位與徵收部門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
(3)產權單位與被徵收職工簽訂的個人補償安置協議;
(4)產權單位開具的職工承租本單位公房的憑證。
這就要求徵收工作人員在上戶摸底的時候一定要准確
四、自主購房
經批准取得《長沙市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憑證》的被徵收對象,可在長沙市中心城區范圍內自主選購房屋建築面積不高於(含)120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不含經濟適用住房,定向開發建設商品房、限價商品房等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一年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憑證》作廢。
(一)選購商品房期房或現房的,持《補貼憑證》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建設單位可根據《補貼憑證》編號進入長沙市棚戶區安置補貼信息備案系統對補貼對象及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與購房人簽署《申領棚戶區安置補貼授權委託書》(下簡稱授權委託書),購房人可憑《補貼憑證》按補貼標准數額沖抵購房款。購房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局與開發建設單位憑證結算支付。
(二)選購二手房的,持《補貼憑證》與房屋出賣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補貼資金由市住房保障局與房屋出賣人憑證結算支付。
五、補貼發放
(一)購房商品房期房或現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補貼金額)等資料到市住房保障局指定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送市財政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再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購買二手房的,由房屋出賣人填寫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等資料到市住房保障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局對買賣雙方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送市財政部門復核。市財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再將補貼資金撥付至房屋出賣人銀行存摺賬戶內。
六、產權及交易
(一)通過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棚改補貼安置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不得用於購買本套房屋按揭之外的商業抵押。
(二)房屋上市交易、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再取得其他房屋時須將補貼款項全額退繳至市財政指定賬戶,也可以在全額退繳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
(三)持《補貼憑證》所購的房屋,如遇再次徵收時需全額退繳補貼款項。
七、實施時間
(一)《意見》生效之日(即2014年10月15日)正在實施的和之後啟動的棚戶區改造及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徵收項目,凡未申請其他住房保障且符合條件的被徵收對象,均可依程序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
(二)《意見》生效之日正在實施的棚戶區改造及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徵收項目中,已取得《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確認單》或者《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憑證》的棚戶區改造及其他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徵收項目保障對象,未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可以重新按程序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
(三)市、區住房保障部門按本細則對棚戶區安置補貼申請進行審批、發放。
(四)本細則自2014年10月15日起施行。
八、系統錄入
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應將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基本信息錄入棚戶區安置補貼申請信息系統。申請家庭信息錄入,參照原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的系統進行操作。原來申請過《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單》、《經濟適用房貨幣補貼憑證》或《廉租住房准入資格單》的申請對象,由申請人本人把《資格單》原件放至此次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資料內,區住房保障局先辦理異動,在市局系統里對申請對象的原申請信息進行注銷後,方可錄入新的棚改安置補貼申請信息系統。
九、其他
若此次徵收的房屋是使用經適房貨幣補貼購買且產權為經適貨補房的,須退回政府補貼的經適房貨幣補貼款項後,方可按私有房屋徵收人的條件申請棚戶區改造安置補貼。
Ⅵ 長沙經濟適用房補貼條件
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審批操作規程
(試 行)
為加強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規范化管理,確保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安居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長發[2008]16號)、《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08]9號)等相關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申請對象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對象分為家庭申請人和單身申請人。家庭申請人是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夫婦組成的家庭以及離異或喪偶帶子女的單親家庭;單身申請人是指年滿30周歲以上(含)的未婚人員以及離異或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 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條件的軍隊轉業人員不受此限制);
(二)無房戶或住房困難戶。無房戶是指未享受過福利分房且無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難戶是指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的家庭;
(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市上年度城區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對象的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實行動態管理。
過去享受過福利分房或購買了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其被拆遷房屋產權面積應低於45平方米,且再無其他住房,年齡以法定結婚年齡為准,不受落戶時間限制。
二、落戶時間的認定
(一)落戶時間以公安部門戶籍檔案資料記載的簽記時間起算;
(二)原戶籍在長沙市區以外,因在本市攻讀大專及以上學歷將戶口遷入長沙市且畢業後仍然落戶本市的,其落戶時間可從戶口遷入大中專院校之日起算,其戶籍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集體戶籍證明;
(三)因組織需要、讀書、勞動教養或服刑,戶口遷出市區而後又遷回落戶的,本人原在長戶籍登記時間可連續計算。
三、家庭收入計算及確認
(一)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凈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及利息所得等,並扣除繳納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國家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對其上年度收入進行確認,並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准;
(三)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民營企業及其他企業工作的,由所在單位對其上年度的收入進行確認後,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社區核定其上年度的收入後,交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核准。
四、家庭人口計算
(一)家庭人口以家庭戶口簿記載為准。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實際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孫子女),在市區內無房的,可作為家庭人口計算。
(二)申請人的配偶戶口雖不在市區,可將該配偶計入家庭人口。
(三)現無本市非農業戶口的家庭成員,屬下列原因之一的,可將其計入家庭人口:
1、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在校學生;
2、未婚現役軍人;
3、勞動教養,勞動改造人員;
4、臨時出境,仍要回長居住的人員。
(四)離婚家庭未成年子女歸屬以離婚時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離婚協議書為准;子女已滿18歲的,以居民戶口簿為准。
(五)已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已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成員(不含未成年子女),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
(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員在退房之前不能重復計算家庭人口。
五、補貼標准
補貼標准結合商品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以及國家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面積確定。2008年補貼標准為低收入無房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8萬元,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棚戶區、片區改造等重點工程拆遷戶中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購住房後每戶補貼5萬元。今後每年由市政府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執行。
六、申請審批
(一)申請
1、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凡符合條件的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含原已經審批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領取《長沙市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審批表》,按要求填寫並經相關部門審核後,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有效期內的《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確認單》或住房情況證明;
(2)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身份證明、戶籍證明;
(4)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
(5)審核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受理申請
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對申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當面進行核對。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及改正的內容,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同時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符合條件的,應予受理,同時向申請人出具《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收件收據》,並將申請材料報街道辦事處初審。
3、申請公示
社區居委會應將已受理申請人的家庭基本情況在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申請人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況,公示期限為15天。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向社區、街道及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況。
4、提交申請材料應注意的事項
(1)夫妻一方為外地非農業戶口或1995年1月1日以後遷入長沙市城鎮戶口的由原籍地縣級以上房管部門出具無房改房和無私房證明(農業戶口除外);1995年(含)以後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長沙的應提供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轉業、退伍軍人落戶長沙的應出示轉業證或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副營職以上的現役軍人須由部隊(營房部門)開具無房證明;由農業戶口轉入長沙市戶口的須由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農轉非證明。
(2)凡已享受過政府住房優惠政策(含已購房改房、集資建房和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離婚後夫妻雙方均不能再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婚姻存續期間有私房,離異後確有特殊住房困難且自身無力解決的,應在離婚滿5年後方可提出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申請時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原件和復印件,並已執行離婚協議內的各項事宜(如再婚後不符合貨幣補貼條件需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年齡未滿30周歲的離異、喪偶、未婚居民,在符合規定前暫不能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
(3)申請人戶口本上註明是戶主的須提供戶主房屋的權屬證明;居住房屋屬集體或國營單位產權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房屋是直管公房的應出具租約原件和復印件;房屋是私人產權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戶主房是空掛戶的應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掛戶證明。
(4)片區、市政重點工程拆遷戶,須出示重點工程拆遷證明和拆遷辦備案的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屬城市棚戶區改造戶須出示棚改證明和棚改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
(二)初審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社區居委會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應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查閱相關部門資料等方式調查核實申請人申報的情況。經審核符合條件並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1、公示情況核實
在社區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受理公示期間,由街道辦事處組織社區居委會進行調查核實。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經調查,所反映情況屬實且不符合條件的,取消申請,並以書面形式及時告知申請人。
2、入戶調查
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組織2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申請人居住地進行入戶調查,核實申請人家庭成員、收入及住房等情況。申請人和有關個人應接受調查,如實反映情況。調查人應按要求填寫《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入戶調查表》,並由調查人和被調查人簽字確認。工作人員還可根據實際需要通過鄰里訪問的形式,進一步調查核實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3、查閱相關部門資料
街道辦事處在入戶調查後,還應組織工作人員前往工商、稅務、民政、勞動保障等部門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上一年度納稅情況、工資基數、社會保險繳納及工商登記等情況進行核查,有關部門應配合做好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入核定的相關工作,並按要求填寫《長沙市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協查匯總表》後蓋章確認。
4、街道辦事處應在收到申請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含公示期)完成初審工作,並上報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復審。
(三)復審
1、調查審核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街道辦事處報送的申請材料後,應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審情況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後,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名單及申請材料報區人民政府審核。
經區人民政府審核通過後,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及時將申請材料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備案。
2、建立檔案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經核准後的申請人應及時建立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家庭(個人)資料檔案和電子檔案。
3、結果公告
區住房保障工作局應將核准通過的名單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社區和實際居住地社區同時張榜公告,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可向市、區住房保障工作局進行舉報。
(四)核准發證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區住房保障工作局報送的申請材料後,對符合要求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核准備案。
1、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多於當年補貼計劃數時,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補貼對象,對搖號中選對象集中發給《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憑證》(以下簡稱《補貼憑證》);申請貨幣補貼的戶數少於當年補貼計劃數時,經審批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可直接領取《補貼憑證》。
2、2005年7月1日前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2008年內優先審核、安排。
3、2005年7月1日~2008年7月1日取得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尚未購買住房的積壓對象,審核後根據年度計劃安排搖號確定,在2009年優先解決。
七、自主購房
領取了《補貼憑證》的保障對象,可在本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自主選購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戶型建築面積最低不少於45平方米,最高不超過120平方米。一年內未購買住房的,補貼憑證作廢。今後還需要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依政策重新申請。
(一)選購商品房期房或現房的,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定購房合同時,開發建設單位可根據《補貼憑證》編號進入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信息備案系統對補貼對象及補貼金額等信息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後,與購房人簽署《申領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授權委託書》(以下簡稱《授權委託書》),購房人可憑《補貼憑證》可按補貼標准數額沖抵購房款。購房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開發建設單位憑證結算支付;
(二)選購二手房的,在與房屋出賣人簽定買賣合同後,房屋出賣人與買受人應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核對《補貼憑證》的信息並進行交易登記備案。交易信息經備案後,房屋買受人將貨幣補貼資金與購房款之間的差額存入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簽署《授權委託書》,再與房屋出賣人辦理交易過戶手續。補貼資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與房屋出賣人憑證結算支付。
八、補貼發放
(一)購買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以及商品房備案合同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二)購買商品房現房的,由商品房開發建設單位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開發建設單位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開發建設單位指定的銀行帳戶。
(三)購買二手房的,由房屋出賣人填寫《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發放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補貼憑證》原件、《授權委託書》、交易契稅發票以及已過戶房屋的產權證復印件到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發放手續。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對申請人提交的資料核准收件後,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專戶內。
(四)使用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資金購買了商品房期房的購房人如需退房,由購房人填寫《退房申請表》並提交購房人身份證復印件和由開發建設單位出具的同意退房報告至市房產局指定的窗口申請辦理退房手續。退房申請經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審核批准後,購房人必須督促開發建設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將原已發放的購房補貼資金全額退還到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金專戶。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確認原已發放的購房補貼資金退還到帳後,核發《同意辦理撤消商品房備案登記憑證》。購房人或開發建設單位可憑《同意辦理撤消商品房備案登記憑證》至房產交易登記部門辦理撤消備案的有關手續。購房補貼資金未退還的,不得辦理退房或撤消備案相關手續。
九、房源保障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會同市房產信息中心建立房源信息庫,定期發布,提供給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選購。
(一)房源信息庫准入條件
1、保障住房房源必須是在本市城市規劃控制區范圍內,交通便利、配套設施完善的成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商品房期房須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二手房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3、進入信息庫的房屋信息應由各區房產局確認;
4、項目開發建設單位須保證:在承諾的時間段內,不得擅自對進入信息庫的房源價格進行更改,也不得擅自撤回供應房源。
(二)房源信息庫進入程序
1、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商品房項目可向項目所在地的區房產局進行申報,經區房產局對申報房屋的坐落位置、相關手續、配套設施情況以及價格等條件初審合格後,簽署《房源提供承諾書》進入信息庫。
(三)房源信息庫公布內容
1、項目基本信息:項目簡介、開發建設單位名稱、聯系電話等;
2、房屋基本信息:房屋坐落、戶型、面積、樓層、價格、朝向、可銷售戶室列表等。
(四)房源信息庫數據更新
項目開發公司必須每周對進入房源信息系統的房屋銷售信息及時更新,以確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戶能及時、准確的掌握最新的房源信息。
十、產權及交易
(一)利用貨幣補貼購買的房屋,其產權性質為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其房屋產權證上應標注「經濟適用住房」並註明享受貨幣補貼金額。購房時應繳交的產權交易稅費均按經濟適用住房政策執行。
(二)通過貨幣補貼購買的住房上市交易時,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也可由產權人全額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款項後,變為完全產權。
(三)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購買住房的,如需再購買其他住房,必須全額退回政府發放的補貼款項。所收回的補貼資金劃入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專戶。
十一、附則
(一)本細則施行前已申請並取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有效期內)的購房申請人,可繼續購買已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選擇申請享受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應當按照本細則規定重新申請。
(二)本市社區、街道、區住房保障部門以及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應按本細則對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申請進行審批、發放。
(三)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房屋產權管理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