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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設

發布時間:2021-01-31 18:19:21

Ⅰ 2010年雲南省政府工作報告

雲南省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現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會報告政府工作,請省人大代表予以審議,並請省政協委員提出意見。
一、堅定信心、攻堅克難,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明顯成績
2009年,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經歷了重大挑戰和考驗。面對嚴峻形勢,我們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准確判斷、沉著應對、迎難而上、共克時艱,努力化挑戰為機遇,變壓力為動力,在我省發展歷程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頁。
這是困難較多的一年。我省產業結構單一、資源型產業比重大、產業發展層次低,尤其是支撐全省經濟增長的有色、鋼鐵、化工等產業,其產品價格均與國際市場接軌,導致金融危機對我省的實體經濟沖擊十分深重,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
一季度全省生產總值增速出現了多年來的新低,工業增加值同比僅增長1.1個百分點;全省財政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下降4.8%,財政增收遇到很大困難;進出口貿易遭受重創,外貿總額下降50.3%,降幅居全國之首;企業利潤總額同比下降58.5%,比全國多降21.1個百分點,企業虧損面接近一半,停產、半停產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最高時達30%;民生保障壓力劇增,150萬農民工返鄉,23萬大中專畢業生面臨就業,部分職工失去工作,全省就業矛盾異常尖銳。
這是奮力拚搏的一年。在嚴重困難面前,全省人民不畏難、不退縮,堅定信心,勤奮工作。我們堅決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首要任務,及時調整完善工作思路,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全力落實中央擴大內需的各項政策;注重結合雲南實際,大膽創新,切實破解發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不斷豐富、完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一攬子計劃,先後研究出台了11個方面共350多條政策措施;注重把當年增長與長期發展相結合,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對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社會事業、生態環保、民生保障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這是碩果累累的一年。全省保增長成效明顯,保民生力度空前,保穩定措施扎實。經濟運行逐季改善,經歷了止跌、回暖、企穩到快速回升的明顯變化。民生措施的密集出台和落實,保障了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確保了城鄉人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隨著各項工作扎實推進,我省經濟發展、民族團結、邊疆穩定、社會和諧的大好局面更加鞏固。
全省生產總值完成6168億元,增長12.1%;財政總收入1490.8億元,增加130.6億元,增長9.6%,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698.3億元,增加84.2億元,增長13.7%,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支出1949.8億元,增加479.6億元,增長32.6%;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完成4527億元,增加1000億元,增長31.7%;實現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051億元,增長19.3%;外貿進出口總額80.2億美元,負增長16.5%;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4元,實際增長8.3%,農民人均純收入3369元,實際增長9.8%;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3%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6.37‰;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0.4%;單位生產總值能耗下降4.5%以上。除外貿進出口總額外,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主要宏觀調控預期目標均超額完成。
(一)擴內需取得突出成效
我們始終把握擴大內需的重大機遇,積極主動爭取中央支持,想方設法籌措配套資金,實現了新增投資規模的重大突破。在中央四批擴大內需資金中共爭取到158億元,爭取到中央代發地方債券84億元。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分別躍上10000億元、8000億元台階,新增貸款突破2000億元大關,比上年翻了一番;金融直接融資220億元,保險業快速發展,投資公司投融資功能進一步顯現,為支撐全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發揮了重要作用。
省級財政盡力籌集60億元基本建設資金,投入重點項目建設。全省公路建設完成投資373億元,大理至麗江、昆明繞城西北段等高速公路開工,啟動52條二級干線公路建設,新改建農村公路2.5萬公里。鐵路建設完成投資84億元,大麗鐵路建成通車,新開工雲桂、麗香等5個鐵路建設項目,在建鐵路項目達11個。機場建設完成投資76億元,騰沖機場正式通航,大理、香格里拉機場完成改擴建並投入使用,昆明新機場建設進度加快。電力建設完成投資702億元,景洪水電站全部機組投產,小灣水電站實現三台機組發電,中國首座正負800千伏超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竣工,溪洛渡、向家壩電站建設進展順利。水利建設投資突破100億元,隴川麻栗壩、楚雄青山嘴兩座大型水庫和18件中型水庫下閘蓄水,「潤滇工程」項目全部開工,建成「五小水利」工程25萬件。昆明至大理成品油管道投入運行。
擴大城鄉消費取得實效。認真落實鼓勵消費政策,組織家電、汽車和摩托車下鄉,向農民兌付財政補貼資金7億元,帶動銷售額70億元。旅遊「二次創業」和改革發展取得重要進展,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了《雲南省旅遊產業發展和改革規劃綱要》,國家旅遊局把雲南確定為全國旅遊產業改革發展試點省,啟動實施了騰沖、撫仙湖、洱海等旅遊綜合改革發展先行試驗。引進一批國際知名酒店管理公司,推進160個旅遊重大項目建設,完成一批旅遊小鎮和50個旅遊特色村的改造,啟動了西雙版納熱帶雨林、麗江老君山國家公園和元陽哈尼梯田景區建設。全省第三產業增加值實現2524億元,增長13.4%。全年接待海內外遊客超過1.2億人次,旅遊行業總收810億元。
(二)「三農」工作再創新佳績
我們始終重視打牢農業基礎,大幅度增加「三農」投入,出台一系列強農惠農措施,保持了農業農村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全省財政農林水事務支出達265億元,比上年增長48.9%,對農民的直接補貼126億元,人均獲得補貼348元。新增涉農貸款突破800億元,累計發放「惠農卡」159萬張。推動實施了中低產田地改造、百億斤糧食增產計劃、農民收入翻番計劃等一大批事關農業長遠發展的重大工程。完成中低產田地改造230萬畝。現代煙草農業建設、新煙區建設和特色優質煙葉開發不斷推進。突出抓好生物產業發展,優勢生物種植面積達8500萬畝,引進加拿大天辰集團、北京中信集團、天津天士力集團等一批戰略合作夥伴,到位資金20多億元。
山區綜合開發步伐加快,全省特色經濟作物、經濟林種植面積大幅增加,完成以核桃為主的木本油料基地建設450萬畝。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快,農產品出口逆勢上揚。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進一步改善,完成1500個新農村示範村建設和500個自然村的村容村貌整治,解決了21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新建農村戶用沼氣池35萬口,節柴改灶18萬戶,農村電網改造使49萬戶農民受益。推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建成了一大批公益事業項目。貧困鄉整鄉推進試點、貧困自然村整村推進、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等工作順利開展,解決和鞏固了60萬貧困人口的溫飽。全省第一產業增加值實現1064億元,增長5.2%。糧食總產量達到1634萬噸,實現連續七年增產!。肉、奶、蛋、蔬菜等農產品供應充裕,對促進農民增收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工業經濟運行走出困境
我們始終把穩工業作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關鍵,確立了「穩運行、抓項目、調結構、扶中小、促合作、降能耗、保就業、強管理」的工作思路,採取了一系列超常規措施,幫助企業渡難關。果斷實施特殊電價扶持,有色等10個行業受惠企業超過160戶。在全國率先實行重要商品收儲,全年動態收儲有色金屬63萬多噸、化肥50萬噸。對1141種省產工業品發放促銷補貼。全面落實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14條措施,全省新增中小企業貸款突破700億元。堅持「一廠一策」,扶持困難企業抓好生產組織,規模以上停產、半停產企業已下降到6%左右。大力推進結構調整,制定並實施了12個工業行業發展行動計劃。在冶金、機電、輕工、化工、醫葯等重點行業組織推廣20項關鍵共性技術,新增認定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1家、省級25家,4個部省聯合共建工程研究中心獲得批准。煙草對工業增長發揮重要支撐作用,全年實現利稅785億元。在一系列綜合措施的作用下,全省工業經濟逐步好轉,除電力外的工業完成投資820億元。全省第二產業增加值實現2580億元,增長13.6%,其中工業增加值完成2088億元,增長11.2%,有力促進了我省經濟增長。
(四)生態建設邁出新步伐
我們始終把深入推進「七彩雲南保護行動」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內容,結合擴大內需實施了一批環境保護和生態治理重點項目。堅持「一湖一策」抓好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綜合防治。牛欄江至滇池補水和滇池截污兩個關鍵性工程取得重要進展。積極推進陽宗海砷污染治理。累計開工建設168個城鎮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8O萬噸。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啟動實施了全省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對建設「森林雲南」進行了部署,完成營造林1031萬畝,啟動實施4730萬畝省級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200平方公里,實施保護面積5000平方公里。大力推廣運用新技術,組織實施100項重點節能示範項目,淘汰一批小煉鐵、小焦炭、小水泥等落後產能。國家下達我省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削減2%和1.99%的任務可望完成。
(五)改革開放實現新突破
我們始終把完善體制機制、拓展發展空間作為保增長的強大動力,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啟動了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省政府機構改革已經完成,州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正在有序開展。實施了昆明市、紅河州綜合改革試點。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國有資產實現保值增值。擴權強縣改革試點扎實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制定了深化農墾改革方案,華僑農(林)場改革和集體林權制度配套改革穩步推進,水務體制改革全面展開,供銷社改革和投融資、行政審批、財稅、金融改革繼續深化。
開放雲南建設取得新成效。組織開展了把雲南建設成為我國面向西南開放重要橋頭堡的初步規劃方案研究。與「昆交會」同期舉辦了第二屆南亞國家商品展、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走廊活動周、第四屆中國—南亞商務論壇、第七屆東盟華商投資西南項目推介會暨亞太華商論壇等系列重大活動,提升了辦會層次和水平。加快了口岸通關便利化建設。招商引資成效明顯,引進外資9.1億美元,省外企業在滇投資超過1000億元。
(六)社會事業全面協調發展
我們始終重視社會建設,把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作為擴內需、增投資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了相關政策和工作支撐體系。堅持優先發展教育。全力抓好魯甸、鎮雄、瀾滄3個縣的「兩基」攻堅工作,全省按規劃如期實現「普九」目標。切實落實「兩免一補」政策,提高農村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標准,免除了640多萬名城市和農村學生的學雜費並免費提供教科書,向208萬名家庭貧困寄宿學生發放生活補助。籌措投入45億元推進校舍安全工程,超額完成原定150萬平方米的危房改造任務。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新組建7個省級職教集團,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提高到O.92:1。加快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新增本科高校2所,呈貢新區已有6所高校新校區投入使用,累計入住學生約4萬人。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和服務,全省應屆高校畢業生年終就業率達93%。加大對貧困學生的資助力度,多渠道籌集投入助困資金13.86億元,資助范圍覆蓋了35%以上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100%的中職學校一、二年級學生。
加快科技創新步伐。全面實施標准化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了我省產品和產業綜合競爭能力。繼續深入實施創新型雲南行動計劃,組織實施49項重大科技項目、20項重大裝備及關鍵部件研發項目,突破了71項關鍵核心技術,推廣應用34項突破產業技術瓶頸的共性技術,開發出6O個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新產品。組建了雲南省應用技術研究院,雲南科技創新園建設進展順利。科普工作全面推進。
大力推進醫葯衛生事業改革發展。制訂了我省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和三年實施方案。堅持「大辦衛生、多辦醫院」,重點推進全省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重點中醫院的基礎設施及設備能力建設,又有5個省級醫院項目開工建設。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提高到93%,參合人數達3293.5萬人,新增71.5萬人,年人均籌資標准提高到100元,參合農民住院報銷比例平均提高10%。積極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加大力度抓好血吸蟲病等傳染性疾病的控制工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不斷加強,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工作取得新進展。
積極發展文化體育事業。在全國首創並建成407所農民素質教育網路培訓學校,完成200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啟動了4萬多個村的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建設,全省廣播和電視人口覆蓋率分別提高到93.35%和94.66%。省博物館新館、雲南文化藝術中心等項目進展順利,一批州市縣文化項目開工建設。體育事業健康發展。圓滿承辦了國際人類學與民族學第16次大會。
(七)民生得到進一步改善
我們始終把改善民生作為保增長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出台了一大批力度空前的惠民利民措施,確保了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持續提高。
大力促進就業。創新思路,實施促進就業20條措施和「貸免扶補」政策,省財政補貼困難企業2億元,穩定25.7萬個就業崗位;安排2億元開發公益性崗位,幫助9.3萬名失業人員就業;安排1億元專項資金鼓勵創業,幫助2萬人實現創業並帶動12萬人就業。新增23.5萬個城鎮就業崗位。因國際金融危機返鄉的150萬農民工有148萬實現再就業。培訓農村富餘勞動力123萬人次,新增轉移就業55萬人。
著力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省財政投入城鄉低保經費41億元,比上年增長77.8%,全省429萬城鄉貧困人口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省財政投入5.5億元,資助516.3萬名特殊困難群眾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對近46.5萬次城鄉困難群眾實施住院和門診救助。22.1萬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實現應保盡保,44萬名高齡老人和長壽老人享受到生活補貼。雙擁優撫安置工作投入15億元,比上年增長31%,全省28.9萬名優撫對象享受到撫恤補助政策。
努力提高社保水平。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量達到1600萬人次,新增125萬人次。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實現全省覆蓋,城鎮職工參加醫保人數達到750萬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金待遇標准提高10%。妥善解決了22.4萬關閉破產和國有、集體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歷史遺留問題。在全省16個縣市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籌資43.34億元,全部兌現了129個縣的中小學在職教師績效工資,對退休人員也相應增加了生活補貼。對其他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自去年10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發300元臨時補貼。
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下決心用3年時間建設150萬套保障性住房,改善城鄉困難群眾住房條件。去年整合補助資金100億元,建設保障性住房50萬套,其中城鎮15萬套、農村35萬套。加大農村建房支持力度,農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中拆除重建戶補助標准提高到每戶1萬元。
持續推進邊疆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實施新三年「興邊富民工程」,落實專項資金8億元,整合資金40.3億元,建設了一批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及時有效組織抗災救災。省財政投入救災資金13.1億元,救濟災民552.4萬人,保障了災區群眾基本生活,保持了災區社會穩定。籌集近45億元資金,加快推進防震減災十大能力建設。
(八)和諧安定的社會局面不斷鞏固
我們始終把促進社會和諧作為全省工作的重大任務,努力為人民群眾營造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
認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設。在全社會廣泛開展了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不斷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重視互聯網文化建設。統計調查、氣象、文史、檔案、測繪、地方史志等工作不斷加強,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更加繁榮。密切與各人民團體的聯系,工會、婦女、兒童、青少年、老齡、紅十字、慈善、殘疾人等事業健康發展。
切實維護社會安寧。高度重視信訪工作,開展領導幹部大下訪、大接訪活動,推進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及時有效處置突發性事件。發揮愛國宗教團體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確保了全省宗教領域的和諧。成功維護了新中國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節慶期間的社會穩定。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打黑除惡等系列專項活動;高度重視邊境安全,及時有效處置了緬甸果敢事件對我省邊境的影響。監獄、勞教工作繼續加強,禁毒防艾工作取得新成績。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尾礦庫專項整治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取得實效,應急能力得到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總量下降。鞏固和發展了軍政軍民團結的良好局面。
(九)政府自身建設進一步加強
我們始終把加強政府自身建設作為應對危機、推動擴大內需各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實的重要保障,努力改進工作,提高各級政府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自覺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和工作監督,依法執行人大決定決議,支持省政協履行職能。認真辦理人大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提案,全年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15件,制定、修改和廢止了一批政府規章。堅持推進基層民主,居民自治、村民自治、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工作深入開展。行政復議、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加強,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推進執法監督。審計、監察等部門和新聞媒體的監督職能進一步發揮。圓滿完成了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
健全完善政府管理體制。開展了新一輪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清理工作,全省共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91項。積極穩妥地推進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政府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取得新成效。
重視抓好政府制度建設。在全省縣以上政府機關全面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在全國率先建成覆蓋全省的政務信息電話查詢系統,開通了「96128」政務查詢專線,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5萬多條,政府行政行為的透明度進一步提高。繼續推進法制政府、責任政府建設,全年共問責1525人次。
各位代表!在嚴峻挑戰面前,我省出手快、措施實,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動權,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使我們經歷了一場重大考驗。在這場重大考驗中,全省人民的開拓進取精神進一步得到激發,戰勝困難的決心和信心更加堅定;在這場重大考驗中,雲南的發展條件得到改善,發展基礎更加堅實;在這場重大考驗中,我們對科學發展觀內涵的認識和理解得到深化,調整結構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的自覺性更加增強;在這場重大考驗中,各級各部門在復雜形勢下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得到提高,搶機遇、謀發展的意識更加強烈。實踐充分證明,只要凝聚起全省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就沒有什麼克服不了的困難。
各位代表!去年成績的取得,是黨中央、國務院科學應對、堅強領導的結果;是省委、省政府貫徹中央各項部署,全面分析、果斷決策的結果;是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齊心協力、艱苦細致工作的結果;是全省各族人民團結拼搏、合力攻堅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向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和各界朋友,向駐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官兵和公安政法幹警,向中央各部門各單位、兄弟省區市,向關心支持雲南建設的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和國際友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更清醒地認識到,雲南的發展與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還有差距,支撐全省經濟持續增長的基礎還不牢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任務十分艱巨,財政增收、生態建設、民生保障等方面壓力很大,進出口形勢依然嚴峻,城鄉居民收入還比較低,一些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完善體制機制任重道遠,政府職能轉變也還需要不斷推進。我們將認真重視這些困難和矛盾,不斷破解難題,努力把今後的工作做得更好。
二、創新思路、大膽開拓,努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保持全省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的任務仍然艱巨而繁重。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發展信心,把握發展機遇,完善發展措施,化解發展中的困難,大膽開拓,銳意進取,在促進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的進程中邁出更加堅實的步伐。
根據省委八屆八次全委會的精神,今年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胡錦濤總書記考察雲南時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建設綠色經濟強省、民族文化強省和我國面向西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增投資、擴消費,轉方式、調結構,重民生、建和諧,快發展、上水平,進一步堅定信心、振奮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進一步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的各項目標任務,努力推動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建議為:生產總值增長9%以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0%以上,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10%以上,社會消費品本文來自文秘家園收集與整理,特別感謝原作者!零售總額增長16%以上,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左右,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左右,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8%以上,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6%以內,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6.52‰以內,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3.67%,外貿進出口額實現恢復性增長。
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必須牢牢把握以下6個著力點:
一是穩定政策、靈活調控,保持較快發展。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是推進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客觀需要。要進一步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勢頭,切實保持宏觀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保持促進經濟發展的信心、決心和力度不減;要認真把握政策的針對性和靈活性,增強預見性,進一步豐富和完善應對危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保持全省經濟快速增長,防止出現大的起落。
二是優化結構、轉變方式,促進轉型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是我們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目標和戰略舉措,是我省進一步適應國內外發展形勢,增強發展實力和競爭力的現實選擇。要深刻認識調整優化經濟結構的極端重要性,堅定不移調結構,腳踏實地促轉變,在轉變發展方式上取得實質性進展。要加快傳統產業優化升級,著力提升重化工業精細化發展水平;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創造新的經濟增長點;高度重視科技創新,增強科技支撐能力;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凝聚各方面力量,齊心協力推進發展方式轉變。
三是增加投資、擴大消費,促進內需發展。擴大內需是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要戰略措施,也是我省增加投資、擴大消費的重大機遇。我們要高度重視投資對拉動經濟增長、夯實發展基礎的重要作用,加大工作力度,繼續保持投資較快增長。要著力增強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力度,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增加城鄉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要不斷引導消費結構升級,改善消費預期,為人民群眾創造更好的消費環境。
四是統籌城鄉、扶貧攻堅,推進協調發展。不斷縮小城鄉、區域差距,是全省人民的迫切願望。我們要把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形成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新格局。要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穩步擴大農村需求,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好形勢。要促進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探索形成具有雲南特色的城鎮發展道路。要大力扶持邊疆、民族、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加快發展,更加關注困難群眾生活,更加重視扶貧開發,確保全省各族人民共享發展成果。
五是重視生態、保護環境,推動綠色發展。良好的生態是雲南最重要的資源,最大的生產力。我們要堅持生態立省,環境優先,積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培育低消耗、高效益、少污染產業,倡導更加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讓「七彩雲南」在新的時代更加亮麗奪目。
六是拓展空間、發揮優勢,促進開放發展。把雲南建成我國面向西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是我國完善對外開放格局的重要部署,也是雲南進一步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推進全面、協調發展的重大機遇。我們要充分利用獨特區位,把服務國家周邊外交大局與建設國際大通道結合起來,加強對外溝通、交流及合作,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努力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

Ⅱ 有沒有關於保障性住房建設規模評價指標的資料

【摘要】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加大,對保障性住房開展跟蹤審計已成為我國國家審計的重要職責,但由於我國保障性住房審計剛剛起步,有一系列的問題需要解決。本文在界定保障性住房審計定義的基礎上,闡述了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的特點,構建了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開展保障性住房審計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關鍵詞】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住有所居」的住房保障目標,並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保障性住房開工建設計劃分別為231萬套、485萬套和580萬套,2011年和2012年分別提高到1000萬套、700萬套,為我國完善基本住房保障體系奠定了重要基礎。從2009年開始,審計署已連續四次大規模組織對全國保障性住房項目開展審計或審計調查,從審計結果來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進明顯改善了我國住房家庭的居住條件,有效推動了城鎮化建設進程,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但同時也暴露出資金籌集和管理不夠規范、項目管理不到位、分配及後續管理不夠嚴格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直接影響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實施的效益、效率以及效果,因此構建科學、合理的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對進一步強化審計監督,保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完成政策目標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的特點

保障性住房審計是由政府審計機關及審計人員對保障性住房項目投資活動和結果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以促進相關經辦部門完善政策、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獨立性經濟監督活動。由於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決定了對其進行審計評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特點:
(一)審計評價范圍和對象的廣泛性。
經過多年來的發展,保障性住房提供形式更加多樣化,既有針對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應的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針對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救濟的廉租房,也有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以及針對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的公共租賃住房。我們在審計過程中,要對各種形式的保障性住房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以及政策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開展審計,涉及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財政、民政、物價、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只有將各種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納入審計范圍,將相關的部門和單位均列為審計對象,進行有目標的全面審計,才有可能避免審計出現盲點,對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總體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價。
(二)審計評價標準的多樣性。
由於保障性住房審計的審計內容非常廣泛,既包括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各種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還包括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後續管理,目標任務完成和保障政策執行情況。因此,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評價,涉及多種審計評價標准,既包括住房保障體系的適度能力、分配管理的公平程度,還包括項目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以及政府執行效率等等。
(三)審計評價過程的持續性。
開展保障性住房審計必須對各地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情況予以跟蹤審計,即不僅要對工程的建設當期進行審計,還要對工程的後續管理工作進行審計,因為,只對項目建設當期進行審計很難全面評價工程績效,需要進行後續審計,即對其滯後性效益、尤其是社會和生態效益進行審查,以取得較為全面和准確的審計結果,作出正確評價。

二、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是指由相互聯系的若干評價指標組成的有機整體,是審計人員衡量、評價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績效的標准和尺度,是提出審計意見和作出審計結論的依據。保障性住房審計作為事關廣大中低收入人群切身利益的民生審計,應該要對各地保障性住房實施績效情況進行嚴格、有效的評價,但由於我國保障性住房審計剛剛起步,標准制定相對滯後,至今沒有研究出一套操作性強的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也缺乏比較成熟的、廣為認可的專業指南。同時,國家目前也尚未出台社會保障性住房制度評價指標。雖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0年出台了《中國人居環境獎評價指標體系(試行)》,但其中也僅對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完成率這一項指標有硬性規定,中央對各省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考核也僅局限在開工率和完工率上,而對於保障性住房供應中的適度性、分配管理的公平公正程度、項目效益和政府執行效率等方面都沒有制訂相應的考核指標。
(一)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
由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具有涉及范圍廣、影響因素多、建設管理延續化等特點,筆者認為在設計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時,應遵循科學、系統性的原則,形成相互獨立、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系統性公共投資工程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遵循的主要原則如下:
1. 相關性原則
這是構建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所必須遵循的首要原則,關繫到審計評價的准確性。政府作為住房保障體系的構建主體,對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制訂了相應的政策目標,因此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只有與審計對象所要實現的政策目標高度相關,才能准確地對評價對象作出客觀評價。一般來說,相關程度越高,則客觀性越強,准確性也就更高。
2. 系統性原則
由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內容的復雜性,決定了其審計指標體系的構建必須遵循這一原則,其主要是解決保障性住房項目績效審計評價的全面性問題。 如果評價指標不具有系統性,就會以偏概全,失之偏頗。
3. 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的原則
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結果包含著社會、政治以及經濟目標的要求,評價標准及指標種類繁多。評價時對可以定量描述的部分,可通過多角度、多層次的指標進行量化評價,更具有證明力和說服力,結果直觀可比,能有效降低審計風險;而對難於進行量化評價的部分,如保障標准制訂的科學性、項目的社會和生態效益等等,則需要通過定性分析,提高審計評價的科學性。
(二)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設計。
十一五以來,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階層住房困難問題,實現「住有所居」的總體目標,不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根據居民的居住狀況和收入水平,推出了各類保障性住房,制定了相應的住房保障政策,包括供應對象、建設標准、銷售價格或租金標准等等。我們在保障性住房審計中,應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籌集管理使用、項目建設管理和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對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設績效進行嚴格、有效的評價。筆者認為,其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應涉及適度、公平、效益和效率四個方面。
1. 適度性
受一定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限制,尤其是政府公共財政能力的限制,各地住房社會保障總是有限度的。要對住房保障體系的適度性進行評價,主要應包括以下方面:
(1)土地保障的適度性。
要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目標,首先是保證土地的供應,在保障性住房審計中應結合對土地供給環節的審計,對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保障程度進行評價,包括土地的供應量、規劃布局、土地政策的制訂等方面,可具體設置土地供應率、土地供應結構合理率等定量評價指標。
(2)保障對象的適度性。
由於各地的收入程度不同,目前,我國保障對象的范圍都是由各地結合當地實情頒布相關政策,一般是由政府制定收入線標准、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和貨幣補貼標准,並確定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在審計中,要對各地保障對象的確定原則和相關標准進行評價,與當地的人均收入狀況和最低保障水平進行比較,判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盲點,可具體設置保障對象標准合理率等定量評價指標。
(3)保障程度的適度性。
保障程度是在城鎮住房保障的對象確定之後緊接著要解決的次一層次的度的問題,應該包括兩個指標:一是保障性住房覆蓋率。根據國家十二五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達到城鎮家庭戶數20%的總體目標,關注保障性住房的現有覆蓋程度和年度建設計劃,是否能按計劃實現保障性住房覆蓋率。二是保障對象覆蓋率。對已符合保障對象標准,納入保障體系范圍的家庭,其真正享受到保障住房和貨幣補貼的家庭戶數所佔比例。
2. 公平性
保障性住房的基本目的是解決城鎮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難問題,滿足其基本的生存和發展需要。因而,對各類社會保障性住房能否公平地落實到城鎮住房困難家庭進行審查,就顯得很關鍵。
評價城鎮住房保障的公平性應包括兩方面含義: 一是保障性住房是否真正用於保障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而不是其他類型家庭;二是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執行上是否公平對待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的每一個住房困難家庭。具體體現為兩個方面:
(1)實質公平。
在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中,實質公平的內在要求有兩個:一是應保盡保, 即經申請受理,凡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就應按規定給予保障,否則就不予保障;二是同類對象相同對待,即對保障范圍內的同類對象,在住房社會保障政策上要給予公平對待,不應有任何的歧視性對待。
(2)程序公平。
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程序上,要盡量做到公平, 讓符合保障條件的每一個城市住房困難家庭, 都能按照規定平等地享受到國家住房社會保障政策的陽光。另外,完善退出機制,對那些不再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居民家庭,在進行保障性住房清退時,要規范條件設置和清退程序,盡量做到程序上的公平。
不管是實質公平,還是程序公平,其核心是要求城鎮住房社會保障的運作過程要有健全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在審計過程中,可通過設置應保盡保率、審批程序規范率、清退完成率等指標予以評價。
3. 效益性
保障性住房項目作為基本建設項目,其評價效益的指標主要可歸納為財務效益評價指標、國民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項目風險評價指標、社會效益評價指標、生態效益評價指標五個方面。
(1)經濟效益評價指標:包括財務效益評價指標,國民經濟效益評價指標和建設項目風險評價指標三項內容,主要包括投資收益率、投資回收期、借款償還期等常見指標。
(2)社會和生態效益指標:由於目前衡量我國建設項目投資績效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評價指標尚未真正建立,本文借鑒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2005年修正版)將衡量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評價指標具體分為四大類型,分別為保障性住房項目滿足人民群眾安全需要的評價指標、保障性住房項目滿足人民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需要的評價指標、保障性項目滿足「人的全面發展需要」的評價指標、保障性住房項目滿足環境保護、資源配置和資源利用需要的評價指標。
4. 效率性
政府向符合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或貨幣補貼,必定要佔用一定的社會資源。不僅建設保障性住房要佔用一定的資源(如土地、基礎設施等)和成本,而且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執行也需要耗費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因此,在住房保障體系運作過程中,政府的效率就變得極其重要。評價住房保障體系運作中的政府效率包括三個方面:
(1) 資金供應效率。
在保障性住房的供應上,無論是建設,還是收購、回購,均要發生相應的成本費用,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有關稅費的減免和一定公共財力的投入。貨幣補貼的發放也依賴於政府財力支持。因此,評價政府效率,首要就是要評價政府的資金供應效率,審查政府籌資機制運行是否有效,是否能保證資金來源,是否能保證有限的資金在保障性住房的投資、建設、分配、管理過程中的良性循環,是否採取措施減少不必要的成本費用,促進政府用最小的成本實現社會保障性住房效益的最大化。
(2) 投資決策效率。
政府是住房保障體系的構建主體,負責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性住房投資方式的決策等,因此,評價政府效率必須要對政府的投資決策效率進行客觀評價,評價政府或委託建設單位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使用資金的合法合規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以及投資審批程序的規范性。
(3) 建設管理效率。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涉及到項目的征地拆遷、開工建設到完工質量驗收、後續分配管理等多個環節,因此,衡量項目的建設管理效率是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執行情況作出總體評價的重要基礎。以分配程序審批效率為例,從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向戶籍所在地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到申請家庭進入輪候,由地區房管所負責發放搖號結果通知,辦理原房退出、後續入住手續等,要經過一系列審批程序。因此,我們應該在審計中對政府的分配程序審批效率進行客觀評價。如果其審批程序是高效的,那就能將管理上發生的成本費用降到最小,從而提高辦事效率,縮短辦事周期,更好地為民眾服務。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可設計如下:
表 1 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
適度性指標
土地保障適度性指標
土地供應率、土地供應結構合理率等
保障對象適度性指標
保障對象標准合理率等
保障程度適度性指標
保障性住房覆蓋率、保障對象覆蓋率等
公平性指標
實質公平指標
應保盡保率、非保得保率等
程序公平指標
審批程序規范率、清退完成率等
效益性指標
經濟效益評價指標
投資收益率、投資回收期、借款償還期、運營成本費用、償債備付率等
社會和生態效益評價指標
項目滿足人民群眾安全需要、人民集體主義和愛國主義需要、「人的全面發展需要」和環境保護、資源配置和資源利用需要的評價指標等(見圖5-1)
效率性指標
資金供應效率指標
資金籌集合規率、資金到位率、資金籌集及時率、資金充足率、籌集資金成本率、籌集資金風險等
投資決策效率指標
內控制度健全有效率、資金使用合規率、資金支出結構合理率、資金支出合規合法率、投資決策程序和審批程序規范率等
建設管理效率指標
征地拆遷合規合法率、項目管理內控制度健全有效率、工程提前(延期)完成時間、未按計劃完工工程數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工程質量優良率、建設投資增減額、無效投資率、損失浪費率、生產能力建成率、項目完工率、分配程序審批效率等

三、結語

保障性住房審計是一項系統工程,應運用系統分析的方法對每一層面選定的指標進行評價和衡量,以增強對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執行總體情況評價的綜合性和准確性。本文構建的保障性住房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具有簡明、可操作、實用等特點,能夠較好的實現對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進行全面評價的目標,對我國審計實務界開展保障性住房審計具有較強的指導借鑒作用,在實際運用中,為達到實用性和科學性的效果,需要根據各地區和各項目的實際情況酌情調整指標體系,結合指標評價結果對保障性住房的經濟型、效率性和效果性做出客觀評價。

Ⅲ 雲南省曲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的住房在哪項目都包括些什麼呢價格呢我怎麼不知道呢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應體系的必然要求。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當前和今後幾年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實施好這一重大民生工程,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惠及廣大人民群眾。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對於勇士來說,貧病、困窘、責難、誹謗、冷嘲熱諷......,一切壓迫都是前進的動力。

Ⅳ 我要雲南省所有的保障房項目: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謝謝大家。

昆明時光
昆明時光項目開發商為西安立豐企業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旗下,西安專御潤房地產開屬發有限公司。項目總投資16.3億元,規劃用地面積91832.47平方米,總建築面積452293.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384778.05平方米,地下建築面積67515.42平方米,擬建主體工程為18棟高層住宅樓、幼兒園、沿街商業樓及小區內公共建築等,規劃綠化面積27552平方米,綠地率30%,位於西三環石橋立交以西,昆明路南北兩側。

Ⅳ 求《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業務規范》 GB/T 50626-2010 的文檔

文檔是找不到的,得買書才行。不過這兒有一個表格的文檔你可以參考一下:
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情況表
會住房01表附表1
編制單位: 年第 季度 單位:元
序號 項目
名稱 項目編碼 借款人 期初項目貸款余額 發放項目貸款本金 收回項目貸款本金 期末項目貸款余額
期初余額 其中:逾期貸款余額 本期發放 累計發放 本期收回 累計收回 期末余額 其中:逾期貸款余額
1
2
3
4
……
合計 – – –

(二)編制說明
1.本表按季度和年度報送,反映建設項目貸款本季發放、本金收回和貸款余額等情況。年度報表中應當將本表中的「 年第 季度」改為「 年度」。
2.本表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項目名稱」和「項目編碼」項目,反映建設項目的具體名稱和編碼。本項目應根據《關於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填列。
(2)「借款人」項目,反映建設項目的借款方。本項目應根據《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借款合同》填列。
(3)「期初項目貸款余額」項目,反映截至本期期初已發放但尚未收回的建設項目貸款(包括項目逾期貸款)余額情況。本項目中「期初余額」欄目按照「委託貸款——項目貸款」科目期初借方余額和「逾期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金)」科目期初借方余額合計分析填列;「其中:逾期貸款余額」欄目按照「逾期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金)」科目本期期初借方余額填列。
(4)「發放項目貸款本金」項目,反映建設項目貸款本金的發放情況。其中,「累計發放」是指按照建設項目歷年累計發放金額。本項目中「本期發放」欄目按照「委託貸款——項目貸款」科目本期借方發生額填列,「累計發放」欄目按照「委託貸款——項目貸款」科目各項目歷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5)「收回項目貸款本金」項目,反映建設項目貸款本金的回收情況。其中,「累計收回」是指按照建設項目歷年累計收回金額。本項目中「本期收回」欄目按照「委託貸款——項目貸款」科目和「逾期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金)」科目本期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累計收回」欄目按照「委託貸款——項目貸款」科目和「逾期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金)」科目各建設項目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歷年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6)「期末項目貸款余額」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發放但尚未收回的建設項目貸款(包括項目逾期貸款)余額情況。本項目中「期末余額」欄目按照「委託貸款——項目貸款」科目和「逾期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金)」科目各建設項目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期借方余額分析填列;「其中:逾期貸款余額」欄目按照「逾期貸款——項目逾期貸款(本金)」科目本期期末借方余額填列。

Ⅵ 2010國家房地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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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國家也出政策公開參與炒房,地方政府可以管中央政府?!!!房產稅轉嫁到租金,看來中央政府是要打擊沒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前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錢去買房。

最終轉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劇新一輪搶房潮投資出現,房價繼續高漲,稅收增加,國家目的達到。政府轉嫁房產稅可暫時影響供求及保障矛盾,徵收房產稅會使國家會更加強大,國富民弱會更加突出,但為了國家利益,老百姓犧牲一下個人利益吧。

一但房產稅改革後,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較真,都去找國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錢,或老百姓都去找國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權,那國家麻煩就大了,呵呵。

重點:落實解決供求及保障關系,很簡單的事情,不清楚為何國家要故意搞得特別復雜。

房產稅政策短期影響房價很難說,因國家未實質解決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國家每出台一個政策調控,就變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後還是老百姓去買單。所以長期來說是看漲的。

國家新政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國家是要求房價繼續上漲,但不要漲得太快。房價下跌不符合國家新的政策,新政本來就是不需房價下跌,但需和諧的溫和上漲。

有人去市場花100大洋買了一隻小豬認養10年,1年後長成可以賣1000大洋的大豬,有一社團組織告訴你這豬的增值部份你1文錢不能拿,每年還要再徵收你把豬養大了的養豬增值稅100大洋。就是這種稅,請問你認為應採用何種形式徵收?呵呵。社團組織對豬的打壓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訴要搶劫,有本事你就別去買豬,看豬價會不會下跌。但豬涉及民生問題,有很多人需要買來吃或養,社團組織如果從源頭上解決有大量的小豬、大豬的供求才是問題所在!!問題是社團組織是否願這么干?而不是單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搶劫的辦法。否則搶劫一次,豬價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漲價不是房漲價,房是每年都要折舊,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續增值的。

在國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產稅(房產稅、物業稅,什麼名稱不重要),國外土地是私有化的業主擁有所有權,業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國外的業主非常高興,當然願意交地產稅。中國也准備征稅,但問題是房是每年都在折舊跌價,中國的土地全部都是國家所有的,老百姓僅僅只有使用權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續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國家的土地增值,問題是增值部份的物業稅應該向誰征稅?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徵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徵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舊貶值,轉而只有轉嫁去抬高房的價格,造成房價爆漲。

Ⅶ 國十條的2010年新國十條內容

2010年新國十條
2010年4月17日 國務院為了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發布《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簡稱「新國十條」,具體如下: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國發〔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後,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並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范發展租賃市場。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一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統計部門要研究發布能夠反映不同區位、不同類型住房價格變動的信息。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國務院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2010年新國十條內容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並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范發展租賃市場。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一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統計部門要研究發布能夠反映不同區位、不同類型住房價格變動的信息。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參考資料:國務院文件

Ⅷ 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狀況

出台政策
2008年底,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第一部分就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
(一)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一是通過加大廉租住房建設力度和實施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等方式,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二是加快實施國有林區、墾區、中西部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和採煤沉陷區民房搬遷維修改造工程,解決棚戶區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三是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各地從實際情況出發,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
(二)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中央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投資支持力度,對中西部地區適當提高補助標准。
(三)開展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建設的試點。為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益,選擇部分有條件的地區進行試點,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將本地區部分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補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等住房建設。
十一五時期
「十一五」期間,中國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五年間,中國1140萬戶城鎮低收入家庭和360萬戶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解決。
到2010年底,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已達7%到8%,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0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積超過33平方米。
十二五時期
從2011年起,中國將進入保障性住房建設「加速跑」階段。保障形式繼續以包括廉租房在內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經濟適用房在內的政策性產權房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安置房等實物住房保障為主,同時結合租金補貼。
未來五年,中國計劃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大約是過去10年建設規模的兩倍;同時,每年還將改造農村危房150萬戶以上。
2011年中國就將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1000萬套,比上年增長70%以上,創歷年之最。
2011年10月25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透露,2011年的1000萬套保障房可以在11月底前實現全部開工。
通過大規模保障性住房建設,到「十二五」末,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覆蓋率將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住建部網站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再次重申,開工建設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標準是,規劃設計的永久性建築工程已進入基礎的結構施工。對於僅是搭建施工現場圍護設施,或僅是開挖基坑的,不計入已開工的項目和套數。
中國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展順利,中央政府定的是「十二五」期間要建設3600萬套城鎮保障性住房,2011年已經開工了1000萬套,2012年開工了700多萬套,計劃來年開工數量正在研究當中,不會低於500萬套,有可能在600萬套左右。
財政撥款建房
2013年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80億元。該項資金主要用於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租賃補貼以及購買、改建、租賃廉租住房開支,用於上述開支後仍有結余的,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可用於公共租賃住房支出。
2013年5月16日,中央財政又下撥2013年中央補助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專項資金580億元,支持相關地區完成2013年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此外,中央財政還下撥了2013年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355億元,支持相關地區完成2013年城市棚戶區改造任務。
按照目標計劃,全國將建成470萬套保障房,以每套保障房50平方米計算,這也是將近3億平方米的裝修市場。商務部研究院日前發布的《2013年消費市場發展報告》特別指出,建材等家居產品將成為拉動消費的最大亮點,預計同比增速能達30%左右。
2014年保障房建設現狀
住建部網站消息,2014年,全國計劃新開工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700萬套以上(其中各類棚戶區470萬套以上),基本建成480萬套,截至8月底,已開工650萬套,基本建成400萬套,分別達到年度目標任務的92%和83%,完成投資9500億元。

Ⅸ 2010年4月以來政府出台了哪些調控房價政策

政策: 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
國發〔2010〕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印發後,全國房地產市場整體上出現了一些積極變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價、地價又出現過快上漲勢頭,投機性購房再度活躍,需要引起高度重視。為進一步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的責任,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切實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住房問題關系國計民生,既是經濟問題,更是影響社會穩定的重要民生問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加大了居民通過市場解決住房問題的難度,增加了金融風險,不利於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認識房價過快上漲的危害性,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採取堅決的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民生改善和經濟發展。
(二)建立考核問責機制。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部門要對省級人民政府的相關工作進行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建立約談、巡查和問責制度。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要追究責任。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應大幅度提高,具體由商業銀行根據風險管理原則自主確定。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指導和監督商業銀行嚴格住房消費貸款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抓緊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標准。
要嚴格限制各種名目的炒房和投機性購房。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買住房貸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臨時性措施,在一定時期內限定購房套數。
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嚴格按有關政策執行。
(四)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土地增值稅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定價過高、漲幅過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重點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應。國土資源部要指導督促各地及時制定並公布以住房為主的房地產供地計劃,並切實予以落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要依法加快處置閑置房地產用地,對收回的閑置土地,要優先安排用於普通住房建設。在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掛制度的同時,探索「綜合評標」、「一次競價」、「雙向競價」等出讓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讓價格非理性上漲。
(六)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各地要盡快編制和公布住房建設規劃,明確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設數量和比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快對普通商品住房的規劃、開工建設和預銷售審批,盡快形成有效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並優先保證供應。城鄉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將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納入土地出讓合同,確保中小套型住房供應結構比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到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地區,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七)確保完成2010年建設保障性住房300萬套、各類棚戶區改造住房280萬套的工作任務。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要盡快下達年度計劃及中央補助資金。住房城鄉建設部要與各省級人民政府簽訂住房保障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落實土地供應、資金投入和稅費優惠等政策,確保完成計劃任務。按照政府組織、社會參與的原則,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適當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應積極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包括各類棚戶區建設、政策性住房建設),並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會公布。
五、加強市場監管
(八)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地和融資的監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專項整治和清理力度,嚴格依法查處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並限制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新購置土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參與土地競拍和開發建設過程中,其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嚴禁非房地產主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參與商業性土地開發和房地產經營業務。國有資產和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的貸前審查和貸後管理。對存在土地閑置及炒地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新開發項目貸款,證監部門暫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對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嚴格按照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已發放預售許可證的商品住房項目進行清理,對存在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等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加大曝光和處罰力度,問題嚴重的要取消經營資格,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范發展租賃市場。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進行一次檢查,及時糾正和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檢查處理結果要於2010年6月底之前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抽查,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十)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住房建設計劃和住房用地年度供應計劃。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建設。統計部門要研究發布能夠反映不同區位、不同類型住房價格變動的信息。
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調整和完善相關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加強對各地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解讀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國家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形成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輿論氛圍。
國務院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要內容:
一、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職責
二、堅決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給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五、加強市場監管
信息來源: http://shbbs.soufun.com/1210730228~-1~6475/103064884_1030648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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