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蘇州住建局住房保障處處長是誰
蘇州市住建局住房保障處處長錢毓靜表示,通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整個提升了蘇州市居民的住房水平,經過五年的努力,預計有10萬戶的家庭的居住條件得到了本質性的改善。
⑵ 蘇州申請公租房要什麼條件
蘇州申請公租房要的條件: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2)蘇州住房保障房擴展閱讀:
公租房使用與退出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應當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配套設施的維修養護,確保公共租賃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主要通過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租金收入解決,不足部分由財政預算安排解決;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維修養護費用由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承擔。
第二十五條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不得改變公共租賃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質、用途及其配套設施的規劃用途。
第二十六條承租人不得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確需裝修的,應當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同意。
⑶ 蘇州公租房申請條件 蘇州公租房怎麼申請和所需資料
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請資料:
1、本人手寫申請書(黑色水性筆書寫,簽名按手印);
2、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除申請人之外的家庭成員或合租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兩面);
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證明:
(1)單身/離異/喪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構開具單身證明;
(2)離異人員離婚協議書,房屋財產分割證明(法院判決);
(3)已婚人士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收入證明(所有成員均須出具,證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單位人員,工作收入證明(申請社區發放)+近12個月工資存摺明細/銀行對賬單(要求:加蓋單位公章及財務章);
(2)靈活就業人員,單位證明(註明:單位地址、電話、聯系人);
(3)無業人員,本人書面說明,門棟組長+居民代表證明+居住地社區+街道核實後蓋章;
(4)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在校證明(註明:入學時間,全日制/自修,大專/本科,學制年限);
(5)就業年齡段居民,均須出具有無繳納社保、醫保憑證;
6、房產證明:
(1)戶籍地房產證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個人,房屋備案證明(居住地社區警務室辦理);
(3)借住親友房的家庭或個人,a.借住房屋的房產證明(原件及復印件);b.房主戶口以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c.居住地居委會開具借住證明(註明親友關系及時間)
7、有以下情況者,需出具以下證明:
(1)如戶口與房產證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證明;
(2)本市戶口遷入滿一年,需提供遷出地相關房產證明及房主戶口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
公租房申請
1、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請人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向工作單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進行登記,並填寫公租房申請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請。申請人員可以去房管局申請公租房。在申請的過程中需要滿足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並且攜帶:單位社保繳費證明、勞動合同、無房產證明(可以在房管局辦理)、身份證復印件、婚姻證明、戶口本復印件、XX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批表。
⑷ 2020年蘇州市政府對有關住房保障方面有何新政策
20年蘇州市政府第有關住房保障是有限的政策
⑸ 蘇州申請保障房到哪去申請
從4月份起,蘇州市將對住房保障對象進行住房保障資格年度審查。本年度住房保障資格審查主要有以下四類對象。對不同類別的住房保障對象將採取不同的年度審查方式。
據悉,這四類對象分別為:第一類對象: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各街道(區)住房保障窗口登記受理,已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尚未保障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或已實施廉租住房租賃補貼保障的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第二類對象: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各街道(區)住房保障窗口登記受理,已搖號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第三類對象: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保障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第四類對象:2010、2011年度已搖號取得保障性住房購房通知單尚未購房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難家庭。
對不同類別的住房保障對象將採取不同的年度審查方式。
(一)第一類對象
1.經審核取得的住房保障資格自申請受理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到期須重新申請住房保障。
2.此類家庭可在住房保障資格到期之月起到戶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重新提交住房保障的申請。程序和方法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與本家庭初次申請住房保障時相同。
3.此類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到期後,將停止原有的住房保障方式。
4.此類家庭經受理審核重新取得住房保障資格,將按現行的住房保障政策實施相應的保障。
5.此類家庭不再申請住房保障或申請後經審核不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將在住房保障資格到期後停止所有的住房保障方式。
(二)第二類對象
1.經審核取得的住房保障資格自申請受理之日起三年內有效,到期須重新申請住房保障。
2.此類家庭可在住房保障資格到期之月起兩個月內憑《公租房配租通知單》及申請人身份證到原戶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窗口」重新提交住房保障的申請。程序和方法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與本家庭初次申請住房保障時相同。
3.此類家庭的住房保障資格到期後,租賃補貼停止發放。經重新申請住房保障,審核後仍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原配租資格繼續有效,租賃補貼自重新申請受理之月起接續發放,直至實際入住。
4.此類家庭逾期不再申請住房保障或經審核不符合現行住房保障條件的,取消住房保障資格,原配租資格同時取消,租賃補貼自住房保障資格到期之月起停止發放。
(三)第三類對象
1.此類家庭將採取不定期入戶年檢的方式進行。
2.此類家庭年檢不符合條件的處理方式按《蘇州市市區廉租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蘇房改[2009]24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第四類對象
1.此類家庭辦理購房手續具體時間屆時由房屋開發商另行通知。
2.對此類家庭的現住房變動情況的審查將在近期實施,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負責組織。
3.此類家庭在購買保障性住房前,以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房屋必須計入家庭現住房面積,如已超過人均保障面積標准,或有其他不符合條件情形的,將取消其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請住房保障對象對照類別按相應方式進行年度審核,並在相應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失去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機會。
⑹ 蘇州市相城保障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怎麼樣
蘇州市相城保障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是2015-06-25在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注冊成立的有回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答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注冊地址位於蘇州市相城區元和街道聚茂街185號。
蘇州市相城保障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20507346088548F,企業法人徐煜,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蘇州市相城保障房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保障性住房建設,城市建設項目投資及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市政設施、商業設施開發與建設;危舊房改造;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綠化工程施工;物業管理;土地整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在江蘇省,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118616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 5000萬以上 和 1000-5000萬 規模的企業中,共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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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蘇州保障性住房未滿五年,不能過戶可以買嗎
不能過戶的房產是不可以購買的,沒有獨立的產權,不能過戶也不能保障購房者的合法權利。
依據《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⑻ 蘇州保障房未滿5年上市交易有何處罰規定
1、未滿五年的保障房是不可以上市買賣的,否則會被房產部門收回或把房物轉讓的差價收繳的,只有購買五年以上的保障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
2、保障房是當地政府為解決住房困難群體而建造的福利性質的房屋,是有限產權,當地政府是房屋共有人,因為當地政府沒有收國有土地出讓金,所以房屋價格比市場價格低很多;為了防止以經濟保障適用房謀利,所以國家規定滿五年的經濟保障適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3、在滿五年之前簽訂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現實情況中,一般約定是在滿五年之後再過戶,此約定無效。在未滿五年之前,因為房價出現了上漲,好多賣家都感覺賣虧了,都會以經濟保障適用房未滿五年,國家規定不允許上市交易的理由到法院起訴主張合同無效,法院會依法認定合同無效,買家返還房屋;
4、另外經濟保障適用房不準出租,只能自己居住,如果出租,租賃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5、經濟保障適用房需要在房產證取得5年之後方可上市交易,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第二十六條 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後,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應當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收益。具體年限和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個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補繳收益前不得用於出租經營。 經濟適用房在上市交易時需要繳納2%的土地出讓金,其他稅費標准和操作程序與普通房屋相同。不滿上市交易的只能賣給具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人,此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將經濟適用房出售的家庭以後是不能再次申請經濟適用房的。
6、取得房屋所有權滿五年的,可以上市交易。具體程序為:
房屋權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請,同時提交下列材料:
(1)《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請審批表》;
(2)房屋所有權證書;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申請家庭戶口簿;
(4)原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
(5)房屋買賣合同或贈與書;
(6)申請該經濟適用住房時的夫婦雙方同意上市轉讓的書面證明。
7、保障中心對該房屋的上市交易資格進行審核。經審核同意,房屋權利人到稅務部門辦理契稅核價等手續。
8、房屋權利人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⑼ 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蘇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限公司成立於2012年3月,是蘇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絕對控股公司,2014年9月實現公司實體化運作,充分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民生實事工程的高度重視。公司以「建市民滿意的保障房」為工作目標,堅持做優做精,突出主業,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安全進度;堅持廉潔從業,清白建房,確保建成市民滿意的廉潔工程;堅持多元發展,開拓市場,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實現公司又好又快發展。
法定代表人:何靜清
成立時間:2012-03-31
注冊資本:103327.922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20500000079849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蘇州市南環東路10號1幢57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