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補貼怎麼領取流程是什麼
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無住房職工或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發放的現金補貼專。
住房補貼發屬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
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2. 江蘇省級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提取公積金
一、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變更個人結算賬戶時,由單位經辦人或個人填寫《個人信息變更申請書》,並經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後,連同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個人結算賬戶復印件等資料交管理部。
管理部經業務主管審核簽字後,方可在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中變更個人結算賬戶,並製作《個人信息變更對照表》,交單位經辦人或個人核對。
單位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時需要變更職工姓名或身份證號碼的,按照《關於聯名卡涉及職工個人信息變更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07〕4號)辦理。
夫妻雙方離婚後住房公積金分割業務涉及個人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按照《關於夫妻雙方離婚後住房公積金分割的業務操作規范的通知》(京房公積金會計〔2006〕21號)辦理。
3. 住房補貼可以提取嗎,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有哪些
可以提取。提取住房補貼的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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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4. 提取住房補貼的手續是怎樣的
單位咨詢
(1) 單位通過電話或上門方式,咨詢有關開戶情況。
(2) 單位可通過上網下載相關表格,或上門領取電子表格。
填寫表格准備資料
(1) 單位可在網上下載《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單位繳存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登記表》、《單位繳存住房補貼委託管理資金核定表》填寫列印並蓋章,另拷貝電子文檔至軟盤或U盤;
(2) 單位可在網上直接填寫《企業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表》和《企業住房補貼繳費卡申請書》由單位在網上填寫後直接提交,提交後列印並蓋章;
(3) 單位準備好其它所需書面材料;
(4) 對不能上網的單位,可至中心上門領取(1)中所需電子表格,回單位後填寫列印(1)中各表;並另請中心承辦人協助填寫並列印(2)中所需表格,由單位蓋章後一同攜帶所有資料至中心申請受理。
中心受理
(1) 歸集處會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審核單位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有效,表單的填寫是否正確、完整;
(2) 對單位提出的個性化要求,歸集處協同網站有關承辦人共同與單位協商。
(3) 歸集處承辦人告知單位等待中心審核結果。
中心內部流轉審核
(1) 歸集管理處審核
歸集管理部門經辦人在確認單位申報資料齊全並符合規定要求情況下,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簽報事由和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後報市中心行政領導審批。
(2) 行政領導審核簽約
市中心行政領導收到簽報後,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審批通過後,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權分管行政領導在《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單位與市中心另有約定的,雙方法人代表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歸集管理處登記
歸集管理處在雙方法人代表簽訂《住房補貼資金委託管理協議書》後,於3個工作日內,由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在《單位住房補貼委託資金管理登記表》上簽字,加蓋部門業務專用章。
單位領取相關資料
(1) 歸集管理處整理單位所需領取的資料,歸檔留存資料;
(2) 通知單位領取資料;
(3) 網站管理辦公室辦理繳存登記手續歸集管理處將單位相關資料(包括協議、網站所需表格)移送網站管理辦公室,網站管理辦公室在審核後,確認單位已經付費並成為VIP會員後。
列印《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加蓋住房補貼資金管理機構受理章,並製作單位經辦人登錄的用戶USBKEY,通知單位再次前來領取相關資料。
(4) 單位在領取資料後,由網站指導單位經辦人如何操作住房補貼系統的個人開戶和其它業務功能。
單位領取繳費卡
(1) 網站將單位開戶信息傳給建行主辦行。
(2) 建行主辦行給單位開卡。
(3) 建行主辦行將繳費卡信息傳給承辦人,同時將繳費卡實卡交換到協辦行。
(4) 建行協辦行通知單位領卡。
(5) 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單位繳存登記回執》到協辦行領取繳費卡。
(6) 單位上網確認繳費卡,完成單位開戶手續。
(4)江蘇省級機關住房補貼怎麼提取擴展閱讀: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補貼對象
企事業單位的住房補貼發放的對象是職工。目前,經濟發達地方的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已經實施,企業根據自身的條件參照執行,經濟欠發展的地區還無法實施。
已按房改優惠政策購買了規定面積標准住房的職工不享受住房補貼;承租公有住房的職工在自願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後,可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住房補貼辦法和職工住房面積標准按地方政府規定施行。
5. 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通過什麼方法來提取
要提取幹部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賬戶內的余額,需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中的任意一個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的;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調離本市和出境定居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離休、退休的;
7、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申報的材料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應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繳存單位審核同意後,持以下相關材料到省直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也類似的提取條件和流程。
(5)江蘇省級機關住房補貼怎麼提取擴展閱讀: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須提供購房合同、房管部門備案證明及交付購房款票據或房地產權證。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須提供貸款合同、銀行供樓存摺,若提前還貸,還須提供銀行同意提前還貸審批通知書等有關材料。
3、交付自住住房租金的,須提供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鑒證的租賃合同、上期租金完稅發票及承租人收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