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榆陽區保障住房申請條件
(一)家庭申來請的,自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