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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資格查詢

發布時間:2021-01-28 22:06:09

❶ 北京公租房申請之後到哪裡查詢呀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審核分為「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分別需要街道、區和市審核,分別在街道、區政府網站公示申請情況,流程全部結束後,方可到市住建委網站查詢市級備案結果。此過程一般需3-4個月。

❷ 北京保障性住房在哪個網站查詢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門戶網站 住房保障(舊版) 住保業務網查詢
http://www.bjjs.gov.cn/publish/portal0/tab3615/

❸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都有哪些

你好,現在北京市施行四表合一政策,前期按照公租房最寬標准准入,後期有出售類房源,填寫意向登記再進行細分。

准入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0萬
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
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兩限房條件:
家庭成員中有北京市城鎮戶籍
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8萬
家庭成員人均住房面積不超過15平
三年內無賣房離異現象
家庭總資產不超過57萬

經適房申請條件:

如果還有什麼不懂,可以給我打電話 15210256273

❹ 北京市住建委如何查看保障性住房信息

進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右上有一個住房保障,進去之後下拉就看見了

❺ 公租房如何申請和查詢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下面是整理的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歡迎參考!


2017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

1、「三房」輪候家庭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同一戶籍的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

3、外省市來京家庭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4、產業園區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三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家庭向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辦理部門: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公示;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審、公示和認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2017北京公租房所需資料:

1 按要求填寫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情況核定表》(一式兩份);

2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張紙上);3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印在同一紙張上,正面是首頁和本人頁,背面是變更頁);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員提供本市公X機關出具的同期暫住證明;

5 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6 《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包括申請家庭地址、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遷入本地原地址及他處住房等;

7 夫婦雙方一方戶口不在申請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戶口所在地的住房證明;

8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的收入證明,離退休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離退休費的有關憑證,失業人員需提供由管理部門出具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標準的證明;

9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繳存人社會保險繳納信息憑證,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信息對帳單》或《參保職工四險繳費情況表》等;

10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提供的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個人信息》,或受託銀行經辦網點為繳存人列印並加蓋「住房公積金結息對賬專用章」的《住房公積金查詢書》、《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明細》、「住房公積金對帳簿」;

11 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包括完稅證、繳款書、代扣代收稅款憑證或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12 申請人與本市工作單位簽訂的含申請時點的勞動(聘用)合同、國家機關或事業單位公務員錄用證明;

13 本市工作單位提供的加蓋公章的就業單位資料復印件;

14 原住房已經拆遷的,需提供拆遷補償協議;

15 申請家庭成員有重殘人員的,需提供本市區(縣)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16 申請家庭成員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區(縣)級醫療機構出具的大病診斷證明;

17 勞模家庭需提供市總工會出具的省部級勞動模範證明;

18 成年孤兒提供本市民政部門出具的成年孤兒安置證明;

19申請廉租補貼資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低收入證明,無民政部門核發的相關證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員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收入證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相關

哪些人可以申請租住公租房?

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包括三類人員:一是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二是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應證明且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年限等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此外,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供應對象具體條件由產業園區確定。

公租房的租期可以多長,哪些情況會要求退出或收回?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產權單位可以通報其所在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劃扣。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每年對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住房情況進行復核,家庭成員購買、受贈、繼承或者租賃其他住房後,住房情況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應退出公共租賃住房。

合同期滿後,承租人需要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復核仍符合規定條件的,產權單位辦理續租手續;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的,不再續租,承租人應當退出住房。

承租人擅自改變該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結構,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者獲得其他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承租人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回房屋。


❻ 北京哪個網站可以查公租房申請信息

http://www.bjjs.gov.cn

❼ 北京經濟適用房申請是否通過如何查詢結果

參考來源:
第二章 申請條件
第四條 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須取得本市城鎮戶籍時間滿3年,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單身家庭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
(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
第五條 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老人、嚴重殘疾人員(以下簡稱重殘人員)、患有大病人員、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涉及的被拆遷家庭、重點工程建設涉及的被拆遷家庭、舊城改造和風貌保護涉及的外遷家庭、優撫對象和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難的家庭,可優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1人年滿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
重殘人員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經殘聯鑒定為重度殘疾的人員。
患有大病人員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成員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過以下手術:具體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性動脈旁路手術、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主動脈手術等。家庭成員是否患有上述病種,需要出示醫療機構的證明。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請家庭承租的住房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
第六條 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應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可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未成年子女;
(四)已成年但因殘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
女;
(五)父母雙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為監護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六)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重殘家庭1人戶按2人計算。
第七條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積按照使用面積計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積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上標明的計租面積為准;居住私產住房的,使用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上標明的建築面積除以1.333計算。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並計算。下列房屋面積納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核定范圍:
(一)全部家庭成員自有私房(含已購公有住房);
(二)全部家庭成員按照本市規定租金標准承租住房;
(三)全部家庭成員拆遷已明確的安置住房;
(四)全部家庭成員在集體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積計算公式: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住房面積÷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賃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下的長期共居戶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處有住房除外)+申請家庭成員它處住房面積÷申請家庭人口。
申請家庭有原住房的,將原住房騰退給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後,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標準的,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
第八條 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員申請當月前12個月的全部家庭收入總和,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各類保險金及其他勞動收入、儲蓄存款利息等。
第九條 家庭總資產凈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員名下的房產、汽車的凈值及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第三章 審核程序
第十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家庭,應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領取《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核定表》(以下簡稱《核定表》,《核定表》按統一格式印製,見樣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寫相關內容。
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要為各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及收入情況證明(離退休人員憑退休金領取證計算收入,失業人員憑失業保險金領取證計算收入),並在《核定表》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蓋章。
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街道(鄉鎮)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進行核定,並簽署意見、蓋章。
第十一條 申請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及復印件,所需復印件一式三份:
(一)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
(二)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
(三)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四)按要求填寫並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
(五)優撫家庭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優撫證明;
(六)重殘家庭須提供殘聯出具的重殘證明;
(七)有患大病成員家庭須提供醫療衛生部門出具的大病診斷書;
(八)個體工商戶需提交《營業執照》和上年度繳稅憑證;
(九)由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危險房屋鑒定書;
(十)原住房被拆遷家庭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協議;
(十一)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申請家庭須做出聲明,同意市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其它有關政府部門(如工商、稅務、交通等)、公/私營機構(如銀行、證券交易所、車輛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單位調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並索取相關證明。
第十三條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後,應當及時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受理時間從申請人補齊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第十四條 受理申請後,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資產、人口和住房狀況進行初審。初審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審核材料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根據申請家庭交報的材料完成對家庭人口、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等情況的審核,核查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入戶調查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組成入戶調查小組,對申請家庭的住房面積、實際居住人口、家庭資產情況進行實地調查,入戶調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由入戶人員填寫調查情況。
(三)組織評議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相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及資產情況進行評議,由經辦人記錄評議情況。
(四)公示
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正式受理申請家庭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入戶調查和組織評議工作。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申請人戶口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單位對申請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資產等情況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第十五條 經公示無異議的,或者異議不成立的,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核定表》中簽署初審意見、提出初步配售意見,將申請家庭的資料錄入申請審核管理系統,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上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
經公示提出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完成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經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資料的復審,符合條件的,確定配售方案。在區(縣)政府網站和指定范圍內對申請家庭人口、工作單位、住房、收入、家庭資產情況及配售方案等進行公示,期限為15日。
復審及公示無異議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的資格進行認定,並在申請家庭《核定表》上簽署意見、蓋章後,在2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備案。
復審及公示有異議的,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在10日內進行復查,並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書面告知原因;符合條件的,按前款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自接到區(縣)復審備案材料後,在2個工作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下發備案通知。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北京市城市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備案通知單》。
市、區(縣)、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核過程中,因申請家庭提供的要件不全需補交材料的,所需時間不計入審核時限。

❽ 北京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通知

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於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和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房管局)在堅持「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基礎上,結合工作實際,就有關資格審核工作進行調整,調整於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進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制度,提高資格審核效率和准確性。《通知》就有關北京保障房資格審核工作調整如下:

一、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審核備案及變更管理

(一)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信息比對核查工作調整到初審環節,由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住房保障綜合信息管理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平台)完成啟動操作。

(二)管理服務平台對未通過信息比對核查的申請家庭進行自動鎖定。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及時將未通過信息比對核查的結果、原因及復查權利書面告知有關家庭(告知書模板見附件1)。

(三)對比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申請家庭應在收到告知書後30日內向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申請復查,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也可委託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進行復查申請的受理及初審工作。逾期提出復查申請的,不予受理。

(四)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查,並將復查結果書面告知有關家庭(告知書模板見附件2)。其中經復查異議成立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管理服務平台進行解鎖操作,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恢復後續審核工作。復查時間不計入資格審核工作時限。

(五)已通過各類保障性住房資格審核的家庭,在輪候期間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根據相關規定應當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重新審核的,有關工作按照(一)至(四)條規定執行。仍符合相應准入條件的,予以資格變更。

(六)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區縣批次報送的資格備案和變更家庭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抽查。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將抽查家庭全部紙質檔案材料復印蓋章或掃描錄入管理服務平台後,及時報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其中在信息比對核查工作中經復查解鎖的家庭,除婚姻原因外納入必查范圍。

二、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復核管理

(七)各類保障性住房備案家庭資格復核工作,全面納入管理服務平台管理。街道(鄉鎮)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審核紙質材料的同時,應當同步將有關資格復核信息和結果錄入管理服務平台。

(八)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管理服務平台對資格復核家庭進行信息比對核查。未通過信息比對核查的家庭,管理服務平台自動進行鎖定。復核家庭對信息比對核查結果有異議的,可按前述程序提出復查,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分別情況核實處理。仍符合相應准入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管理服務平台中更新有關家庭資格復核信息;不再符合相應准入條件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及時取消該家庭保障資格。

(九)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簽約時,系統自動校驗簽約家庭的資格復核信息,屬於搖號家庭范圍,且資格復核時間未超過一年的家庭,方可簽約。上次復核時間距離簽約超過一年的,必須重新進行資格復核,其中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統一搖號的家庭除外。

三、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取消管理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加強各類保障性住房備案家庭資格管理。對工作中發現和經舉報查實不再符合準入條件的家庭,應當及時作出取消相應保障資格的決定,並將結果錄入管理服務平台。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備案家庭保障資格的,不再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審批。

從下個月起,北京保障房的資格審核備案及變更管理、資格復核管理、資格取消管理就應當按照如上要求施行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2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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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北京市市建委網站公租房怎麼查

您好!
5萬套只是最低目標

在「十二五」時期,本市通過各種方式建設籌集各類保障性住房100.9萬套(戶)。其中新建籌集90萬套,貨幣補貼1.4萬戶,房屋修繕9.5萬戶,這也使「十二五」期間保障房100萬套建設籌集任務目標順利完成,保障房輪候家庭的住房需求實現了全覆蓋。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本市確定今年的計劃是籌集保障房5萬套,其中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4.4萬套、其他類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0.6萬套。

「5萬套只是最低目標。」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昨天解釋,這5萬套只是目前已經落實供地的房源,隨著今年土地供應增加,房源籌集量也會增加。

此外,籌建的數量並不等於分配的數量。也就是說,籌集只是針對於今年供地方面,而實際分配還會更多考慮過去已經開工建設的保障房。這位負責人說,近年來北京市公租房、自住房還有部分在建項目,今年也會陸續達到竣工交用條件,形成有效供應,所以申請家庭盡可放心。

公租房租金跟著成本走

根據目前的籌集計劃,此前常常被市民提及的經適房和限價房已經消失。不久前,市住建委曾表示,截至去年底,北京已經實現保障房備案家庭房源對接需求的全覆蓋。在滿足已有輪候家庭後,原則上將不再建設經適房和限價房。今年還會有少量去年已經供地的經適房或限價房開工建設,但不會有新的經適房或限價房的土地供應,建設計劃中也不會安排新的項目。

這也就意味著,將來北京主要建設籌集三類保障房源,即棚改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自住型商品住房。

供應越來越多保障房的同時,本市的保障房政策也在逐步優化。「十三五」期間,住房保障工作實現「三個轉變」,即工作重心從抓建設為主向建設與管理並重轉變,保障方式從實物保障為主向實物與貨幣補貼並舉轉變,建設運營主體從多元化向專業化轉變。

「在公租房方面,本市將逐步放寬公租房的准入條件。」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將設計、建設單身宿舍、青年公寓、人才公寓和老年公寓等多樣化公共租賃住房。完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及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大市場租賃補貼力度。「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 對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實行動態調整。」他說。

自住房優先轄區內購買

「職住平衡也是本市保障房政策優化的方向。」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本市今年在公租房、自住房政策方面都將推進職住平衡。

目前,本市的自住房購買政策是全市通盤考慮,對無房者和輪候家庭優先。而這一政策將有所變化,更加側重考慮區域內部解決。

自住房方面,今年北京自住房將推「所在轄區優先購買」政策,也就是說戶籍和工作在本區內的老百姓將優先購買本區的自住型商品房。例如,戶口在順義區或工作在順義區的家庭則會優先購買順義區內的自住房。「這主要是考慮到推進『職住平衡』。」這位負責人說。

像東西城這樣區內沒有自住房項目的地方,自住房該如何解決?會不會像限價房一樣從其它區專門調配房源?記者了解到,轄區內優先購買並不意味著無法異地購買自住房,東西城符合條件的家庭依然可以到其它區搖號購買。不過,未來政策也會對調配房源的情況予以統籌考慮。
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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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資格查詢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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