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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住房補貼

發布時間:2021-01-28 06:20:22

❶ 有幾個地區的補貼金額達到百萬級

6個地區的購房補貼金額達到百萬級

根據各地政府部門文件以及公開報道,今年以來,多個地區發布或調整對引進人才、醫護人員、農民工等群體給予購房補貼的政策。從金額來看,有6個地區補貼金額達到百萬級別,分別為杭州、蘇州工業園區、南京江北新區、台州、南寧和濟南

1、杭州

杭州最高補貼額度居首,達800萬元。今年2月,杭州推出「戰疫引才、杭向未來」八大舉措,提高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對A類頂尖人才按「一人一議」最高給予800萬元購房補貼,B、C、D類人才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100萬元購房補貼。

2、蘇州工業園區

4月底,蘇州工業園區(蘇州片區所屬轄區)出台文件提出,全職工作的頂尖人才按「一事一議」最高可獲得500萬元購房補貼。

3、南京江北新區

6月5日,南京江北新區(南京片區所屬轄區)印發通知,實施區塊鏈頂尖人才集聚計劃,經認定的可享受最高300萬元購房補貼。

4、台州

3月,台州啟動2020年度「500精英計劃」,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最高300萬元的購房補貼。

5、濟南

3月初,濟南發布政策,重點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最高100萬元的購房補貼、最長5年的租賃住房補貼或最長免租5年的人才公寓。

6、南寧

4月,南寧印發文件,擴大購房補貼發放范圍,此後進一步調整,經認定的D類、E類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不再受引入到南寧的時間限制。

按照目前規定,南寧對A類人才予以200萬元購房補貼,對B類人才予以120萬元購房補貼,對C類人才予以60萬元購房補貼,對D類人才予以40萬元購房補貼,對E類人才予以20萬元購房補貼。

(1)集聚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除了直接規定補貼金額,還有不少地區按照購房價款或繳交契稅的比例發放補貼

邢台、瀘州、南充等地均提出按成交房屋總價的一定比例給予購房補貼。比如,邢台表示,大學本科、高級技師、高級工等急需人才納入購房補貼范圍,符合條件的按個人購房總價款的2%予以補貼。

瀘州表示,購買自住住房的,按購房款總額一定比例一次性給予置業補助,自2020年3月至2022年2月,不同購買時間補助比例共有3%、2%和1%三種,購房人合計最高補助限額5萬元。

此外,桂林、衡陽、郴州、鎮江、玉林、欽州、撫州、資興等8個地區提出實施購房契稅補貼,以已繳契稅為基數,補貼比例自30%至100%不等。中新經緯客戶端注意到,桂林等4個地區提出,對醫護人員購房的給予全額契稅補貼。

❷ 成都對中小企業有沒有補助或者鼓勵政策

高新區的成都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吧。他們很清楚這些對中小企業的補助和扶持方面的。

❸ 農村上班族在農村有住宅,土地整改中有補助嗎

2015年農村土地流轉新政策全文
伴隨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轉移,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農戶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流轉明顯加快,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已成為必然趨勢。實踐證明,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有利於優化土地資源配置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有利於保障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供給,有利於促進農業技術推廣應用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應從我國人多地少、農村情況千差萬別的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地推進。為引導農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理解、准確把握中央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和走生產技術先進、經營規模適度、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穩,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使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彎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持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為開展土地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台,方便群眾查詢,利於服務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切實維護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
(四)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地方全面負責的要求,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以現有承包台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歸屬;堅持依法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政策,按照規定內容和程序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依靠村民民主協商,自主解決矛盾糾紛;從實際出發,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為基礎,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採用符合標准規范、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堅持分級負責,強化縣鄉兩級的責任,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工作質量。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議和具體工作指導意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三、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五)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在自願前提下採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當依法報發包方備案。抓緊研究探索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的相互權利關系和具體實現形式。按照全國統一安排,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研究制定統一規范的實施辦法,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六)嚴格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流轉期限應由流轉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沒有農戶的書面委託,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
(七)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流轉市場運行規范,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依託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建立土地流轉監測制度,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土地流轉服務主體可以開展信息溝通、委託流轉等服務,但禁止層層轉包從中牟利。土地流轉給非本村(組)集體成員或村(組)集體受農戶委託統一組織流轉並利用集體資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和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費,用於農田基本建設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導承包農戶與流入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並使用統一的省級合同示範文本。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土地經營權益,流轉合同到期後流入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約。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健全糾紛調處機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糾紛。
(八)合理確定土地經營規模。各地要依據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確定本地區土地規模經營的適宜標准。防止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創新規模經營方式,在引導土地資源適度集聚的同時,通過農民的合作與聯合、開展社會化服務等多種形式,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
(九)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原有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歸屬由承包農戶與流入方協商確定,新增部分應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照實際糧食播種面積或產量對生產者補貼試點。對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符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要優先安排。探索選擇運行規范的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抓緊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允許用糧食作物、生產及配套輔助設施進行抵押融資。糧食品種保險要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並適當提高對產糧大縣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配套辦法,更好地為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提供支持服務。
(十)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征」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利用規劃和標准引導設施農業發展,強化設施農用地的用途監管。採取措施保證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可以通過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辦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為。在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不符合產業規劃的經營行為不再享受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合理引導糧田流轉價格,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

❹ 公房面積不達標補貼如何提取

一、 公有住房出售
1、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
答:指導思想是:按照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的要求,根據中央國家機關職工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各項制度,逐步實現多數職工家庭購買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新職工和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不斷改善職工住房條件。
主要內容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和完善住房補貼制度,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繼續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加快實現住房商品化;改革住房供應方式,逐步實行住房供應社會化。
2、什麼是無房老職工?
答:根據《關於印發<關於發放購房補貼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2]203號)的規定: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職工及其配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為無房老職工:
⑴未以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公有住房;
⑵未以房改成本價、標准價或其它政府優惠價格購買公有住房(職工全額出資以市場價或經濟適用房價格購買住房的,不影響其按規定享受購房補貼待遇);
⑶未按城市房屋拆遷政策享受貨幣補償,未按危改政策享受補償或未按房改價回遷購房;
⑷未以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參加集資合作建房;
⑸未享受過單位資助購建住房;
⑹未領取過國家或單位的住房補助(不含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
⑺退出以規定的標准租金承租城鎮私有住房。
3、什麼是標准價?
答:標准價是指1999年1月1日以前,對按房改成本價購房確有困難的中低收入職工家庭,依據本市職工家庭平均經濟承受能力(負擔價和抵交價之和)確定的低於當年房改成本價的售房價格,標准價作為過渡性政府價格,於1999年1月1日起取消。按標准價購買現住公有住房的職工只擁有部分產權,產權比例按當年標准價占成本價的比例確定。
4、哪些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答:根據《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0]36號)的規定,下列住房的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⑴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下同)及其配偶按規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⑵職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⑶按照城市房屋拆遷政策,對被拆遷公有住房使用人和執行統一租金標準的城鎮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實行貨幣補償的,其計算貨幣補償金額的房屋建築面積;
⑷職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集資合作建造的住房;
⑸單位資助職工及其配偶購建的住房減去扣除面積的部分。
5、什麼是集資合作建房?為什麼集資建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答:集資合作建房,是指在政府或主管部門的組織、扶持和單位資助下,採取由職工集聚資金、相互協作共同建設,具有合作性質的住房。
集資合作建房,其投資由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共同承擔,是主要用於解決困難職工住房問題的一種住房建設方式,國家和單位提供了一定優惠條件。因此,應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6、哪些面積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答:根據《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0]36號)的規定,下列住房面積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⑴職工全額出資以市場價或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建造的住房和以市場租金承租的住房;
⑵已按規定補交房價款購買的超標部分公有住房;
⑶職工及其配偶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
7、房改成本價購買住房適用的范圍?
答:職工現承租的公有住房、在1998年底前已開工的單位自建住房,或已交納購房預定金購買的商品住房,並於1999年底前竣工的,可按成本價向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且尚未以成本價購買過住房的職工出售。
8、成本價購房房價的計算公式?
答:成本價購房的實際房價=[(成本價—標准價高限×年工齡折扣率×夫婦工齡之和)×(1+調節因素之和)×(本套樓房建築面積+陽檯面積×系數)+裝修設備價]×(1-已竣工年限×2%)
註:每一年工齡折扣額按標准價高限(每建築平方米1466.4元)乘以工齡折扣率0.9%計算。
住房折舊年限計算到2001年,年折舊率為2%。計算樓房折舊年數時,超過30年的以30年計算。
購房人已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工齡計算到建立公積金之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的,工齡計算到1999年。離退休人員工齡計算到建立住房公積金之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離退休的,工齡按國家規定的法定離退休年齡計算。
按以上公式計算,實際售價低於每建築平方米222元的均以222元計算。
教師購房實際房價=上述公式計算結果×(1-優惠率)。一方是教師的優惠5%,雙方都是教師的優惠10%。
西藏內調人員的實際房價=上述公式計算結果×(1-優惠率)。夫婦一方屬內調的,優惠5%,夫婦雙方同屬內調的,優惠10%。
房改部門每年應公布本地區房改成本價價格。
9、職工喪偶或離異,工齡如何計算?
答:職工喪偶後再婚的,按本人與現配偶的工齡和計算,若未再婚,按本人與原配偶的工齡和計算;
職工離異後再婚的,按本人與現配偶的工齡和計算,若未再婚,按本人工齡計算。
10、公有住宅樓房售價的調節因素?
項目 調節因素 系數 項目 調節因素 系數
一類 二環路以內及售房單位
認為較好的地段 1~3% 南、北 3%
地段 二類 二環路以外至
三環路以內的地段 -1~1% 居
室 南、東、南 2%
三類 三環路以外的地段 -3~3% 窗
口 東、西、南 0
樓 無 一層 -2% 朝 北、東、北 -1%
二層 0 向 東、西、西、北 -2%
電 三、四層 2% 西 -3%
梯 五層 1% 室內凈高3米(含)以上 2%
六層 -1% 院落7平方米(含)以上 2%
七層、平頂屋面頂層 -2% 無暖氣 -3%
一層 -3% 無管道通風 -3%
二層 -2%
有 三層 -1%
電 四、五層 0
層 梯 六層及六層以上 1%
平頂屋面頂層 -3%
有橫向主管道設備的樓層 -2%
半地下室 -15%

(根據京國土房管字[2000]第302號文的規定)
11、高層住宅的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現住高層住宅樓房建築面積的核定,按全部公共面積分攤計算建築面積的,可減少10%的建築面積;按實際使用面積乘以1.333系數換算建築面積的,不減少10%的建築面積。
12、關於陽檯面積問題?
答:根據《國管局、中直管理局關於房改售房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0]130號)規定,陽台均按建築面積的50%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但在計算房價時,封閉陽台按建築面積的70%、未封閉陽台按建築面積的50%計價。
13、職工按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或按房改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標准?
答:根據《關於印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0]36號)的規定,具體標準是:
單位:建築平方米
職 級 住房面積
標准 住房控制
面積標准


員 科級以下 60 70
正副科級;25年(含25年)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 70 80
副處級 80 90
處級 90 105
副司(局)級 105 120
司(局)級 120 140
機關
工勤
人員 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 60 70
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含25年)以上
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 70 80
技術工人的高級技師 80 90

14、公共維修基金的籌集標准?
答:根據《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公有住房售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歸集管理使用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0]66號)的規定,維修基金按下列規定籌集:
售房單位從其售房款中按多層住宅竣工10年以下25%、竣工10年(含)以上35%,高層住宅竣工10年以下35%、竣工10年(含)以上40%的比例提取,該部分資金歸售房單位所有。
購房人按購房當年出售新建公有住房成本價2%的比例繳納,由售房單位代為收取。該部分資金歸全體業主共同所有。
二、 住房補貼
15、什麼是購房補貼資金?
答:購房補貼資金是指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的有關規定,向無房或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發放一次性補貼、按月補貼、差額補貼和級差補貼的專項資金。
16、購房補貼資金的來源?
答:住房補貼資金通過劃轉原國家預算內在京中央單位住房建設資金、各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和原各單位自籌的建房資金解決。
其中在京中央單位原用於住房建設的自籌資金,由各單位按實際情況確定;公有住房出售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准留歸單位使用的實際數額確定。
註:適用於經費由中央財政全部或部分撥付的在京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國務院各部(委、局、直屬機構)、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中央、社會團體等機關、事業單位。
17、住房補貼資金的發放方式?
答:為方便職工使用住房補貼購買或承租住房,住房補貼不再實行集中管理。對新職工和無房老職工月住房補貼隨職工工資發放;其他住房補貼按有關規定審核後輪候發放給職工。對已集中管理的住房補貼資金由職工一次性支取。
18、購房補貼資金的發放順序?
答:根據《關於頒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購房補貼資金籌集、撥付和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規[2000]48號)的規定,按下列順序核撥購房補貼資金:
⑴新職工和無房在職老職工的按月補貼;
⑵無房離退休職工的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離退休職工的差額補貼;
⑶無房在職老職工的一次性補貼;
⑷1998年底前住房未達到規定面積標準的在職職工的差額補貼;
⑸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1999年1月1日以後職務、技術等級晉升後的級差補貼。
19、新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根據《中辦、國辦關於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1999]10號)的規定,1998年12月3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以下簡稱新職工),住房補貼按月發放,月住房補貼額為職工當月標准工資(基礎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和工齡工資之和)乘月住房補貼系數0.66。按月補貼退休後停發。
《關於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見》下發後,新職工住房補貼實行按月定額發放。具體標准為:
其中,公務員為: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局)級,1400元;正司(局)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為:技術工人中的初級工和1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中級工和1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9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工、技師和25年以上工齡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1100元。
有關住房補貼的銜接政策按照《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補貼調整實施辦法》的規定執行。
20、無房老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的無房職工(以下簡稱無房老職工)其住房補貼採取分段方式計發,其中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的方式。計算公式為:(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1999年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年度工齡補貼額×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工齡)×職工購房補貼面積標准。
註: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超過32年的,按32年計算,不足32年的,按實際工作月之和計算。
職工至今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的,按1999年前的工齡計算。
職工購房補貼面積標准為1998年底的職級面積標准。
年度工齡補貼額2005年由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3元調整為每年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6.5元。
無房老職工1998年12月31日後工作年限的住房補貼的發放方式、發放標准和發放時間跨度與新職工的住房補貼發放相同。
21、住房未達標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19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參加工作的有房老職工住房未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根據其差額面積一次性計發差額補貼。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差額面積。
註:基準補貼額2005年由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265元調整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2000元。
建立住房公積金前離退休職工,工齡按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計算。
22、級差補貼如何計發?
答:⑴ 級差補貼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有房老職工在對未達標、超標處理後,職務、技術等級晉升的,由所在單位計發的一次性計發的補貼。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級差面積。
⑵經過對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以上的超標處理的有房老職工,在職工、技術等級晉升時,由所在單位按規定計發級差補貼。
⑶已按月領取購房補貼的新職工、無房老職工均不再計發級差補貼。
23、基準補貼額每平方米建築面積2000元是如何計算?
答: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基準補貼額2000元是根據新建普通商品房均價計算出的每平方米建築面積5500元的基準價格除以2與個人合理負擔額之差測定;職工個人負擔額按不低於2003年財政統一發放的中央國家機關職工年均工資16000元的4倍除以中央國家機關職工加權平均住房面積83.4平方米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5500/2-(16000×4)/83.4≈2000元
24、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如何確定?
答: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准由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與財政有經費撥付關系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參照《關於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計發及有關紀律規定等問題的通知》([2003]京房改辦字第078號)的規定,按以下標准執行:
人員類別 住房補貼面積
(建築平方米)

員 二級正 120
二級副 105
三級正 90
三級副 80
四級、25年(含)以上工齡的五級、六級職員 70
五級、六級職員 60





員 正高 105
副高 90
中級 70
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級師、士 70
25年以下工齡的初級師、士 60
工勤
人員 高級技師 80
高級工、技師、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 70
25年以下工齡的初、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 60

25、如何進行超標處理?
答:職工購買現承租的公有住房,其住房面積標准之內的部分,按當年規定的出售公有住宅樓房的價格和優惠政策購買。
職工購買現住房超標,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個職級(正司級上浮20平方米),作為住房控制面積標准,本職級與上一個職級住房面積標准之差的部分,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購買,可享受住房折舊政策優惠,不享受工齡折扣、現住房折扣、西藏內調人員和教師購房等政策優惠。
超過住房控制面積標准而確實難以分割退回的,每建築平方米按4000元計價;竣工年限5年(含)以下的公有住宅樓房,按4000元計價;竣工年限5年以上的公有住宅樓房,從第6年開始,在4000元的基礎上進行折扣,每年每建築平方米折扣50元,折扣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實際價值低於4000元的,按實際價值確定房價,但不得低於當年房改成本價。
26、職工及其配偶在不同產權單位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如何進行超標處理?
答:職工及其配偶在不同產權單位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並計算後面積超標,由其中建築面積較大一套住房的產權單位處理超標事宜。
職工及其配偶在不同產權單位申請承租和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合並計算面積超標的,由承租住房的產權單位處理超標事宜。
27、有兩個以上家庭共同承租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住房面積按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具體公式為:(本套樓房建築面積-居室面積之和)×分攤系數+居室面積。
分攤系數為居室戶數的倒數。
28、職工及其配偶住房面積標准如何認定?一方職務或技術等級晉升後是否發放級差補貼?
答:職工及其配偶承租、購買公有住房面積超標的,按夫婦雙方職級較高一方的住房面積標准處理。
一方職務或技術等級晉升後的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仍小於現有住房面積,不計發級差補貼。
29、職工1999年度(含)前已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超標住房,如何處理?
答:職工1999年度(含)前已按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了超標住房的,須重新計算房價款,並補交差額房價款。一次性補交差額房價款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簽訂協議後,可允許離退休人員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分期付款的利率按屆時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30、已故職工購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1999年8月16日前去世的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老職工,不再發放購房補貼,1998年8月16日(含)之後去世的,其去世前的購房補貼由原工資關系所在單位根據其住房實際情況及相關規定發放,並由其繼承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支取手續。
31、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職工住房補貼如何處理?
答:職工在計發住房補貼期間去世的,其中無房老職工的按月補貼從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計發。職工去世後,其名下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可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一次性提取。
32、離退休人員一次性購房補貼的月均基本離退休費標准如何確定?
答:1998年12月31日前已離退休的無房老職工,一次性發放購房補貼時,「職工1998年月均標准工資」按「職工1998年月均基本離退休費」計算。行政人員:正司局級800元,副司局級700元,正處級570元,副處級510元,正科級440元,副科級及副科級以下380元;工人:高級技師480元,技師和高級工430元,中級工、初級工和普通工370元。
33、交由街道代發退休費人員的購房補貼如何發放?
答: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交由地方街道辦事處代發退休費的人員,原工資關系所在單位對其進行住房面積核定後,凡符合發放購房補貼條件的,由原工資關系所在單位發放購房補貼。
34、職工離退休後異地安置的,是否發放住房補貼?
答:離退休後異地安置(含回原籍安置)的無房或住房未達標職工,且當時未作其他安置的,由其原工資關系所在單位按照安置地購房補貼的有關規定處理。
35、職工將自己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變更為由子女承租或按房改成本價購買,如何核定職工和子女的住房面積?
答:原分配給職工夫婦雙方承租的公有住房,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如果超過其住房面積標准,視為其住房已達標,對其超標處理時,可將超標部分核定為子女的住房面積,不再對職工本人進行超標處理。核定在子女名下的住房,如按子女的標准衡量,屬未達標的,其子女可申請差額補貼;屬超標的,按超標規定處理。
職工夫婦雙方去世後,其承租的公有住房轉由子女承租或購買,該住房面積核定為現承租人的住房面積。
但子女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職工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子女的住房面積。
36、已購買公有住房的職工是否可以通過選擇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答:原則上不允許職工將已購公房退回原單位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職工可通過住房交易市場以小換大、以舊換新等改善住房條件。如果其已購公房未達到其應享受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可以申請差額補貼。
37、不可售公有住房包括哪些住房?職工承租不可售公有住房的,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補貼?
答:不可售公房包括:平房,筒子樓,簡易房,危險房,違章建築和近期需要拆除的住房,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住房,黨政、科研機關及大專院校內與機關、辦公不可分割的住房,不可售軍產房。
租住不可售公房且無其他住房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並騰退其現住房後,可比照差額補貼計算公式發放購房補貼。其購房補貼的發放採取一次性補貼的方式。計算公式為:(基準補貼額+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
38、職工同時承租或購買可售公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的,住房面積如何計算?
答:職工承租或購買可售住房,並同時承租不可售住房的,住房面積核定時應合並計算,待其騰退不可售住房後不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按規定計發差額補貼。
39、試用期是否計算職工工齡?
答:按規定,試用期計算職工工齡。
40、無房職工讀研究生(含碩士、博士)期間如何發放住房補貼?
答:無房職工讀研究生(含碩士、博士)期間計算連續工齡。其讀研究生期間的住房補貼按照其入學前一個月的基本工資計發。職工上學前不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其基本工資標准比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基本工資確定。
1998年底前入學的無房老職工在計算一次性補貼額時,1998年月均基本工資標准比照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基本工資確定。
41、離異前夫妻雙方共同購買公有住房,離異後住房面積如何核定?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
答:夫婦離異後,盡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這是因為夫婦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承租或按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事實上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視為雙方都享受了房改優惠政策。離異後一方雖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為家庭共同財產在夫妻二人之間進行了分配,因此應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房核定為夫妻二人的住房。離異前承租或已購公有住房已經達到本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補貼;離異前已購公有住房沒有達到本人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的,可以享受差額住房補貼。
42、離異前夫妻雙方共同購買兩套公有住房,離異時判決各自居住一套,離異後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雙方的住房面積都應按兩套住房面積合並計算,並按合並計算後的住房面積核定是否發放差額補貼或進行超標處理。
43、離異前夫妻雙方共同承租公有住房,但系職工本人單位分配,離婚後住房判給對方,職工本人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比照《關於印發<關於發放購房補貼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2] 203號)第二條關於騰退不可售公房的規定發放住房補貼,計算公式為:(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承租住房的面積)。
44、離異前夫妻雙方共同承租公有住房,但系對方單位分配,離婚後住房判給對方,職工本人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比照《關於印發<關於發放購房補貼中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國管房改字[2002] 203號)第二條關於騰退不可售公房的規定發放住房補貼,計算公式為:(1999年度基準補貼額+1999年度工齡補貼額×建立住房公積金前的工齡)×購房補貼建築面積標准。
45、新職工和有房老職工結婚,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新職工繼續領取無房職工按月補貼。老職工住房面積不變。
46、再婚前一方已購一套房改房,再婚配偶有住房尚未購買(或已經購買),婚後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雙方住房面積均不改變,不與再婚配偶住房面積合並計算。
47、再婚前夫妻雙方原各有住房,再婚後一方將現住房交出,又以雙方工齡購買成本價住房,住房補貼面積如何核定?
答:交出住房的一方,以再次購買的公有住房核定為其住房面積;未交出住房的一方,將其原有住房與再購的成本價住房面積合並計算。
48、離異前夫妻雙方擁有一套不可售軍產房及一套房改房,離異後得到房改房的一方,住房補貼如何計發?
答:得到房改房的一方,面積不達標的,由所在單位按規定計發差額補貼。
三、公有住房上市
49、什麼是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有住房?
答: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是以住房原產權歸屬為準的,即凡產權原屬於中央在京單位的住房,無論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北京市或其他部門職工購買,均屬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
50、什麼是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
答:中央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是指職工購買的原產權屬於中央在京單位的公有住房,首次進入市場出售時,經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交易辦公室(以下簡稱交易辦公室)進行住房檔案核對無誤後,出售人自行或委託定點代理服務機構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房管局辦理交易手續的活動的總稱。

❺ 應屆畢業生非上海生源,已在上海找到工作,問一下有沒有相關補貼呢比如說住房補貼

這個你要問錄取你的公司啊,一般好的歐美公司和國企公務員事業單位都有的,小的民營公司有的也有,問HR就好了,是公司補貼你的不是政府

❻ 在濟南工作的應屆大學生怎麼申請租房補貼

根據報道,5月26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才新政。這一次,濟南創新了體制機制,促進人才創業創新。 發布會上負責人表示濟南將對企業新引進入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500元、1000元的標准連續發放三年租房補貼。新引進的市級以上領軍人才需要購買住房的,可不受戶籍、在濟南繳納一定期限社會保險等限購政策的影響。 報道稱此舉是濟南實施頂尖人才集聚計劃,對新引進培養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和團隊,最高給予一億元的綜合資助,支持科技人才兼職或離崗創業。事業單位科技人才經單位同意可兼職從事科技轉化或離崗創業,三年內保留人事關系,相應享受職稱評聘保險等方面待遇。 據了解濟南將設立泉城「人才驛站」,在全市范圍內調劑500個事業編制,作為人才編制蓄水池,為來濟南創新創業的具有事業身份的高層人才在五年內保留其事業單位身份。

❼ 濟南為何要對企業新引進的碩博士連發3年的租房補貼

根據報道,5月26日,濟南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人才新政。這一次,濟南創新了體制機制,促進人才創業創新。

據了解濟南將設立泉城「人才驛站」,在全市范圍內調劑500個事業編制,作為人才編制蓄水池,為來濟南創新創業的具有事業身份的高層人才在五年內保留其事業單位身份。

❽ 嘉善姚庄丁柵農村集聚房是怎樣補貼的宅基地怎樣補貼,新房怎樣算,就知道叫農民搬遷,啥都不明確。

1、通過宅基地轉讓獲得補償

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權版歸村集體內部成員權所有。凡是村集體內部成員轉讓宅基地,並簽訂了合同、辦理了相關產權過戶,通過村集體內部的宅基地流轉,一戶多宅的農民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也滿足了無宅基地農民的住房利益。

2、通過宅基地退出獲得補貼

通過土地改革試點工作來看,農民自願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每畝最多可得10萬元的補貼,再加房屋補償等裝修補償等,宅基地每畝補貼高達1.2萬元。

❾ 浙江上虞"搶人"補貼政策是什麼

2018年5月12日左手力度空前的人才新政策,右手博人眼球的崗位需求,趁著高校畢業季,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雙手齊抓,加入到了這場全國范圍內的「搶人才之戰」。12日,「鳳棲娥江枝,才競潮頭立」2018上虞人才新政暨人才招聘會杭州專場新聞發布會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紹興市上虞區攜80家企業進軍杭州,舉辦高校畢業生人才招聘會。

此外,「新十條」還規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來上虞可以先落戶、再就業,對於先落戶但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每月給予1000元的求職補貼,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並給予就業推薦。對於來上虞參加招聘交流活動的畢業生,上虞將免費提供食宿,並按路程遠近給予300-1500元的交通補貼。

胡文煒指出,「新十條」有意將人才向區內優勢產業、重點企業集聚,對該區內四大優先發展產業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工業企業綜合評價A類企業、科創中心入駐企業以及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組成單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及技能人才,其生活津貼按學歷、技能層次分別上浮20%。

「企業的發展除了需要高層次技術型人才,更需要有一技之長的技工人才。」紹興市上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陳榮榮表示,上虞為緩解技工「人才荒」,採取了政企共建的模式,鼓勵技工人才晉升技能等級。首次取得高級工補貼0.5萬元,晉升到技師補貼1萬元,晉升到高級技師補貼2萬元。

「新十條」還明確了來上虞創業或由企業引進的大學生按學歷分別給予博士生、碩士生和雙一流本科生、普通本科生和緊缺專業大專生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購房補貼。

「上虞歷來注重對人才的各項投入,2008年就啟動了高層次人才的購房補助。」紹興市上虞區副區長朱旭恆表示,截至2017年底,在上虞,已有961名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享受了購房補助,共兌現財政資金1.72億元,解決人才子女入學問題537名。

據悉,僅今年4月份,上虞全區就新增就業大學生1330名,其中碩博士學歷76名。「新十條」的出台,讓上虞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體系初具雛形,更是讓「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盡展其才」成為了可能。

❿ 上海嘉定支持產業緊缺人才和專業人才集聚有什麼措施

對企業引進的來緊缺人才和專業人自才,可優先申請居住證加分、縮短居轉戶年限和直接落戶政策;優先享受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和人才住房補貼政策;優先享受區人才服務卡政策,為其提供在嘉定就醫、子女就學等綠色通道。對經認定的企業高管、創業人才和領軍人才,視其個人對區貢獻,三年內給予最高100%的獎勵。對於區屬各項基金投資的各類孵化企業和初創企業,企業對本單位高端人才或業務骨幹給予股權激勵的,經認定區屬基金所持有股份給予最高1:1的股權激勵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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