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住房建設 > 山西省住房補貼公示表

山西省住房補貼公示表

發布時間:2021-01-27 00:11:50

Ⅰ 山西省的事業單位發的福利、補貼、獎金有沒有具體的標准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山西省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晉政辦發[2011]74號)精神,制定。

績效工資總量的核定
(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綜合考慮單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崗位結構和各級崗位核定總量參考標准核定。各級崗位核定總量參考標准根據省級機關工作人員規范後的津貼補貼標准確定並適時調整。 在並事業單位各級崗位(職務、技術等級)核定總量參考標准。
對經費來源不同的事業單位,實行不同的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
(1)無收入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年績效工資總量計算辦法為:年績效工資總量=本單位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總額+∑(本單位各崗位人數×相應崗位核定總量參考標准×12)。
(2)有收入的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照無收入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1.2倍核定。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按照無收入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的1.3倍核定。
對知識技術密集、高層次人才集中、國家戰略發展需要重點支持、具有行業特殊性的事業單位,在按上述辦法核定總量時,可以適當高出一定幅度,但應進行報批。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每年3月底前核定一次,除確因機構、人員和工作任務發生重大變化等特殊情況,原則上當年不作調整。
(三)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由單位填寫〘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表〙,按單位隸屬關系經主管部門審核,自收自支單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財政撥款和財政補助單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審批。

績效工資分配
(一)事業單位要將用於分配的績效工資總量劃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具體項目、標准和發放方式,由單位根據考核結果自定。基礎性部分與獎勵性部分之間的結構比例,根據單位經費來源的不同按5:5至7:3掌握。
(1)經費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執行統一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標准。基礎性績效工資標准按核定總量參考標準的70%確定。在並事業單位各級崗位(職務、技術等級)基礎性績效工資標准見附表二。
(2)經費由財政補助或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基礎性績效工資的項目、標准由單位自定。
(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事業單位內部考核的指導。事業單位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要依據考核結果,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乾和成績突出的工作人員傾斜。
(三)事業單位要制定具體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制定分配辦法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意見。分配辦法須經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在本單位公示,報單位主管部門批准。
(四)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績效考核要納入主管部門的考核范圍,其績效工資在核定的本單位總量內,由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單位主要領導的績效工資水平,原則上不高於本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平均水平的2倍。

Ⅱ 2017山西省平陸縣廉租房公示名單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回生活保障標准且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Ⅲ 申請房屋補貼公示後還需多長時間下來

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工作時限15日內。
區(縣)房管局對申請家庭享受補貼人數、住房狀況審核。工作時限10日。
區縣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工作時限10日。
公示。公示期5日。

Ⅳ 山西省的房補怎麼補

你好,這樣補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省直機關住房分配貨幣化實施方案》,搞好省直機關職工住房補貼的申報、核定、發放和使用管理工作,制定本細則。

第二章住房補貼單位職責

第二條
省直機關住房補貼實施單位職責:

1.建立住房普查制度,健全單位、個人住房檔案。

(1)實行住房補貼前,各單位要組織專人,對本單位職工購買、租住住房及外單位職工購買、租住本單位住房情況進行認真清查,並將《單位住房狀況登記表》和檔案資料微機軟盤報省級機關房改辦。

(2)單位住房檔案內容包括:單位自建住房、單位購買的商品房或經濟適用住房情況以及居住戶的詳細資料。

(3)個人住房檔案內容包括:職工及配偶姓名、身份證號、職務(職稱)、參加工作時間、離退休時間、工齡、工資收入、工作簡歷、夫妻雙方現住房情況等。

2.審核、匯總和編制年度單位職工申請的住房補貼計劃。

第三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負責省直機關住房補貼工作的組織、實施、審批。

第四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省直機關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

第五條
省財政部門負責籌集和統籌安排住房補貼資金,編制審批省直機關住房年度補貼支出預算,辦理撥付手續。

第六條
房改配套銀行按照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委託要求,負責辦理職工住房專項補貼的開戶、存儲、結算等金融業務,按時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交割憑證,抄送報表。

第三章住房補貼資金的籌集

第七條
住房補貼資金按照國家、單位合理負擔的原則,由省財政部門和各單位共同籌集。

第八條
下列資金納入省財政城市住房基金,專項用於補助行政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實行列收列支管理。

1.省財政和省計委原有住房建設和維修資金的劃轉,省財政每年480萬元,省計委每年3000萬元,該項資金由省財政會同省計委組織劃轉。

2.省直機關直管公房和統建宿捨出售收入按規定提留維修資金後的資金。

3.預算外政府調控資金每年1 000萬元劃入城市住房基金。

4.省級行政事業單位售房款,除按規定提留維修基金後的余額,根據補貼。資金需求量由省財政會同省級機關房改辦研究劃轉。

5.省級財政新增預算。

6.政府規定的其它資金。

第九條
下列資金納入單位住房基金,專項用於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留存單位的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2.自管公有住房租金收入;

3.單位原有住房折舊費;

4.預算外資金中按規定核定撥付的住房補貼資金。

第十條
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住房補貼資金,從單位住房基金、單位售房收入和其它劃轉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定,可在相關費用中列支。

第四章住房補貼資金審批程序

第十一條
職工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和申報審批程序,遵循職工個人申請,單位核算匯總上報審批原則。

第十二條
由職工個人填寫省級機關房改辦制發的《職工住房補貼申請審批表》(無房職工和住房不達標戶職工分別填寫)一式五份,單位留存三份,省級機關房改辦、省財政廳綜合處各存一份。

第十三條
單位對申請住房補貼的職工所報材料進行調查、審核,張榜公布。

第十四條
單位簽署意見後,匯總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上報住房補貼材料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報省級機關房改辦。

第十五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對申請住房補貼的職工工齡、工資、職務(職稱)、補貼面積標准、購租房情況、補貼資金量進行核實審批。審批結果,各單位要再次張榜公布。

第五章住房補貼資金撥付程序

第十六條
省級機關房改辦會同省財政部門根據職工工齡、職務(職稱)、現住房情況、資金籌集等條件,制定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計劃。

第十七條
省財政住房補貼資金補助的原則是:全額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全額補助;差額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按差額比例補助。具體補助數額要按照城市住房基金和單位住房基金來源合理負擔。

第十八條
各主管部門要在每年1
O月底前,將審核匯總的下年度的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算,報送省財政部門和省級機關房改辦。省財政部門根據省級機關房改辦審核後的補貼資金需求量、一次性住房補貼發放計劃、單位住房基金收支預算批復下達。預算一經確定,原則上不作調整,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如有特殊情況,需作調整,按上述程序上報審批。

第十九條
省財政補貼單位的住房補貼按資金供給情況和需求量直接撥入省級機關住房補貼資金專戶,由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分解記入享受住房補貼的職工個人名下。職工個人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必須分列記帳。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住房補貼的部分也相應轉入職工個人名下。

第六章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條
職工個人住房補貼遵循專戶儲存、中心管理、財政監督的原則,按照現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十一條
住房補貼資金的存款執行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的存款利率。

第二十二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經省財政部門批准,在國有商業銀行開設住房補貼資金專戶,專項核算補貼資金的收支活動。

第二十三條
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轉正定級的次月起開設職工住房補貼專戶。

第二十四條
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每年底前,要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預算;二月底前編制上年度的財務收支決算,報省財政部門審批。

第七章住房補貼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五條
職工個人住房補貼,專項用於購買住房、修建住房、支付商品房租金和償還職工購房貸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六條
職工購買住房時,需提供售房單位銀行帳戶、購房合同、所在單位證明,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二十七條
職工修建住房時,需憑所在單位證明,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二十八條
職工租賃商品房時,需憑房屋租賃證及所在單位證明,每半年辦理一次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支付租金。

第二十九條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時,需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書向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個人住房補貼資金余額。

第三十條
方案出台前已離退休的職工,由所在單位到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補貼資金發至本人。

第三十一條
職工離退休、調離本省、出國定居時,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補貼資金申請,單位在辦妥職工離退休或調離手續後,於次月停止計發住房補貼。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本人可一次提取,並由單位將已計發的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

第三十二條
由外地調入省直機關工作的職工,已享受住房補貼的,應將原單位住房情況和發放的住房補貼資料交調入單位,報省級機關房改辦審批後由調入單位繼續發放。

第三十三條
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包括辭職、離職、被辭退、除名)的,原工作單位應從上述行為發生之日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已計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本人重新參加工作的,新工作單位如為實施住房補貼的單位,應繼續向本人計發住房補貼,發至離退休為止。未重新參加工作的,已計發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到規定離退休年齡可一次性提取。

第三十四條
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其住房補貼本息余額可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取得。

第三十五條
在省直機關內部調動的職工,由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補貼轉移手續。原工作單位應從辦結本人調離手續的次月起停止計發住房補貼,並將其已發放的住房補貼情況記入本人人事檔案,由新工作單位繼續發放。

第三十六條
領取住房補貼的單身職工結婚時,如對方已購買公有住房並達標的,單位應從領取結婚證的次月起停發住房補貼。

第三十七條
夫妻雙方有一方參加單位集資建房的,已領取住房補貼資金的一方所在單位應從集資申請批准之日起,停發住房補貼並收回已發放的住房補貼資金本息總額。

第八章處罰辦法

第三十八條
為嚴肅房改紀律,加強監督檢查,對有如下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除報有關部門予以處罰外,還應追繳已計發的住房補貼。

1.未如實申報職工住房情況,提供虛假證明。

2.未如實申報單位售房收入、未達標或無房職工人數和職工個人工資收入、職務(職稱)。

3.隱瞞現住房情況和配偶住房情況,弄虛作假。

第三十九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騙取住房補貼的單位,要追回被騙取的該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並停止向該單位撥付住房補貼資金。

第四十條
對隱瞞住房情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住房補貼資金的個人,以騙取補貼資金的三倍予以處罰,並由單位負責上繳財政。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細則由省級機關住房制度改革領導組制定,省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機關房改辦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細則自二〇〇〇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二日

Ⅳ 申請高技能住房補助內部公示文件怎麼寫

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工作時限15日內。區(縣)房管局對申請家庭享受補貼人數、住房狀況審核。工作時限10日。區縣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工作時限10日。公示。公示期5日。

Ⅵ 晉中市住房補貼第五批名單

是住房補貼第五批的名單,你可以在相關的網站去查了一下

Ⅶ 住房補貼怎麼計算的啊

計算標准:

1999年至2004年的職工,按當月標准工資×月住房補貼系數(0.66);2005年1月1日以後的實行定額發放:科級以下800元;副科級900元;正科級1000元;副處級1100元;正處級1200元;副司級1400元;正司級1600元;機關工勤人員,普通工人800元,技術工人中的高級技師可達1100元。

另外,無房一次性補貼和住房未達標補貼,僅對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參加工作的老職工發放;級差補貼則指有房老職工在其現住房面積經達標、未達標、超標處理後,因職務、技術等級晉升,按晉升後的購房補貼面積標准與晉升前的差額一次性補貼。

(7)山西省住房補貼公示表擴展閱讀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

住房補貼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三大塊:一是國家下撥的建房資金;二是單位售房資金;三是單位多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發放住房補貼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補貼、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和按月補貼等三種形式。

(1)一次性補貼方式,主要針對無房的老職工,在職工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2)基本補貼加一次性補貼方式,按一般職工住房面積標准,逐步發放基本補貼,各級幹部與一般職工因住房補貼面積標准之差形成的差額,在購房時一次性發放。

(3)按月補貼方式,主要針對新職工,在住房補貼發放年限內,按月計發。

閱讀全文

與山西省住房補貼公示表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公司社保賬戶變更說明 瀏覽:719
威遠縣嚴陵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797
鄂州住房公積金帳號 瀏覽:250
江都區建設局與引江棚戶區 瀏覽:717
揚州住房公積金比例 瀏覽:516
無業買社保還需要買公積金嗎 瀏覽:403
退伍軍人住房補貼新政策 瀏覽:385
工資5000深圳交社保後最後拿到多少 瀏覽:373
管城區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招聘 瀏覽:777
杭州濱江住房公積金 瀏覽:856
社保繳費基數有試用期工資嗎 瀏覽:377
建築工程城市規劃專業 瀏覽:656
現代設計建築設計 瀏覽:9
2014年天津社保繳納基數是多少 瀏覽:758
社保交基數高 瀏覽: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還多少 瀏覽:732
北京社保卡辦理點 瀏覽:827
黃陂前川衛生院生化分析儀中標公告 瀏覽:677
安徽和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瀏覽:455
社保卡上沒有錄入繳費信息嗎 瀏覽: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