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立完善房地產調控體制機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王蒙徽23日表示,2020年要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期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繼續穩妥實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方案,著力建立和完善房地產調控的體制機制。
王蒙徽在23日舉行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說,2019年,穩妥實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方案,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制,穩步推進「一城一策」試點,房地產總體保持平穩運行,實現了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
他強調,2020年,要著力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加大城市困難群眾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好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試點工作,爭取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11月底,棚戶區改造已開工315萬套,超額完成289萬套的目標任務。王蒙徽說,要嚴格把握棚改范圍和標准,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總結推廣試點經驗,進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
此外,要進一步規范發展公租房,強化對環衛、公交等行業困難群體的精準保障。著力培育和發展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問題。進一步培育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賃住房的規范標准和運行機制。
❷ 近幾年我國關於住房制度改革的措施有哪些,效用如何
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進程及相關政策
改革之前,我國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以租養房」的公有住房實物分配製度。應該說,這種制度模式在當時較低水平的消費層次上,較好地滿足了職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住房制度改革起始於1980年鄧小平關於住房問題的講話,當時談到住宅問題,鄧小平說:「要考慮城市建築住宅、分配房屋的一系列政策。城鎮居民個人可以購買房屋,也可以自己蓋。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後,房租恐怕要調整。要聯系房價調整房租,使人考慮買房合算」。此後,房改大致經歷了試點售房(1979~1985年)、提租補貼(1986~1990年)和以售帶租(1991~1993年)等改革階段,以及全面推進住房市場化改革的確立(1994-1997年)階段。
1994年7月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
❸ 如何建立多元化的多元化的住房保障體系
1951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後,城鎮建立了職工勞動保險制度並覆蓋城鎮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及供養直系親屬;同時,農村建立了面向鄉村孤老殘幼的「五保」制度,面向農民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文革」期間,勞動保險制度被取消並演變為「企業保險」。1978年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我國對傳統的社會保障制度進行改革。到2008年,社會保險覆蓋面日益擴大,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收支規模快速增長,制度運行平穩。以養老保險為例,2007年覆蓋人數達到2.01億,基金收支分別達到7834億元、5965億元。努力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目標。NO.1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歷程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歷程,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目標、重點和重大政策舉措,可劃分為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與統籌城鄉發展三個階段。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歷程根據不同時期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目標、重點和重大政策舉措,可劃分改革探索、制度框架初步形成與統籌城鄉發展三個階段。1978至1992年間的改革探索時期這一時期,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轉變企業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實行以承包為主的多種形式的經濟責任制。在這種改革背景下,社會保障改革的指導思想定位於服務企業改革的需要,國家把社會保障改革作為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來進行,以單項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在改革步驟上,首先從改革城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和建立失業(待業)保險制度入手,再隨著有關企業改革政策的出台,陸續制定了其他相關的社會保障改革措施。在養老保險方面,1984年,國家在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開始了退休費用社會統籌的試點;1991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實行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先由市、縣級統籌再逐步過渡到省級統籌。在失業保險方面,1986年為了配合國營企業勞動合同制,國務院頒布了《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首次在我國建立了企業職工待業保險制度;1993年國務院修訂了該規定,發布了《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規定》,進一步擴大了待業保險的覆蓋范圍,提出由企業繳費建立待業保險基金,用於保障待業職工的基本生活。1993年至2004年的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時期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把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框架的五個組成部分之一,明確了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內容。隨後,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按照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來進行,重點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制度,目標是建立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在養老保險方面,1995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並在全國試點,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在醫療保險方面,1995年,在江蘇省鎮江市、江西省九江市進行試點,探索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1996年試點擴大到38個城市。在工傷保險方面,1996年,原勞動部發布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規范了工傷保險的認定條件、待遇標准和管理程序,建立工傷保險基金。1994年,原勞動部頒布了《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對生育保險的實施范圍、統籌層次、基金籌集和待遇支付等進行規范。1997年以來,我國社會保障改革步伐加快,國務院於1997年發布了《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統一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1998年發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模式和改革方向;1999年發布了《失業保險條例》,進一步明確了覆蓋范圍、籌資辦法、繳費比例、享受條件和保障水平。同年,國務院頒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進一步規范了城市貧困居民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04年頒布了《工傷保險條例》,進一步明確了覆蓋范圍、籌資辦法、繳費比例、享受條件和保障水平。為配合國企改革,妥善處理分流下崗人員和保障城鎮貧困人員基本生活,1998年後逐步建立「一個中心、兩個確保、三條保障線」的政策體系。2000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並在遼寧省試點,探索社會保障制度從單項制度推進向系統建設轉變、以覆蓋國有企業為主向以覆蓋城鎮從業人員轉變的經驗,3年試點取得了較大的成功。到2004年底,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主要內容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社會保障體系框架初步形成。2005年以後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時期2005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的出台,標志著我國經濟社會進入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統籌城鄉發展的時期。在這一大的背景下,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進入統籌城鄉、全面覆蓋、綜合配套、統一管理的階段。2005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現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由職工向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拓展,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強化激勵約束機制,建立長效機制;2006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推進農民工和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制度建設;2007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全國建立兜底性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時將醫療保險由職業人群拓展到城鎮非職業人群。NO.2實現兩個創新一個突破實現從企業保障到社會保障的轉變,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網;創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出了建立多層、多元、多樣化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1.制度、機制和體制方面的創新。實現從企業保障到社會保障的轉變,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保障網。創新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五項社會保險全面實現了社會統籌,建立了用人單位、勞動者共同繳費、政府給予補助的籌資機制。成立了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實行政策制度與管理分開,提高統籌層次,推行屬地管理和社會化管理服務。2.創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為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減員增效,為市場競爭中的弱者——下崗和失業人員等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保險、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實現了4000多萬國有企業下崗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平穩地退出國有企業,進入勞動力市場,未造成大的社會震動,創造了世界奇跡。3.理論上的突破。針對上世紀90年代末養老保險差額繳撥管理下,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拖欠嚴重的現象,提出了建立獨立於企事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2008年,針對「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目標,提出了建立多層、多元、多樣化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理論,特色內含有如下五個方面:一是公平與效率相結合;二是基本保險與補充保險相結合;三是統一性和特殊性相結合。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制度上必須統籌考慮、整體設計、統一管理,防治制度設計的「碎片化」而加大運行中的摩擦。同時要正視我國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性,在統一的制度和法律規范下,充分考慮和體現這種差異,給地方一定的彈性空間。特別是在農村,要繼續發揮家庭和土地保障的作用,實施城鄉有別的社會保障項目和辦法。四是歷史、現實和未來相結合。既要逐步償還體制轉軌的歷史債務;又要保障現有待遇享受人員的切身利益,並逐步縮小有保障群體與無保障群體、保障水平高與保障水平低的群體之間的利益落差;還要為未來人口老齡化高峰作準備。NO.3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經驗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堅持服務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全局;立足於國情,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制度建設、法制建設和服務管理並重。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堅持服務經濟社會改革和發展全局。社會保險制度是一項重要的社會、經濟制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綱領性文件,它決定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終極目標,決定了我國社會保險制度建制理念和階段性目標。1992年前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成功,以及1993年後的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2005年以來統籌城鄉發展取得的初步成績,重要因素之一是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服務於黨的路線方針,恰好地處理了作為局部的社會保險事業與作為整體的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既推動企業轉換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減少企業富餘人員,又堅持黨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是簡單地把富餘人員推向市場,而是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建立下崗再就業服務中心,保證下崗人員基本生活,提供培訓、轉崗和再就業能力,幫助他們再次進入勞動力市場,緩沖了當時背景從就業直接到失業的社會和個人震動,建立失業保險制度,完善失業保險政策,調劑失業保險基金用於下崗職工生活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改革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則進一步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實現了社會保險和社會經濟的互動發展。2.立足於國情,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在以經濟效率為中心和經濟總體發展水平還比較低的總體背景下,致力於保障職工基本生活,堅持了低水平、廣覆蓋和保基本的原則,避免高福利傾向;考慮了城鄉間、地區間經濟發展差距,制度政策不搞一刀切,倡導建立多層次的制度安排,中央頒布指導性文件,地方自主調整實施,適應部分發達地區、效益好的企業和高收入群體的保障需求,拓展了企業年金制度和補充醫療保險等制度發展空間,基本形成了社會基本保險、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構成的多層次的社會保險體系。考慮了制度轉軌和社會轉型,將歷史遺留問題與發展、現實問題統籌考慮,避免了前蘇聯「休克」式地改革給人民、經濟社會帶來的巨大創傷,政策制定和完善中,既強化政府責任又履行單位和個人義務,突出社會保障的公平效應,兼顧制度運行的效率,重視長效機制建設和可持續發展。3.制度建設、法制建設和服務管理並重。既重視制度建設又加強經辦管理,科學地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標准,加強城市社區和鄉鎮社會保障組織建設,充實經辦服務工作隊伍,改善經辦條件;推進經辦管理服務的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以參保人員利益和服務便利為中心,不斷提升社會保障管理服務水平,從以經濟保障為主轉變為經濟保障和服務保障並重。積極推動法制建設,加強監察執法,擴大監察執法范圍,完善監察程序,健全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為社會保障體系提供法制保障。NO.4面臨的挑戰和今後發展當前,應按照黨的十七大「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完善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障體系,養老和醫療保險具有覆蓋群體多、資金量大、制度復雜等特點,是建設的重點。社會保障制度面臨的挑戰和突出問題當前,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與十七大目標有差距,面臨著一系列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四方面:一是制度存在缺失,廣大農民、大部分農民工和城鄉無收入老年居民目前尚無養老保障制度安排。退休人員醫療待遇未實行社會化管理。二是覆蓋面窄。2007年我國1.53億60歲以上老人中,只有4400萬人能夠享受定期待遇,不足三分之一;在7.7億勞動人口中,參加了養老保險的僅有2億,佔26.5%;在5.9億城鎮人口中,參加醫療保險的僅有2.4億,不足40%。三是管理體制不順。社會保障事務管理分散在多個部門,不利於政策的統一規范。基金在地方管理,導致提高統籌層次難,跨統籌地區調劑基金和轉續養老保險關系困難。四是歷史負擔沉重。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共約2000萬人,由於資金問題未納入醫療保險制度。同時,我們還面臨人口老齡化、就業形式多樣化、城鎮化的挑戰。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與西方已老齡化的國家相比,我國具有未富先老、老年人口規模大、老齡化速度快、高峰期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預計本世紀30年代進入老齡化高峰期,老年人口將達3.5億~4.5億,負擔系數大幅增加,養老支出急劇增加。退休人員人均醫療費用是在職職工的4倍,老齡化導致醫療保險支出急劇增加,基金支付風險大。我國正處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大量農民工流動就業的現象將會長期存在。靈活就業數量和比例上升,傳統的以「單位」為對象的社會制度不能適應這種分散化、流動性強的就業格局。社會保障制度未來發展方向當前我國經濟社會已經進入了「以工促農,城鄉支援農村,工業反哺農業」的發展階段,社會保障進入統籌城鄉發展階段。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既要遵循自身的規律,又要服務於經濟社會大局,為此必須做到如下兩點。1.堅持正確的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2.樹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理念,應堅持多元、多樣、多層次。多元化制度應符合城鎮、農村以及城鄉間流動群體特點。多樣化制度應符合正規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公務員、事業單位職工、城鎮無職業居民等不同特點和需求。多層次是指國家基本保險、單位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以及政府福利項目結構,以滿足不同收入群體的保障需求。樹立發展型社會保障理念,立足於建立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機制。在社會保障基本模式的選擇上,應以單位和個人繳費性的社會保險制度為主體,其它福利制度為輔助,強化繳費義務與待遇權利的對應關系,建立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機制。改革目標完善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的重點是醫療和養老保險制度。1.養老保險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完善養老保障體系對策主要體現為「全、統、實」三個方面。「全」就是實現城鄉全覆蓋,重點是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和養老補貼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基礎性養老金加個人賬戶」的模式,覆蓋從業人員。養老補貼制度覆蓋城鄉60歲以上無保障低收入老人。「統」就是提高統籌層次,實現基礎性養老金全國統籌,理順中央與地方責任。中央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單位徵收養老保險費,負責基礎性養老金發放,缺口由中央負責。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由省級經辦機構管理與負責。「實」就是做實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的分別管理和建賬,互不擠占,真正變現收現付為部分積累。堅持個人賬戶基金市場化投資運營方向,加強基金監管體制、法規體系、組織隊伍和能力建設,實現基金保值增值。2.醫療保險完善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政策,通過財政補貼和調劑失業保險基金,降低失業保險人員醫療保險繳費負擔;通過多方籌資妥善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障問題。探索建立穩定可靠、合理增長的籌資機制,合理調整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政策,提高保障水平,創新就醫結算管理方式,逐步解決參保人員門診就醫保障問題。當前,失業、工傷與生育保險政策體系已基本建立,並且主要覆蓋職業人員,下一步任務是繼續完善政策法規標准、擴大覆蓋面、健全管理服務、提高待遇水平。
❹ 如何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
這是需要政府主導的事情,必須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潔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對於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調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設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國情的住房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導合理消費,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向著實現廣大群眾住有所居的目標邁進。
第二,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
第三,加強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運營監管機制:一是規范准入審核,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財產)的具體標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二是嚴格租售管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強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機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五是改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穩定房價和加強市場監管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目標,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❺ 中國傳統住房制度的內容
中國傳統的城鎮住房制度是一種以國家統包、無償分配、低租金、無限期使用為特點的實物福利性住房制度。對這種傳統的城鎮住房制度必須進行全面徹底的改革,實現機制轉換,創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
中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經歷了三個階段:
1、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試點階段
1978年鄧小平同志提出了關於房改的問題。
1979年開始實行向居民全價售房的試點。
1982年開始實行補貼出售試點,即政府、單位、個人各負擔房價的l/3。
自1986年以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掀起了第一輪房改熱潮。1986年2月,成立了「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國的房改工作。這一時期的主要特點是針對傳統住房制度的核心——低租金,提出了以大幅度提租為基本環節的改革思路。
2、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進和配套改革階段
1991年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實質性進展,結束了一段時期以 來的徘徊局面,進入了全面推進和綜合配套改革的新階段。
1991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全面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這是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一個綱領性文件,明確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根本目的,制定了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和分階段目標,住房制度改革已從探索和試點階段,進入全面推進和綜合配套改革的新階段。
3、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實施階段
1994年7月,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標志著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已進入深化和全面實施階段。《決定》確定房改的根本目的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城鎮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城鎮居民不斷增長的住房需求。房改的基本內容可以概括為「三改四建」。
「三改』』即改變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福利性的舊體制,包括:改變住房建設投資由國家、單位統包的體制為國家、單位、個人三者合理負擔的體制,改變各單位建房、分房和維修、管理住房的體制為社會化,專業化運行的體制;改變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方式為以按勞分配的貨幣工資分配為主方式。
「四建」即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的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
人家庭為對象、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供應體系和以高收人家庭為對象的商品房供應體系;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發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險,建立政策性和商業性並存的住房信貸體系;建立規范化的房地產交易市場和房屋維修、管理市場。
1998年7月3日發布《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宣布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全國城鎮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新的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內容是:①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②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③繼續推進現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規范住房交易市場:④採取扶持政策,加快經濟適用住房建設;⑤發展住房金融;⑥加強住房物業管理。
主要體現以下三個方面:
(1)調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加快解決城鎮住房困難居民
的住房問題。
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費(含小區非營業性配套公建費)、企業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經濟適用住房開發利潤控制在3%以下,使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與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2)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的住房供應體系,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
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原則上以發放租賃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為輔。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60%。廉租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定價,廉租住房租金標准由維修費、管理費二項因素構成。
中低收人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的開發建設應實行招標投標制度,用競爭方式確定開發建設單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實行申請、審批制度。對高收入家庭購買、租賃的商品住房,實行市場調節價。
(3)發放住房補貼。
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職工購房資金來源主要有:職工工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轉化的住房補貼等。房價收入比(即本地區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價格與雙職工家庭年平均工資之比)在4倍以上,且財政,單位原有住房建設資金可轉化為住房補貼的地區,可以對無房和住房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實行住房補貼。
❻ 住建部部長王蒙徽:完善住房制度 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
記者18日從住建部了解到,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對此,住建部部長王蒙徽撰寫了《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解讀文章。其中除了指出了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重要意義和目標任務,還提出要完善住房制度,包括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提升住房品質等五方面內容。
王蒙徽表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著力解決住房結構性供給不足的矛盾,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推動實現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一是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因城施策,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健全政策協同機制、省部市聯動機制、監測預警機制、市場監管機制和輿論引導機制,建立房地產金融審慎管理制度,全面開展房地產市場調控評價考核工作,著力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是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構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結合城鎮棚戶區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以解決新市民住房困難為出發點,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完善長租房政策,擴大小戶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探索支持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按照規劃建設租賃住房。
三是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以住房需求為導向配置土地資源,增加住房建設用地供給,優化住房供應結構。深化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以需求定供給、以效益定供給的城市建設用地供應機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是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擴大繳存范圍,覆蓋新市民群體。優化使用政策,為發展租賃住房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供資金支持。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監管服務水平。
五是提升住房品質。完善住房建設標准規范,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提高住房設計和建造水平,建設功能完善、綠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質住房,不斷改善人民群眾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
❼ 如何夯實長效機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商業銀行近期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等人口凈流入城市「試水」住房租賃市場,阿里、京東等電商平台成為住房租賃領域「新玩家」……
央行工作會議部署,2018年要完善住房金融體系,建立健全住房租賃金融支持體系。為補齊住房租賃「短板」、掃清市場障礙,住建部將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推進國有租賃企業的建設,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加快建設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加快推進住房租賃立法,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❽ 隋唐時期城市住宅區實行什麼管理制度
隋唐時期市坊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