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沈陽鐵路經濟適用住房職工怎麼分
你去沈陽鐵路論壇看看 分到的 得先交12W 剩下的房款半年補齊 估計一般鐵路的職工是買不起啊
『貳』 沈陽鐵路住房公積金
鐵路住房公抄積金查詢可直接去當地服務部門查詢,也可以登錄當地的鐵路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找到「個人公積金查詢」欄目,按要求輸入個人身份證號、密碼等等,即可!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各地的鐵路公積金查詢電話是不一樣的,大部分城市都已經開通了公積金查詢熱線12329,可以撥打此電話查詢或咨詢。
『叄』 關於鐵路職工買了鐵路保障性住房後如果要辭職房子是不是要歸還。
全額的話。當然不用。
『肆』 沈陽鐵路局經濟適用房被清退工友進來~!
對照《沈陽鐵路局沈陽地區職工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辦法》和《關於明確清理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對象的通知》(詳見附件2)以及2011年12月5日發出的《沈陽鐵路局關於開展清理經濟適用住房配售對象「回頭看」的通知》(詳見附件3)分析了一下後,發現各文件前後很矛盾,也很霸王條款:
1、在2009年下半年開始向全體有意願認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員工集資伊始,就將此任務攤牌到沈陽鐵路局所屬各單位審查報名職工是否符合認購條件,根本無需在使用完集資款後再「回頭看」,再重新清理。從《合同法》角度講,《預售辦法》的發布是沈陽鐵路局的要約邀請,經資格審核通過符合認購條件的職工按《預售辦法》規定繳納了預購款是要約,鐵路局收了預購款並開具了收據就是承諾。交款購房的職工與沈陽鐵路局之間已構成事實的買賣主體之間的契約關系。若沈陽鐵路局按照《清理通知》的思路執行,即構成了單方面違約,按照市場原則慣例,應返還的也不僅僅是預購金及利息,而應是雙倍的預購金,因為預購金具有定金的法律屬性。
2、假設鐵路局及所屬單位對認購職工是否符合認購條件的審查是否准確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即賣方在此可完全免除責任,依據《預售辦法》第五條售房政策第5款 「交預購金的職工,在購房前放棄購買權的,按活期存款利息返還本溪。對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交款職工,一經核實全額退款,不支付利息」。為何在《清理通知》中又與《預售辦法》矛盾,對被清理出的不符合認購條件的職工又全額退款並支付利息呢?若心中無愧疚之心,誰會這么做呢?
3、《清理通知》中明確異地調入職工符合認購條件,但必須交回原有住房。然而在《預售辦法》中只提及異地調入職工符合認購條件,並未要求交回其原有住房。如此苛刻的條件是可以在雙方合約達成一致後隨便加入的么?作為鐵路局這樣的代表國家掌控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部門是否還有社會公信力可言?此外,鐵路職工的原有住房為房改前的福利分房,後經按國家房改政策規定補繳款額已為個人產權,而本次集資購房並不是福利分房,是職工出資購買的私產,兩者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不可相提並論,不具備可比性,更不能相互置換。即便是調入後又調出也是沈陽鐵路局及下屬各單位的行為,是鐵路局或所在單位原因造成職工的顛沛流離、與家人兩地分居,作為職工最應依靠最信任的對象—鐵路局局機關和所屬企業不但沒有給職工額外的補償,反而是剝奪其經濟適用房的認購權,即便取得了認購權又要交回原住地的房子,那家裡的妻兒老小怎麼辦?沈陽鐵路局此舉不能不讓職工寒心。在交納預購款的同時,房子的歸屬權已經定性,已為認購職工的私產,無論職工去留產權所有者不能變更,所以該房產不能等同於異地工作期間職工的臨時宿舍,隨職工的去留而變更。
4、沈陽鐵路局的集資款,每個認購職工是18萬元,這筆款項是專款專用,取之於職工用之於為職工謀求福祉,應該本著誰付出誰獲益的原則,已認購了住房的職工因為滿心歡喜地認購了讓自己絲毫不懷疑的沈陽鐵路局集資所建的經濟適用房而即便在房地產價格相對理性、漲勢平緩的2009年、2010年也不去考慮購買商品房,這里不無對沈陽鐵路局較之房地產開發商更為信任的因素,當然因交了18萬元預購款(鐵路工人收入微薄盡人皆知)也沒有能力再去購買其他商品房。而在集資籌建的經濟適用房竣工分配將至之際,突然被告知自己不符合購房條件了,自己拿了畢生的積蓄去給別人做了嫁衣,去圓了別人的住房夢,最後被讓自己信賴的沈陽鐵路局推到了絕路上,無論如何都無法讓人接受。拿著退回的18萬元在現在人民幣大幅縮水的今天到樓市去購買商品房還可能么?錯過了最佳的購買時機誰為此負責,即便能夠買得起商品房,誰為等待從期房變為現房這段時間負責。有道是安居才能樂業,沈陽鐵路局的做法言而無信、過河拆橋、卸磨就殺驢,把職工迫害到了無價可歸的地步。職工被逼走到了這一步,誰又去為鐵路的安全生產保駕護航呢?
5、《「回頭看」通知》中第1條,「各單位要對清理工作進行「回頭看」,自查自糾為主。」既然已經提到了「自查自糾「,就說明這次集資行為無論對與錯責任均在於鐵路局一方,沈陽鐵路局的當權者為何不敢用於承擔責任而將災難性的後果推給本已處於弱勢群體地位的底層工人一邊呢?作為一個年滿18周歲的自然人尚且要為自己的行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更何況偌大一個鐵路局及身居高位的局領導們呢?第2條,由領導班子成員與每位退房職工談話,講清政策、化解矛盾。政策還用講清么?政策就是09年6月下發的《預售辦法》,認購的職工均已無條件遵照執行,且超標准執行,在《預售辦法》約定之外又追加6萬元集資款及實際工期較計劃工期無理由推遲一年,職工二話沒有就是最好的例證,充分體現了沈鐵職工善良、朴實的優良品質。鐵路局對下屬單位及職工的管理向來是半軍事化管理方式,向來是有令則行、有禁則止,什麼時候與職工進行過一對一面對面的談話,什麼時候這么民主過?若不是自己內心有愧疚、若不是沈陽鐵路局一方違約,其能對待職工如此的和藹可親、禮賢下士么?沈陽鐵路局此次集資的初衷是為了照顧被強行分流道異地的職工,職工們也認購了。但你們又出爾反爾,置國家與職工利益於不顧,合並站段後又「回頭看」決策是否正確,發現不對現在又重新組建,又把職工們攆回原籍,恢復原來的編制,勞民傷財,使財務入不敷出,使職工的精神飽受折磨,使職工無法過上正常人家人團聚共享天倫的生活。18萬元在沈陽鐵路局的手上被無償使用了兩年多,在工程竣工的今天又開始「回頭看」了,真是太傷這些任勞任怨、腳踏實地工作的職工的心了。
以上就是沈陽鐵路局從09年6月開始組織集資建房至今所發生的怪現象,懇請社會媒體、各級黨政機關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品評是與非,給廣大鐵路認購經濟適用房的職工一個公道。
『伍』 購買沈陽鐵路局的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房子在沈陽了 但戶口不在沈陽 能否落戶沈陽 怎麼把戶口落到...
拿房證到管轄內派出所!搞定。房主必須落 家人才能跟著落。
『陸』 沈陽市住房保障網怎麼登陸啊
http://www.syszfbz.com/
『柒』 請問鐵路線務職工退休後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嗎
那要看你的職位高低了
『捌』 沈陽鐵路局職工經濟適用住房我93動遷是算有房還算無房
經濟適抄用房不是沒個人都能辦的,和房子的產權沒有關系.經濟適用房的最初標準是沒人居住面積在16平以下,且個人收入低於700的人群.而且經濟適用房得社區報,房產局批,不是沒人都能批下來的.經濟適用房批下來以後給50000元,但是不允許買賣.你都交首付了,指定辦不了了,呵呵.
不明白去社區問問.
『玖』 沈陽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怎麼樣
沈陽申請保障性 住房標准 廉租房: 1.申請家庭為低保或低保邊緣家庭;2.家庭成員具有回本市答城市戶口,並在本市居住;3.申請廉租住房貨幣補貼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6平方米以下;申請廉租住房租金核減的家庭為承租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申請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的家庭為無私有房屋和未承租公有房屋。 經適房貨幣補貼: 在沈陽申請經適房貨幣補貼,須具備沈陽市常住戶口3年以上且為城鎮非農業戶口、收入標准符合準入線、無房戶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6平方米等條件。
『拾』 沈陽鐵路局搞過貨幣化住房補貼嗎
在2001年
曾經做過前期,不過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後來就停滯了,可是好多專地區的地方屬單位都已經開展過了
貨幣化
改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第四次
房改
,可惜鐵路在這方面始終沒有動作,跟你一樣,我也是在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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