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土資源局及房屋管理局是干什麼的啊
國土資源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房屋管理局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國土資源局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國家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
房屋管理局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1)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作用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局的相關職責:
1、承擔全國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2、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3、承擔及時准確提供全國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制定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國家重大土地調查專項,指導地方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貳』 濟南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規章;起草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牽頭編制住房保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全市住宅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住房保障資金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責任,建立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負責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資格核准,並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銷售、維修等工作;負責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准入資格核准。
(四)承擔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負責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五)指導直管公房管理體制改革和經營管理工作。
(六)監督指導全市物業服務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審核審批;負責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和房屋質量保修金的歸集、使用審批和監督管理。
(七)指導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管公房的維修工作;負責房屋安全檢測鑒定和白蟻防治;參與危舊房屋改造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及房屋產籍檔案資料的建立、管理;負責房產轉讓(買賣)、贈與、交換、租賃、抵押等交易行為的管理。
(九)負責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測繪工作。
(十)制定房屋中介機構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審核房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
(十一)負責直管公房產權管理和租金標準的測算;負責直管公房接管、撤管的核准和資產變動的審核備案。
(十二)負責房改購房檔案的建立、管理和已售公房維修資金的建立與劃轉;負責房改售房資金的歸集;參與房改售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三)承擔落實房產政策及歷史遺留房產問題處理的責任。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叄』 石家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方面地方性政策措施,報有關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保障性住房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區保障性住房的購建、管理以及保障對象的備案;負責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管理;負責市房改工作。
(三)負責市區各類房屋產權的登記、變更和抵押管理工作,確認房屋權屬並核發房屋所有權證;負責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的轉讓、出租、抵押審批;負責市區房產檔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市區房產交易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市區房產經紀服務機構、評估機構的資質進行管理。
(五)負責市房產市場的信息統計分析,研究房產市場的發展趨勢;對房產市場走勢進行預警預報,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六)負責對市區房產市場進行監管;對房產經紀服務機構、房產估價機構、測繪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查處房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維護房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七)負責市物業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規范物業管理市場;負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負責市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市區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組建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前期物業管理方案的備案工作;負責市區舊住宅小區改善工作。
(八)負責市區危陋住宅改造的行政管理工作;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九)負責市區直管公房的資產、經營和維修管理;負責市單位公房售房款、售後維修資金的管理工作;落實私房政策。
(十)負責對各縣(市)、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及房改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目標的考核和業務協調指導。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肆』 (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同一個部門嗎兩個部門都是干什麼的,
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應該是一回事。
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系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不過,各地對機構命名不一樣。有的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住建委),有的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
其主要職責主管當地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如組織擬訂並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登記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等。
『伍』 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一個單位嗎還是從屬單位主要職能是什麼
住房保障局和房產管理局是一個大系統,兩個不同部門,分管職能不同,保障局以土地招標,建設房子,供暖,物業為主,房產管理局以房屋產權證,更名,房照等等有關為主。
『陸』 房管局具體是干什麼的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內行政策指導、監督、容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6)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的作用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和年檢申辦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需提供的資料:
1、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申報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代碼證。
3、企業章程。
4、驗資報告(200萬元以上貨幣資金證明)。
5、法人代表身份證及任命書。
6、七人以上房地產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及勞動合同。
『柒』 住房保障與房地產管理局 干什麼的有油水撈
能進哪個都不錯,
此次深圳曝光工資最高的公務員是住房保障的。
『捌』 房產管理局有哪些職能
房產管理局的職能有: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受委託起草有關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和標准,並監督實施;指導和依法開展全市住房保障、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2、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擬訂並實施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房產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3、統籌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會同發改、規劃、國土資源、建設等行政主管部門擬訂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計劃;
負責各類保障性住房需求(包括房屋數量、戶型配置比例、裝修基準造價等)確定、准入資格審核認定、房源調配管理、房源交付驗收、房屋使用管理、補貼資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
統籌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的資產運營等綜合管理工作。
4、負責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負責住房資金、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工作。
5、負責全市房產市場調控和房產經營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落實房產市場調控政策;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工作;負責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負責對房產中介服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合同備案管理以及房產交易資金的監管工作;負責房產市場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
6、負責全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房產交易和產權管理、房產測繪管理及房產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住房信息系統建設和房產信息化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物業管理監督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和業務規范監管工作;負責物業維修基金和物業保修金的歸集、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改善工程;負責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運作。
8、負責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房屋拆遷單位的管理和拆遷企業資質的審核;
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城市房屋拆除施工企業的資質,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9、負責全市各類房屋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實施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代管房產、宗教房產政策等房產政策;負責依法罰沒、沒收建築物的接收處置工作。
10、負責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管理、白蟻防治滅殺管理工作;參與防汛防颱(雪)工作;指導、監督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工作。
11、負責市區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等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房屋修繕管理和利用工作;負責房屋功能擴建和整治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