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吉林省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例如長春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
一、本人申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
2、職工所在單位應對職工提供的證明材料予以核實,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由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3、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鐵路分中心及各分理處繳存職工只能在繳存機構辦理)。
4、長春市各分中心(鐵路分中心除外)繳存職工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圍、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只能到高新分中心辦理。
5、職工須提供本人公積金卡或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一類卡。
二、受理及審核
中心各分支機構業務窗口對符合提取條件並手續齊全的,當日受理,即時辦結;對不符合提取條件的,應向提取人明確告知不予提取的理由;對提取證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應對提取人提供必要的業務指導,並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
對提取證明材料有異議需要留置審核的,填寫《留置審核受理單》,並由職工確認簽字,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給予職工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明確答復。
四、需要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
(1)未取得產權證的提供: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增值稅發票。(非長春市轄區購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戶口簿)
(2)已取得產權證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房產交易申報單(非長春市管轄區內購房及榆樹、農安、德惠、九台、雙陽購房的須同時提供銷售不動產發票或增值稅發票,非長春市轄區購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戶口簿)。
2、購買公有住房
(1)《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
(2)國有住房出售統一發票或交納購房款的部隊專用票據。
3、建造自住住房
(1)《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購買建築材料及施工費用發票。
(1)吉林市公積金住房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所需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辦理住房貸款(具備提取條件後二十四個月內,夫妻可同時提取,總提取額不得超過售房款);
2、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4、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後未再就業(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務。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須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以上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間隔12個月以上;夫妻可同時提取,但每次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12個月還款額);
6、出境定居;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8、承租公有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
10、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三個月且租賃住房;
11、長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後的職工,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自放款日起60日內且距離上一次提取間隔12個月);
12、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提取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自貸款批准後6個月內且距離上一次提取間隔12個月)。
㈡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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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在什麼地方什麼位置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回戶內答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㈣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查詢
我來為你解答:
1、可以持身份證和公積金存摺到工行或建行的公積金專櫃查詢;
2、可以憑個人密碼到公積金網上查詢系統查詢,密碼需要先到公基金管理中心查詢。
㈤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中心領導
何桂榮同志,女,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歷任船營區人民政府青島街道黨回委書記、精神答文明辦主任、副區長,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現任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張存貴同志,男,1962年9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歷任船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市房地產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現任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國成同志,男,1956年6月出生,大專學歷,中共黨員,歷任市房地產管理局辦公室主任、黨辦主任兼人事處處長,中心主任助理。現任中心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副主任。
董洪印同志,男,1974年4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歷任市財政局稅政法制處處長、辦公室主任。現任中心黨組成員、副主任。
㈥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發展
中心自成立以來,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制度擴面建設為龍頭,以民生改善為己任,以安全發展為目標,以科技支撐為保障,通過科學決策、規范管理、安全運營、優質服務,促進公積金事業健康快速發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為構建和諧吉林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近年來,中心採取穩步推進制度建設,加大住房公積金宣傳和行政執法力度,使住房公積金覆蓋面不斷擴大,歸集額逐年上升,呈現出跨越式發展態勢。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38.4萬名職工繳存了住房公積金,已累計歸集公積金117.8億元,住房公積金余額72.4億元。滿足職工住房需求,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積極調整貸款政策,規范貸款程序,為職工提供優質便捷的貸款和支取服務。截止2011年底,累計為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45.4億元,發放個貸58.3億元,個貸余額42.4億元,支持職工住房消費面積403.2萬平方米。加強資金核算和安全管理,實現公積金保值增值。至2011年末,共為繳存職工計息4.9億元,累計提取風險准備金1.58億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12億元。為我市住房公積金事業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改善作出了積極貢獻。
幾年來,中心不斷加強文化建設,先後在國家、省、市刊物上發稿11篇;30多名同志先後獲得省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市總量翻番突出貢獻個人、全市行政執法先進個人、全市「三八」紅旗手標兵等稱號;會計核算處、船營分中心先後榮獲省建設系統和全市「巾幗文明窗口」稱號;中心先後被省住建廳評為全省住房公積金管理標兵單位、全省建設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市直機關先進黨組織、市「三幫雙促」優秀黨組織、全市依法行政先進單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陳大衛副部長、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張其光司長及原省住建廳柳青廳長到中心視察後,對中心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
展望未來,中心將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繼續深入貫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認真執行管委會決策,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和金融支撐作用,為改善職工居住條件,推動住房建設,拉動經濟增長,構建和諧吉林,提升居民幸福指數再立新功。
㈦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宗旨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2002年7月。五年來,中心秉承「取之於民內,用之於民」 的宗旨容,堅持以制度推進為龍頭,以安全發展為中心,以科學發展為動力,以規范發展為目標,實現了住房公積金事業在規范中安全發展, 在調整中整體升位的既定工作目標,奠定和發揮了住房公積金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住房保障作用和金融支撐作用, 為改善人民群眾居住生活水平,拉動和促進房地產市場繁榮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㈧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
a:3:{i:0;a:7:{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查詢";s:7:"summary";s:411:"1.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櫃台或觸摸屏查詢機查詢。
2.持公積金聯名卡到開戶銀行的經辦網點查詢。
3.通過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電話查詢。
4.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進行查詢。
上述四種方法中,通過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進行查詢最為方便快捷。";s:8:"art_link";s:37:"http://www.to8to.com/ask/k946818.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59:"//pic.to8to.com/case/2016/03/20/20160320102152-2dd40e12.jpg";s:8:"filename";s:0:"";s:6:"isCase";i:1;}i:1;a:3:{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s:7:"summary";s:579:"提取條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放寬連繳三個月可提。
房屋類:1、購買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積金貸款";s:7:"summary";s:693:"一、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三)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並將貸款劃入開發商在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s:8:"ordernum";s:1:"3";}}
㈨ 吉林市住房公積金去哪裡支取
支取辦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務大廳3-4號窗口初審、復核。
2、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積金支取憑證,由提取人簽字(按手印)確認。
3、合格者由提取人憑支取憑證到中心附近商業銀行支取現金。
支取辦理時限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職工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提取規定的,當天辦結;需要核實的,在接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