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人員編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房改辦)機關行政編制15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處級領導職數24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28副。
㈡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與市政府外辦哪個單位好
我感覺是市政府外辦好。
㈢ 住房保障管理所是什麼單位主要負責干什麼的
住房保障管理所隸屬於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主要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申請資格的審核、申請資格證的發放、保障性住房的安置及後續管理等。
㈣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處室職能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保密、信息、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以及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工作;承辦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員出國(境)的有關工作;負責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綜合計劃處
負責全市住房資金歸集使用計劃的編制、調整及實施工作;負責安排購買國債資金;負責資金風險、盈利能力分析;負責有關業務信息的統計及綜合分析;負責中心綜合業務的前瞻性研究工作;負責全系統經費預算決算編制的上報工作;負責全系統的費用核定、固定資產的核定工作;負責協調財政、稅收、銀行等與資金管理工作有關的部門;負責全系統的資金調度;負責市中心內部各處室的業務協調工作;負責管理部網點布點、設置管理工作;負責中心系統的審計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市政府及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協調、參與有關重大住房公積金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查、報批及出台等工作;負責中心有關重大住房公積金政策的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組織政策性住房金融相關的課題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展規劃。
歸集執法處
負責制定和適時調整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對公積金繳存進行檢查,並提出執法意見;對住房資金歸集管理中的重要情況提出有關的建議或措施;負責對涉及到歸集工作中的行政訴訟案件的處理,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對直屬管理部的歸集管理進行指導,直接參與公積金歸集管理工作;依據《條例》負責對年度住房公積金情況進行公告;負責對住房公積金執法監察的管理,監督對《條例》的執法情況;負責執法工作業務流程制定、崗位核定;負責有關法律、法規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措施;檢查各管理部歸集、管理、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和各歸集單位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
信息中心
負責中心系統計算機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研製開發與實施;制訂中心系統計算機管理辦法和編制操作規程;負責全系統計算機內部業務網路方案的設計、實施及使用管理,包括北京市住房資金網際網路站的管理;負責市中心辦公自動化系統的方案制定和開發工作;負責對外發布電子信息;負責硬體設備的選型、分配和安裝調試工作;負責應用軟體的系統分析、設計和編程工作;負責市中心電子辦公耗材的采購、管理與發放;負責計算機系統的升級和系統軟體、工具軟體、電子書刊的購置及管理;負責全系統計算機業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承擔全系統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並保證其安全、正常運行。
負責中心系統全宗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數據入機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公積金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和單位貸款的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數據入機的管理、監督工作;負責會計檔案和其它載體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負責制定、修改檔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執行情況;負責指導、監督各管理部的檔案管理工作;組織檔案管理知識培訓;負責檔案統計與利用工作;負責檔案資料的研究及按年度編輯中心大事記工作;參加匯編檔案史料、修史志的活動。
住房資金管理處
負責對售房款、公共維基金、住房補貼資金等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制定相應管理辦法;依據有關使用辦法,負責審定資金使用方向;負責辦理其他住房資金使用手續工作;負責對單位貸款追償工作;負責對政策性貸款發放、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和重要情況提出有關的建議或措施;負責其它住房資金的風險、盈利能力分析;負責住房資金政策性貸款發展的研究工作;負責對直屬管理部的住房資金使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會計處
負責全系統住房資金核算辦法的制定;負責制定會計工作的有關規章制度和會計工作業務流程;負責全系統會計核算;負責全系統帳戶管理;負責協調與財政、稅務等有關部門的會計核算工作,按規定負責上報核算報表;負責會計工作的前瞻性研究;負責對全系統資金的稽核;負責中心財務收支活動分析;負責對直屬管理部會計工作的管理和指導;負責財務支出報銷工作。
人事處
負責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負責人事及幹部任(聘)用管理工作;負責專業職務考評和專業隊伍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所屬管理部及市中心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考核、任免、調配、獎懲辦法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工資核定、獎金分配工作;負責中心系統人員保險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管理中心系統人員綜合培訓、考核工作;負責處以上幹部的管理考察工作;負責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工作。
行政保衛處
負責全系統的行政、後勤、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系統資產管理;負責固定資產及辦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負責車輛報廢、更新以及辦理政府采購有關工作;負責車輛及車輛安全工作;負責機關食堂帳務等事項的管理工作。
監察處
在中心黨委、紀委的領導下,負責中心黨的紀律檢查方面的具體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心黨委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決定,完成中心黨委部署的關於反腐敗的各項任務;負責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按照中心紀委的授權,檢查和處理中心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負責對中心全體黨員進行黨風廉政教育,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紀檢方面的調研工作;承辦中心黨委、紀委及市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在中心行政首長的領導下,負責中心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包括效能監察、執法監察、廉政監察、糾風工作等。貫徹國家行政監察法規及北京市、中心的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負責檢查中心系統各單位在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及中心的決定、命令中出現的問題;負責調查處理中心系統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對中心系統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負責政風政紀工作,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完成上級監察機關和中心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宣傳處
負責本系統黨員隊伍建設和民主集中制建設;負責黨員管理工作及本系統黨內統計工作和黨費收繳、使用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幹部培訓計劃工作;負責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思想動態調整、理論學習(中心小組)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規劃;完成市紀檢、監察授權的工作,兼穩定辦、「610」辦公室工作;負責指導群團組織建設和統戰工作。
客戶服務部
負責中心網站內容的管理、網上留言回復;負責「政風行風熱線」網上留言回復;負責受理、轉交服務類投訴;負責中心系統內部電話查詢和機關總機服務;負責客戶咨詢、投訴等信息的統計和綜合分析;負責客戶信息資料的收集與管理;負責制定和適時調整各項咨詢服務流程及服務規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和適時調整聯名卡發放業務規范和流程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中心年度結息對帳單發放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心對內、對外的信息交流、咨詢和相關培訓服務;負責中心客戶服務的發展及前瞻性研究工作;負責中心對外的政策業務宣傳及提供培訓和輔導服務。
㈤ 北京市住建委是什麼級別的單位是廳局級嗎
北京市住建委屬於廳局級單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準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來設立的。
北京市住建委主要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並承擔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危舊房改造和古都風貌保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等職責。
(5)北京住房保障管理處處長擴展閱讀:
《關於機構改革中調整變動部門文件發送印章使用及懸掛部門名稱牌子等事項的通知》第一條 新組建、設立及調整的部門和單位,在「三定」規定下發前,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文件發送范圍、份數和渠道不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依據機構設置變動情況,盡快核定所需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文件種類和份數,其中新組建、設立的部門和單位還需明確收文渠道,報市政府辦公廳核准。
「三定」規定下發後,市政府辦公廳即依據機構設置情況,按規定向市政府各部門發送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文件,原發送范圍、份數和渠道即行停止。
㈥ 北京勞動保障處長副處長是誰
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工資處處長:徐樹理;副處長:和韌、柏瀾
養老保險處處長:朱榮元
醫療保險處處長:張大發
㈦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機構領導
徐賤雲 黨組書記 主任
劉雲齋 黨組副書記、委員(正局級)
王 鋼 黨組成員、副主任
馮可梁 副主任
張農科 黨組成員、副主任
朱和平 黨組成員、副主任
李榮慶 黨組成員、副主任
吳問平 黨組成員、中共北京市紀委駐市建委紀檢組組長
鄭志勇 黨組成員、副主任
程建華 黨組成員、副主任
趙英傑 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承軍 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榮武 黨組成員、副主任
秦海翔 住房城鄉建設委委員
鄒勁松 住房城鄉建設委委員
陳現忠 住房城鄉建設委委員
苗樂如 正局級幹部
㈧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麼的
各地區住房保障中心大體一樣,下面以廣州市為例: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本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務;擬訂和組織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發展戰略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檢查區(縣級市)開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機關安居工程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投資計劃;擬訂和實施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儲備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住房貨幣補貼、住房租賃補貼、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等年度標准。
(三)負責籌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管理職工住房貨幣分配補貼資金、住房租賃補貼資金、單位住房基金及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四)組織開展居民家庭,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關需求情況調查;擬訂本市住房保障標准,建立健全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
(五)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徵用、拆遷、儲備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實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報批工作。
(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計劃管理和統籌協調;負責保障性住房自建項目的組織實施;會同物價等部門確定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並協助建設單位落實工程項目有關優惠政策。
(七)負責住房保障資格審核、保障性住房的籌集、租售和後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區物業服務;負責住房保障信訪、舉報、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
(八)負責企事業單位住房貨幣分配方案的審核和備案;負責職工住房貨幣補貼資格的審核;負責房改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監督、處理房改工作中違規違紀問題。
(九)負責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檢查市與區、街(鎮)住房保障信息網點工作。
(十)負責職工房改檔案、住房保障檔案的建檔和管理,負責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檔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㈨ 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是什麼單位
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是市政府的內設機構,它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 所以不屬於行政單位。屬於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