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島市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是什麼
青島市房屋拆遷不暢的標准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為准,分為貨幣補償和房屋補償。
根據《青島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三條: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
各縣級市和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工作的監督管理;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受市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的委託,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房屋拆遷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被拆遷房屋和補償房屋的面積以建築面積計算。
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為准,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載明的建築面積為准。
無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但建設合法的房屋和計租表上只載明使用面積的公有房屋,其建築面積以批准建設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築面積或者以房地產測繪機構實測的建築面積為准。
第二十五條:拆遷補償可以採用房屋補償方式,也可以採用貨幣補償方式。
除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的以外,由被拆遷人選擇拆遷補償方式。
第二十六條:拆遷房屋實行房屋補償的,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和建設工程的性質,實行就地或者異地補償。
第二十七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就地房屋補償的,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按照被拆遷房屋面積補償;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
(三)被拆遷房屋面積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計算;
(四)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由被拆遷人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第二十八條: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計算方法,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結算拆遷補償金;
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部分,以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五十結算(但不得低於同期經濟適用住房的平均銷售價格),計入拆遷補償金
(1)青島市城鄉建設和住房擴展閱讀
拆遷住宅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補償:
(一)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房屋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解除租賃關系的,由房屋承租人向被拆遷人支付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拆遷人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原房屋承租人進行房屋補償,補償房屋的產權歸原房屋承租人。
(二)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選擇貨幣補償且被拆遷人同意的,由拆遷人將按照本條例規定計算的拆遷補償金扣除房屋承租人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定購買被拆遷房屋所應當支付的價款,餘款支付給房屋承租人,扣除款支付給被拆遷人。
(三)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的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式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補償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再行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四)私有出租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要求實行貨幣補償但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補償。
2. 外地人在青島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2018年4月,青島市限購政策再次升級,主要針對新購住房上市交易年限以及青島戶籍家庭的購房套數做出了新的限制。
1.對青島戶籍的購房規定是什麼?
在限購區域內,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青島市(七區三市,下同)戶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對在限購區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
簡言之,在限購區域內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島戶籍家庭,將無法在限購區域內購房,在非限購區域無限制。
2.對非青戶籍的購房規定是什麼?
在限購區域內,對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青島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限購1套住房;對在上述區域內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上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售房。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
簡言之,非青島籍家庭在購房前兩年內,在青島有連續12個月的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即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一套住房,在非限購區域無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以及房屋套數限制。
3.限購區域如何劃分?
限購區域: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
非限購區域:即墨區、萊西市、膠州市、平度市
4.其他需注意問題
①2018年4月18日後,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②家庭是指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3. 青島市關於無房戶的概念
無房戶定義:
無房戶是指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從未享受實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回購買公有住房答)或政府、企業提供優惠政策解決住房的。
職工本人及配偶均沒有通過無償分配、拆遷安置、延續承租或其他形式途徑取得公有住房的為無房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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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是無房戶
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核定及未達標、超標處理辦法:職工及其配偶未以規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公有住房的,為無房職工。住著下面三種不在核定范圍的住房面積家庭也是無房戶:職工全額出資按市場價格或經濟適用住房價格購買、承租、建造的住房;已按規定補交房價款購買的超標部分公有住房;職工及其配偶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購買商品房的職工應屬於無房戶的范圍之內。
職工個人在單位沒有分配住房,其配偶在單位承租或房改成本價或標准價購買了公有住房,不應是無房戶。
你上青島「普加網」提問一下吧,那裡有個房產樓市齋,你可以上那裡發帖子提問,有很多專業搞房產的人在裡面。
4. 青島市暖氣安裝收費是按居民住房的建築面積還是套內建築面積收費
建築面積 套內面積都不確切,看供熱公司
5. 青島市房屋建築特色
青島市房屋建築特色,在八大關一帶,很多小別墅有歐洲風格;在前海一線的小專別墅,大多是現代派風格,簡明屬又靠海;其他的普通居民的住宅樓,肯定有朝向的不同,而且這取決於不同的地段。商務樓大多高大,最高的有20多層吧。就所了解的說一下
6. 青島的人才住房有哪些條件
經青島高新區建設部落實,根據《關於加強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的實專施意見》青政發[2020]2號規屬定:
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青島全職工作且在青島市無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內沒有商品住房交易記錄)的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的人才,以及在青島市創新創業並作出貢獻的各類人才。
符合規定條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層次標准享受相應的住房面積。人才及其配偶享受過用於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補貼的,或在青島市范圍內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7. 青島本地戶口和非青島本地戶口在青島買房有什麼區別
青島本地戶籍在青島購房,可以平等收入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申請購買兩套家庭住房。
當事人如果是外地戶籍,需要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當事人戶籍所在地住房情況證明,當事人在青島從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才有資格在青島申請購買一套家庭住房。
2017年3月15日起青島實行的《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規定:
一、限購范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
二、限購套數:
1、本地戶口:限購兩套;
2、外地戶口:限購一套房,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三、首付比例:
1、首套房:最低首付30%;
2、二套房:最低首付40%;
3、三套及以上:暫停發放;
4、新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30%;
5、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40%;
6、全款買房無限制。
四、限購規定:
1、外地戶口限購一套房,但必須提供從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2、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可。
3、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以及萊西市不受青島限購政策影響。
4、高新區和黃島區60平方米落戶政策依然執行,外地戶籍人口選擇在這兩個區域購置一套60平米以上房產,取證落戶,原則上就可以享受不限購政策。
(7)青島市城鄉建設和住房擴展閱讀
簽單與過戶
1.簽單階段———預售登記與合同
與發展商簽合同時要千萬小心,不妨詢問一些法律方面的人士,要知道房產糾紛的產生多半是由於合同出現了問題,合同沒簽好,今後的煩惱會像滔滔江水。
2.買房的實質階段———交易與過戶
契約有預售契約和買賣契約兩種,預售契約是相對於期房而論的;買賣契約則用於現房交易。立契過戶是發展商和買房人進行交易、更換房屋產權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
立契過戶應該是買房人親自辦理的,如果不能親自辦理而需他人代辦的,買房人一定要出具委託書,委託書上必須加蓋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的公章(有些區縣房地產交易所要求同時具有公證處的公證書)。
驗收與入住
1.收尾工作———驗收與繳納稅費
拿到新房鑰匙先別高興,經過驗收才能入住。驗收方面需要特別注意,首先要知道驗收房屋的標准,還需要清楚不合格的房屋是否有權向開發商拒收,這個階段需要在專家的指導下進行。
在辦理入住之前,購樓者還需要交清合同款,辦理結算;發展商要統一審核的付款情況,每期付款的底單復印件都須立檔保存,在最後入住時以供審核。購房人持合同就可以到物業管理公司拿鑰匙,拿鑰匙時,要求簽訂物業管理公約。
2.清理工作———裝修和入住
裝修在購房之中是個可有可無的過程,因為有相當購房者購買的是毛坯房,自己在找裝修公司進行裝修,此時發生的糾紛和業務已和購房沒有關系。購買基本裝修房屋的購樓者需要在房屋的裝修的驗收時倍加小心。
8. 青政發2001第37號文件《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城市新建住宅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高分獎勵
找不到青政發2001.37號。但這個通知後面談到37號。不知是否有用,抱歉。
http://www.qing.gov.cn/n172/n68422/n1527/n62867/n63130/11315.html
年度期數: 第二十二期
總期刊數: 總第三十四期
成文日期: 2002-11-8
編 號: 青政辦發〔2002〕88號
標 題: 關於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我市從2002年4月11日起停止收取供熱集資費和管道燃氣工程集資費,並將這兩項集資費納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配套費)。現就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區配套費的有關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配套費用途及收費標准
(一)用途。配套費主要用於供熱(供氣)管網(含主幹網)的配套設施建設,建設項目規劃紅線外與城市干網銜接的城市配套設施(包括道路、給水、雨水、污水、綜合布線、環衛、水處理)建設及規劃紅線內的中小學、托幼園所設施建設(詳見附表)。(二)收費標准。配套費的收費標准按建築面積分攤每平方米分別為:供熱57元、管道燃氣18元、道路60元、給水8元、雨水11元、污水12元、綜合布線6元、環衛6元、水處理20元、中小學37元、托幼園所20元,合計為每平方米255元(詳見附表)。
市南、市北、四方、李滄區內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的開發建設單位,要按規定交納配套費。配套費實行配套責任和配套資金掛鉤,原則上不予減免。確需減免的,需報經市政府同意後方可減免。
二、職責分工
(一)市建委負責徵收配套費,編制年度配套費收支預算和下達年度配套工程建設計劃,審查配套項目工程結算,並監督建設計劃的實施。(二)市城管局、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開發辦)負責編制、提報年度配套工程建設計劃,報市建委審核後組織實施。其中,市城管局負責供熱、供氣、道路、給水、雨水、污水、水處理配套工程項目建設;市開發辦負責綜合布線、環衛、中小學、托幼園所配套工程項目建設。工程竣工後,組織實施部門應將項目成本資料報送市物價局備案。(三)市財政局負責設專戶管理配套費,審核批復年度配套費收支預算,依據配套建設計劃下達配套工程支出預算,按規定程序撥付工程項目建設資金,並負責配套費使用過程的監督檢查,保證資金專款專用,審核批復配套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市開發辦的辦公經費從收取的配套費中安排,不再另
行提取管理費,由市開發辦按規定程序要求提報年度部門預算,市財政局審核批復並監督執行。
三、配套費與供熱、供氣集資費的政策銜接
(一)2002年4月11日以前的1.開發商已向政府(包括供熱、供氣單位,下同)交款,但未與購房者簽合同,收費單位按新配套費相關標准與開發商結算,多退少補,開發商按新政策與購房者簽定合同。2.開發商已向政府交款並已和購房者簽定合同,但尚未向購房者收款的,履行合同。3.開發商已向政府交款並已和購房者簽定合同,購房者已交款的,履行合同,不再退款。4.凡開發商未和供熱(氣)單位簽定供熱(氣)合同,但已向購房者收取集資費的,應予退款。(二)2002年4月11日(含4月11日)以後的1.開發商與購房者所簽合同單列集資費的,應予以糾正。2.購房者入住時需交集資費,4月11日以前已簽合同的,履行合同;未簽合同的,按新配套費相關政策執行。3.經濟適用住房原在批準的價格外收取的集資費,允許按配套費相關政策計入房價。(三)老城區的供熱(氣)配套改造的工程建設費,應由自願要求配套改造的
用戶與供熱(氣)企業在配套費相關標準的基礎上協商確定。
本通知下發後,青政發〔2001〕38號文件規定收取的每平方米120元的基礎設施配套補助費同時停收。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的配套設施建設,應嚴格按照市政府《關於加強城市新建住宅配套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青政發〔2001〕37號)規定的范圍,由開發單位自行配套,居民熱用戶樓前入口閥門井出口法蘭後的供熱設施、住宅樓建築紅線內的供氣設施由開發單位自行配套。以前規定與本通知有抵觸的,以本通知為准。
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及各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青島市收費標准以內確定當地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配套范圍及收費標准,報市政府備案。
附件:配套費收費標准及使用范圍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