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3年房產有新政策嗎
新出國五條,
1、各來地要加大樓市自宏觀調控的力度。立即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國十條」文件的實施細則。房價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城市,要在一定時間內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嚴格實行問責制。
2、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對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對消費性貸款管理,禁止用於購買住房。
3、調整住房交易環節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並逐步擴大到全國。
4、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應總量。認真落實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抓緊制定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中長期貸款政策。
5、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券和新購置土地。
Ⅱ 2014年漯河市十大民生工程
一、努力改善市政公共設施
1. 實施路燈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嵩山路等5條道路路燈亮度;新建、改造文化路南段等4條道路路燈,對嫩江路等背街小巷路燈、「城中村」路燈進行改造。
2. 實施「百個市民休閑健身游園」建設工程,打造10分鍾休閑健身圈,年內投資1300萬元,建成30個游園。
3. 新建50座垃圾中轉站和星級公廁,其中,郾城區、源匯區、召陵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四個產業集聚區20座。
4. 建設福彩公益便民自行車慢行系統,提供公共自行車3000輛,讓群眾免費休閑綠色低碳出行。
5. 調整優化公交車線路,延長部分公交線路營運時間;加快公交車輛更新,提升公交車輛檔次。推進公交IC卡乘車,實行無人售票。
6、加強城市排水系統建設,著力解決淞江新區、雙龍區域、雙匯工業園及老城區雨季「內澇」問題。
二、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安全
7. 強化食品葯品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提高大宗消費食品安全水平。重點開展以小餐飲店為主的「七小」行業整治,確保整治達標率達到95%以上。
8. 完成市區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覆蓋向城區供肉的2家生豬屠宰企業(雙匯、眾益達)、1家蔬菜批發市場、10家標准化菜市場、10家大中型超市及市區50個大中型飯店、機關事業單位、學(院)校、企業等團體消費單位,從源頭上保障群眾肉菜消費安全。
9. 建設城市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統,實現市區建成區所有路口、主幹道、高速路口、橋梁、快速環線、城鄉結合部等區域信號燈、監控探頭全覆蓋。
10. 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治理,在市區所有中小學幼兒園設立執勤「護學崗」,重點對「三無」食品攤販違法經營、商販攤點亂佔道路、車輛違法行駛阻礙交通等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11. 探索建立公共資源共享機制。節假日期間開放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的衛生間、停車位、健身場地等。
三、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12. 加快推進市養老產業園建設。
13. 加大城市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等養老設施建設力度,新增養老床位1000張以上。
14. 提高城鄉低保、優待撫恤、大病救助水平和覆蓋面。
15. 建成投用市殘疾人康復中心。
16. 為500名貧困殘疾人培訓實用技術,提高參與社會生活的能力。
17. 大力開展法律援助活動,進一步增強法律援助提供能力,提高法律援助覆蓋面,切實維護廣大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做到應援盡援。
18. 建設100個農村留守兒童之家。
四、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9. 實施城市棚戶區改造、公租房項目建設工程,建設公共租賃住房1.3萬套、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1萬套。
20. 改造農村危房1000戶。
21. 整治老舊小區100個。
五、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民增收
22. 新發展農村沼氣用戶2500戶、大中型沼氣工程3處、沼氣服務網點20個。
23. 新改建農村公路150公里。
24. 各縣區續建、配套農村新型社區1個,提升社區功能,抓好土地復墾工作。
25. 實施100個行政村農民體育健身工程。
26. 新解決20萬人以上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問題。
27. 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全年對2000台農機具進行補貼。
28. 加大農村扶貧開發力度, 大力實施產業化扶貧、信貸扶貧、科技扶貧、外資扶貧、互助資金扶貧和到戶增收扶貧,完成16個扶貧開發整村推進村建設任務,新解決2.29萬農村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問題。
六、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創業
29. 全年新增城鎮就業4萬人,新增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2.6萬人。
30. 實施創業帶動工程,全市新發放小額擔保貸款3.5億元,扶持5000人創業,帶動2萬人就業。
七、提高城鄉教育水平
31. 開工建設國家教育部(漯河)青少年綜合實踐基地。
32. 建成開發區中學、郾城新建中學。籌建臨潁縣新區九年一貫制學校、耿庄學校、胡橋學校,郾城區第二實驗小學、淞江產業聚集區小學,西城區實驗小學,源匯區南關小學等7所中小學,改擴建市直2所中學。
33. 完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探索建立特殊困難學生從幼兒園到大學一體化動態資助機制。
34. 加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投入力度,年內配備配齊143所學校儀器設備、圖書、教育信息化和生活服務等設施,基本達到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標准。
35. 大力推進教育管理改革創新,探索推行名校弱校「聯姻」、師資力量重組等措施,逐步實現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36. 繼續推進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薄弱學校改造工程。
八、實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設文化漯河
37. 加快建設市圖書館、市群藝館、市博物館,實現部分場館對公眾開放。
38. 完成「舞台藝術送農民」168場次。
39、繼續深化「周末沙澧文化超市」、「幸福漯河健康舞」和「幸福漯河梨園情」等群眾文化活動,培育以市人民會堂為陣地,每周六、日免費為青少年展演百部優秀電影為主要內容的「幸福漯河少年夢」新亮點。
九、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40. 著力建設美麗鄉村,實施城區衛星鎮40個村鄉村清潔工程,打造整潔街道;實施市區和縣城建成區百條居民生活路垃圾清運工程。
41. 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完成華電漯河發電有限公司除塵、脫硫、脫硝改造,淘汰市區建成區天然氣和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提高市區空氣質量。
42. 開展生態創建工作,創建2個省級生態鄉鎮、13個省級生態村。
十、提高公共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43. 實施「362」基層醫療衛生人才提升工程,用3年時間,免費推進全市2000名鄉村醫生、社區醫生學歷提升、職稱提升和醫技提升,全面提升基層醫療人才施醫水平。
44. 在全市更大范圍內推行醫保IC卡功能提升,方便群眾就地及時就醫購葯。
45. 加快推進漯河醫專一附院西城區分院、市精神病專科醫院、市兒童醫院、全科醫生培訓基地和市六院病房樓項目建設。
46. 積極開展農村居民大病醫療保險工作,提高參合群眾實際保障水平。
Ⅲ 安居工程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大規模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推動科學發展、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採取的重大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促進實現住有所居目標,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要求。適應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的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把住房保障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合理確定住房保障范圍、保障方式和保障標准,完善住房保障支持政策,逐步形成可持續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機制。到「十二五」期末,全國保障性住房覆蓋面達到20%左右,力爭使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新就業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二)基本原則。住房保障工作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堅持分配過程公開透明,分配結果公平公正;堅持規范管理,不斷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二、大力推進以公共租賃住房為重點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一)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供應,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戶型為主,滿足基本居住需要。租金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結合當地實際,按照略低於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對於完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引導合理住房消費、緩解群眾住房困難,實現人才和勞動力有序流動、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人口凈流入量大的大中城市要提高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比重。
要加大政府投資建設力度,綜合運用土地供應、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財政貼息、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以委託企業代建,市縣人民政府逐年回購。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採取劃撥、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事先要規定建設要求、套型結構等,作為土地供應的前置條件。同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以規劃建設配套商業服務設施,統一管理經營,以實現資金平衡。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應當規劃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賃住房,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產業園區,應當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統籌規劃,集中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面向用工單位或園區就業人員出租。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積極探索公共租賃住房投資回收機制。各地要及時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較多、小戶型租賃住房房源不足的地區,要加快建設廉租住房,提高實物配租比例。逐步實現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統籌建設、並軌運行。
(二)根據實際情況繼續安排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嚴格執行建設標准,單套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房價較高的城市,要適當增加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供應。
(三)加快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棚戶區(危舊房)改造要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發揮多方面積極性,改造資金由政府適當補助,住戶合理負擔。國有林區、墾區和工礦(含煤礦)棚戶區改造,企業也要安排一定的資金。棚戶區改造要尊重群眾意願,擴大群眾參與,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四)加大農村危房改造力度。抓緊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逐步擴大中央補助地區范圍,加大地方政府補助力度。按照統一要求建立和完善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規劃設計水平,加強資金和質量監管。
三、落實各項支持政策
(一)確保用地供應。市縣人民政府應當依據住房保障規劃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任務,科學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要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中優先安排、單列指標,做到應保盡保。要提前做好項目儲備並落實到具體地塊,努力挖潛,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要提前確定地塊,開展土地徵收等前期工作,確保及時供地。儲備土地和收回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優先安排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嚴禁改變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用途,擅自改變用途的,要依法從嚴處理。
(二)增加政府投入。中央繼續加大資金補助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財政預算安排中將保障性安居工程放在優先位置,加大財政性資金投入力度。按照「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原則,加大省級政府統籌力度,確保項目資本金足額及時到位。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准備金和管理費用後,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土地出讓收益用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於10%。中央代發的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要優先安排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公共預算支出安排不足的地區,要提高土地出讓收益和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安排比重。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的城市,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三)規范利用企業債券融資。符合規定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可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專項用於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行企業債券,要優先滿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融資需要。承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的其他企業,也可以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額度內,通過發行企業債券進行項目融資。對發行企業債券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優先辦理核准手續。
(四)加大信貸支持。在加強管理、防範風險的基礎上,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向實行公司化運作並符合信貸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直接發放貸款。對於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可向經過清理整頓符合條件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省會城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貸款,融資平台公司貸款償付能力不足的,由本級政府統籌安排還款;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向經過清理整頓符合條件且經總行評估認可、自身能夠確保償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的地級城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發放貸款。其他市縣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可在省級政府對還款來源作出統籌安排後,由省級政府指定一家省級融資平台公司按規定統一借款。借款人和當地政府要確保按期還貸,防範金融風險和債務風險。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貸款利率下浮時其下限為基準利率的0.9倍,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5年。擴大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的范圍,重點支持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五)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要切實落實現行建設、買賣、經營等環節稅收優惠政策,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四、提高規劃建設和工程質量水平
(一)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提出明確要求,合理安排布局,嚴格執行抗震設防和建築節能等強制性標准。保障性住房實行分散配建和集中建設相結合。集中建設保障性住房,應當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統,同步配套建設生活服務設施。保障性住房戶型設計要堅持戶型小、功能齊、配套好、質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學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各項基本居住功能,鼓勵通過公開招標、評比等方式優選戶型設計方案。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應當提供簡約、環保的基本裝修,具備入住條件。
同時,在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中,要貫徹省地、節能、環保的原則,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和節能減排各項措施,全面推廣採用節水型器具,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農村危房改造要重視自然採光和通風,大力推廣建築節能技術。
(二)落實工程質量責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要嚴格履行法定的項目建設程序,規范招投標行為,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嚴格建築材料驗核制度。項目法人對住房建設質量負永久責任,其他參建單位按照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負相應責任。實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責任終身制。推廣在住房建築上設置質量責任永久性標識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三)強化工程質量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參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切實把加強質量監管貫穿於建設全過程。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加大對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和工程質量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工程項目,要責令整改。
五、建立健全分配和運營監管機制
(一)規范准入審核。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狀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住房困難、家庭收入(財產)的具體標准,定期調整,並向社會公布。完善住房保障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核制度。健全住房城鄉建設、民政、公安、稅務、金融等部門及街道、社區協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經濟狀況審核機制。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應當如實申報家庭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聲明同意審核機關調查核實其家庭住房和資產等情況。審核機關調查核實申請人住房、金融資產、車輛等財產的,有關機構應當依法提供便利。嚴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的家庭供應保障性住房。切實防範並嚴厲查處騙租騙購保障性住房、變相福利分房和以權謀私行為。對以虛假資料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經查實應立即糾正,並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資格。建立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完善失信懲戒制度。
(二)嚴格租售管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合理的輪候期內安排保障性住房。具體輪候期限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公布。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應當按月或季度及時發放,確保當年12月25日前全部發放到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應當載明租金、租期以及使用要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一般為3至5年。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購買不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經濟適用住房配售時,要明確界定政府與購買人的資產份額,並按照政府回購、適當兼顧保障對象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出售所得價款的分配比例。限價商品住房的上市交易收益調節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
(三)加強使用管理。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對象檔案,動態監測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經濟狀況變化情況。建立公眾監督機制,落實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定期檢查保障性住房使用情況,對違反規定將保障性住房出售、轉借、出租(轉租)、閑置、改變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對中介機構違規代理出售、出租保障性住房的,應當依法給予處罰。保障性住房的使用人要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住房,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影響房屋質量安全和使用功能。保障性住房小區可以實行住戶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也可以聘請專業機構提供物業服務。
(四)健全退出機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經濟狀況改善,或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應的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騰退;逾期不騰退的,應當按市場價格交納租金。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通過購置、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應當退出經濟適用住房,或者通過補交土地收益等價款取得完全產權。對拒不服從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規定或合同約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
(一)建立目標責任制。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具體實施,負責落實項目前期工作、建設資金、土地供應、工程質量監督、保障性住房租售管理和使用監管等。省級人民政府要指導市縣人民政府,加強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和具體實施機構建設,充實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周密部署,精心落實,注意總結經驗,優化審批程序,簡化辦事手續,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廉潔工程、平安工程、放心工程。
(二)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要因地制宜,科學編制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年度建設任務,不搞「一刀切」。「十二五」時期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目標任務,按需申報,自下而上,編制本地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將任務分解到年度。要盡快明確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投資計劃、用地計劃、資金來源渠道等。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劃編制年度實施計劃,並落實到項目,盡早開展前期工作,以便落實資金和土地,確保建設任務按計劃順利實施。市縣人民政府要向社會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計劃、項目開工和竣工情況,以及項目名稱、建設地址、建設方式和建設總套數等。
(三)建立考核問責機制。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住房城鄉建設部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等有關部門要建立約談和問責機制,對項目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地區的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地區,監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要視情況對其政府負責人進行問責。要嚴格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程序,加強資金監管。對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Ⅳ 這是游戲王的哪一個劇場版呀~!
是不是一個壇子拿出來像麻將的?湊齊某種屬性的龍並以此定勝負的那個?游戲王朝日的,第十八集
Ⅳ 湖南省雙峰縣朝陽小區的房子為什麼5年之內不能買賣呢
因為該小區的房子屬於經濟適用房,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濟適用房五年內不能上市交易。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國務院2007年制定的《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中,對經適房上市做了明確的規定。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Ⅵ 雙峰縣朝陽煤礦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要5年以後,現在沒有房產證的
Ⅶ 我家在湖南省雙峰縣三塘鋪鎮,朝陽煤礦,可以申請快遞代收點嗎
符合要求就可以
Ⅷ 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有哪些
一、以凈地出讓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事如下優惠政策
(一)土地儲備中心對危房棚戶區土地實行收購,以凈出讓方式供地。凈地出讓後獲得的出讓收益,扣除按規定繳省的費用後,專項用於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和毛地收購資的周轉以及危房棚戶區安置房建設。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實行土地行政劃撥,對改造後的房屋納入產權產籍管理,辦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實租賃供地。
(三)安置房建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以費還貸項目除外)全免,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項明細附後)。
(四)安置房房屋拆遷補償契稅先繳後返;對安置房住宅上靠標准戶型增加的建築面積部分,營業稅等稅種由地方稅務部門向省申請暫緩繳納。
(五)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無償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對騰空用於商品房建設的地塊,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所需費用由摘牌的商品房開發主體,按照國家、省、市所規定的正常標准結付;涉及配套管網施工中的破道、綠化等費用免繳。
(六)對安置房建設項目,各職能部門要同步辦理相關手續,保證項目的開竣工時間。
(七)小區配套建設標准要滿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區組織被安置居民以招標方式選擇物業公司,對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物業費三年內減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區承擔。
(八)在進行安置房建築設計時,應根據周邊服務設施現狀,建設一處或幾處綜合市場,用於提供公益性就業崗位,其產權歸市所有,由區負貴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讓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享受如下優惠政策
(一)市財政籌措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包括開發企業上繳的土地出讓金,開發企業上繳的稅費地方留用部分,向上爭取政策和資金等),建立專戶,專款專用。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按應繳土地出讓金的70%為基數,作為投入返還給開發企業。危房棚戶區供地實行土地公開掛牌出讓,在掛牌過程中出現竟標情況,可採取遞減返還比例競標辦法出讓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款一次性繳齊後,15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項目明細附後)。
(三)涉及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的各項稅種全額徵收,扣除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留成部分的60%,按入庫財政級次返給開發企業予以補貼,其餘.40%由入庫財政級次設立「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補貼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定期審計。開發主體繳納稅金後,力爭10個工作日內補貼到位。
(四)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在不突破國家剛性標准及不率,土地摘牌後,規劃設計不再做調整。
(五)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用地紅線以外沒有配套管網的或達不到項目配套要求的,電業、熱力、供水、排水、燃氣等部門應按規劃要求同步建設至小區紅線。所需建設資金,一部分從市財政收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解決,定向用於熱力、供水、排水管網建設,缺口部分由熱力、供水、排水等企業自籌資金建設;電力外網改造費用,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交納;燃氣外網改造費用由開發企業按每戶700元交納。安置房住宅建築面積(戶)相關配套費用(含電力外網改造費和燃氣外網改造費)免繳。
(六)對確實難以實施的危房棚戶區改造項目,市將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由市市長辦公會議或市常務會議議定。
(七)市已經明確優惠政策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不執行此政策;對土地已摘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項目,未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執行此政策。
三、以建經濟適用住房方式進行的危房棚戶區開發改造 (一)住宅用地實行行政劃撥。
(二)住宅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半收取。
(三)住宅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限減半收取。
(四)按照普通商品房對待管理
Ⅸ 棚戶區改造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暫不徵收營業稅(營改增之前)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版戶區改造償還權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經主管稅務部門核准,暫不徵收營業稅。
2、開發商可減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實際拆遷棚戶區面積繳納土地使用稅,納稅確有困難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減免土地使用稅。對其開發的閑置商品房,售出前免徵房產稅。
3、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徵收契稅
對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劃撥方式從國有土地儲備中心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徵收契稅,但在轉讓房地產時,應由房地產轉讓者補繳契稅
Ⅹ 關於城市棚戶區改造對國有土地的徵收,求助各位
為鼓勵棚戶區居民按期拆遷,調動承接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積極性,凡列入全省棚戶區改造計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均可享受地方優惠政策。這是6日記者從長春市地方稅務局了解到的。
因拆遷而購普通住房的免徵契稅
棚戶區居民以拆遷補償款自行購買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免徵契稅。如購置房屋超出普通住房標准,則以住房成交價格扣除拆遷補償款的余額徵收契稅。以實物補償方式承受住房的,對不超過原拆遷面積的(在原拆遷面積內不受分戶限制)免徵契稅。對超過原拆遷面積而低於普通住房標準的,可免徵一處房屋的契稅。
長春市的普通住房標準是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
具體辦理時,原棚戶區居民應持拆遷主管部門核實為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並統一編碼、加蓋公章的《吉林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以及身份證、新購房屋合同、發票等地稅部門要求提供的資料,到房屋所在地契稅徵收機關辦理免稅手續,地稅部門核准後,將《吉林省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原件存檔一份備查。
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對棚戶區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拆遷補償款免徵土地增值稅
對棚戶區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准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徵土地增值稅。
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暫不徵收營業稅
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部分,經主管稅務部門核准,暫不徵收營業稅。按照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城市棚戶區回遷最小戶型面積標准進行回遷的,可視同償還原拆遷面積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