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簡介: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淄博市人民政府直屬的正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注冊資本:1011萬人民幣
『貳』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多長時間能放款麻煩詳細的說下,在此謝過了!
收到申請後(全部手續辦妥)10個工作日內。
『叄』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下設部門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內設綜合科、計財科、資金科、監督科、貸款科,下設9個管理部、2個分中心,均為其分支機構。各管理部(分中心)不設會計核算機構,與市中心統一制度、統一管理、統一核算。在各區縣、高新區設立管理部,分別為: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張店管理部、淄川管理部、博山管理部、周村管理部、臨淄管理部、桓台管理部、高青管理部、沂源管理部、高新區管理部,規格均為科級。在齊魯石化公司設立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齊魯石化分中心;在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淄礦集團分中心,規格均為副處級。各管理部(分中心)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授權,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考察與貸款回收等管理工作。
『肆』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每一年多少錢,按最低系數和最高系數分別是多少,有知道的嗎謝謝
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縣(市)可適當低於此比例。單位繳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5%,個人繳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職工工資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最高可以達到職工工資的25%,個人繳存比例不得低於職工工資的10%,但不高於15%。
單位如何繳存公積金:
老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新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合並、分立、撤銷或者破產的單位,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
個人如何繳存公積金: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注意事項:
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問題的了解很重要,繳納人員需要根據繳納規定進行費用繳納,以保證公積金繳存順利進行;
住房公積金兼有福利性與返還性,是為現代人減壓的一種好的政策形式。
『伍』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嗎
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有執法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陸』 淄博市公積金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八)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應在一年內申請提取並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二手房的,提供契稅完稅憑證;
(三)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四)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國土、規劃、房管部門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三
職工離休、退休提取的,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人事部門相關證明。
四
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的,提供勞動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五條
職工出境定居提取的,提供戶口注銷證明。
六條
職工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發票。
七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八條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提取的,提供《淄博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以及未再就業證明。
九條
符合第二十一條(二)、(三)、(四)、(六)、(七)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單位應辦理封存手續,填制《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附相關材料報市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審核同意後辦理銷戶提取手續。
十條
符合第二十一條(一)、(五)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填制《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附相關材料報市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根據職工提取申請,最高提取金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和職工賬戶內本息余額,市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審核同意後辦理提取手續。
十一條
承辦銀行辦理提取手續時,列印《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一式四份,承辦銀行加蓋公章,承辦銀行、單位各一份作為記賬憑證,另兩份轉市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經辦人簽字後作為支款憑證和備查憑證。市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根據審批的《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填制《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申撥資金。
十二條 :
市中心或管理部(分中心)自受理《淄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柒』 淄博市經濟適用房申請
一、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准入
一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購買資格申請登記輪候制度,有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意向,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可提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登記申請,辦理《淄博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證》(以下簡稱《資格證》):
⑴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且居住滿1年以上;
⑵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難標准;
⑶家庭人均年度收入低於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標准。
一人家庭即單身家庭(未婚、離異或者喪偶不帶子女)申請《資格證》,應當年滿28周歲並符合上述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頒發《資格證》:
⑴購買過經濟適用住房或單位集資合作建房的;
⑵私有房屋轉讓後不滿兩年的;
⑶離婚不滿一年的;
⑷已參加福利分房且福利分房的建築面積超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難標準的。
三申請程序
1、符合登記條件的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向戶籍所在地區縣房管部門提出申請,領取《淄博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登記表》,如實填寫表格,並提交以下材料:
⑴戶口簿、家庭成員身份證;
⑵婚姻狀況證明;
⑶住房證明;
⑷收入證明。
2、區縣房管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家庭的住房情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查意見。其中,經區房管部門審查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認購條件的家庭,由區房管部門在其《淄博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登記表》上簽署審查意見並蓋章後,連同申請材料一並上報市房管部門進行復審。
3、市、縣房管部門審核後,應當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向申請家庭發放《資格證》。
淄博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流程圖
申請
申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房管部門領取《淄博市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登記表》,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審核
區縣房管部門初審並將申請家庭信息錄入系統。區房管部門初審後報市房管局審核。
↓公示
市、縣房管部門審核後,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列印《淄博市經濟適用住房申購資格證》。市房管局通知區房管部門領回《資格證》。
↓發證
區縣房管部門通知申請人領取《資格證》。
↓申請房源(購房)
關注「淄博房產信息網」——「政務公開」——「住房保障」經濟適用住房項目房源公示信息(含報名時間、地點、具體樓層銷售價格、選房資格確定方式、輪候等)。申請人根據公示的房源信息,憑《資格證》在戶口所在地區縣或跨區縣申請確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房源。
↓搖號
區縣房管部門組織搖號。
↓選房
市、縣房管部門向入圍家庭發放《淄博市經濟適用住房准購證》,申請人憑《准購證》與建設單位簽訂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合同及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未入圍家庭進入輪候程序,下年度優先購買。
『捌』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如何停交及提取
員工在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後,單位會為員工辦理封存,同時停繳公積金。而提取的話需要員工滿足特定條件之後,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玖』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轉移
淄博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問題解答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一)購買一手房提內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申請容人提供資料:購房發票或稅控收據;房管部門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業務辦理承諾書;身份證;職工家庭戶口簿(戶籍證明)或結婚證;單身的需開具單身證明;家庭成員(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房屋產權登記查詢證明(在市外購房的,提供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登記查詢證明)。 留存資料:房管部門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家庭成員(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房屋產權登記查詢證明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及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業務辦理承諾書均留存原件,其他提供資料留存復印件。 (二)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申請人提供資料:房產證;契證、稅收轉賬專用完稅證;房管部門備案的《淄博市房屋買賣合同》;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業務辦理承諾書;身份證;職工家庭戶口簿(戶籍證明)或結婚證;單身的需開具單身證明;家庭成員(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房屋產權登記查詢證明(在市外購房的,提供戶口所在地房屋產權登記查詢證明)。
『拾』 淄博市人民政府的政府組成部門
淄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淄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淄博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學技術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監察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財政局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淄博市國土資源局
淄博市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淄博市交通運輸局
淄博市農業局
淄博市水利與漁業局
淄博市林業局
淄博市商務局
淄博市文化出版局
淄博市衛生局
淄博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淄博市審計局
淄博市環境保護局
淄博市民族宗教局
淄博市體育局
淄博市統計局
淄博市旅遊局
淄博市規劃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淄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淄博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淄博市政府研究室
淄博市糧食局
淄博市物價局
淄博市金融辦公室
淄博市文化市場執法局
淄博市煤炭局
淄博市地震局
淄博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淄博市仲裁委員會辦公室
淄博市信息產業局
淄博市殘疾人聯合會
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淄博市高等教育工作辦公室
淄博市信訪局
淄博市檔案局
淄博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淄博市招商局
淄博市經濟合作局
淄博市公用事業局
淄博市服務業辦公室
淄博市中小企業局
淄博市房管局
淄博市農機局
淄博市供銷合作社
淄博市化學工業協會
淄博市畜牧獸醫局
淄博市國稅局
淄博市地稅局
淄博市工商局
淄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淄博市郵政局
聯通淄博市分公司
淄博市供電公司
淄博市氣象局
淄博市黃河河務局
淄博海關
淄博檢驗檢疫局
淄博市食品葯品監管局
淄博市人民銀行
淄博銀行監管分局
淄博市煙草公司
淄博市鹽務局
國家統計局淄博調查隊
淄博市物資局
淄博市水文局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