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貴州省內住房公積金可以通用嗎
可以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專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屬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㈡ 貴州省省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
一套房 首抄次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貸款條件調整為須連續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方可申請;首付比例不得低於30%,購買二手房貸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首次貸款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不能超過30萬元。 二套房 從5月26日起貴陽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恢復受理二套房貸,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已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須在原公積金貸款本息已結清一年(含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且累計貸款額度不得超過40萬元。對於二套房的認定,仍「以貸為准」,即根據央行的徵信系統,只要有過購房貸款記錄的(無論是公積金還是商貸),再次申請即認定為第二套房。 三套房 購買第三套住房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若購房時申請公積金貸款則不能提起公積金;若提起公積金則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㈢ 在貴州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各有什麼好優缺點
您好,區別在於繳納的種類不一樣,省直公積金是在貴州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的,市直公積金是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的,至於您自己繳納的是哪一種,可以咨詢單位的HR。對於貸款來說,省直公積金貸款手續更為復雜。 更多問題請上合肥房地產網hf.loupan.
㈣ 貴州省利用住房公積金還房款要經過那些程序
你好,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簡稱「沖還貸」)方法: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辦理要件: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2、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辦理時限:提前與辦理網點預約,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條件:借款人自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之日起滿一年,可申請辦理提前歸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本息,借款人歸還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每次還款金額應不低於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額。
辦理場所: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
辦理要件:借款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最近一次的還款憑證、貸款還款卡折等。
辦理時限:提前與放款銀行預約辦理,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前歸還全部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不受放貸時間限制;
2、借款人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前還款不必支付違約金。
㈤ 貴州省省級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位置
貴州省省級公積金管理部門為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網址:http://www.gzjs.gov.cn/webSite/main/index.aspx。
地址:貴陽市紫林庵延安西路2號。
(一)貫徹執行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省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廉租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級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指導實施。
(三)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並指導省直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全省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四)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相關政策,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咨詢論證工作;擬訂行業體制改革計劃並指導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全省城鄉規劃和推進城鎮化進程的政策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鎮體系規劃,承擔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城鎮體系規劃、城市(含縣城)總體規劃、開發區總體規劃以及其他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含縣城)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承擔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審查報批,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保護監督工作;指導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測量、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參加大中型和重點建設項目選址工作,審核並發放《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指導城鄉規劃設計市場工作。
(六)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擬訂工程建設地方標准和地方工程項目建設標准;編制、審核和推廣工程建設標准通用設計圖集;擬訂和發布工程建設全省統一工程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並頒布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設工程勞動定額等省級標准;擬訂工程造價管理制度並指導全省各地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築市場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檢查,擬訂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控制價、合同價、竣工結算價等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負責處理工程計價爭議;指導並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七)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市場建設、房地產開發、房地產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房屋拆遷、住宅產業化、城市危險房屋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行業相關資質的審核。
(八)負責全省建築行業的監督管理。擬訂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建築業(含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下同)及建設工程服務業的行業發展戰略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機構、建築業企業參與國內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九)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省建築活動,負責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有形建築市場、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施工許可、合同管理、工程項目管理、工程擔保和工程風險等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十)承擔房屋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組織並參與建築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規范;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指導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抗震設防工作。
(十一)承擔指導城鎮建設管理的責任。擬訂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鎮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自然遺產項目和自然與文化雙遺產項目的申報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含建制鎮、鄉和村莊)規劃、建設的責任。擬訂村鎮建設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村鎮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村鎮規劃的編制、報批、實施和農村建房通用設計圖的推廣;指導村鎮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指導村鎮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負責農村住房及農村危房改造的規劃、建設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重建)規劃、建設工作。
(十三)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和城鎮減排的責任。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建設領域科技項目計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和牆體材料革新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評審認定及推廣應用工作;指導全省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工作。
(十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五)負責編制城鄉建設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統計管理工作,監督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綜合管理建設行業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定建設行業教育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和實施行業職業(從業、執業)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設工程類專業技術職稱標准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職業(從業、執業)資格培訓、考試、認證和注冊登記管理等工作;指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社團工作。
(十七)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相關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術咨詢服務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電子政務、城建檔案工作。
(十八)承擔省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鏈接:http://ke..com/view/9502798.htm。
㈥ 貴州省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扣除限額
你好,
住房公積金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回答感到滿意,
請採納,
謝謝。
㈦ 貴州省規培期間有住房公積金嗎
一般是有的。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有能力繳存住房公積金但不建不繳或少繳的單位,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㈧ 貴州省公務員辭職後公積金怎麼提取相關文件和規定
住房公積金的領來取需要以下條件:自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㈨ 貴州省省住房公積金怎麼辦理
復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㈩ 2016貴州省房產新政策,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比例和額度到多少
首次使用公積金,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為房屋總版價的20%。購買建權築面積大於90平米的,最低首付為30%以上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