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受到重處分的幹部住房必須清退有依據嗎
如果是公房那就沒有辦法,如果是自己買的房子他們沒有權利這么做,他們這么做是違法的,取決於這個房子是不是單位分配。
B. 違規多佔住房清理辦法 河南省清退違規住房 什麼算是軍隊違規住房
竇氏自父親大將軍竇武兵敗,便被遷往南宮雲台居住,實際上就是軟禁。皇帝劉宏下令,將自己生母董氏接進永樂宮。雖然依照朝廷制度藩妃不能立為太後,但私下裡她已經被宦官稱作「永樂太後」了。竇氏雖形同囚犯,但董太後對她頗為感激,畢竟當初沒有她的慧眼,自己兒子劉宏也當不上皇帝。於是,東漢王朝曾經出現了一段兩個太後相安無事的時期。
C. 轉業幹部如果違規多佔的住房已上市交易的,怎樣清退
取消交易,退款。
一、在地方已分配了公房或按房改政策購買了住房(包括集資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或享受購房補貼)的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所租住軍隊住房應及時退還軍隊。面積未達標的,退出軍隊住房後,由所在單位按地方房改政策(浙房改字辦[2002]19號)給予住房補貼。不準將軍隊住房轉給父母、子女、夫婦離異一方及其他人員住用,已住用的應在規定期限內將住房退給軍隊。
二、在地方已分配了公房或按房改政策購買了住房(包括集資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或享受購房補貼)並且面積已達到本人職級標準的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應將已購買的軍隊住房按規定退還軍隊。退出軍隊住房時,個人支付軍隊的購房款和集資建房款由軍隊按規定予以退還。
三、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退出軍隊住房後,軍隊住房管理單位對住房裝修費一般不予補償,水、電、煤氣開戶、增容和有線電視、寬頻網開戶等費用按標准予以補償。
四、現住軍隊公寓區不準出售住房的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不含夫婦一方為現役軍人),本人及其配偶在地方沒有分配公房或按房改政策購買住房(包括集資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或享受購房補貼)的,由本人現所在單位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幫助解決住房。暫時解決不了需借住部隊現住房的,必須簽訂借房協議。
五、對拒不執行規定、不按期清退而繼續佔用軍隊住房的,或弄虛作假、多佔住房隱情不報的,一經查實,除責令其退出軍隊住房外,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的所在單位應對其作出嚴肅處理。
六、清理轉業幹部及有關人員軍地兩處住房工作,按屬地管理原則,由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的所在單位負責落實。軍隊住房管理單位應主動協調配合,提供有關資料。
七、開展軍轉幹部及有關人員軍地兩處住房清理工作是支持部隊建設、加強和促進軍地黨風廉政建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清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強領導,嚴肅紀律,確保清房工作的順利開展。各地要將清理情況於今年年底報省委、省政府。
D.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有什麼規定
申請復住房貸款,需滿制足當地購房政策,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同時需提供身份證明、用途證明、收入證明等,具體聯系貸款經辦行咨詢。若您是申請一手樓貸款,可先與開發商確認,是否與我行有合作關系,若有,您可直接與樓盤駐點工作人員聯系,將資料交由工作人員。如果沒有,一般需要您聯系當地個貸部門提供個人信息及所購房產情況辦理申請。一手樓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請資料: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3.用途證明資料: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採取交易資金監管的,提供監管資金入賬證明即可);4.還款能力證明資料。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E. 粵府(1983)68號文件——政府直屬機關房屋管理的暫行辦法
但願能幫到你,希望採納!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
第15號
《呼和浩特市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辦法》已經2011年8月13日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
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二○一○年九月八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管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及附屬設施補償和人員安置,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因城市建設需要,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應當給予補償並保障本村村民的居住條件。
第四條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拆遷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拆遷辦)對本市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市拆遷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二)審查批准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三)調解拆遷糾紛,做出行政裁決;
(四)查處違法拆遷行為;
(五)其他涉及拆遷的管理職能。
國土、規劃、建設、公安、房產、勞動和社會保障、城管、工商、土地收儲、法院、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和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做好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
第五條市轄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市拆遷辦予以監督管理;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工程的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由市拆遷辦組織實施,轄區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六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具備條件的,轄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建設村民住宅小區安置本村村民。不具備建設村民住宅小區條件的,應當採取回遷、異地安置等措施,確保村民的居住條件。
第二章拆遷管理
第七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拆遷,徵收單位應當向市拆遷辦提出徵收拆遷申請,經批准發給《房屋拆遷許可證》。
第八條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徵收單位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房屋拆遷申請書;
(二)市人民政府批准徵收集體土地的文件;
(三)市土地收儲中心出具的用地相關文件;
(四)拆遷計劃、拆遷補償安置方案。
第九條市拆遷辦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徵收單位、實施拆遷單位、拆遷范圍、拆遷和搬遷期限等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並現場公布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接受群眾監督。
徵收單位與被徵收人應當就房屋補償安置等事項進行協商,並簽訂房屋補償安置協議。
第十條徵收單位與被徵收人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的,經一方當事人申請,由市拆遷辦進行調解;達不成調解協議的,市拆遷辦應當作出裁決。
第十一條市拆遷辦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已滿,被徵收人仍未搬遷的,經市人民政府批准,轄區人民政府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實施強制拆遷和拆遷產權不明或無主房的,房屋徵收單位應當就徵收房屋的有關事項刊登於《呼和浩特日報》,經市拆遷辦審核後,徵收單位應當向公證機關辦理符合訴訟要求的證據保全,由區政府組織實施拆遷。
第十二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中,對涉及軍事設施、文物古跡、古樹名木、宗教場所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章拆遷補償與安置
第十三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產權調換,具體補償方式由徵收單位與被徵收人協商確定。
下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予補償,一律無償拆除:
(一)搶建、搭建、亂建的違章建築;
(二)超過二層以上的非法建築;
(三)佔用耕地的違章建築;
(四)用簡易材料搭建的不具備居住條件和使用功能的構築物。
第十四條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貨幣補償,實行房地分離以地為主的補償方式。被徵收房屋貨幣補償價格由被徵收房屋建築重置成本價結合建築容積率和被徵收房屋宅基地徵收價兩部分組成。
第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建築容積率是指宅基地上房屋建築總面積與宅基地面積之比。
建築容積率執行《呼和浩特市市轄區農村宅基地規劃和用地管理辦法(試行)》(呼政發〔2005〕51號)中「重點控制范圍和一般控制范圍內建築容積率不得超過0.75,重點控制范圍和一般控制范圍外建築容積率不得超過0.4」的規定。
第十六條被徵收房屋具有合法房屋權屬證明的,其成本重置價依照產權證載明的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合法房屋權屬證載明的建築面積小於以建築容積率1.1確定的建築面積部分,按本辦法第十七條(一)、(二)補償。
第十七條被徵收房屋沒有合法房屋權屬證明的,按下列規定補償:
(一)實有建築容積率在0.75以內的,對實有建築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對容積率不足0.75面積的部分給予400元/m 2的補償,並再對容積率0.75至1.1之間的面積按300元/m 2予以補償;
(二)實有建築容積率在0.75-1.1之間的,對0.75以內的實有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對剩餘實有面積按400元/m 2補償,對不足1.1的部分按300元/m 2補償;
(三)實有建築容積率超過1.1的,對0.75以內的面積按有關標准補償,對0.75至1.1之間的部分按400元/m 2補償,對超過1.1的部分按200元/m 2予以補償。
第十八條被徵收宅基地補償標准,按照宅基地使用證明載明的面積乘以宅基地地類補償標准予以確定。沒有宅基地使用證明的,按實際測量的面積乘以宅基地地類補償標准予以確定。
市轄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宅基地所在區位、環境、交通等因素對地類補償標准作適當調整。
第十九條被徵收房屋每平方米的建築成本重置價和宅基地區片劃分及宅基地徵收地類補償標准由市人民政府公布,並適時調整。
第二十條集體宅基地徵收中涉及的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工廠、加工車間等生產經營性用房按產權產籍所載明的房屋用途進行評估予以補償。擅自改變土地或房屋使用用途的,拆除時仍按原批准使用用途予以補償。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房屋實行產權調換的,宅基地面積小於等於204m 2的,按照建築容積率0.75確定的建築面積進行產權調換,剩餘的房屋建築面積按200元/m 2予以補償。宅基地面積大於204m 2的,按照宅基地204m 2以建築容積率0.75確定的面積進行產權調換;宅基地大於204m 2的部分和剩餘的房屋建築面積按照本辦法第十七條確定的標准進行貨幣補償。
前款規定實行產權調換的,不再對宅基地予以補償。回遷村民住宅小區的,雙方互不找差價;回遷經濟適用住房和商品房的,雙方視情況互找差價。
第二十二條村民私自轉讓宅基地或院落,沒有合法手續的,對買受人的購置、建設、修繕的支出費用予以補償。其宅基地不予補償。
對私自買賣宅基地的村民,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
第二十三條徵收人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家補助費。
實行產權調換的,在過渡期限內,被徵收人自行安排住處的,徵收單位應當支付過渡費;被徵收人使用徵收單位提供的周轉房的,不支付過渡費。在批準的延長過渡期限內,對自行安排住處的被徵收人,徵收單位應當在逾期之月起,雙倍發給過渡費。
第二十四條被徵收人積極配合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並在規定期限內搬遷的,徵收房屋單位應當予以獎勵。
第二十五條徵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由徵收單位與村民委員會依據國家、自治區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市拆遷辦應當對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工作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第二十七條市拆遷辦的管理人員,應當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文明、規范執法。
管理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野蠻拆遷等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查處不力的;
(二)玩忽職守、以權謀私、索賄、受賄的;
(三)與當事人串通故意侵害另一方利益的。
第二十八條房屋權屬證載明的面積有爭議的,以實際測量並經轄區人民政府確認為准。
第二十九條能夠證明被徵收宅基地和房屋權屬合法的材料有:
(一)持有《村鎮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
(二)1982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房屋,持有區人民政府建設年份證明的;
(三)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8月31日建成的房屋,持有市或城建(建設)部門批準的村鎮房屋准建(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證明的;
(四)1991年9月1日至2001年4月30日建成的房屋,持有區人民政府、市或區土地部門批準的土地使用證明和市或區城建(建設)部門批準的村鎮房屋准建(許可)證的;
(五)2001年5月1日以後建成的房屋,持有市規劃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和市土地部門批準的土地使用證明的。
(三)、(四)、(五)項涉及的村鎮房屋若建設年份不清的,由區人民政府確認其建設年份。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2011年10月15日起施行。本市其他集體宅基地徵收房屋補償安置規定與本辦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F. 什麼叫領導幹部違規多佔住房
領導幹部違規多佔住房指的是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多佔住房,或者違反規版定買權賣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1)「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准、限定價格或者租金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等。
(2)已享受房改優惠政策購房且已達標,又參加集資建房,或者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必須單邊退出,或者補交差價。
對領導幹部違規多佔住房的相關規定:
(1)《紀律處分條例》第79條規定:「在分配、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2)將違規多佔的公有住房,出借、出租、轉讓親友的,不僅要一律清退,還要追繳所得收益。
(3)在分配、購買住房活動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構成違紀的,最高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4)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用公款購買住房歸個人所有的,依照關於貪污行為的規定處理,還會構成貪污罪。
G. 公租房清退的政策措施包括哪些內容
公租房清退的政策措施為先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領導幹部個人住房清退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租賃期屆滿需要續租的,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3個月前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准予續租,並簽訂續租合同。未按規定提出續租申請的承租人,租賃期滿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
H. 小孩患腎母細胞瘤可以辦低保嗎
咨詢村委會或者民政局。
經濟困難就可以申請低保。
1-6月低保發放完畢,注意查收,其他的等等中,有異常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
需要知道名單名冊以及某人低保情況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咨詢,因為涉及隱私,網上不宜公布。
需要舉報或者投訴或者認為有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去當地的民政局,因為民政局是管理低保的法定單位。
許多網友問低保每個月是多少錢?或者某人的低保是多少錢?低保發放時間?低保類別,等級的回復:
錢多少是依據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申請人家庭具體的困難程度確定的,沒有唯一的數字答案,有的會多點有的會少點。例如同為低保北京的低保與雲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額不一樣,北京的多,雲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額也不一樣,一般困難戶的少特困難戶的多。
由於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開支,各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政策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如類別的劃分、補助等級的確定,補助金額的多少,最低生活標准線的確定、低保補助金是按照月發,季度發還是年度發等都需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
許多網友問中國殘疾人的福利是多少?回復於下:
各個地區的殘疾人福利都不一樣,沒有統一的標准,詳細的福利詢問當地殘聯。有的富裕的地方財政收入多,福利會好些,比如深圳一個殘疾人一年有1000元左右,有些地方可能一年都沒有一分錢。要說殘疾人福利好只有香港了,香港一個殘疾人一個月有1萬-1萬2千左右,比一般打工的還要高,大陸現在根本沒法比。
低保是錢,附錄網友們對「錢」的評說:
甲:錢是個好東西,可以買來全世界的物質需求,也可以用來幫助很多人,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乙:錢也不是個好東西,毀了多少家庭,多少友誼、親情,錢哪,是殺人不見血的刀!
丙:低保錢,會毀了我的尊嚴,消滅我的發奮圖強心,窮我也不要。不花代價可以得錢,往往會使人為守低保而懶於奮斗,致使人一生都貧困潦倒,永不翻身。
丁:尊嚴不能當飯吃,低保是不花代價獲得的免費午餐,不要白不要,能撈就撈,撈不到想辦法也要撈。人那,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可以沒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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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只是保的買米錢,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於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的困難,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准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准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築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註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後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並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說詞: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行社會救助體系,以便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麼?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是我國社會救助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證國民基本生活。現行我國低保主要分為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兩大類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我國申請低保手續比較簡單,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即可。經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審批意見。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如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低保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回答問題者註:你所在地區的標准咨詢當地民政局)。例如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第一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類地區城市低保為520元,農村低保為386元,第四類地區城市低保為410元,農村低保為260元。
殘疾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20%發放低保金,城鄉分別發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殘補貼金。非重度殘疾人在根據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低保標准增發20%。根據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30%-40%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准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准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80元/月•人的標准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准。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復核,按月或按季度於首月10日前由金融機構打卡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准,採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對象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經查明後取消。
2、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鄰居生活標準的可以取消。
3、保障對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間,家庭添有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行動電話、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裝修房屋、購買貴重家用電器、新裝固定電話的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村級公益性勞動的可以取消。
5、保障對象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低保金或無特殊理由請他人替領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娛樂和休閑消費的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享受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大辦紅白喜事,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9、家庭年內一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報刊載低保中的常見舞弊與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2014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餘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餘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餘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託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網」。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裡,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迴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矇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余元,並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復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復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後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暢通監督機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中國農業大學[微博]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幹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規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低保戶死亡政策:
從《關於進一步深化殯葬改革規范殯葬管理工作的通知》查詢到,基本殯儀服務內容包括遺體接運(含抬屍、消毒)、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等服務,其服務執行民政部《殯儀接待服務》、《遺體保存服務》、《遺體火化服務》、《骨灰寄存服務》等服務標准。「比如免除普通殯葬車遺體接送費用、三天內普通冷藏櫃遺體存放費用等。」對低保戶可以減免。
減免的辦理程序:符合減免政策的親屬,向死者戶籍所在地民政辦申請,按要求提供死亡證明、低保證等相關材料。報經區縣民政局審批後,到殯儀館辦理基本殯葬服務費減免手續。
關於廉租房(低保房)政策資料:
低保房是百姓社會的口頭語,指代廉租房(或公共租賃房)和經濟適用房兩種社會福利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由於是社會福利性住房,因此兩種住房的申請均需達到一定資格,由政府部門審批、搖號後獲得。
I. 執行過程中個人寫了保證自己清退房屋,具有法律效力嗎
您好,有效。您簽訂的您單方自願清退房屋,沒有約定對方給您一定報酬,屬於您單方承擔義務的行為。您需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