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校人才引進給的安家費、購房補貼,一次性支付的話要怎麼交稅是福建省龍岩市的高校。
沒有具體納稅規定的,要求為省財政廳測算租金補貼標准,並將補貼撥至用人單位發放。
引進人才申請公共租賃房或限價住房,各地各部門給予優先安排。未購買自用住房的,用人單位為其提供不少於120平方米的住房,5年內免租金,或提供相應的租房補貼。省財政廳測算租金補貼標准,並將補貼撥至用人單位發放。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督促各地將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納入公共租賃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保障范疇,並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安排,有條件的地方應在當地公共租賃住房中預先安排部分房源,用於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周轉住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在建或擬建的省直單位保障性住房,優先考慮供應給申請的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
(1)一次性住房補貼納稅擴展閱讀:
高校人才引進的相關要求規定:
1、對掌握自主知識產權且在我省進行產業化、有望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創新團隊,省政府給予300萬元—500萬元人民幣的專項工作經費,當地政府給予一定配套經費。
2、引進人才認定後5年內,境內工資收入中的住房補貼、伙食補貼、搬遷費、探親費、子女教育費等,按照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稅前扣除。進境合理數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引進人才的配偶願意在閩就業的,由用人單位或當地政府妥善安排;暫時無法安排的,用人單位可參照本單位人員平均工資水平,以適當方式為其發放生活補貼。
2. 高校獎勵引進高級人才住房有何稅收優惠
目前,各個高校,尤其是省屬和市屬高校,為了搶占人才制高點,引進優秀人才,競相開出了具有競爭力的優厚待遇,如配偶隨調、提供科研啟動經費等,但其中最引人矚目的當屬大額的住房補貼(或稱安家費,這里統一稱為住房補貼,下同)。由於對稅法規定不熟悉,許多高校在向引進人才承諾提供住房補貼時沒有考慮到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因此在方案中也就沒有明確提供的住房補貼是稅前還是稅後,在發放方式上經常寫明的是一次性發放。等到人才引進到位,兌現住房補貼時才被稅務部門或財務部門告知發放的住房補貼要和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一起合並計稅。由於金額大,稅負經常高達45%。這不僅讓引進的人才,也讓引進人才的高校覺得瞠目結舌,難以接受。基於此,如何在制定人才引進方案時就結合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合理籌劃,關繫到高校人才戰略的落實和效果。筆者結合下面的例子,提出一些粗淺的看法。
一、利用當地的住房貨幣化分配政策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入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文件)規定,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現住房分配貨幣化、工資化,於是各地紛紛出台貨幣分房政策,也就是可以對無房職工和住房面積未達到標準的職工發放住房補貼。對於職工由於住房制度改革,按規定取得一定額度的住房補貼,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地方政府規定一般都制定了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政策,在國家稅務總局未有新規定前,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利用年終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法
根據2005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向其雇員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作為單獨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具體為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由此規定,如果把住房補貼按月發放的同時,拿出一部分作為年終獎發放就可以將部分資金的稅率從15%—20%降低為5%。如果每年的年終獎為6000元,除以12個月,商數為500元,剛好可以適用5%的稅率,年終獎稅額為300元。如果每年的年終獎均為6000元,那麼約定的5年服務期年終獎部分共計為30000元,稅額共計為1500元。
3. 個體戶沒交稅、工人可以領住房補貼嘛
只要符合領取住房補貼的條件,就可以領取住房補貼。
如果當地要求領取住房補貼需要專交納個稅,那沒有屬納稅的個體戶就不符合條件。
擴展閱讀: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住房補貼發放的原則是: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平均工資,以及職工應享有的住房面積等因素具體確定。申請住房補貼的條件如下:第一申請人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生活。第二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符合規定的標准。具體標准按照各地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標准執行。第三未享受過政府優惠性住房政策。第四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認定證明》。
4. 外籍人員住房補貼要交稅嗎怎麼才能合理避稅
憑票報銷,在合理范圍內的外籍人員住房、伙食補貼是免稅的,但是注意,要以非現金形式的福利,也就是報銷,不能不要票給錢,現金形式福利情況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5. 給無房老職工的一次性住房補貼要繳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1、(財稅字[1997]144號)第三條規定,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的法規,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有關業務政策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個[2002]597號)規定:根據建設部、國家計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建設銀行、中直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規定,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因此,對北京地區無房老職工1998年底以前工作年限內的住房補貼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委託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專戶管理,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個人從單位取得的補貼標准內的住房補貼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的部分並入當月工薪計算納稅。 3、咨詢當地稅務部門有無相關免稅文件。
6. 納稅人發放住房補貼要繳個人所得稅嗎
津貼應屬於工資、薪金所得中發放的津貼一類,屬於應稅工資的范疇。所以,用人單位發放的高溫補貼也應作並入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7. 提取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要交稅嗎
提取公積金和住房補貼不需要交稅
一、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應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領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時,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三、企業以現金形式發給個人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應全額計入領取人的當期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但對外籍個人以實報實銷形式取得的住房補貼,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