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幾類房子「難轉手」,應該謹慎入手
如果大家要買房的話,也應避開這幾類房子,這幾類房子特別難轉手。
一、房齡超過20年的二手房
銀行一般在審核貸款時,會查詢二手房具體房齡,通常要賣一套二手房的話,它的年齡必須控制在25年以內。但對於一些嚴格的銀行來說,他們會縮小條件比如說15年以內,房齡太長的話肯定也難以出手。很多朋友在買房的時候由於手頭比較緊,所以也會購買一些20年以上的房子,畢竟這些房子的價格比較低,但要想再次出手的話就難了。
以上這幾種房子,大家在購買的時候也要嚴格避開。
⑵ 安置房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但為什麼說買安置房沒保障
安置房規定是在5年內不能交易的,所以一開始購買安置房是沒有保證的,有人會去公證合同,但是還沒到5年,還沒碰到問題。不贊成購買,因為有5年的時間,風險蠻大的,
拆遷安置房的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
按其土地使用權性質的不同,拆遷安置房可以分為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拆遷安置房和城市拆遷安置房。一般來說農村拆遷安置房屬於征地拆遷中的安置房,其土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
不能隨便買賣。《常州市征地房屋拆遷安置及地上附著物補償管理辦法》第15條也明確規定了:拆遷住宅房,採用統一安置、統一復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試行貨幣安置方式。
統一安置房、統一復建房建設應依法向市、轄市(區)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而在城市中的拆遷安置房,根據政策的不同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
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
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所以,在進行拆遷安置房交易時,首先要明確拆遷安置房的性質。
其次,拆遷安置房在交易時一般尚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明,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進行交易?本律師認為是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拆遷安置房的出賣人,完全可以通過《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等相關材料證明自己對拆遷安置房的權屬,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綜上,部分拆遷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但在交易中存在較大風險。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後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
辦理過戶手續時間也沒有保障。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產權證如何辦理過戶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