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申請審核表 怎麼填
應該有填表說明
⑵ 北京市2017年公租房政策與條件申請
一、公租房政策
1、公租房將由各區組織分配
2、市住建委介紹,公租房將強化以區為主,促進職住平衡。
3、租房也已實現網上申請,不搞現場排隊
4、個人轉租保障房 10年內禁再申請
5、中介公司違規代理公租房被查
6、違規個人將上「黑名單」為期10年
二、公租房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⑶ 誰有關於北京市住房補貼的所有的相關政策啊,謝謝各位啊 急需~~~
《北京市關於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得通知》 文 號: 京房改辦字第150號 標 題: 北京市關於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得通知
類 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辦公室/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老幹部局 內 容: 北京市關於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得通知 京房改辦字第150號 各有關單位: 經商中央國家機關房改辦、中共中央直屬機關房改辦,現就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落實減免政策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得處理意見,通知如下: 一、關於專業技術人員增發補貼標准問題 專業技術人員增發補貼標准,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和資金承受能力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各職級人員得標准自行確定。 二、關於企業增發補貼列支問題 按照《關於北京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發補貼有關問題得通知>>京房改辦字第080號)規定,企業所需補貼資金暫在住房周轉金中列支。企業沒有設立住房周轉金科目得,按京財建字1144號和京財會1146號文件規定,設立住房周轉金科目。企業住房周轉金不足得,可暫時在該科目掛帳。 三、關於「新增租金」得解釋問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印發 得通知第六條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得「新增租金」指0.55元增加到3.05元得租金。對此次提租前社會救濟戶所繳標准租金低於0.55元得,仍按原標准租金執行。 四、關於補貼發放得有關問題 1.增發補貼不計入離休幹部每年增發一個月、一個半月、兩個月生活補貼基數。 2.參加養老統籌離退休職工得補貼由原單位發放。 3.行政、事業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明確享受待遇得人員,按明確得待遇增發補貼。 4.臨時工、農民工是否發補貼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5.職工見習期按規定發補貼。 6.增發補貼得范圍包括本市出京安置得離休幹部。 7.戶口在外地且回戶口所在地生活得退休職工,退休時單位一次性發給養老費得,是否發補貼由單位自行確定。 五、關於租金減免申請審批得有關問題 1.居民戶口未遷入其住房所在地派出所,但已居住一年以上得承租人,憑租賃契約到住房所在地得居家委會核定收入;居住不足一年得承租人,到戶口所在地居家委會核定收入。 2.對於居民租金減免家庭收入得核算,按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 (試行)得通知》(京民救發文件第五條執行。其中,家庭夫妻雙方一方為本市非農業戶口,其配偶為本市農業戶口或外地戶口且同住得,配偶得收入計入家庭總收入。租金減免依據每年規定得申請租金減免時限前得家庭收入核定結果確定,當年內不變。 3.年齡超過30歲得無級別規定得單身職工或居民,享受租金減免得面積標准按兩人計算
⑷ 北京市公租房政策
根據該辦法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符合以上第(一)項條件的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算。
符合以上規定第(二)項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符合以上規定第(三)項條件的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向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審核按照本市現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執行。申請家庭住房、收入等情況的審核按照本市現行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執行。審核及公示時限按現行廉租住房審核及公示時限執行。
⑸ 北京市孤老戶公租房住房補貼有嗎
根據該辦法規定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機構、社會單位以及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的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一)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以下統稱「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
(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准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規定標准,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
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單身子女。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
符合以上第(一)項條件的保障性住房輪候家庭,可持備案通知書到原申請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登記申請輪候配租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時間從原保障性住房備案登記日期算。
符合以上規定第(二)項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
符合以上規定第(三)項條件的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向申請人工作單位所在街道(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審核按照本市現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級審核、兩級公示」制度執行。申請家庭住房、收入等情況的審核按照本市現行保障性住房相關政策執行。審核及公示時限按現行廉租住房審核及公示時限執行。
⑹ 北京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條件都有什麼
北京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條件,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根據《關於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對象及租金補貼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北京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條件如下:
一、人均月入低於2400元可申請
《通知》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相比,申請公租房的對象沒有變化。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家庭有兩類。首先,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補貼資格的家庭通過公開搖號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
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島、廈門、廣州、深圳、重慶等城市紛紛開工建設或收購了一定規模的公共租賃房房源。這種由政府建設、低於市場租金限價出租、能長期穩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成為填補當前住房保障體系空白的希望所在。
⑺ 在北京租了公租房,還能再申請租金補貼嗎
對於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政府支持符合規定條件的家庭通過租賃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政府按規定提供市場租房補貼。滿足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在北京租了公租房,也能申請租金補貼。
三、我該怎麼申請?
1.承租家庭辦理補貼領取手續
自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有租金補貼資格的承租家庭可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租金補貼領取手續。
攜帶材料:戶名為本人的租金代扣銀行卡及復印件、身份證件、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資格通知單》等資料。
2.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對資料
3.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復核
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列印《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發放通知單》,並送達給申請人。租金補貼起始發放時間為租賃期限開始之日的次月。
4.發放租金補貼
(1)公共租賃住房產權人每月5日(含)前須在系統中確認上月公共租賃住房租金交納情況,並通過系統報送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通過系統生成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貼應發明細,確認後於每月20日前通過銀行將租金補貼發放給租金補貼家庭。
(2)租金補貼家庭未交納租金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暫不發放租金補貼,待其補齊相應租金後一並補發。
(3)因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提前終止,租金交納不足整月的,當月租金補貼不予發放。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⑻ 公共租賃住房補貼標准
每個地方可能標准不太一樣的: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的收入標准為家庭人均回年答可支配收入低於市統計局公布的2010年度市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即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4815元×80%=19852元(含)。
⑼ 北京市企業公租房有補貼嗎
公租房租金補貼對象
(一)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補專貼資格的家庭通過公屬開搖號方式承租公租房的。
(二)北京城六區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戶籍家庭承租公租房並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申請當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於2400元。除承租公租房外,無其他住房或雖有其他住房但已騰退。3人及以下家庭總資產凈值57萬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總資產凈值76萬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須通過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開搖號方式獲得。
(三)本市其他區縣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租金補貼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總資產凈值條件由區縣政府自行確定,其餘條件與城六區一致。
⑽ 求問北京市住房補貼政策是什麼
住房補貼相關政策問答
1.
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政策後哪些職工可以申請住房補貼?
答:無房和住房未達到規定的住房面積標準的職工,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
補貼。那些在實物分配住房體制下已經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
租或購建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面積達到了規定面積標準的職工,是
不能領取住房補貼的。
2.
什麼是無房職工,什麼是住房未達標職工?
答:無房職工是指夫婦雙方均未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
或購建住房及未通過各種補償購買住房的職工。職工個人出資全額購買經濟適
用住房,並且未享受過其它福利房,也算無房戶。
住房未達標職工是指職工夫婦雙方以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和售價承
租或購建的住房及通過各種補償購買的住房(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的經濟適用住
房除外)經核定後的面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職工。
3.
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是多少?
答:科級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
事員
70
平方米;副處級、
25
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
80
平方米;正處級
90
平方米;副局級
105
平方米;正局級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積核定為職工的住房面積?
答:
(
1
)職工及其配偶按規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標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價、標准價(含標准價優惠)購買或集資購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為職
工住房面積。
(
2
)
職工及其配偶按高於當年房改成本價集資購建住房或購買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購建住房面積減去扣除面積部分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扣除面積
=
(職工購建房款
-
職工按當年房改成本價規定購房實付房價款)
÷與所購住房同
地段經濟適用住房價款×集資購建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為副局級,有兩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資建房
100
平方米,夫婦工齡和為
50
,同地段經
濟適用房價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積
=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價購房房
價
款
)
÷
(
4000
×
100
)
×
100=57.5
平
方
米
,
則
該
職
工
的
核
定
面
積
=100+60-57.5=102.5
平方米。
(
3
)職工承租公房
(含標准租私房)危改回遷的,其回遷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價購得的面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某職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公有住房。後該地區危改拆
遷。按照回遷協議,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築面積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辦發
„
2000
‟
19
號文規定,原建築面積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價購買,
並享受規定的優惠政策;
超出原面積部分,
但未超過人均
15
平方米以內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人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價購買,但不享受
相關優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經濟適用房價購買。
核定面積時,
該職工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前兩部分面積,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為其住房面積。
(
4
)兩個(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價格購買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按
職工居住的居室面積和應分攤的面積之和核定。
(
5
)
公房承租人夫婦雙方去世後,
同住人經房屋產權單位同意並按規定辦
理租賃變更手續成為承租人的,核定為變更後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
(
6
)
職工及其配偶申請承租或購買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積合並計
算。
(7)
職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納供暖費等原因現承租人或購買
人轉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為職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積,不核
定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積。
(
8
)
職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現承租人或購買人無
論是職工及其配偶,還是其子女,原則上核定為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積,超
出住房面積標準的部分可核定為子女住房面積。
(
9
)
職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優惠價購買軍產房的,
應核定為住房面積,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騰退後,可按有關規定申領住房補貼。
(
10
)職工夫婦雙方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
房的,其陽台建築面積的
5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復式結構的閣樓其建築面
積的
70%
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獨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5.
高層住宅的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住房核定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承租住房的,按實測面積計算,
也可以按租賃合同上註明的住房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購買住
房的,按產權證上註明的建築面積計算。
職工現住高層住宅,採用實測方法計算建築面積的,在扣減
10%
的建築面
積後作為核定面積;採用使用面積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築面積的,核定面積不
減少
10%
。
6.
職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積如何核定?
答:職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購)價承租或購建住房
的,按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價格與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價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積。具體計算公式為:職工住房面積=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價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價格×京外住房建築面積。
7.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其住房補貼如何處理?
答:
職工及其配偶領取住房補貼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引起住房面積增加的,
應由職工及其配偶所在單位按規定重新核定面積計算住房補貼額,多餘部分應
退回單位。
8.
職工繼承父母以房改成本價購買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積?
答:職工以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9.
夫婦離異後,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貼?
答:夫婦離異後,盡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為無房職工享受住房補
貼。這是因為夫婦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事實上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視為雙方都享
受了房改優惠政策。離異後一方雖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為家庭共同財產
在夫妻二人之間進行了分配,因此應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承租或購買的公有住
房核定為夫妻二人的住房。離異前承租或已購公有住房已經達到本人住房補貼
面積標準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補貼;離異前已購公有住房沒有達到本人住房補
貼面積標準的,可以享受差額住房補貼。
10.
職工離異後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婚姻狀況有二次以上變化的,按第一次離婚前夫婦雙方以含有國
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積,職工以後在婚姻
變化過程中與有房職工結婚的,有房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
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職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國家或單
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核定為職工住房面積。
例如:
職工甲離婚前與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單位公有住房,
離婚後
該住房由乙繼續承租居住,
後職工甲與職工丙再婚,
職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後單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計發住房補貼時,
職工甲
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
80
=
140
平方米;職工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60
平方
米;職工丙的住房面積核定為:
50
+
80
=
130
平方米。
11.
職工
2003
年
9
月
9
日(含)後與有房職工結婚,如何核定面積?
答:職工在
2003
年
9
月
9
日(含)
078
號文印發後與有房職工結婚,有房
職工已按含有國家或單位補貼的租金、售價承租或購買的住房不核定為職工住
房面積。
如:某職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參加工作,屬無房戶,
2004
年結婚,配偶屬
有房職工,該職工仍按無房職工發放住房補貼。
12.
承租或已購公房職工是否可以通過選擇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答:職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
後,原則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補貼。
13.
軍隊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
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公寓房的,
在計發住房補貼時,
其住用的軍隊公寓房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
情況調查表》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14.
軍隊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軍隊轉業復員及其他地方人員住用軍隊非公寓房的,按相關文件核定
住房面積。
軍隊非公寓房指:軍隊經濟適用房、現有住房、集資房,商品房等。
15.
職工在軍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積?
答:職工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房面積合並計算。其中,其住用的軍隊住房屬
於公寓房的,不核定職工住房面積,須填寫《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
查表》
,
由所在部隊團級以上單位予以確認。
住用軍隊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關政策核定面積。
16.
如何界定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期間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其住房
補貼如何發放?
答:軍隊轉業復員人員或其配偶申請住房補貼,均應填寫《北京市職工住
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
,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補貼」
欄中填寫了「已領取住
房補貼或住房補貼已記賬」
的,
可界定為轉業復員人員在部隊已享受住房補貼。
屬於無房職工的,職工住房補貼應從調入單位起薪之月起開始計發;屬於未達
標的,按我市未達標的政策計算的住房補貼額與部隊補貼的差額計發。在部隊
期間沒有享受住房補貼的,按我市相關政策計發。
17.
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如何調查其住用軍隊住房情況?
答:職工(或其配偶)部隊在京外的,為了方便職工申報住房補貼,減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職工(或其配偶)可將《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
表》郵寄或傳真給原部隊,原部隊按要求簽字蓋章後,傳真到職工所在單位,
單位可憑軍隊簽字蓋章的《北京市職工住用軍隊住房情況調查表》傳真件先行
辦理申報,待收到原件後存檔。
18.
軍隊轉業復員人員因原部隊改編、撤銷等原因,簽字蓋章困難的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