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寧波廉租房補貼額度是多少,怎麼計算的
租金補貼配租標准 : 參照市場基準租金標准,廉租住 房的家庭人員在 2 人及以下者每月每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20元;3 人及以上者每月每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15 元 ( 江北區 的洪塘、庄橋、慈城鎮的住房租金補貼標准另行制定 ) 。廉租住房月租金補貼額 ( 元 )= 家庭人口× (ll 平方米-原人均住房使用面積 ) ×租金補貼標准。租金補貼標准,今後將根據市場基準租金的變化,由市房產管理局會同市價格、財政部門調整修定,公布後執行。
② 重慶市購房個人所得稅補貼要什麼資料
一、主要內容
1、補助對象:2008年12月1日起(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為准),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巴南區、渝北區、北部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並在上述區域以按揭方式購買屬其唯一住房的購房產權人。享受財政補助的產權人再次購買住房則不再符合補助條件(唯一住房原則)。
2、補助方式和計算:財政補助採取按補助年度計算,即,從產權人購買住房後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一個補助年度,以後的補助年度以此連續類推。
在補助年度內,以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限,高於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的30%。
二、申報辦理程序
產權人在一個補助年度結束後3個月之內,向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入庫區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並統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
1、個人首套按揭購房財政補助申報表(格式附後,空白表可向區財政局索取)。產權人應本著誠信守法的原則,填列有關事項,說明相關情況,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
2、身份證復印件(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3、購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
4、購房合同(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產權人與銀行的購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按揭銀行認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證明。
7、住房產權證復印件(區財政局審核、留存復印件)。
8、區地方稅務局認定的且能確定其納稅入庫所在地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③ 重慶市首套房退個稅的補助對象和辦理流程是什麼樣的
1、補助對象
2008年12月1日起(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為准),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巴南區、渝北區、北部新區、兩江新區繳納個人所得稅、並在上述區域以按揭方式購買屬其唯一住房的購房產權人。產權人是指申請享受補助住房的所有產權人(以產權證記載為准),該住房所有產權人都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條件該套住房才可以享受補助。
2、補助方式和計算
財政補助採取按補助年度計算,即,從產權人購買住房後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一個補助年度,以後的補助年度以此連續類推。在補助年度內,以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限,高於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的30%。
3、辦理條件
產權人在一個補助年度結束後3個月之內,向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入庫區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超期年度不再受理。
4、申請材料
1.個人首套按揭購房財政補助申報表(格式附後,空白表可向區財政局索取)。產權人應本著誠信守法的原則,填列有關事項,說明相關情況,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
2.身份證復印件(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3.購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
4.購房合同(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5.產權人與銀行的購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區財政局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按揭銀行認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證明。
7.住房產權證復印件(區財政局審核、留存復印件)。
8.區地方稅務局認定的且能確定其納稅入庫所在地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5、
渝中區財政局:63802108重慶市渝中區和平路星河大廈1樓)
江北區財政局:67108338
沙坪壩區財政局:65368354
九龍坡區財政局:68031844
大渡口區財政局:68173307
南岸區財政局:62948853
北碚區財政局:68317683
渝北區財政局:67375028渝北區空港新城春華大道順義路36號 023-67802456)
巴南區財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區財政局:67465687(原北部新區現在已改為兩江新區)
兩江新區財政局; 67573759(兩江新區政務中心:星光大道1號星光大廈B座)
重慶市財政局:67575656、67575431
④ 我想問,買房補貼怎麼領
買房補貼的領取:
1、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開具版的證明和購房權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2、購房補貼實行屬地發放。即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3、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
⑤ 重慶購買第一套房有辦理按揭的,聽說政府有補貼
我市主城區首套按揭購房財政補助政策的主要內容和申報辦理程序:
一、主要內容
1、補助對象:2008年12月1日起(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為准),在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南岸區、北碚區、巴南區、渝北區、北部新區首次購買住房(含改善型購房)並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時在上述區域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購房產權人為享受財政補助的對象。
2、補助方式和計算:從購買住房並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一個補助年度,在補助年度內,以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限,高於按揭本息的,按按揭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超過住房總價的30%。
二、申報辦理程序
1、產權人向其個人所得稅繳納地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並提供如下的資料:
(1)產權人的書面申請。產權人應本著誠信守法的原則,提出申報事由,說明相關情況。並明確聲明所購住房是否為在重慶市主城區范圍內首次購買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慶市主城區范圍內與個人所得稅有關的政府扶持或獎勵政策,所提供的資料是否真實合法。
(2)購房所在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購房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4)住房產權證復印件。
(5)產權人與銀行的購房按揭合同(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6)按揭銀行認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證明。
(7)區地方稅務局認定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
(8)審核全部符合要求後,產權人提供本人的開戶銀行、賬號、戶名(用於財政撥付資金)。
2、更為詳細的具體辦理事項需要向所繳納個人所得稅地區的區財政局咨詢。咨詢電話:
渝中區財政局:63704642
江北區財政局:67560016
沙坪壩區財政局:65368354
九龍坡區財政局:68105487
大渡口區財政局:68173307
南岸區財政局:62948853,
北碚區財政局:68317683
渝北區財政局:67137667
巴南區財政局:66224779
北部新區財政局:67460751
重慶市財政局:67575431
⑥ 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
一、購房補貼辦理程序:
1.資格認定:高校畢業生填寫《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攜帶在甬各級機關提供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經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核,由各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其中市本級單位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憑表按有關規定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對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和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4.購房補貼實行屬地發放。即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5.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
⑦ 重慶兩江新區,江北區的農村房屋拆遷安置和土地補償相關文件
根據《重慶市江北區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實施細則》規定:
第九條 土地補償費不分土地類別按被徵收土地投影面積計算,一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為每畝16000元,二類地區的土地補償費為每畝15000元。
第十一條 被征地范圍內的構(附)著物,以合作社為單位可選擇綜合定額和據實丈量中的一種方式進行補償。
(一)綜合定額方式
根據土地勘測定界面積扣除宅基地和其他建築佔地面積後的1.6倍計算補償面積,按每畝15000元的標准補償給被征地合作社。被征地合作社在所在街(鎮)、村委會的組織指導下,結合本社實際對綜合定額補償費進行處置。
(二)據實丈量方式
由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區土地徵用管理辦公室會同街(鎮)、村、社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被征地范圍內的構(附)著物進行丈量並據實登記。
成片栽種的附著物補償標准:果園、葡萄園、乾果樹園按每畝6000元補償;木本花園、桑園、茶園按每畝4600元補償;雜樹按每畝2300元補償;草本花園按每畝1800元補償。移栽苗按上述相應類別標準的50%進行補償。同一地塊內,間種2種及2種以上植物的按其中一項主要品種進行補償。
屬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及附著物按每畝5000元補償。
(7)江北區住房補貼擴展閱讀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一條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並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價值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⑧ 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怎麼辦理去哪兒領
一、寧波大學生購房補貼辦理地點:
購房戶向購房所在地財稅部門申請購房補貼。其中市局契稅中心負責征管區域內購房補貼資金的申報受理和發放工作,具體范圍為:海曙區、江東區全部;江北區城市規劃區部
分(不含甬江、庄橋、慈城、洪塘);高新區楊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區書香景苑及納入市房產局直接發證的飛虹新村部分。補貼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以屬地原則由
各地財政負擔。考慮海曙、江東、江北三區因購房補貼政策財政壓力較重,對市局契稅中心負責辦理的三區購房補貼,市級財政按實際補貼發放額的20%給予補助。
二、購房補貼辦理程序:
1.資格認定:高校畢業生填寫《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攜帶在甬各級機關提供錄用有關證明或企事業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學歷證書及復印件(在海外取得學位的,須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經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核,由各縣(市)區人才服務機構(其中市本級單位報市人才服務中心)復核,憑表按有關規定辦理購房補貼手續。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對高校畢業生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1%的購房補貼;對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購房戶,給予房價總額0.75%的購房補貼。購房補貼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級財稅部門憑戶口簿、學歷相關證明、人社部門出具的《寧波市高校畢業生購房優惠資格認定表》和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機構開具的首套房證明,購房戶按規定繳納相關稅款以後,辦理補貼手續。
4.購房補貼受理發放的截止時間為房地產公司交房發票開具後半年之內辦理;二手房在產權登記受理後半年之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