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去哪裡可以辦
地點:莘西南路158號 莘庄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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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房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實施辦法》受理條件相關規定:
1.依法登記取得房地產權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2.共有的房屋,需經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
3.改變房屋用途,依法需經有關部門批准;
4.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施安全牢固,具備上下水、供電和環境衛生等必要的生活條件,不屬於危險房屋;
5.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6.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與非出租的房屋實行分門進出或者採取分隔措施;其中,承租的居住人數超過15人的,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管理人員;
7.租賃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低於7平方米;其中,向單位出租用作集體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築面積不得低於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於4平方米;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不得出租。
⑵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客廳不能住人嗎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並沒有直接規定客廳不能住人,只是明確了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其他空間的,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根據《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九條 出租居住房屋,應當以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等其他空間的,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第十條 出租居住房屋,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前款所稱居住面積,是指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的使用面積。
(2)上海市房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居住房屋租賃的租金標准,由租賃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承租人應當根據租賃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居住房屋租賃期限為1年或者1年以下的,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中一次性約定租金標准;租賃期限為1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調整一次租金標准。但租賃合同中對租金標准調整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租賃合同期間,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標准。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設備的,雙方可以協商調整租金標准。
⑶ 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
本人也在辦理變更承租人,已有8個月,今與你談一點心得;原承租人是誰呀,末說明。依據上海市房地局實施(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意見(=)規定,在系爭房屋有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協商一致的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也就是說房內有戶口的18歲以上能走的都去本地段物業簽字蓋章,並帶上戶口簿,身份證,申請書,先讓物業審查,如合格就會收下並給收據,然後上報,法規規定15天取新房卡。如果有一人不同意,那就麻煩了,如同我那樣,找爹爹(物業),找爺爺(物業的上級),哈哈,就是不用找法院,因規定沒有物業批的意見,跑剎法院也不會受理。
⑷ 上海市租賃合同備案需要什麼手續
上海租賃合同備案申請材料。
《上海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信息確認表》(原件、由村居委協管員提供)
2.《上海市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申請書》(原件)
3. 租賃合同(原件)
4. 出租人及承租方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 房地產權證等有效權屬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涉及房東未能前來,委託辦理的,還應當提交委託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上海租賃合同備案申請申請流程。
1、到服務台表明「我想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服務台會給一個排隊號。
2、到對應的窗口要求出示自帶的房屋租賃合同,填寫一份表格,繳納15元錢,上繳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證的復印件(驗原件)、房地產權證的復印件(驗原件)、委託書復印件(驗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的復印件(驗原件),領取三份列印好的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到25號窗口等待(該窗口不叫號,需盡量占據窗口前的有利位置)。
3、領取《上海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並填寫,將該表格與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證的復印件(驗原件)、房地產權證的復印件(驗原件)、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
4、7天以後,到服務台表明「我來領取7天前辦理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5、向對應窗口出示收件收據和身份證原件,簽字領取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
拓展資料
居住房屋租賃當事人自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訂立租賃合同的,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為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
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續租或者租賃關系終止的,租賃當事人應當在30日內,到原登記備案部門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變更、延續或者注銷手續。
因申請廉租住房租金配租而自行租賃住房的,按照本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規定,到租賃住房所在區(縣)的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租賃合同登記。
參考資料 中國上海政府官網中國上海政府官網
⑸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這個可以當居住證使用嗎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通知書》只是通知書啊,需要回你帶著房東的房產證答及租房合同去居住所在地的市民中心去辦理租房登記備案(當場就可以拿到了),然後拿著備案表去居住證的窗口辦理居住證(租房備案跟居住證在一個辦公大廳,但不是同一個窗口)
⑹ 誰知道【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中,「共同居住人」有哪些條件
十二、公有居來住房屋源承租戶名的變更《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中所稱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變更租賃關系時,在該承租房屋處實際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況除外)而且本市無其他住房或者雖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難的人,結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