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海市不動產登記處辦理房產交易嗎
北海市不動產登記處可以辦理房產交易的。
一、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四條規定: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二、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2. 登記局成立後住建部門還有什麼職責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簡稱。
住建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和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園林綠化)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防震減災、園林綠化)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組織編制市城市建設年度項目與資金計劃。負責下達城市建設項目;負責收取建築安全監督管理費等規費,受理建設工程政策性減免費用的審核上報;負責全市房屋公共維修資金的監管。
(三)承擔全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築市場秩序、推進建築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指導建設工程造價和定額管理;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四)負責全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監管以及拆遷協調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和備案的監督管理;指導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工作。
(五)承擔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的責任。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除委託崑山開發區外,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現場管理的督查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六)承擔全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組織建設和管理各類保障性住房。
(七)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負責擬訂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組織實施公有住房出售、職工購房補貼發放、單位住房基金管理;負責老城區直管公房的資產、租金、租賃和養護修繕管理。
(八)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責任。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統一核發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負責商品房預售資金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實施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網上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評估機構和房屋測繪公司的資質管理;參與房地產價格審批。組織市住房建設及住宅產業化的實施。
(九)指導全市房屋管理。擬定全市房屋拆遷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房屋權屬登記管理,統一核發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證;負責房屋面積管理;負責房屋權屬檔案管理;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管理工作和白蟻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督促、協調落實私房政策,協調處理城區私有房產歷史遺留問題。
(十)籌劃儲備、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城市建設項目。負責全市市政公用(燃氣、供排水)行業管理,核准城市燃氣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服務網點的布局;負責城區防洪排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選址及方案會審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項目擴初設計審查;參與國家、省、市在市大中型項目的選址、審查和驗收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綠化、園林風景區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市風景名勝資源的調查、評價、報批及開發利用的管理工作;組織參與風景區保護和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城市公共綠地建設、園林設施建設改造等工作;負責全市園林綠化設計、施工企業、監理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
(十三)承擔全市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研究制定建築業、房地產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有關規范和標准;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發展及管理工作;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工作。
(十四)承擔全市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防禦、地震應急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震災損失評估管理;指導地震應急工作,及時提供震情、災情信息,提出搶險救災的對策和建議;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抗震設防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
(十五)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市政公用事業、房地產業、勘察設計業、園林綠化業等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注冊管理;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職業教育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檔案工作;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 房管局都有什麼部門啊,謝謝
房管局一般設置以下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公務文電處理、文稿審核、重要文件起草、文書檔案工作,以及各類信息的綜合、編發、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對外聯系、公務接待、各種會議、活動的組織協調;負責落實上級和局系統各項督查督辦工作;
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市人大建議、市政協提案的辦理和人民來信來訪的受理和批辦;組織協調局系統信息化工作,負責政務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後勤事務、計劃生育、愛國衛生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治安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雙擁、人民武裝等工作。
(二)行政服務處(政策法規處)
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法規、規章和綜合類政策的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地方性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規范性文件,並做好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工作;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的行政復議工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負責調查處理市區房產違法違規行為,做好房產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房產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的執行情況;扎口管理局機關行政審批、行政管理服務事項,指導、監督、協調和檢查直屬單位的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三)計劃財務處
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規,嚴格執行財會制度,維護財經紀律;負責各項經費財務管理、資金調節、資金分配和控制監督;負責制定財務相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編制財務規劃,制定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和年度預算、決算編制,監督經費使用;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財會隊伍建設和職業技能培訓;負責直屬單位財務的指導和監督;負責開展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統計工作。
(四)住房保障處
指導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訂市區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市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市區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與管理。
(五)住房改革與發展處
負責擬訂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方案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實施房改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房地產業發展的調研,參與擬訂城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住宅建設計劃,參與擬訂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案;
負責擬訂危舊房改造政策,負責擬訂市區危舊房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推進節能省地型住宅的建設,推廣應用住宅科技成果,推進住宅
(3)北海市住房保障登記部門擴展閱讀
房管局的工作職業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4. 住房保障管理所是什麼單位主要負責干什麼的
住房保障管理所隸屬於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主要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管理,申請資格的審核、申請資格證的發放、保障性住房的安置及後續管理等。
5. 廣西北海市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查詢
您好,備案查詢的話,一是去問開發商,二是直接去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不過查詢費用要60塊錢。
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重慶路)
地址:重慶路a12附近
6. 申請廉租房要先到哪裡去申請哪個部門
一.廉租房申請流程:
申請人應當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受理機關應當及時簽署意見並將全部申請資料移交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辦事程序:
1、受理 2、復審 3、公示 4、發放資金
承諾時限: 30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 不收費
拓展資料:
一、公租房與廉租房有什麼區別?廉租房可以轉租嗎?
【回答】:公租房與廉租房主要區別就是定義不同、申請條件不同、繳納租金不同等等。廉租房是不可以轉租的,廉租房住戶若擅自將租住的廉租房轉租,嚴重違反了廉租住房管理規定,會受到嚴肅處理。
二、公租房可以買嗎?其與廉租房有什麼區別?
【回答】:有些城市公租房住滿5年可以買,有些城市不可以。
其與廉租房主要區別如下:1、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2、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三、公租房、廉租房都可以住一輩子嗎?
【回答】:公租房、廉租房只要符合條件均可居住,但一般都是按照期限簽訂合同的。
參考資料: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
7. 住房保障證怎麼申請 都需要什麼程序和什麼條件
第四章 申請與核准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並張榜公布,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一並報送市(區)、縣人民政府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將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材料轉同級民政部門;
(四)民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並反饋同級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訴。
以下是延伸的後續,包括配合調查和等待以及協議內容:
第十八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民政等有關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十九條 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綜合考慮登記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以及個人申請的保障方式等,確定相應的保障方式及輪候順序,並向社會公開。
對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請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的,要優先安排發放補貼,基本做到應保盡保。
實物配租應當優先面向已經登記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孤、老、病、殘等特殊困難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條 對輪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具體實施機構應當按照已確定的保障方式,與其簽訂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或者廉租住房租賃合同,予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發放租賃住房補貼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結果,應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條 租賃住房補貼協議應當明確租賃住房補貼額度、停止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的情形等內容。
廉租住房租賃合同應當明確下列內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賃期限;
(五)房屋維修責任;
(六)停止實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將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轉借、轉租或者改變用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納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調整租金、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等;
(八)其他約定。
8. 申請保障性住房要找哪些相關部門
申請保障性住房要找當地房管局。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實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社區受理申報材料對原件驗證,並在上報的復印件上蓋章確認; ⑤申請對象為孤、老、病、殘、急需救助等情況的應同時提供疾病診斷材料、殘疾證等有關證明。[1]
申請市區廉租住房租賃補貼需提供的材料:①夫婦雙方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門鑒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 ③低保家庭須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特困家庭須持有總工會核發的《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
申請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員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復印件或《本市市區特困居民證》原件、復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單位出具住房情況證明或直管公房租賃證原件、復印件。自有住房建築面積人均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應出具房屋產權證的原件、復印件;④城市拆遷家庭提供拆遷協議原件、復印件。
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正在徵求意見,待修改後並報政府審定後出台。《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實施辦法》對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確的規定。
申請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房源具體房號通知函件或批復意見復印件;②填寫齊全的本市區中低價位商品房准購審批表;③本市房屋拆遷協議書(產權調換)原件;④申購人(被拆遷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復印件(拆遷人或拆遷實施單位蓋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9. 區房產局和區住房保障局有什麼區別是一個部門嗎
房產局是管理
普通商品房
和私人房產的,而住房保障局是保障城市
低收入人群
住房問題的部門。在有的城市是一個單位的兩個部門,但有的城市則是完完全全的兩個單位。